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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故来相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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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欢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那样无情的话,聂小年能够那样淡定轻松地说出来,并且面不改色心不跳气不喘的,轻轻松松地将合欢的满腔的柔情击了个粉碎。

    如果心碎有声音的话,合欢一定可以听得见。可是,心没有碎,而是被某种落空腐蚀了一个冻,苍凉地刮着冷风。那天,合欢从床上爬起来,胡乱地裹上了衣服,仓皇而逃。

    聂小年,你这样说,我该说什么好呢?我该说什么好!

    寝室的同学都走了,只剩下合欢一个。合欢去超市抱了几瓶勇闯天涯的啤酒,回到宿舍关好门,闷着咕咚咕咚地喝了了一罐。喝酒的毛病是聂小年惯出来的,没了聂小年,合欢觉得这啤酒真是难喝得要死,好不容易喝了一罐后,再也不想喝了。聂小年,今天还不信了,没了你,我还是可以喝得很开心的。仿佛为了证明这一点,合欢又开了瓶啤酒,喝了几口后,自言自语地说:“好像要醉了。”便乖乖地躺到了床上,睡着了。

    是真的醉了么?当后来合欢大战酒场一战闻名后,曾经偶然想过,那时候是真的没醉,之所以睡着,是因为太累了。

    可惜,这些,聂小年永远不会知道。

    每个人都有发泄自己怨气的方式,合欢也有,祝凯教会了她在心情灰色的时候吃巧克力,她自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在伤心的时候花钱,以找到肉痛的感觉。

    第二天,合欢醒得很早,一个人坐着昨天曾坐过的公交车,奔到了繁华的商业街。随着商业街拥挤的人潮在各个商铺里进进出出,一天逛下来,倒是有许多的收获。

    那天,合欢买了生平第一双高跟鞋。在商铺显瘦的镜子里,看见自己青春的姣好的,却又灰白的样子。

    聂小年,是合欢的青春里,一个灰白而又灿烂的梦想。

    诸事皆安的日子里,三林出现了。他的出现,是一个命中注定的意外。

    十月金秋,校园里帅哥众多的篮球场边的大道被树枝掩映,别有洞天,参天的大树枝叶参差交错,交叠成了美丽的金灿灿的天幕。合欢喜欢学习后在此徜徉,那些叶子里的碎光就像是星星一样,迷住了合欢的眼睛。

    正逢国庆节,寝室的同学各奔东西,剩下合欢一个人在寝室。风正暖,花正媚,流光容易把人抛。大一的时候,学习有所松懈,可现在,反正无事干,有事做总比无事做好。

    那日合欢抱着两本书从图书馆出来,走在大道上,还在为书中的故事欷歔时,一个篮球吭哧吭哧地滚到了自己身边。

    事后,合欢笑言,这是一个篮球引发的血案。tqR1

    合欢举目望去,铁丝网圈住的篮球场里有几个男生正在向她招手。合欢明了,抱起篮球往篮球场走去。好歹她也是一个打过篮球的人,一个漂亮的姿势一摆,篮球就从指间飞了出去。

    那几个男生擦着汗道谢。合欢笑着摇头。一个挺壮实的友善的人接住了合欢扔过的球,又一扭头把球抛给了其他人。合欢正准备走了。身后醇厚的声音忽然叫住她,“美女,谢谢你。”

    合欢心想这人太热情了一点儿,笑着说:“没事儿。”看那人好像没什么要说了的样子,转身走了几步,那个男生忽然又说:“妹子你能把你的电话给我吗?”

    身后好像有起哄的声音。这次轮到合欢错愕了,虽然零零碎碎也有几个男生想暧昧来着,但是像这厮这样高调的要电话号码的实属少。哎,合欢幽幽地叹口气。想了想,还是转身看了一眼。

    身后的男生似乎是挺结实的,合欢注意了一下他的肚子,嗯,幸好没有啤酒肚。便再看了第二眼,这人笑着看着自己,既不羞怯,也不猥琐,反而很友善。便再看了第三眼。

    也许就是这第三眼,让合欢的大学里,多了那个叫三林的插曲。论帅气,这男生既没有聂小年清风霁月也没有祝凯英武俊朗,但合欢却对这个人的笑容和眼睛有些沉迷。

    他笑得很开心,像他后来曾说的那样,他遇见了令自己欢喜的人就会情不自禁地有些傻气。但是,他的眼神却很忧伤,弥漫着冬天里淡淡的水汽。

    那人看合欢不言不语地站在自己面前,想了一下,便说:“林木森。”合欢一时没有挺清楚,林木森?干啥吃的?

    那人看见合欢迷惑的样子,解释道:“我叫林木森。”

    这个包含了太多木字的名字戳中了合欢的笑点。合欢微笑着说出自己的名字:“许合欢。”

    事实上,那日林木森忘记了追问电话号码。合欢走到寝室门口才想起,咦,说好的电话号码呢?

    月老可能是打算撮合林木森和许合欢的。再次遇见林木森,是在学校的一个小饭馆里。合欢和寝室妹子一行人点好了菜,正准备狼吞虎咽的时候,猛然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因为对林木森的笑容和眼神印象深刻,合欢一下子反应过来了,笑着打招呼。林木森和两个男生坐在一起,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很喜欢林木森这厮的脸庞和气质,他看起来爷们儿,眼睛也像北方男孩儿那样并不清秀机灵,但眼神很亮,正如合欢所说的,有些莫名的忧伤。

    去结账时,老板才说,刚刚有人已经付过账了。寝室的妹子更加起哄,哟呵,这是要追合欢的节奏?

    寝室里的大姐说:“这个男生不错喔,才认识就愿意为你花钱,多半值得托付。再说了,现在但凡有点儿见识胸襟的男生,都知道应当有点儿绅士风度的。”虽说如此,合欢还是有些不踏实,感觉有点儿受宠若惊。

    再次碰见林木森时,合欢正蹲着身子在水果摊前挑选橙子。身后有人拍自己,合欢转头,看见他背着个书包骑在自行车上。

    合欢连忙站起来道谢,林木森却淡淡地表示不介意,反而对合欢选的橙子很感兴趣。“我看你选得这么认真,到底怎么选?”

    合欢说:“橘子也有性别的,母的好吃,公的会比较干涩一点。”看林木森很有兴趣又还是不懂的样子,合欢拿起两个橙子翻过它们的肚皮,举到林木森眼前,解释道:“喏,就是这样的,母的肚脐会有两个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