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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林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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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峥不喜欢鳄鱼肉,不喜欢蟒蛇肉,认为这些东西过于粗犷,不适合自己,但是来自成都珍宝阁的老花,和药材行的蒲长贵几乎是狂怒的指着野叟和和那些一些参与祸祸猪婆龙和蟒蛇的武胜军一通臭骂,并且操起刀子追杀那些在他眼皮子底下依旧把蟒蛇砍成几段,鳄鱼变成肉块的高棉人。

    野叟看着两个那两个明显不是战士的家伙不解的问云峥:“他们到底在干什么?蟒蛇和鳄鱼都是很好的食物,他不喜欢吃就不吃,为什么要阻拦?”

    云峥挠挠后脑勺道:“这就预示着你们再也不担心没粮食吃了。”

    野叟现在听不得粮食两个字,最早的时候他还能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高人样子和云峥大谈建国传世的宏伟目标,自从和云峥混的时间长了之后,他的目标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当务之急先把族人的吃饭穿衣和居住的问题解决掉再说其它,云峥既然说到了吃饭,他是一定要问清楚的,高棉人想吃一口粮食有时候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你们以后抓住鳄鱼,把皮扒下来卖给那个瘦子,再把鳄鱼肉拿烟熏了,卖给那个胖子,把蟒蛇的皮完整的扒下来也能卖给这两个人,价钱不错。

    对了你陛见皇帝的时候,带些鳄鱼皮和蟒蛇皮就足够了,回家的时候就能带着好多的工具和粮食回家,如果你觉得麻烦,也可以交给我家的商铺去做,去帮你送给皇帝。”

    野叟窜了出去,他真的是窜了出去,他头一回知道自己族人吃了好几百年的鳄鱼皮子居然能卖一个很好的价格,蟒蛇皮子也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格,当初自己挖空心思的想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好卖的,只以为那些猛兽的毛皮才会值钱,只以为那些稀少的珍贵木头才会值钱……甚至有时候会贩卖自己部族中多余的养不活的人……

    从老花。老蒲以及十来个商人那里回来之后,野叟就对攻打升龙府没了兴致,他很想立刻带着族人去拿着商人给的样板去森林里找宝贝,去捉鳄鱼。去捉蟒蛇……甚至去捉长着漂亮羽毛的鸟。

    他发现,那些商人才能真正解救自己的族人……

    第三天的时候,天气依旧晴好,云峥的大军又开始了行军,这一次的行军速度很快,甚至是前六天行军速度的一倍,武胜军已经知道如何在密林中行军了,没了先前的好奇心,走路的时候已经不在东张西望,见到蟒蛇也不会大呼小叫了。更不会因为一只虫子掉在脑袋上而大呼小叫。

    只有野叟在不断地惋惜,刚才一条巨大的蟒蛇蜿蜒着游走了,明显是一条已经吃饱的蟒蛇,抓捕起来很容易,那个巨大的水潭里飘着十几根枯木。那就不是枯木,是十几条巨大的鳄鱼,按照鳄鱼背上的背刺来看,这些鳄鱼至少有一丈长,连皮带肉卖个俩贯钱不成问题,可是四担白花花的大米啊,足够两个高棉人吃整整两年的……

    森林是真正的宝库。到路边上那种开着白色小花的植物,只需要连根挖出来,晒干之后就能卖不少钱……

    他发现自己错了,应该一开始就邀请商贾到森林来做客,而不是邀请云峥带着上万大军进入森林,他很想告诉云峥自己的族人只负责带路就好。不用去升龙府里作战,族人如今只有不到三千人,经不起云峥所说的牺牲。

    可如今自己已经被牢牢地拴在云峥的战车上滚滚向前,没有丝毫可选择的余地。

    大象的群居性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森林里居然有好多大象是孤孤单单乱跑的。见到如此庞大的一支象群,它们居然自动的加入了队伍,即使被人骑在身上也不知道反抗,只会闷着头紧紧跟随象群往前走,甚至比那些受过训练的大象还要温顺。

    一头成年的公象斜刺里冲了出来,准备拿巨大的象牙挑翻云峥队伍中唯一的一头成年公象,这是大象在自然界里的本能,在争夺交配权。怪不得自己象群里的母象这几天总会发出低低的嚎叫声,象群里只有一头大象忙不过来。

    大象打架实在是恐怖,严整的行军队伍立刻被弄得乱成了一片,两头公象打架,百十头母象扬起鼻子围观,场面非常的宏大。

    野生的那头大象太吃亏了,喜欢骑在公象背上的梁楫早就给自己心爱的战象牙齿上装了两把巨大的尖锥,所以,它的战力是野生的大象根本就无法企及的。当尖锥深深地刺进野生大象的胸膛的时候,所有的母象垂下了鼻子,再一次温顺的跟在前面那头张着耳朵显示赫赫雄风的公象身后向前走。

    倒在地上大象的是一个失败的英雄,它战斗到了最后一刻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样作为战士的武胜军给了它足够的尊敬,没有补刀,只希望他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

    当商贾的队伍从死去的大象身边走过之后,那头大象就成了一堆血肉模糊的肉块,象牙,象鼻子,象皮,大象的耳朵,甚至代表着它雄风的阳具全部都消失了,人走后,无数嗜血的虫子就立刻覆盖在了这团血肉上……

    野叟总能在潮湿的丛林里找到合适的宿营地,这让早先对野叟怀着极大敌意的周同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没有野叟这群人,武胜军想要安全通过这片林莽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高棉人很快就变得奢华起来,他们不再捡拾武胜军吃完的残羹剩饭,不再去捡拾武胜军吃完抛掉的骨头,也开始老老实实地用竹筒热水泡着自己的炒米吃饭,因为野叟不允许他们再去糟蹋那些珍贵的货物。

    走了一路商人们就建造了一路的仓库和驿站,每一处驿站和仓库都会留下十个人看守,这样的驿站在丛林里多达七个。

    这些事情用不着崔达交代,那些走惯远路经商的商贾们自发的完成了各种准备,离升龙府越近,这些人的呼吸声就越发的粗重,看到他们的状态,云峥叹息一声道:“商人比战士更快的进入了作战状态啊!”

    今夜是森林中渡过的最后一夜,这里是一个安静的村寨,除了没有原住民之外,一切依旧,云峥从三天前就开始了军事封锁,也就是说他的斥候军队会杀掉所有见到军队在森林中穿行的智慧生物。那些逃进森林的人也逃不脱高棉人的追杀,毕竟他们才是森林的主人。

    云峥在等待笑林和高棉人的情报,只有确定李日尊还没有从广源州赶回来,自己才会突然发动对升龙府的袭击。

    郎坦,梁楫,彭九,周同全部都出去为大军扫清一切障碍。

    野叟对于大军剿灭周边百姓的事情似乎无动于衷,这不符合出家人的慈悲观念,甚至不符合云峥自己的道德观念,最早以前他和周同等人讨论到秦赵长平之战的时候,还对秦军滥杀无辜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如今,同样的境地落到自己头上,云峥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冷静的颁布那道残酷的命令,而自己的部下也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不知道是人改变了战争方式,还是战争方式改变了人,自己最痛恨的一幕终于在自己的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上演了——那就是滥杀无辜。

    苏洵的脸色苍白,他已经呕吐了无数次,尤其是看到武胜军野兽一样的冲进村寨,然后从里面搬运出无数大大小小的尸体时候,他双手颤抖,泪流满面,嘴不断的翕张却到底没有喊出“住手!”俩个字。

    “对不起!”云峥小声的对苏洵道:“不该把你扯进来的。”

    “我们可以不杀他们的,圈禁起来就好。”苏洵喃喃自语。

    云峥抬起苍白的脸颊瞅着苏洵说:“你知道那样不成的,我们如今四面皆敌,你看到没有,这些村寨的人见到我们的第一瞬间不是臣服,而是反抗,如果让他们走脱,就是对我们身后这一万多人生命的不负责任,我们没得选择。

    你和所有的大宋儒者一样,还不习惯征服,想要征服就需要杀戮,如果杀戮都不能让他们臣服,那就需要继续杀戮,自古至今,没有例外。

    大宋从开国开始就没有了屠城杀降这一说,那些聪明的儒者总能找到其它替代的方法,那一套在国内行得通,在这里绝对行不通的。”

    苏洵叹口气对云峥道:“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去睡一会。”

    “所有的罪孽归我,先生,好好睡一觉吧,明天还会有更大规模的杀戮。”

    苏洵的脚底下拌了一下,不过他依旧挺直了腰板走进了自己的帐房。

    野叟凑过来看看云峥的脸,又瞅瞅进了帐篷的苏洵,奇怪的道:“你在为谁悲哀?莫非是为了那些死掉的交趾人?”

    “没有,只是感觉不舒服!”云峥强自笑了一下也打算离开。

    野叟一把拉住云峥,盯着他的眼睛道:“你知道我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

    云峥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

    野叟露出自己的白牙阴森森的笑道:“被我们给吃了!那一年森林里的大雨整整下了半年,我们吃光了所有能找到的吃的,最后眼看就要饿死了,所有的人都向我父亲这个贤者要食物,我父亲说:“没有食物。”……嘿嘿嘿……”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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