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九章 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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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耐不住诱惑,女人耐不住寂寞,很多年前我都知道这两句话,却从没仔细品味过这两句话里的含义。
寂寞对女人而言,是极其致命的,无论美丑,女人都希望有人关注自己,在乎自己,欣赏自己。
我早就知道阿彦有话唠这个毛病,她的嘴巴喋喋不休,不是在吃,就是在说,我只当那是缺点,却不曾想过其中深意。
阿彦太孤独了,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亲人,她是被人从山上捡回来的,按照养母的计划,阿彦长大,要么给张灵仙做媳妇,要么给张灵仙换个媳妇,她的命运一早注定了的。
她在饭店里杀蛇宰鸡,成日里脏兮兮,面对的只有动物,谁跟她说话?好不容易变成正常人,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倾吐心事的朋友。
我猜,在中山的那一年,可能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每天有好多个人陪她说话,听她倾诉,分享她的喜怒哀乐。
她本来不是话唠,是因为没有朋友,甚至没有闺蜜,硬生生被生活逼成了话唠。
她需要有人倾听自己心声,需要知己,已经到达迫切地步。这种情况下,阿瑟出现了,他是个骗子,是个情场老手,短短一番接触,就抓住了阿彦的心理脉搏,说些她喜欢听的,顺她意的,成功俘获她的心。
人的前半生,男人要关注的事情太多,球赛,股市,生意,交际,等等此类。而女人呢,她只关心是不是有人爱自己。
对于阿彦而言,阿瑟懂自己,爱自己,哪怕他是个黑人,是个烂人,她也不在乎。
爱情是毒,但女人就愿意喝下去。
我说阿彦傻,昔日的阿莲难道不是?莎莎难道不是?
这事得从长计议,问题不在阿彦身上,在我,是我平时给她的关心太少了。
不,我平时压根就不关心她,不但不关心,我还在有意的疏远她,我怕我跟她太近,就忍不住吃了她。
我对阿彦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之前太疏忽了,但我向你保证,我会做出弥补。”
阿彦翻着眼皮,“不用了,你答应我结婚就好。”
结婚是可以,但是,以前说过的三军仪仗队……这需要时间准备。
阿彦道:“不用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一切从简吧。”末了小声补充道:“这只是走个过场,结完婚他就死了,算我做个好人好事,当不得真,等以后我找到好男人,你再给我办一场盛大婚礼。”
看看,阿彦还不算完全变傻。
我同意阿彦嫁给阿瑟,病房里的几个黑人高兴极了,轮流去握阿瑟的手,说土语,应该是祝福的话。
我招呼边锋说:“结完婚就送他回老家,办利索点。”
边锋不解,欲言又止,最后大着胆子道:“老板,要不今晚就给他送走算了,一了百了,免得明天还要折腾。”
话是对的,但毕竟阿彦开了口,千金难买人高兴,丫头替我照顾阿妹那么多年,又带了几个孩子,这份情谊用金钱无法衡量,就算是玩游戏,花点钱给她玩,没什么。
相比我其他几个女人,阿彦都算省事的了。
听说要结婚,阿瑟的裤裆也不疼了,坚持着下床,表情激动悲愤,抓着我的手不放,谢谢大哥!
又要去揽着阿彦肩膀,我赶紧阻拦,“按我们的风俗,新郎新娘结婚前夜不能见面,分开分开。”
阿瑟嘿嘿笑着,手缩回去。
有个黑人打了一窜电话,不多时,病房里挤了黑压压一群,四五十号,叽里咕噜说着土语,身上冒着奇怪的味道,骚的不行,都是跑来祝贺的。
阿瑟强撑着起床,要去定做西装,明日婚礼,他要穿的隆重些。
阿彦激动异常,央求我带着去挑婚纱。
如此也好,我实在不想混在这些黑人中间。
阿彦去了婚纱店,试一套就跑来给我看,问我漂不漂亮,我说漂亮,要不是我现在有老婆,肯定要跟阿瑟争一争。
阿彦就咧着嘴笑,标准傻白甜。
最终选定一条荷叶公主裙,头上有皇冠,一套下来十五万。
租一天三千。
阿彦央求我买,她说:“这婚纱好漂亮,我要天天穿。”
这一刻,我就是慈祥和善的大哥,无论她有什么要求我都会满足。
阿彦穿了婚射舍不得脱,问我,明天进入教堂,是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程序是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
我跟她解释,阿瑟信伊斯兰的,不会去教堂,顶多就是一场中式西洋婚礼,该怎么做由司仪掌控。
阿彦这才了然,又跑去镜子跟前美去了。
站在镜子前面半个多小时,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跑回来问我,“阿哥,我要是真的嫁去非洲,从此见不到面,你会想我吗?”
“会!”我看着阿彦的面,诚恳回答:“我会很想你。”
阿彦问:“为什么?”
我笑,“不知道,这么多年,你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从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变成一个大丫头,整间屋子都有你的声音回荡,突然一下子你不在了,屋子里冷冷清清,在我想来,那不是少了一个人,好像连我灵魂都少了一半。”
阿彦捂着嘴,眼泪瞬间涌出,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哭出来,扑进我怀里,呜呜地哭。
“阿哥,我都不舍得离开你,尽管我骂你恨你,可是我也不舍得离开……”
这恐怕就是所谓的哭婚,每个女儿出嫁前,都要这么哭一场吧。
我拍拍阿彦的肩,缓声道:“所以,我是那么的不情愿你嫁给黑人,非洲那么远,我想看你,见不到怎么办?就算你出嫁,我也希望你能留在我眼皮子底下,你家里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能清楚地知道。”
阿彦哭的更凶了。
我将胸膛向后,阿彦的婚纱,胸口上的金属饰品硌得人好疼。
婚礼订在一间小酒店,没有请中国婚庆公司,是个五十多岁的黑人男性做司仪,现场来的人不少,约莫百多个,男性统一西装领带,女性则是正式场合礼服。
我看到,大多数西装都是百十块的劣质货,可见黑人在这里经济并不宽裕。
来的女性很少,并且大部分是中国女性,黑人女性凤毛麟角。
由此可见,黑人要泡中国姑娘,也不是容易的事。
桌上摆着菜品,都是冷菜,牛肉鱼虾为主,另外一些干果,这就是他们的婚宴,后面不会再有硬菜。
我理解为:这是黑人没钱,买不起更好的菜。
中午十一点半,主持人宣布婚礼开始,所有黑人起身,看向中间红毯,热烈鼓掌,同时婚礼台上也有鼓乐手在吹长号,敲大鼓,乱七八糟,令我很不愉快的音乐。我牵着阿彦,慢慢行走,两边有四五个黑人青年用花篮撒花瓣。手心能感到阿彦在微微颤抖。
到达礼台下,阿瑟一身银灰色西装,白衬衫红领带,双腿僵直着下来,从我手里接过阿彦,领上台子,相对而立。
鼓乐手停,音乐停,阿瑟伸手,将阿彦面上的白纱掀起,露出新娘子容颜,台下宾客发出低呼,而后不约而同地鼓掌。
他们发出由衷的感叹,这个新娘实在是太漂亮了。
鼓掌的同时,数道闪光在他们身上出现,那是黑人摄影师在给新人拍照。
阿瑟紧绷着嘴唇,笑意从眼角溢出。老黑人一窜土语,阿瑟单膝跪下去,朝着阿彦,右手抚着自己胸口,同样是一窜土语,叽里咕噜,听不懂。说完了,众人鼓掌,他才换成广东话:致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从今天起,我将永远守护在你身旁,没有任何事能让我们分开,此生不离不弃,以真主的名义起誓,我将用我的生命来守护我们的幸福……
一番话没说完,后面传来一声响亮的口哨,肆意张狂,惹人不爽。
门外又是一班黑人,穿着乱七八糟的便服,气势汹汹地涌进来。
为首的是个大胖子,这在黑人体型中是很少见的,我猜测他不是纯种非裔,应该是从欧美国家过来的。
那厮戴着红框塑料蛤蟆镜,穿着大花衫子绿短裤,脚下一双塑料凉鞋,晃着黑粗短胳膊,手指上的黄金戒指明晃晃耀眼。
在他后面,黑压压的一群,个个手里都提着家伙,表情不善。
很自然地,属于阿瑟的宾客全部往阿瑟身后转移,成半月形和来人对峙,祥和欢乐的气氛瞬间消失,被紧张危险所代替。
两厢站定,黑胖子和阿瑟对话,说的土语我听不懂,很自觉地向后靠,拉着阿彦,往人群后面走。
那些黑人倒也懂事,见我拉着阿彦过来,很知趣地腾开空隙让我过去,复又把空隙塞满,不让外面的危险气息干扰到我们。
双方土语来的急,舌剑唇枪,听上去是要爆发冲突的节奏。我懒得看,拉着阿彦向后走,等下打起来我们就躲在厨房。
阿彦还不走,惊异地问我,“发生什么事?”
发生什么我怎么知道?我说:“可能是阿瑟以前的老婆家人来找麻烦了。”
阿彦表示不可能,“阿瑟没结过婚,从来都没有。”
我笑而不语,只能说:“让他们自己解决吧,解决完我们再进行婚礼。”
话是这么说,我心里却想的是,边锋现在的能量越来越大了,昨晚上说安排人在婚礼后捣乱,最好是挑起纷争,趁乱把阿瑟打死,还要泼脏水在阿瑟身上,就说是以前的老婆来找麻烦。
没想到,这厮竟然准备了一帮黑人,还演的如此逼真,牛逼大发了。sriq
男人耐不住诱惑,女人耐不住寂寞,很多年前我都知道这两句话,却从没仔细品味过这两句话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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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知道阿彦有话唠这个毛病,她的嘴巴喋喋不休,不是在吃,就是在说,我只当那是缺点,却不曾想过其中深意。
阿彦太孤独了,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亲人,她是被人从山上捡回来的,按照养母的计划,阿彦长大,要么给张灵仙做媳妇,要么给张灵仙换个媳妇,她的命运一早注定了的。
她在饭店里杀蛇宰鸡,成日里脏兮兮,面对的只有动物,谁跟她说话?好不容易变成正常人,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倾吐心事的朋友。
我猜,在中山的那一年,可能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每天有好多个人陪她说话,听她倾诉,分享她的喜怒哀乐。
她本来不是话唠,是因为没有朋友,甚至没有闺蜜,硬生生被生活逼成了话唠。
她需要有人倾听自己心声,需要知己,已经到达迫切地步。这种情况下,阿瑟出现了,他是个骗子,是个情场老手,短短一番接触,就抓住了阿彦的心理脉搏,说些她喜欢听的,顺她意的,成功俘获她的心。
人的前半生,男人要关注的事情太多,球赛,股市,生意,交际,等等此类。而女人呢,她只关心是不是有人爱自己。
对于阿彦而言,阿瑟懂自己,爱自己,哪怕他是个黑人,是个烂人,她也不在乎。
爱情是毒,但女人就愿意喝下去。
我说阿彦傻,昔日的阿莲难道不是?莎莎难道不是?
这事得从长计议,问题不在阿彦身上,在我,是我平时给她的关心太少了。
不,我平时压根就不关心她,不但不关心,我还在有意的疏远她,我怕我跟她太近,就忍不住吃了她。
我对阿彦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之前太疏忽了,但我向你保证,我会做出弥补。”
阿彦翻着眼皮,“不用了,你答应我结婚就好。”
结婚是可以,但是,以前说过的三军仪仗队……这需要时间准备。
阿彦道:“不用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一切从简吧。”末了小声补充道:“这只是走个过场,结完婚他就死了,算我做个好人好事,当不得真,等以后我找到好男人,你再给我办一场盛大婚礼。”
看看,阿彦还不算完全变傻。
我同意阿彦嫁给阿瑟,病房里的几个黑人高兴极了,轮流去握阿瑟的手,说土语,应该是祝福的话。
我招呼边锋说:“结完婚就送他回老家,办利索点。”
边锋不解,欲言又止,最后大着胆子道:“老板,要不今晚就给他送走算了,一了百了,免得明天还要折腾。”
话是对的,但毕竟阿彦开了口,千金难买人高兴,丫头替我照顾阿妹那么多年,又带了几个孩子,这份情谊用金钱无法衡量,就算是玩游戏,花点钱给她玩,没什么。
相比我其他几个女人,阿彦都算省事的了。
听说要结婚,阿瑟的裤裆也不疼了,坚持着下床,表情激动悲愤,抓着我的手不放,谢谢大哥!
又要去揽着阿彦肩膀,我赶紧阻拦,“按我们的风俗,新郎新娘结婚前夜不能见面,分开分开。”
阿瑟嘿嘿笑着,手缩回去。
有个黑人打了一窜电话,不多时,病房里挤了黑压压一群,四五十号,叽里咕噜说着土语,身上冒着奇怪的味道,骚的不行,都是跑来祝贺的。
阿瑟强撑着起床,要去定做西装,明日婚礼,他要穿的隆重些。
阿彦激动异常,央求我带着去挑婚纱。
如此也好,我实在不想混在这些黑人中间。
阿彦去了婚纱店,试一套就跑来给我看,问我漂不漂亮,我说漂亮,要不是我现在有老婆,肯定要跟阿瑟争一争。
阿彦就咧着嘴笑,标准傻白甜。
最终选定一条荷叶公主裙,头上有皇冠,一套下来十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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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彦央求我买,她说:“这婚纱好漂亮,我要天天穿。”
这一刻,我就是慈祥和善的大哥,无论她有什么要求我都会满足。
阿彦穿了婚射舍不得脱,问我,明天进入教堂,是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程序是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
我跟她解释,阿瑟信伊斯兰的,不会去教堂,顶多就是一场中式西洋婚礼,该怎么做由司仪掌控。
阿彦这才了然,又跑去镜子跟前美去了。
站在镜子前面半个多小时,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跑回来问我,“阿哥,我要是真的嫁去非洲,从此见不到面,你会想我吗?”
“会!”我看着阿彦的面,诚恳回答:“我会很想你。”
阿彦问:“为什么?”
我笑,“不知道,这么多年,你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从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变成一个大丫头,整间屋子都有你的声音回荡,突然一下子你不在了,屋子里冷冷清清,在我想来,那不是少了一个人,好像连我灵魂都少了一半。”
阿彦捂着嘴,眼泪瞬间涌出,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哭出来,扑进我怀里,呜呜地哭。
“阿哥,我都不舍得离开你,尽管我骂你恨你,可是我也不舍得离开……”
这恐怕就是所谓的哭婚,每个女儿出嫁前,都要这么哭一场吧。
我拍拍阿彦的肩,缓声道:“所以,我是那么的不情愿你嫁给黑人,非洲那么远,我想看你,见不到怎么办?就算你出嫁,我也希望你能留在我眼皮子底下,你家里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能清楚地知道。”
阿彦哭的更凶了。
我将胸膛向后,阿彦的婚纱,胸口上的金属饰品硌得人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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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大多数西装都是百十块的劣质货,可见黑人在这里经济并不宽裕。
来的女性很少,并且大部分是中国女性,黑人女性凤毛麟角。
由此可见,黑人要泡中国姑娘,也不是容易的事。
桌上摆着菜品,都是冷菜,牛肉鱼虾为主,另外一些干果,这就是他们的婚宴,后面不会再有硬菜。
我理解为:这是黑人没钱,买不起更好的菜。
中午十一点半,主持人宣布婚礼开始,所有黑人起身,看向中间红毯,热烈鼓掌,同时婚礼台上也有鼓乐手在吹长号,敲大鼓,乱七八糟,令我很不愉快的音乐。我牵着阿彦,慢慢行走,两边有四五个黑人青年用花篮撒花瓣。手心能感到阿彦在微微颤抖。
到达礼台下,阿瑟一身银灰色西装,白衬衫红领带,双腿僵直着下来,从我手里接过阿彦,领上台子,相对而立。
鼓乐手停,音乐停,阿瑟伸手,将阿彦面上的白纱掀起,露出新娘子容颜,台下宾客发出低呼,而后不约而同地鼓掌。
他们发出由衷的感叹,这个新娘实在是太漂亮了。
鼓掌的同时,数道闪光在他们身上出现,那是黑人摄影师在给新人拍照。
阿瑟紧绷着嘴唇,笑意从眼角溢出。老黑人一窜土语,阿瑟单膝跪下去,朝着阿彦,右手抚着自己胸口,同样是一窜土语,叽里咕噜,听不懂。说完了,众人鼓掌,他才换成广东话:致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从今天起,我将永远守护在你身旁,没有任何事能让我们分开,此生不离不弃,以真主的名义起誓,我将用我的生命来守护我们的幸福……
一番话没说完,后面传来一声响亮的口哨,肆意张狂,惹人不爽。
门外又是一班黑人,穿着乱七八糟的便服,气势汹汹地涌进来。
为首的是个大胖子,这在黑人体型中是很少见的,我猜测他不是纯种非裔,应该是从欧美国家过来的。
那厮戴着红框塑料蛤蟆镜,穿着大花衫子绿短裤,脚下一双塑料凉鞋,晃着黑粗短胳膊,手指上的黄金戒指明晃晃耀眼。
在他后面,黑压压的一群,个个手里都提着家伙,表情不善。
很自然地,属于阿瑟的宾客全部往阿瑟身后转移,成半月形和来人对峙,祥和欢乐的气氛瞬间消失,被紧张危险所代替。
两厢站定,黑胖子和阿瑟对话,说的土语我听不懂,很自觉地向后靠,拉着阿彦,往人群后面走。
那些黑人倒也懂事,见我拉着阿彦过来,很知趣地腾开空隙让我过去,复又把空隙塞满,不让外面的危险气息干扰到我们。
双方土语来的急,舌剑唇枪,听上去是要爆发冲突的节奏。我懒得看,拉着阿彦向后走,等下打起来我们就躲在厨房。
阿彦还不走,惊异地问我,“发生什么事?”
发生什么我怎么知道?我说:“可能是阿瑟以前的老婆家人来找麻烦了。”
阿彦表示不可能,“阿瑟没结过婚,从来都没有。”
我笑而不语,只能说:“让他们自己解决吧,解决完我们再进行婚礼。”
话是这么说,我心里却想的是,边锋现在的能量越来越大了,昨晚上说安排人在婚礼后捣乱,最好是挑起纷争,趁乱把阿瑟打死,还要泼脏水在阿瑟身上,就说是以前的老婆来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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