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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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陋习
百里烨的伤口经过黑衣人的处理,总算是好了起来,不过洛璃却永生难忘,那日黑衣人替百里烨处理伤口的场景。
那把锋利而滚烫的匕首一寸一寸地划开百里烨背上坏死的肉,洛璃看的浑身不舒服,只觉得似乎自己的背上也在被人用刀划一样。
她几乎要喊出声来了。
但是百里烨,却连哼也不哼一声,只是咬紧牙关,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十分平静。
洛璃知道,他是怕自己担心,但是洛璃更知道,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被生生割下身上的肉有多么的疼。
她开始越来越痛恨自己的无能。
甚至产生了想要离开百里烨的想法。
但是最终,她放弃了这个想法。
因为百里烨在昏过去之前,清清楚楚的告诉她,自己不能没有她。
那是洛璃一生中听到过最美丽的情话。
尽管曾经的自己觉得这句话是那么的矫情,那么的虚伪,但是那一刻,她愿意相信这句话有多么真实。
就像她愿意相信百里烨对自己的爱有多么深刻。
在为百里烨治疗好伤口以后,黑衣人便离开了,除了前几日还会来替百里烨查看伤口,到后来,百里烨逐渐恢复过来,她便再也没有来过了。
青山曾经到楚乌谷去找过她,但是已经人去楼空,洛璃对此感到十分难过,然而最难过的却是阿迟。
那是他的救命恩人,但是,他却连与她道谢一句都没能做到。
百里烨的伤将养了小半月,总算是好的差不多了,几人便收拾了行装开始上路。
大约行了三四日的样子,几人到达忻州,客栈的老板是外来人,见到他们觉得十分亲切,便招呼他们一块儿用膳,期间闲聊,说这地方思想相当的传统封建,规矩也是相当严格,尤其对青年男女更是管的紧。
容礼听到这里,不由对叶媚儿打趣道:“媚儿,你听到吗?这里对青年男女管的紧呢,你这样风 sao,仔细给人抓去浸猪笼。”
叶媚儿瞪了他一眼,她倒不是真的风.骚,不过一颦一蹙别具妩媚,再加上她对所有人都是一个态度,十分大方,故而许多自恃清高的女子都看不惯她那副模样,只觉得她是个狐媚子。
洛璃一开始也不怎么喜欢她,可能是由于同性相斥的缘故,但相处下来,洛璃却觉得她那份率性而为的媚态,连女人亦要为之倾倒。
“你说,哪个男人见了我舍得拿我浸猪笼?”
叶媚儿不由分说的一一扫过众人,百里烨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夹了洛璃爱吃的小食放入她的碗中。青山只顾低头饮茶,一句话也不肯说。容修和阿迟笑容莫辨,也不说话,但是客栈的老板和邻桌的客人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
叶媚儿登时觉得无趣极了,率性的把手中的筷子拍在桌子上,作势就要离开,容修立马起身拦住她:“我的好妹妹,你快坐下,你要到哪儿去呀!”
他一副讨好的样子,叶媚儿却连眉毛也不抬一下:“我懒怠理你。”
说罢又坐下抿起酒来,容修见她似乎不高兴了,因而给洛璃递了个眼色,洛璃见状,也便笑道:“媚儿姐,快别生气了,仔细奇怪了身子,自己不好受,又碍不着人家的事儿,多不值得。”
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洛璃和几人的关系徒然增进了许多,她和叶媚儿又都是女子,自然十分投缘。
也不知从哪一日开始,洛璃便媚儿姐前媚儿姐后的喊着叶媚儿了。
“我懒怠搭理他。”叶媚儿闷闷道。
用过午膳,众人决定在出去买些补给品,以备路上不时之需,今夜好好休息一晚,明日再接着起程,只要路上别再被甚么事情绊住脚步,大约只需要四、五日便可以到达金国了。
洛璃被叶媚儿拖着去买了些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几人男人不好意思与她们一起,只得跟在后边帮衬着拿点子东西。
百里烨看到洛璃与叶媚儿言笑晏晏,十分高兴的样子,心下也觉得十分欣慰,自从洛琉死后,洛璃不知道有多久没这样开心过了。
不过,他也曾担心洛璃与叶媚儿的关系太好,待日后于兵符一事上她会心软,毕竟从前的洛璃实在太容易心软了。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洛璃对这件事情却是十足的坚定,她是这样说的。
“我是惜命的人,莫说是整个洛氏还有烨王府的性命,便是为着我自己这条贱命,我也不会轻易将兵符拱手送人的。”
听了这些话,百里烨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他知道现在的洛璃和从前不一样了,但……他也奇怪洛璃的变化。
仅仅是因为洛琉的死么?
还是说……
百里烨摇摇头,制止自己再想下去,他很害怕万一再想下去,会发现甚么……他不想知道也无法接受的事情。
“这个簪子适合你。”
叶媚儿在首饰店里精挑细选了半天,终于从老板端来的一堆簪子里取出了一枚錾金玫瑰簪子,那簪子纹理细腻华美,做工精细入微,尤其点翠十分富丽堂皇。
“未免太华美了,我恐怕驾驭不住。”
叶媚儿淡淡一笑:“你爹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们丞相府甚么好东西没有,你难道没带过这样的簪子?”
洛璃的目光缓缓的划过那只簪子,她笑得十分清丽:“带过是带过,不过只有一次,因为出席的场合很重要,需要盛装打扮所以我才带的,平日里我觉得用不着带这样的簪子,显得人老气横秋的。”
“噫!”叶媚儿撇一撇嘴:“我倒不这么觉得,我瞧着这簪子美得很呢。”
说着便往鬓上一比,洛璃一瞧,倒真真是明艳至极,比自己插上好看的多,因而笑道:“你买了吧,我瞧着倒是衬你。”
说罢自己又挑了一只十分清丽素雅的簪子,笑道:“我要这个就行了。”
洛璃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呢,论美艳谁能比得过叶媚儿,自己唯有这般轻描淡写的妆扮方能教人入眼。
更何况,百里烨一向不喜欢这样烈艳的女子,清丽素静才最能打动他。
两人挑好了首饰,正要离开,却见街道上的人从往一个地方涌去,几人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便随意扯过一个行人道问:“请问一下,那边发生了甚么事情?”
路人看了眼几人,道:“你们是外乡人吧。”
青山点了点头:“我家公子小姐刚刚来到这儿。”
路人道:“难怪你们不知道,城里大户薛家的公子和一个穷门小户家的姑娘私定终身,无媒苟合,现在村里商量过了,按照祖训要活活烧死两人。”
众人一听,登时大为惊讶,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尤其是叶媚儿,她突然想起今日客栈老板的话,不由得娇躯一颤,心下只道这些人实在可怕。
“无媒苟合……”洛璃细嚼这几字,只觉得心里十分不舒服,身为一个主张自由恋爱的21世纪青年,洛璃最讨厌的就是无媒苟合这几个字了。
百里烨见洛璃的神色愣愣的,便搡了她一把,小意问道:“去看看么?”
他心里觉得洛璃回去,如果是以前的洛璃,她一定会去,因为她为人仗义,嫉恶如仇,最喜欢替弱小的人出头,也可以说,因为她喜欢多管闲事。
但是,现在的洛璃和以前的洛璃不一样了,她也有自己狠辣而坚定的一面,面对这样的事情,她是否,还会站出来替旁人说话呢?
他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洛璃的脸,期待着洛璃的回答,其实他很怕,很怕洛璃会说“我们过去看看吧,怪可怜的。”这样的话,平心而论,他更喜欢现在的洛璃,现在的洛璃不会让他难过,因为她开始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不再姑息养奸一味的仁慈。
幸而,洛璃的回答并没有让他失望。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人家的事情,咱们管不着。”
洛璃的回答如此轻描淡写,竟叫青山吃了一惊,他到现在仍然没能接受这样的洛璃。
百里烨却极满意的笑了笑:“既然如此,咱们回去吧。”
洛璃点一点头,挽着叶媚儿的手臂离开了,她一向不喜欢看热闹,更何况是这样血淋淋的场面。
她可以在心底替这个陌生人默哀三分钟,但是她不会轻易出手救这两个人。
首先,她初到此处,人生地不熟的,又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她根本没有力量和如此封建而历史悠久的祖训做抗争。
其次,她自己身边危机四伏,已经是泥菩沙过江自身难保,哪里还能躺别人的浑水,就如同上次阿迟想要跟着她,她却不同意一般,她现在根本没有力量去帮助别人。
那两人就听天由命吧,这样的事情,大约也没有人能救他们,一个迂腐的社会,一群迂腐的人类,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而改变。
毕竟她不是小说里的人物,不是甚么事情都像小说里发展得那样顺利,救不了就是救不了,她不会白费力气去讨人家一句心地善良。
如果有人觉得她心狠,她也不会生气,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她不会因为这些无关紧要的人费心费神,毕竟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去做。
第七十六章 陋习
百里烨的伤口经过黑衣人的处理,总算是好了起来,不过洛璃却永生难忘,那日黑衣人替百里烨处理伤口的场景。
那把锋利而滚烫的匕首一寸一寸地划开百里烨背上坏死的肉,洛璃看的浑身不舒服,只觉得似乎自己的背上也在被人用刀划一样。
她几乎要喊出声来了。
但是百里烨,却连哼也不哼一声,只是咬紧牙关,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十分平静。
洛璃知道,他是怕自己担心,但是洛璃更知道,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被生生割下身上的肉有多么的疼。
她开始越来越痛恨自己的无能。
甚至产生了想要离开百里烨的想法。
但是最终,她放弃了这个想法。
因为百里烨在昏过去之前,清清楚楚的告诉她,自己不能没有她。
那是洛璃一生中听到过最美丽的情话。
尽管曾经的自己觉得这句话是那么的矫情,那么的虚伪,但是那一刻,她愿意相信这句话有多么真实。
就像她愿意相信百里烨对自己的爱有多么深刻。
在为百里烨治疗好伤口以后,黑衣人便离开了,除了前几日还会来替百里烨查看伤口,到后来,百里烨逐渐恢复过来,她便再也没有来过了。
青山曾经到楚乌谷去找过她,但是已经人去楼空,洛璃对此感到十分难过,然而最难过的却是阿迟。
那是他的救命恩人,但是,他却连与她道谢一句都没能做到。
百里烨的伤将养了小半月,总算是好的差不多了,几人便收拾了行装开始上路。
大约行了三四日的样子,几人到达忻州,客栈的老板是外来人,见到他们觉得十分亲切,便招呼他们一块儿用膳,期间闲聊,说这地方思想相当的传统封建,规矩也是相当严格,尤其对青年男女更是管的紧。
容礼听到这里,不由对叶媚儿打趣道:“媚儿,你听到吗?这里对青年男女管的紧呢,你这样风 sao,仔细给人抓去浸猪笼。”
叶媚儿瞪了他一眼,她倒不是真的风.骚,不过一颦一蹙别具妩媚,再加上她对所有人都是一个态度,十分大方,故而许多自恃清高的女子都看不惯她那副模样,只觉得她是个狐媚子。
洛璃一开始也不怎么喜欢她,可能是由于同性相斥的缘故,但相处下来,洛璃却觉得她那份率性而为的媚态,连女人亦要为之倾倒。
“你说,哪个男人见了我舍得拿我浸猪笼?”
叶媚儿不由分说的一一扫过众人,百里烨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夹了洛璃爱吃的小食放入她的碗中。青山只顾低头饮茶,一句话也不肯说。容修和阿迟笑容莫辨,也不说话,但是客栈的老板和邻桌的客人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
叶媚儿登时觉得无趣极了,率性的把手中的筷子拍在桌子上,作势就要离开,容修立马起身拦住她:“我的好妹妹,你快坐下,你要到哪儿去呀!”
他一副讨好的样子,叶媚儿却连眉毛也不抬一下:“我懒怠理你。”
说罢又坐下抿起酒来,容修见她似乎不高兴了,因而给洛璃递了个眼色,洛璃见状,也便笑道:“媚儿姐,快别生气了,仔细奇怪了身子,自己不好受,又碍不着人家的事儿,多不值得。”
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洛璃和几人的关系徒然增进了许多,她和叶媚儿又都是女子,自然十分投缘。
也不知从哪一日开始,洛璃便媚儿姐前媚儿姐后的喊着叶媚儿了。
“我懒怠搭理他。”叶媚儿闷闷道。
用过午膳,众人决定在出去买些补给品,以备路上不时之需,今夜好好休息一晚,明日再接着起程,只要路上别再被甚么事情绊住脚步,大约只需要四、五日便可以到达金国了。
洛璃被叶媚儿拖着去买了些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几人男人不好意思与她们一起,只得跟在后边帮衬着拿点子东西。
百里烨看到洛璃与叶媚儿言笑晏晏,十分高兴的样子,心下也觉得十分欣慰,自从洛琉死后,洛璃不知道有多久没这样开心过了。
不过,他也曾担心洛璃与叶媚儿的关系太好,待日后于兵符一事上她会心软,毕竟从前的洛璃实在太容易心软了。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洛璃对这件事情却是十足的坚定,她是这样说的。
“我是惜命的人,莫说是整个洛氏还有烨王府的性命,便是为着我自己这条贱命,我也不会轻易将兵符拱手送人的。”
听了这些话,百里烨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他知道现在的洛璃和从前不一样了,但……他也奇怪洛璃的变化。
仅仅是因为洛琉的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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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烨摇摇头,制止自己再想下去,他很害怕万一再想下去,会发现甚么……他不想知道也无法接受的事情。
“这个簪子适合你。”
叶媚儿在首饰店里精挑细选了半天,终于从老板端来的一堆簪子里取出了一枚錾金玫瑰簪子,那簪子纹理细腻华美,做工精细入微,尤其点翠十分富丽堂皇。
“未免太华美了,我恐怕驾驭不住。”
叶媚儿淡淡一笑:“你爹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们丞相府甚么好东西没有,你难道没带过这样的簪子?”
洛璃的目光缓缓的划过那只簪子,她笑得十分清丽:“带过是带过,不过只有一次,因为出席的场合很重要,需要盛装打扮所以我才带的,平日里我觉得用不着带这样的簪子,显得人老气横秋的。”
“噫!”叶媚儿撇一撇嘴:“我倒不这么觉得,我瞧着这簪子美得很呢。”
说着便往鬓上一比,洛璃一瞧,倒真真是明艳至极,比自己插上好看的多,因而笑道:“你买了吧,我瞧着倒是衬你。”
说罢自己又挑了一只十分清丽素雅的簪子,笑道:“我要这个就行了。”
洛璃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呢,论美艳谁能比得过叶媚儿,自己唯有这般轻描淡写的妆扮方能教人入眼。
更何况,百里烨一向不喜欢这样烈艳的女子,清丽素静才最能打动他。
两人挑好了首饰,正要离开,却见街道上的人从往一个地方涌去,几人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便随意扯过一个行人道问:“请问一下,那边发生了甚么事情?”
路人看了眼几人,道:“你们是外乡人吧。”
青山点了点头:“我家公子小姐刚刚来到这儿。”
路人道:“难怪你们不知道,城里大户薛家的公子和一个穷门小户家的姑娘私定终身,无媒苟合,现在村里商量过了,按照祖训要活活烧死两人。”
众人一听,登时大为惊讶,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尤其是叶媚儿,她突然想起今日客栈老板的话,不由得娇躯一颤,心下只道这些人实在可怕。
“无媒苟合……”洛璃细嚼这几字,只觉得心里十分不舒服,身为一个主张自由恋爱的21世纪青年,洛璃最讨厌的就是无媒苟合这几个字了。
百里烨见洛璃的神色愣愣的,便搡了她一把,小意问道:“去看看么?”
他心里觉得洛璃回去,如果是以前的洛璃,她一定会去,因为她为人仗义,嫉恶如仇,最喜欢替弱小的人出头,也可以说,因为她喜欢多管闲事。
但是,现在的洛璃和以前的洛璃不一样了,她也有自己狠辣而坚定的一面,面对这样的事情,她是否,还会站出来替旁人说话呢?
他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洛璃的脸,期待着洛璃的回答,其实他很怕,很怕洛璃会说“我们过去看看吧,怪可怜的。”这样的话,平心而论,他更喜欢现在的洛璃,现在的洛璃不会让他难过,因为她开始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不再姑息养奸一味的仁慈。
幸而,洛璃的回答并没有让他失望。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人家的事情,咱们管不着。”
洛璃的回答如此轻描淡写,竟叫青山吃了一惊,他到现在仍然没能接受这样的洛璃。
百里烨却极满意的笑了笑:“既然如此,咱们回去吧。”
洛璃点一点头,挽着叶媚儿的手臂离开了,她一向不喜欢看热闹,更何况是这样血淋淋的场面。
她可以在心底替这个陌生人默哀三分钟,但是她不会轻易出手救这两个人。
首先,她初到此处,人生地不熟的,又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她根本没有力量和如此封建而历史悠久的祖训做抗争。
其次,她自己身边危机四伏,已经是泥菩沙过江自身难保,哪里还能躺别人的浑水,就如同上次阿迟想要跟着她,她却不同意一般,她现在根本没有力量去帮助别人。
那两人就听天由命吧,这样的事情,大约也没有人能救他们,一个迂腐的社会,一群迂腐的人类,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而改变。
毕竟她不是小说里的人物,不是甚么事情都像小说里发展得那样顺利,救不了就是救不了,她不会白费力气去讨人家一句心地善良。
如果有人觉得她心狠,她也不会生气,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她不会因为这些无关紧要的人费心费神,毕竟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