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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章 逃出生天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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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武昌官道之旁的一个小城镇,陵上镇。林平之与父亲在一起,这却是要分手了,而这一次分手,却不知要多少时候才能见面了,不过也没什么,他骨子里其实很难把这个便宜父亲当成真的亲人,见不到也罢。

    只是再怎么说也得把他安排好了,林平之嘱咐了许久,倒也没有什么别的事,开了一辈子镖局的林总镖头,一般的事务本来也用不着吩咐,真正要说的只有一件事。

    “你说叫我不要去洛阳见你外公一家?可他是你外公啊,你都不去见他们便也罢了,难道我?”林震南听的只觉十分疑惑,林平之道:“相信我,我知道你很难接受,但外公把妈妈嫁你,一定是有图谋的,你现在绝对不能见到他们。”

    “可是?岳丈若真有图谋?我成婚那么多年了,他也没?”林震南问道,不能不说,这话并非没有道理,刚离开福州时,林震南在危险之中对他是言听计从,但这时一切安定下来,还是有些想要去投靠王元霸。

    可怎么回答他,难道说我经历过前世的,知道他们的人品底细,这个林震南能听的懂吗?算了,想些别的说辞吧,林平之答道:“如果妈妈还在,倒也不一定不可以,但妈妈死了,也就是外公的女儿死了,而且你就算解释,也未必能说的明白,我们和他之间的纽带也断了。他以前或许不想图谋你,但现在你若见到他,一定非常危险。”

    “可是不还有你吗,你是他的外孙啊,你是你两个舅舅的侄儿,他们难道不认你这个亲人吗?”林震南问道,林平之有些无奈的想,外孙?侄儿?有剑谱重要吗?可执迷一念的人,是没法的。

    林平之有些无奈的道:“好吧,爹爹,你听不听我的?要你隐姓埋名,过几年普通人的日子,当真那么难吗?你自己也说过,走镖的时候,吃粗面舔黑盐的日子,你也经过的,我还给你留了纹银四十俩,六俩黄金,要是省着点用,都够普通四口之家一辈子的花销了,我可以保证,少则一二年,多则三四年,就不会让你再这么过,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这?说到钱,林震南忽然问道:“你怎么那么容易什么都搞的到?衣服偷几套便罢了,这些钱是?”,林平之立时随口答道:“当然是当强盗弄来的,你当能是怎么来的?”,话说的倒像是这些事都作惯了一样,而且这些他倒还真的是曾经有一段时间作惯了的,虽然至今想不清林天雨的身份,但反正不像是个高级警官。

    林震南有些黯然,林平之看出了他的神色,便安慰道:“别担心,爹爹,这不过事急从权,相信我,我没伤害到他人,我取走别人财富只有一小部分,而且被我下手的人,也并不是好人,我有分寸的好吗。日后我们还要重振福威镖局的声威,我不会太过份的。”

    既然这么说,林震南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有些事他还是不太信服,便又问道:“平之,你是不是什么事都小心的太过了?三天前你要走山涧溪水之中逃遁,而且还要逆流而上,逃到半山,还要来回走动,跳崖掩饰足迹,可最后也没发生什么事啊。”

    “真等发生什么就晚了,说不定就是因为我的小心,我们现在才能好好的活着的,宁可千日无事,不可一日不防,还是小心点好,你听不听我的。”林平之真也不想多罗嗦了,说话也不耐烦起来。林震南不敢多反驳,便满口答应,随即两人各自分手,林平之隐约觉得有些不妥,但也不用多想了,反正自己的力都已尽到,被这一对父母拖累的也够多的了,他要是真的自找倒霉,那也怪不得自己。

    忽然间,只有林平之一个人了,自穿越至今,却是第一次的,什么负担也没有了,什么朋友也不在身旁,但也没有一丝孤独,无论是记忆中的林平之,还是穿越前的那个人,似乎都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那么由他们合在一起组成的现在的这个林平之,又怎能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呢。

    可眼下他却还有一个热闹要凑,照着自己的记忆,不久就是衡山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了,那件事牵涉到他和他的一个叫曲洋的朋友,他们也就是笑傲江湖之曲的作者。记得那是一场灭门的惨祸,两个人的全家都被杀了,虽然现在这个世界有点不一样了,但大体上还差不多,这件事当然还是要照常发生的,而且就算是前世,那段时间林平之也是在场的,虽然情况有些不太一样。

    这一世如果现在自己去了,是不是能救下他们,刘正风,曲洋,他们的全家,就算不是全部,能有个把人也好啊。忽然间,林平之很想去作这件事,只是自己有这个实力吗,想来暂时不会有,只是谁也不会想到会有自己这么个人物悄悄捣鬼,如果玩的成功,也许并不是没有希望。

    想到这,随之就想起这个世界原来的主角令狐冲,记得前世中,他也与此事有些牵涉。他倒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对了,自己深深为之愧疚的那女孩,不就是与令狐冲青梅竹马,让他痴心所爱的女人吗?衡山的事情发生时,她也是在的。

    今世,几乎在第一眼再次看到她时,林平之就决定这一世绝不再续这段缘份,可他还希望给这个女孩一点补偿。既然如此,当然是让她还是和原本爱她的男人在一起最为妥当。

    大概也不必太担心,前世的林平之,是进了华山派,又费尽了心思,才慢慢设法把岳灵珊骗上手的,自己又不会再有这样的经历了,没有自己,她还能跟谁,再说自己好像已经把她得罪了,那就更不用担心了。

    不,这种事可很难说啊,前世之时,纯爱情小说他是没看过,可各种充满了侠骨柔情的爱情故事他却看了不少,他知道爱情有时是很奇怪的,回想上次与这女孩见面,虽然很让她不高兴,可她看自己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对劲啊。

    那可不行,必须对小冲冲负责,这也是为了他们两个人好啊,那就得尽可能不再见到她,就算见到了,也得给她些难看,绝不能让她再爱错了人。林平之想着,可是他想不到,有些事是不会像他计划中那样发展的。

    无论如何,衡山的大会不能不去。好吧,既已决定要去衡山,那这就出发吧,可是出发前有些事还得准备好了,首先得弄到一把好用些的剑,这个得到大城市才好买。

    不对,首要的问题是,认识自己的人多吗?想来是不会太多的,但总也有一些,至少青城派的人认识,而自己一旦被认出来,恐怕还是件有些麻烦的事,前世的林平之就先是涂脏了一张脸,后又伪装成一个驼子的,虽然那时的林平之并不太懂世事,但他的小心却不是没有道理。凭自己现在的能力武功,与前世那个人又有多少太大的不同。何况经过山村的袭击之后,也知道现在的世界,与前世还不知有多少改变,小心些好。

    那也没什么,也就是从现在起就要开始改变容貌,这一点最简单的办法便是沾上些胡子,人就很自然的像另一个人了,记得前世的令狐冲就用过这办法。但林平之不行,他的容貌很像母亲,太过秀气,扮作女生倒挺容易,装个胡子垃塌的老男人可不太像。

    当然也不想扮女生,那就认真点易容吧,易容之术自己也会一些,在福州实践之后也愈来愈有经验,所需要的材料其实也并不甚复杂,有些石膏,面粉,鸡蛋,黄泥之类的就差不多了,这些都不难弄。

    花了半天购买材料,第二天凌晨,在一个小客栈的单间中,开始给自己易容,这一次可不像在福州的时候情势紧张,他可以静下心来慢慢的处理修饰,大半个时辰之后,一个看起来比林平之略大了四五岁,长的也粗糙些,但却有些豪迈之气的青年男人便已出现了。

    对着镜子照了半天,自己也觉得这个样子看上去很满意,完美无暇,看不出丝毫曾经易容的痕迹。就在他还在有点自我陶醉的时候,却忽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这实在犹如给他兜头泼了盆凉水,自己机关算尽,弄到最后,还是被人发现了吗?

    不过这也没什么,他反正是个既乐天,又不知死活,胆大包天的人,发现了又怎样,再说了,如果又是一个像林晓雨那么特别的人呢?可当他听清楚对方喊的是什么时,才真的觉得彻骨的心寒,因为对方叫的名字不是“林平之”,而是“林天雨”。

    “来,林天雨,过来,到我这儿来。”反反复复的,重复的就是这么一句话,这是谁?是什么人?我穿越了,在这世界上竟然还有人知道我的名字吗?要知道自穿越以来,他可一个字也没提过自己原来的名字啊,难不成自己睡觉时说梦话被人听去了?可无论林平之,还是林天雨,也绝没有说梦话的毛病啊。而且就算是这样,听到的人也只会当他在叫什么别人的名字,怎会如此确定这就是他的名字呢?

    再听清一点的时候,又有一件另他惊诧的事情。这声音听起来极遥远,怕不是在十余里之外,但却又在他耳边回响,可他周围整个城镇村庄,都是安安静静的,绝无半丝响动。这是什么人?有这般武功?!这功夫又绝非林晓雨可比,恐怕这世界上也没有这样的人,武功天下第一的东方不败,内力高深的少林方丈方证,他们有这功力吗?虽然林平之至今从未见过这些人,但他可以绝对肯定,他们是没有这般功力武功的,而且不是差了一点,是差了不知千百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