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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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回到军寨的云峥,还没有来得及问笑林后面追过来的是谁,就听见头顶上弩箭的弓弦嗡的响了起来,从尚未合拢的寨门空隙看过去,发现那里已经是人仰马翻了。
跑到寨墙上躲在巨盾后面偷眼望去,事先修整好的空地上挤满了来不及撤退的交趾骑兵,前面的骑兵人仰马翻的,后面的骑兵居然还在源源不断的涌进来。
这是怎么回事?再愚蠢的将军也不会干出这样没脑子的蠢事,骑兵往山里跑,就这一条就足够绞死那个统帅一百遍的了。
梁楫喘着粗气道:“笑林挑着李德政的黄金甲,在阵前叫骂,刚刚抵达这里的李日尊就疯了,全军押上,所有的骑兵都追过来了,我们一看大事不妙,自然就开始跑路了,差点就被追上了,将主,您说他把李日尊往疯里弄,弟兄们会不会有危险?”
云峥这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亡命的往进冲了,这个命令就是在李日尊狂怒的情形下发布的,怪不得有这样的效果。
交趾的骑兵也不多,不过他们的战马要比大宋的好一些,南方养成的战马普遍不耐持久,因为战马一旦到了南方,只要猛烈的跑起来,很容易出现身体里的汗液排不出去,最终加大心脏负担而死去。
但是交趾人的战马来自大食的种马,在天竺形成新的种马之后逐渐流传到了交趾,它匀称而高大的身材、 线条非常流畅美观的形体、机敏会动的耳朵、以及它敏锐的头部及和善的神态表情,都是非常具有特色的,同时也反映出它顺从受命的性格。
但是这样的马很珍贵,在交趾不是最勇猛的的战士是没有资格骑乘它的,所以,现在挤在这片空地上的都是交趾军队中的精锐。
恶毒的周同已经命令安置好的投石车开始向最远处投掷火药弹,那些火药弹加剧了战马的恐慌,嘶鸣着在人群中蹦跳。努力的想要离开这片令它们感到恐怖的地方。
空地边缘被火药弹的弹幕所笼罩,那些骑兵眼睁睁的看着冒着火花的黑色铁蛋落在自己的身上或者脚下,而后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装满火油的罐子也被扔到了人群中,挤在这里的三千多骑兵和自己的战马就像是在火焰中跳舞。舞着,舞着,就会扑倒在火焰之中,刚才还青草萋萋的寨门前,如今变成了人间地狱,火油刺鼻的味道夹杂着烤肉的臭味笼罩在整个山谷上方。
等到后面的骑兵好不容易逃出这片区域,寨门前终于恢复了平静,那里躺满了被烧死或者炸死的尸体,由于大火的炙烤,很多人的尸体和马的尸体被融在了一起。形成各种各样奇怪的景观,这一刻,战争的残酷性得到了最全面的诠释。
这样的场景对武胜军来说并不算多么难以忍受,温泉关前的场景比这里还要恐怖。不过当梁楫捧着一个大碗站在云峥背后吃面条的时候,依旧让云峥的心头阵阵发闷。
高棉族的探子回来了。野叟告诉云峥,现在山谷外面全是人,漫山遍野全是交趾军卒,旗帜多的根本就数不过来,已经有军卒开始砍伐两侧山峰上的草木,一旦这些草木被清理干净,人家的进攻就会开始。不但如此,山谷的侧面也有交趾人进入了森林,和云峥事前想的一样,这些家伙打算包抄。
高棉人不懂得如何计算工程量,不知道交趾人清理山林需要多久的时间,云峥只好派出自己的军侯随高棉人走一遭。从现在起,每一秒的时间都必须非常的珍惜。
臃肿的商贾队伍和武胜军后勤营担负着转运物资的任务,看着他们慢悠悠的走进森林,武胜军中的每一个人都发愁无比,东西太多。太沉重,他们走的越慢,就表示自己需要固守更多的时间。
可是这些东西就是自己万里迢迢来到这里的目的所在,事到如今,唯有拼死一战了,否则自己的先前付出的一切都会化作东流水。
在举世皆敌的环境里想要睡一个安稳觉都成了奢望,从暴怒状态清醒过来的李日尊依旧是一个合格的统帅,接连不断的骚扰,让军寨没有片刻的安宁时候。
甚至有一些穿着兽皮赤着脚,手里抓着大砍刀的野人会从悬崖上爬过来,凶狠的向武胜军发起进攻,虽然他们造成的损伤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可是敌袭毕竟是敌袭,不可以不防备。
为了防止这些能力出众的野人从悬崖上爬过来,云峥不计成本的命人将八牛弩的弩枪缠上火油布,点着之后订到悬崖上照明,一旦发现有野人往过爬,就立刻用弩箭招呼。
想到那些进入森林的交趾人云峥就头疼,如果这里不是热带雨林,他会下令一把火烧掉这里的森林,让山火替自己阻挡一阵敌军。
自己说到底还是小看了交趾人,他们能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国家,并且成为这片大地上的霸主,确实有自己的成功之道,只要看看那些不计生死,飞蛾扑火般进攻的交趾人,就明白这些武士其实都是合格的军人。
至于自己在升龙城取得的大捷,其实更大程度上是火药武器的胜利而不是人的胜利,当朱雀门整个被炸的飞起来的时候,那种天威爆发一般的场面,让所有交趾人同时在心中觉得这样的宋军不可战胜,所以才会有大部分交趾人扔掉武器抱头鼠窜的场景,如果李德政全民皆兵的政令得到彻底的实现,云峥只有灰溜溜逃回大宋这一条路好走。
穷人打仗用命用不怕死的精神,武胜军是富人,实在没必要以命换命,所以云峥现在就在努力的用装备换取交趾人的性命。
天亮之后,喧闹了一夜的交趾人终于安静下来了,悬崖上还残留着几具被钉死在悬崖上的尸体,军寨门前的尸体堆积得更多了,狭窄的山路注定了大型攻城器械无法运上来,交趾人向来信任的藤牌,在火药弹面前也没有多大的防护能力,尤其是添加白磷的弩箭被火药弹炸碎之后漫天飘洒的磷火无孔不入,沾到身上就会成为催命的阎罗。
好好休息了一夜的梁楫和笑林去两边山头替换吴杰和周同,这里才是最重要的阵地,如果两边山头失守,云峥卡在峡谷里的军寨就成了摆设,想不撤退都不行。
能不能守住七天时间,就看山头的防御如何,所以云峥才会将最勇猛的将军派去固守这里的军事要地。
按照武胜军军侯的测算,交趾人想要把两面山头的林木全部清除掉,至少需要四天,这还需要在没日没夜清理,武胜军不来捣乱的情形下才成。至于进入森林的那些交趾军队,野叟认为那些人不可能在茂密的丛林里准确的找到那条道路,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就不错了。
云峥指着那些被钉在山崖上的野人道:“高棉人是丛林的主人,我看这些人好像也是。”
野叟瞅了一眼笑道:“那些人不是交趾人,他们是奴隶,叫做“武奴”是从遥远的地方贩运过来的,一些交趾贵人很喜欢,但是数量绝对不会多。森林分很多种,这里是林莽,是我的家,我们才是主人,其余的外人都是客人。”
云峥选择相信野叟的话,野叟的家他没打算再来做客,就算野叟说煮熟的鳄鱼头,鳄鱼眼珠乃是绝世美味他也不打算再来一趟,除非交趾人的皇宫再一次堆满了宝物。
军寨里变得安静了好多,商贾们牵着两百头大象走进了丛林,云峥甚至可以想象,这条丛林道路上如今日夜不停地行走着大队的人马,最早出发的人是十天前走的,现在恐怕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最后走的商队是昨晚离开的商队,只要全部走进丛林,交趾人就算想要追赶,也无法追赶了,云峥不相信李日尊胆敢不做准备就贸然率兵进入林莽。
朝阳的出现总是让人欢喜,山麓上出现了一小队人马,一个穿着金色官袍的交趾官员出现在小路上,领先的一个人打着一杆交趾皇室的旗子,后面的人也都穿着奇怪的衣服,死活要跟着大军一起行动的宦官吴云泰指着那些人奇怪的道:“他们派出使节来了,将军,奴婢以前见过交趾使节,就是这个模样。”
苏洵捻着胡须道:“莫非是来谈判的?打算要回李德政?李日尊应该不会这么做,他父亲回去之后对他没有半点的好处。”
周同笑道:“正好和他们玩玩缓兵之计,我们现在非常的需要时间。”
云峥的面色并不好看,等到那些人走进军寨就对周同道:“下令弩箭攒射吧,杀掉这些人,他们确实是在玩缓兵之计,不过吃亏的是我们,一旦将士们的精神松懈下来,就会给敌人可乘之机,我们现在只有用最笨的办法,不理不睬敌人,尽心竭力的拖过七天,我们就赢了。”
周同点点头,挥挥自己手里的旗子,一蓬箭雨就飞了下去,那个使节和同行的十几个人,似乎都不会武功,惊叫着被弩箭追上,逐一的倒在地上,站在军寨上的每一个武胜军军卒都明白,将主没打算和任何交趾人说话,想要分出输赢,只有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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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回到军寨的云峥,还没有来得及问笑林后面追过来的是谁,就听见头顶上弩箭的弓弦嗡的响了起来,从尚未合拢的寨门空隙看过去,发现那里已经是人仰马翻了。
跑到寨墙上躲在巨盾后面偷眼望去,事先修整好的空地上挤满了来不及撤退的交趾骑兵,前面的骑兵人仰马翻的,后面的骑兵居然还在源源不断的涌进来。
这是怎么回事?再愚蠢的将军也不会干出这样没脑子的蠢事,骑兵往山里跑,就这一条就足够绞死那个统帅一百遍的了。
梁楫喘着粗气道:“笑林挑着李德政的黄金甲,在阵前叫骂,刚刚抵达这里的李日尊就疯了,全军押上,所有的骑兵都追过来了,我们一看大事不妙,自然就开始跑路了,差点就被追上了,将主,您说他把李日尊往疯里弄,弟兄们会不会有危险?”
云峥这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亡命的往进冲了,这个命令就是在李日尊狂怒的情形下发布的,怪不得有这样的效果。
交趾的骑兵也不多,不过他们的战马要比大宋的好一些,南方养成的战马普遍不耐持久,因为战马一旦到了南方,只要猛烈的跑起来,很容易出现身体里的汗液排不出去,最终加大心脏负担而死去。
但是交趾人的战马来自大食的种马,在天竺形成新的种马之后逐渐流传到了交趾,它匀称而高大的身材、 线条非常流畅美观的形体、机敏会动的耳朵、以及它敏锐的头部及和善的神态表情,都是非常具有特色的,同时也反映出它顺从受命的性格。
但是这样的马很珍贵,在交趾不是最勇猛的的战士是没有资格骑乘它的,所以,现在挤在这片空地上的都是交趾军队中的精锐。
恶毒的周同已经命令安置好的投石车开始向最远处投掷火药弹,那些火药弹加剧了战马的恐慌,嘶鸣着在人群中蹦跳。努力的想要离开这片令它们感到恐怖的地方。
空地边缘被火药弹的弹幕所笼罩,那些骑兵眼睁睁的看着冒着火花的黑色铁蛋落在自己的身上或者脚下,而后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装满火油的罐子也被扔到了人群中,挤在这里的三千多骑兵和自己的战马就像是在火焰中跳舞。舞着,舞着,就会扑倒在火焰之中,刚才还青草萋萋的寨门前,如今变成了人间地狱,火油刺鼻的味道夹杂着烤肉的臭味笼罩在整个山谷上方。
等到后面的骑兵好不容易逃出这片区域,寨门前终于恢复了平静,那里躺满了被烧死或者炸死的尸体,由于大火的炙烤,很多人的尸体和马的尸体被融在了一起。形成各种各样奇怪的景观,这一刻,战争的残酷性得到了最全面的诠释。
这样的场景对武胜军来说并不算多么难以忍受,温泉关前的场景比这里还要恐怖。不过当梁楫捧着一个大碗站在云峥背后吃面条的时候,依旧让云峥的心头阵阵发闷。
高棉族的探子回来了。野叟告诉云峥,现在山谷外面全是人,漫山遍野全是交趾军卒,旗帜多的根本就数不过来,已经有军卒开始砍伐两侧山峰上的草木,一旦这些草木被清理干净,人家的进攻就会开始。不但如此,山谷的侧面也有交趾人进入了森林,和云峥事前想的一样,这些家伙打算包抄。
高棉人不懂得如何计算工程量,不知道交趾人清理山林需要多久的时间,云峥只好派出自己的军侯随高棉人走一遭。从现在起,每一秒的时间都必须非常的珍惜。
臃肿的商贾队伍和武胜军后勤营担负着转运物资的任务,看着他们慢悠悠的走进森林,武胜军中的每一个人都发愁无比,东西太多。太沉重,他们走的越慢,就表示自己需要固守更多的时间。
可是这些东西就是自己万里迢迢来到这里的目的所在,事到如今,唯有拼死一战了,否则自己的先前付出的一切都会化作东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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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这些能力出众的野人从悬崖上爬过来,云峥不计成本的命人将八牛弩的弩枪缠上火油布,点着之后订到悬崖上照明,一旦发现有野人往过爬,就立刻用弩箭招呼。
想到那些进入森林的交趾人云峥就头疼,如果这里不是热带雨林,他会下令一把火烧掉这里的森林,让山火替自己阻挡一阵敌军。
自己说到底还是小看了交趾人,他们能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国家,并且成为这片大地上的霸主,确实有自己的成功之道,只要看看那些不计生死,飞蛾扑火般进攻的交趾人,就明白这些武士其实都是合格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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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打仗用命用不怕死的精神,武胜军是富人,实在没必要以命换命,所以云峥现在就在努力的用装备换取交趾人的性命。
天亮之后,喧闹了一夜的交趾人终于安静下来了,悬崖上还残留着几具被钉死在悬崖上的尸体,军寨门前的尸体堆积得更多了,狭窄的山路注定了大型攻城器械无法运上来,交趾人向来信任的藤牌,在火药弹面前也没有多大的防护能力,尤其是添加白磷的弩箭被火药弹炸碎之后漫天飘洒的磷火无孔不入,沾到身上就会成为催命的阎罗。
好好休息了一夜的梁楫和笑林去两边山头替换吴杰和周同,这里才是最重要的阵地,如果两边山头失守,云峥卡在峡谷里的军寨就成了摆设,想不撤退都不行。
能不能守住七天时间,就看山头的防御如何,所以云峥才会将最勇猛的将军派去固守这里的军事要地。
按照武胜军军侯的测算,交趾人想要把两面山头的林木全部清除掉,至少需要四天,这还需要在没日没夜清理,武胜军不来捣乱的情形下才成。至于进入森林的那些交趾军队,野叟认为那些人不可能在茂密的丛林里准确的找到那条道路,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就不错了。
云峥指着那些被钉在山崖上的野人道:“高棉人是丛林的主人,我看这些人好像也是。”
野叟瞅了一眼笑道:“那些人不是交趾人,他们是奴隶,叫做“武奴”是从遥远的地方贩运过来的,一些交趾贵人很喜欢,但是数量绝对不会多。森林分很多种,这里是林莽,是我的家,我们才是主人,其余的外人都是客人。”
云峥选择相信野叟的话,野叟的家他没打算再来做客,就算野叟说煮熟的鳄鱼头,鳄鱼眼珠乃是绝世美味他也不打算再来一趟,除非交趾人的皇宫再一次堆满了宝物。
军寨里变得安静了好多,商贾们牵着两百头大象走进了丛林,云峥甚至可以想象,这条丛林道路上如今日夜不停地行走着大队的人马,最早出发的人是十天前走的,现在恐怕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最后走的商队是昨晚离开的商队,只要全部走进丛林,交趾人就算想要追赶,也无法追赶了,云峥不相信李日尊胆敢不做准备就贸然率兵进入林莽。
朝阳的出现总是让人欢喜,山麓上出现了一小队人马,一个穿着金色官袍的交趾官员出现在小路上,领先的一个人打着一杆交趾皇室的旗子,后面的人也都穿着奇怪的衣服,死活要跟着大军一起行动的宦官吴云泰指着那些人奇怪的道:“他们派出使节来了,将军,奴婢以前见过交趾使节,就是这个模样。”
苏洵捻着胡须道:“莫非是来谈判的?打算要回李德政?李日尊应该不会这么做,他父亲回去之后对他没有半点的好处。”
周同笑道:“正好和他们玩玩缓兵之计,我们现在非常的需要时间。”
云峥的面色并不好看,等到那些人走进军寨就对周同道:“下令弩箭攒射吧,杀掉这些人,他们确实是在玩缓兵之计,不过吃亏的是我们,一旦将士们的精神松懈下来,就会给敌人可乘之机,我们现在只有用最笨的办法,不理不睬敌人,尽心竭力的拖过七天,我们就赢了。”
周同点点头,挥挥自己手里的旗子,一蓬箭雨就飞了下去,那个使节和同行的十几个人,似乎都不会武功,惊叫着被弩箭追上,逐一的倒在地上,站在军寨上的每一个武胜军军卒都明白,将主没打算和任何交趾人说话,想要分出输赢,只有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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