第七十八章 月黑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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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么,在这之前,他也不得不去做一件事。
哼,到底谁找我麻烦,今晚就知道了,如果仍然是徐刚,那么李锋现在不介意,提前让他体会一下人间惨剧。
重新把四只死亡之虫放回箱子,再郑重其事把箱子锁上,也不担心虫子会缺氧而死,毕竟箱子本来就有透气孔。
当然,在这之前,李锋还是到了饲养房一趟,抓了一把蚂蚁,直接从透气孔丢进了箱子。
有了这些蚂蚁,四条宝贝虫子应该就不会饿死了吧,那可是地级。
打开笔记本,上网,度娘——死亡之虫。
本来他已经不抱希望能够找到死亡之虫的资料,毕竟如此跨面位的生物,若是网上有资料的话,不可能没有惊动全世界。
然而……这一次他又错了,非常意外。
度娘上面的确是有关于死亡之虫的资料:
死亡之虫——蒙古戈壁沙漠上流传着一个离奇的传说,在茫茫的戈壁沙丘中常有一种巨大的血红色虫子出没,它们形状十分怪异,会喷射出强腐蚀性的剧毒液体。
此外,这些巨大的虫子还可从眼睛中射出不明能量流,让数米之外的人或动物顷刻受伤,然后,将猎物慢慢地吞噬……大家把它称为“死亡之虫”。
当人们第一次听到蒙古传说中的“死亡之虫”时,会认为这只是一个杜撰的玩笑而已,它就如同科幻电影和连环漫画中的怪异大虫一样。
但是,“死亡之虫”却似乎并不是一个荒诞的传说,许多目击者对它的描述都惊人地一致:它生活在戈壁沙漠的沙丘之下,长5英尺左右,通体红色,身上有暗斑,头部和尾部呈穗状,头部器官模糊。
蒙古当地将“死亡之虫”命名为“allghoikhorkhoi”,由于这种恐怖的虫子从外形上很像寄居在牛肠子中的虫子,也被称为肠虫。
据目击者称,每当“死亡之虫”出现,将意味着死亡和危险,因为它不但会喷射出致命毒液,还可从眼睛放射出强电流杀死数英尺之外的猎物,而我们能够侥幸存活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有人说“死亡之虫”并不是由血与肉组成的,而是一种超自然的魔物。当地人甚至连它们的名字都不敢说,还认为只要打扰了他们的生活,将会受到诅咒。
2009年8月,两位新西兰探险者带着摄影机和探险设备来到遥远的蒙古戈壁来寻找一种被认为存在着的生物——蒙古死亡之虫。
根据传说,这种虫会潜伏在沙漠中,从头部向猎物喷射酸性物质,探险者在沙土表面制造颤动来引诱“蒙古死亡之虫”以求能够拍摄到它们的影像……
……
相当相当的详细资料,而且李锋还在其他搜索,也分别进去大致浏览了一会。
获得一个总结,网上的资料,至少是有证据确凿的证明,至今为止,还没有。
但是各个曾探索过“死亡之虫”的探险队,却从各方面痕迹和相关当地事人旁述中推断,这并不是传说中虚构出来的一种怪物,它的存在是有相当坚实的推据。
只不过,探索队确实还未寻找到它们的痕迹而已,或者到了现在,死亡之虫已经绝种了。
正如李锋遇到的情况一样,如果没有追踪僵尸的意外,他根本不会进入蒙古沙漠那个隐蔽的地缝。
而且即使发现了死亡之虫,那也是不知死去了多少年的尸体。
除了上述的一系列资料,李锋还得出一个考据,那就是根据探索者们的公认,真正的死亡之虫,成年体大概只有半米长,而不是两米。
或者这个公认推测有偏差,那么李锋可以假设死亡之虫的最大成年体应该会长到一米。
可是,为什么在虫巢里的那条死亡之虫却差不多有两米长呢?
唯一得出的解释,要么那头死亡之虫另有奇遇,或者是活的年头太长了,有两米并不奇怪。
李锋个人反倾向前面那种,毕竟要知道,那里同时也是僵尸占据为老巢的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李锋才突然发现,自己对那个虫巢搜索发现还是太匆忙,要不然,说不定虫巢里面可能还有其它特别的地方。
否则,那里不会先后成为了死亡之虫,僵尸,甚至后来被狼群占领的巢穴。
只不过现在让他回去调查,显然他也没有这个闲心和兴趣,单单僵尸在那里,李锋就根本不想去冒险了。
最神奇的事物?难道还有他的血精神奇?
关上电脑,李锋心中大乐,从以上众多资料来推断,看来死亡之虫的成年阶段,并不会太久,这也导致了他兴奋的不得了。
现实传说中的死亡之虫已经够厉害了,如果一旦让他饲养到使魔?
嘎嘎,他已经不敢去想了,他怕生起一种冲动,忍不住马上把四只小家伙进行饲养。
安置好四条小虫bb后,此时已近凌晨十一点,夜早已深。
其中,方敏依在如往日一样,发了条信息过来,问什么时候出差回来?
李锋回了句——明天。
想了想,他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搬离师姐的别墅了,一来自己以后行事方便,二者也不需要老被两位美女师姐弄得难受。
心中打定了主意,决定明天再回去把行李搬到办公室,嗯,还得要置办一套健身器械才成。
没有了蚂蚁之力的增幅力量,李锋也只能从现实煅练,多少弥补一些了。
出门上车,到了门口,丢下了三万块,让大军明天给自己订一套健身器材,不需要有多好,只要能煅炼体格与力量就行了。
夜色之下,黑色的翼虎徐徐进入市区,从郑落云口中所获,一直故意叼难的那个工商部门小头头,是个主任级别科员。
李锋花了不劲,才找到了对方的住址。
这个时候,估计对方要不是在外面花天酒地,早就应该在家入睡了。
他没有莽然行动,打开组合箱,里面装着数个足球大的方型盒子。
嗯,先放出了一只血蚊王使魔,指令下达。
血蚊王便飞进了一幢小别墅里面,时间过去没有多久,血蚊王再次回归。
通过血蚊王大致反馈的信息,别墅里面共有三个类似人类的生物,两个是女人,一个男的。
而唯一的男性,只是个小孩,果然,哪怕是一个部门的小头头,人家住的都是别墅,玩的是夜夜笙歌啊。
如此一来甚好,李锋要对付此人更是没有心理负担,这家伙估计也是个害虫。他把车子泊在别墅一旁的小道上,停车熄火,默默等待了起来。
这一等就等到凌晨深夜两点,终于,李锋所要找到的正主出现了。
一辆雪佛兰白色轿车徐徐往这边行驶过来,李锋敏锐的视力,一眼扫过便知道驾驶者正是自己的目标林克。
既然找对了人,那没说的,这货爽脆下车,往小道中间一站。
“滋”一声,轿车来了个急刹,目标把头揣出来大声骂道:“小子,你欠命长吗,你个扑街,你想死也死远点,别连累了我。”
啧,竟然还是个螃蟹,估计平时没少横惯了,李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不过么,在这之前,他也不得不去做一件事。
哼,到底谁找我麻烦,今晚就知道了,如果仍然是徐刚,那么李锋现在不介意,提前让他体会一下人间惨剧。
重新把四只死亡之虫放回箱子,再郑重其事把箱子锁上,也不担心虫子会缺氧而死,毕竟箱子本来就有透气孔。
当然,在这之前,李锋还是到了饲养房一趟,抓了一把蚂蚁,直接从透气孔丢进了箱子。
有了这些蚂蚁,四条宝贝虫子应该就不会饿死了吧,那可是地级。
打开笔记本,上网,度娘——死亡之虫。
本来他已经不抱希望能够找到死亡之虫的资料,毕竟如此跨面位的生物,若是网上有资料的话,不可能没有惊动全世界。
然而……这一次他又错了,非常意外。
度娘上面的确是有关于死亡之虫的资料:
死亡之虫——蒙古戈壁沙漠上流传着一个离奇的传说,在茫茫的戈壁沙丘中常有一种巨大的血红色虫子出没,它们形状十分怪异,会喷射出强腐蚀性的剧毒液体。
此外,这些巨大的虫子还可从眼睛中射出不明能量流,让数米之外的人或动物顷刻受伤,然后,将猎物慢慢地吞噬……大家把它称为“死亡之虫”。
当人们第一次听到蒙古传说中的“死亡之虫”时,会认为这只是一个杜撰的玩笑而已,它就如同科幻电影和连环漫画中的怪异大虫一样。
但是,“死亡之虫”却似乎并不是一个荒诞的传说,许多目击者对它的描述都惊人地一致:它生活在戈壁沙漠的沙丘之下,长5英尺左右,通体红色,身上有暗斑,头部和尾部呈穗状,头部器官模糊。
蒙古当地将“死亡之虫”命名为“allghoikhorkhoi”,由于这种恐怖的虫子从外形上很像寄居在牛肠子中的虫子,也被称为肠虫。
据目击者称,每当“死亡之虫”出现,将意味着死亡和危险,因为它不但会喷射出致命毒液,还可从眼睛放射出强电流杀死数英尺之外的猎物,而我们能够侥幸存活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有人说“死亡之虫”并不是由血与肉组成的,而是一种超自然的魔物。当地人甚至连它们的名字都不敢说,还认为只要打扰了他们的生活,将会受到诅咒。
2009年8月,两位新西兰探险者带着摄影机和探险设备来到遥远的蒙古戈壁来寻找一种被认为存在着的生物——蒙古死亡之虫。
根据传说,这种虫会潜伏在沙漠中,从头部向猎物喷射酸性物质,探险者在沙土表面制造颤动来引诱“蒙古死亡之虫”以求能够拍摄到它们的影像……
……
相当相当的详细资料,而且李锋还在其他搜索,也分别进去大致浏览了一会。
获得一个总结,网上的资料,至少是有证据确凿的证明,至今为止,还没有。
但是各个曾探索过“死亡之虫”的探险队,却从各方面痕迹和相关当地事人旁述中推断,这并不是传说中虚构出来的一种怪物,它的存在是有相当坚实的推据。
只不过,探索队确实还未寻找到它们的痕迹而已,或者到了现在,死亡之虫已经绝种了。
正如李锋遇到的情况一样,如果没有追踪僵尸的意外,他根本不会进入蒙古沙漠那个隐蔽的地缝。
而且即使发现了死亡之虫,那也是不知死去了多少年的尸体。
除了上述的一系列资料,李锋还得出一个考据,那就是根据探索者们的公认,真正的死亡之虫,成年体大概只有半米长,而不是两米。
或者这个公认推测有偏差,那么李锋可以假设死亡之虫的最大成年体应该会长到一米。
可是,为什么在虫巢里的那条死亡之虫却差不多有两米长呢?
唯一得出的解释,要么那头死亡之虫另有奇遇,或者是活的年头太长了,有两米并不奇怪。
李锋个人反倾向前面那种,毕竟要知道,那里同时也是僵尸占据为老巢的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李锋才突然发现,自己对那个虫巢搜索发现还是太匆忙,要不然,说不定虫巢里面可能还有其它特别的地方。
否则,那里不会先后成为了死亡之虫,僵尸,甚至后来被狼群占领的巢穴。
只不过现在让他回去调查,显然他也没有这个闲心和兴趣,单单僵尸在那里,李锋就根本不想去冒险了。
最神奇的事物?难道还有他的血精神奇?
关上电脑,李锋心中大乐,从以上众多资料来推断,看来死亡之虫的成年阶段,并不会太久,这也导致了他兴奋的不得了。
现实传说中的死亡之虫已经够厉害了,如果一旦让他饲养到使魔?
嘎嘎,他已经不敢去想了,他怕生起一种冲动,忍不住马上把四只小家伙进行饲养。
安置好四条小虫bb后,此时已近凌晨十一点,夜早已深。
其中,方敏依在如往日一样,发了条信息过来,问什么时候出差回来?
李锋回了句——明天。
想了想,他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搬离师姐的别墅了,一来自己以后行事方便,二者也不需要老被两位美女师姐弄得难受。
心中打定了主意,决定明天再回去把行李搬到办公室,嗯,还得要置办一套健身器械才成。
没有了蚂蚁之力的增幅力量,李锋也只能从现实煅练,多少弥补一些了。
出门上车,到了门口,丢下了三万块,让大军明天给自己订一套健身器材,不需要有多好,只要能煅炼体格与力量就行了。
夜色之下,黑色的翼虎徐徐进入市区,从郑落云口中所获,一直故意叼难的那个工商部门小头头,是个主任级别科员。
李锋花了不劲,才找到了对方的住址。
这个时候,估计对方要不是在外面花天酒地,早就应该在家入睡了。
他没有莽然行动,打开组合箱,里面装着数个足球大的方型盒子。
嗯,先放出了一只血蚊王使魔,指令下达。
血蚊王便飞进了一幢小别墅里面,时间过去没有多久,血蚊王再次回归。
通过血蚊王大致反馈的信息,别墅里面共有三个类似人类的生物,两个是女人,一个男的。
而唯一的男性,只是个小孩,果然,哪怕是一个部门的小头头,人家住的都是别墅,玩的是夜夜笙歌啊。
如此一来甚好,李锋要对付此人更是没有心理负担,这家伙估计也是个害虫。他把车子泊在别墅一旁的小道上,停车熄火,默默等待了起来。
这一等就等到凌晨深夜两点,终于,李锋所要找到的正主出现了。
一辆雪佛兰白色轿车徐徐往这边行驶过来,李锋敏锐的视力,一眼扫过便知道驾驶者正是自己的目标林克。
既然找对了人,那没说的,这货爽脆下车,往小道中间一站。
“滋”一声,轿车来了个急刹,目标把头揣出来大声骂道:“小子,你欠命长吗,你个扑街,你想死也死远点,别连累了我。”
啧,竟然还是个螃蟹,估计平时没少横惯了,李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