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 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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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简单。
道格拉斯和妹妹把《魂断蓝桥》的剧本交给了制片人,制片人看过之后觉得不错,就提交给了米高梅公司的高层。
这时候问题来了,米高梅公司刚刚从瑞典挖来了一位女明星,这位女明星在欧洲很有知名度,演出的电影受到广泛的好评。
米高梅公司准备力捧此人,正在四处搜罗好故事。
公司高层看了《魂断蓝桥》,觉得故事发生在英国,女主角很适合这位欧洲女星出演。
当然,他们也给加拿大女孩留下了一个角色,可以扮演女主角的朋友。
在这种好莱坞大制片厂的制度下,普通演员没有什么发言权。
除非是成为顶级的大明星,或者有电影公司高层做后台,才能有资格挑选剧本和角色,甚至和电影公司谈条件。
林子轩自己就是电影公司的老板,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
在明星电影公司内部,如果殷明竹或者孟晓冬看中了某个角色,那其他演员就只能退让,这就是大明星的特权。
所以说,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可言,与其停下来抱怨,不如努力走上巅峰。
在历史上,瑙玛希拉取得成功,并获得奥斯卡女主角的原因是在1927年她嫁给了米高梅公司的制片人,从而获得了挑选剧本和角色的自由。
到了1936年,那位制片人去世,她的演艺事业逐渐走下坡路,不久便退出了影坛。
好莱坞就是一个名利场,想要得到就需要付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林子轩对此爱莫能助。
这位加拿大女孩有两个选择,要么服从公司的安排,给公司留下好印象,等待下一次机会,要么拿回剧本。和公司闹翻,从此被雪藏。
至于离开米高梅,恐怕要支付不菲的违约金,他们兄妹不一定负担得起。
对于这位二线女明星来说。最明智的就是服从公司的安排,忍一时之气。
他打听到和瑙玛希拉争夺角色的是瑞典女星葛丽泰嘉宝。
嘉宝这位女明星林子轩倒是有点印象,她是好莱坞的一个传奇。
葛丽泰嘉宝于1905年出生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14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她被迫离开学校去百货公司打工。做广告模特。
她在一个广告短片中的形象被导演看中,从此进入电影圈。
她还申请到瑞典表演学校的奖学金,学习表演。
1924年,嘉宝主演德国剧作家帕浦斯特的名剧《悲伤的街道》,使其成为欧洲受欢迎的影星之一,从而被米高梅电影公司挖到美国,准备力捧。
嘉宝在欧洲有名气,受到米高梅的重视,瑙玛想必是没什么机会了。
瑙玛希拉也是这么想的,她和嘉宝比起来毫无优势可言。那位瑞典女孩的确非常美丽,欧洲女人的深邃眼眸正是美国观众的最爱。
相比较而言,出身加拿大的她连地域优势都没有了。
在这个时代,美国还没有成为超级大国,欧洲则是整个世界的中心。
无论是强大的军事力量,还是自文艺复兴以来蓬勃发展的文化,欧洲都备受推崇,所以来自欧洲的女演员很受美国观众的欢迎。
但这位加拿大女孩并不甘心,她咽不下这口气。
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可以一举成名的角色,她绝不想拱手相让。为他人做嫁衣。
瑙玛希拉权衡利弊,悲哀的发现她个人没有实力和米高梅这种大公司相抗衡。
如果拿着剧本投奔其他电影公司,比如派拉蒙和环球,可能落到和在米高梅一样的下场。
该怎么办呢?
她无意间看到了林子轩。这位东方人有自己的电影公司,能不能投资拍摄《魂断蓝桥》?
这或许是她最后的机会了,否则她就只能向公司屈服。
拍摄一部美国电影?
林子轩陷入思考之中,他比谁都清楚《魂断蓝桥》是一部经典电影,投资拍摄没有问题,只是以什么形式拍摄需要考虑清楚。
这牵扯到美国的法律。
他不能以华人的身份投资。也不可能借钱给这对兄妹,十几万美元不是小数目,作为一个商人,要把商业和私人交情区分开来。
他和彼得逊律师联系后,发现可以采用迂回的方式。
上海明星电影公司因为有彼得逊律师作为小股东,名义上属于美资公司。
只要以彼得逊律师的名义在美国成立一家美国明星电影公司,那么上海的那家公司就是美国公司的子公司,林子轩就能用美国明星电影公司的名义投资电影。
只是,如此一来,这家电影公司就成了彼得逊律师所有。
林子轩仅仅负责经营,从老板变成了打工仔。
当然,为了保障林子轩在其中的利益和控制权,还需要签署很多的法律文件。
比如彼得逊律师放弃公司的经营权,全权委托林子轩对公司的经营,不干涉公司的决策,在利益分配上要有明确的规定,彼得逊律师只负责法律部门。
这就是钻美国法律的空子。
终于还是要走这一步了,想要在美国投资就要找一位美国合伙人。
这其实非常冒险,相当于把公司拱手让人,如果彼得逊律师从中耍花招的话,他辛苦积攒的家业就会付诸东流。
但风险和机遇并存,想要赚钱,怎么能不冒险呢。
林子轩不怎么熟悉美国的法律,他特意拿着法律文件去请教法律专家张康任。
他相信中国人不会骗中国人。
张康任仔细审核了这些法律文件,没有发现漏洞。
除了公司的所有人变更之外,林子轩的权利和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害,在目前的美国,这是华人变相投资的一种常用手段。
不过这种投资金额不宜过大,否则会引起美国政府的注意。
也就是说,你不能搞个大型财团出来,直接影响或者控制美国的经济发展。
林子轩放下心来,开始规划未来在美国的投资,电影只是第一步。
他让妹妹林晓玲在美国明星电影公司挂名,负责一些文件的往来,审查账目。
至于道格拉斯兄妹,就看他们有没有脱离米高梅公司的魄力,迎接新的挑战了。
就在林子轩忙着签署各种法律文件的时候,那本《高堡奇人》通过美国的邮政系统运往世界各地,最先收到书籍的是美国国内的出版社。(未完待续。)
事情很简单。
道格拉斯和妹妹把《魂断蓝桥》的剧本交给了制片人,制片人看过之后觉得不错,就提交给了米高梅公司的高层。
这时候问题来了,米高梅公司刚刚从瑞典挖来了一位女明星,这位女明星在欧洲很有知名度,演出的电影受到广泛的好评。
米高梅公司准备力捧此人,正在四处搜罗好故事。
公司高层看了《魂断蓝桥》,觉得故事发生在英国,女主角很适合这位欧洲女星出演。
当然,他们也给加拿大女孩留下了一个角色,可以扮演女主角的朋友。
在这种好莱坞大制片厂的制度下,普通演员没有什么发言权。
除非是成为顶级的大明星,或者有电影公司高层做后台,才能有资格挑选剧本和角色,甚至和电影公司谈条件。
林子轩自己就是电影公司的老板,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
在明星电影公司内部,如果殷明竹或者孟晓冬看中了某个角色,那其他演员就只能退让,这就是大明星的特权。
所以说,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可言,与其停下来抱怨,不如努力走上巅峰。
在历史上,瑙玛希拉取得成功,并获得奥斯卡女主角的原因是在1927年她嫁给了米高梅公司的制片人,从而获得了挑选剧本和角色的自由。
到了1936年,那位制片人去世,她的演艺事业逐渐走下坡路,不久便退出了影坛。
好莱坞就是一个名利场,想要得到就需要付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林子轩对此爱莫能助。
这位加拿大女孩有两个选择,要么服从公司的安排,给公司留下好印象,等待下一次机会,要么拿回剧本。和公司闹翻,从此被雪藏。
至于离开米高梅,恐怕要支付不菲的违约金,他们兄妹不一定负担得起。
对于这位二线女明星来说。最明智的就是服从公司的安排,忍一时之气。
他打听到和瑙玛希拉争夺角色的是瑞典女星葛丽泰嘉宝。
嘉宝这位女明星林子轩倒是有点印象,她是好莱坞的一个传奇。
葛丽泰嘉宝于1905年出生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14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她被迫离开学校去百货公司打工。做广告模特。
她在一个广告短片中的形象被导演看中,从此进入电影圈。
她还申请到瑞典表演学校的奖学金,学习表演。
1924年,嘉宝主演德国剧作家帕浦斯特的名剧《悲伤的街道》,使其成为欧洲受欢迎的影星之一,从而被米高梅电影公司挖到美国,准备力捧。
嘉宝在欧洲有名气,受到米高梅的重视,瑙玛想必是没什么机会了。
瑙玛希拉也是这么想的,她和嘉宝比起来毫无优势可言。那位瑞典女孩的确非常美丽,欧洲女人的深邃眼眸正是美国观众的最爱。
相比较而言,出身加拿大的她连地域优势都没有了。
在这个时代,美国还没有成为超级大国,欧洲则是整个世界的中心。
无论是强大的军事力量,还是自文艺复兴以来蓬勃发展的文化,欧洲都备受推崇,所以来自欧洲的女演员很受美国观众的欢迎。
但这位加拿大女孩并不甘心,她咽不下这口气。
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可以一举成名的角色,她绝不想拱手相让。为他人做嫁衣。
瑙玛希拉权衡利弊,悲哀的发现她个人没有实力和米高梅这种大公司相抗衡。
如果拿着剧本投奔其他电影公司,比如派拉蒙和环球,可能落到和在米高梅一样的下场。
该怎么办呢?
她无意间看到了林子轩。这位东方人有自己的电影公司,能不能投资拍摄《魂断蓝桥》?
这或许是她最后的机会了,否则她就只能向公司屈服。
拍摄一部美国电影?
林子轩陷入思考之中,他比谁都清楚《魂断蓝桥》是一部经典电影,投资拍摄没有问题,只是以什么形式拍摄需要考虑清楚。
这牵扯到美国的法律。
他不能以华人的身份投资。也不可能借钱给这对兄妹,十几万美元不是小数目,作为一个商人,要把商业和私人交情区分开来。
他和彼得逊律师联系后,发现可以采用迂回的方式。
上海明星电影公司因为有彼得逊律师作为小股东,名义上属于美资公司。
只要以彼得逊律师的名义在美国成立一家美国明星电影公司,那么上海的那家公司就是美国公司的子公司,林子轩就能用美国明星电影公司的名义投资电影。
只是,如此一来,这家电影公司就成了彼得逊律师所有。
林子轩仅仅负责经营,从老板变成了打工仔。
当然,为了保障林子轩在其中的利益和控制权,还需要签署很多的法律文件。
比如彼得逊律师放弃公司的经营权,全权委托林子轩对公司的经营,不干涉公司的决策,在利益分配上要有明确的规定,彼得逊律师只负责法律部门。
这就是钻美国法律的空子。
终于还是要走这一步了,想要在美国投资就要找一位美国合伙人。
这其实非常冒险,相当于把公司拱手让人,如果彼得逊律师从中耍花招的话,他辛苦积攒的家业就会付诸东流。
但风险和机遇并存,想要赚钱,怎么能不冒险呢。
林子轩不怎么熟悉美国的法律,他特意拿着法律文件去请教法律专家张康任。
他相信中国人不会骗中国人。
张康任仔细审核了这些法律文件,没有发现漏洞。
除了公司的所有人变更之外,林子轩的权利和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害,在目前的美国,这是华人变相投资的一种常用手段。
不过这种投资金额不宜过大,否则会引起美国政府的注意。
也就是说,你不能搞个大型财团出来,直接影响或者控制美国的经济发展。
林子轩放下心来,开始规划未来在美国的投资,电影只是第一步。
他让妹妹林晓玲在美国明星电影公司挂名,负责一些文件的往来,审查账目。
至于道格拉斯兄妹,就看他们有没有脱离米高梅公司的魄力,迎接新的挑战了。
就在林子轩忙着签署各种法律文件的时候,那本《高堡奇人》通过美国的邮政系统运往世界各地,最先收到书籍的是美国国内的出版社。(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