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鸿雁无踪(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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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思看着她一笑,“你可难过?”
帽儿想了想,“说没,可也有一点儿。好像觉得有些奇怪的感觉,我也说不上来。但如今这仗已经输了,咱们怎么想,也就这样了。就是想到太子爷死得那么惨,心里觉得有些可怜。不过,这回西胡人打仗不杀老百姓,前个月定那国——”顿住,说不上来了。
明思笑道,“定国号。”
攻下苍郡后,大汉最后一块版图也姓了胡。
西胡也就将建国定都的事提上了日程。筹谋了几十年,想必这些章程早已心中有数。故而,很快就敲定。
在上个月末,西胡诏令天下,定都大京,重新划定了疆域边界。至于这国号,也未标新立异,而是将原先的西胡的西字去掉,定国号为“胡”。而在民间,便称作了大胡国。
而这新的一年,就是大胡元年了。原来的西胡皇帝荣安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大胡的开国元帝。
“对,定国号后,还给没粮食的百姓发了粮食。”帽儿接口,瞄了明思一眼,低声道,“其实我也没想那么多,眼下已经都这样了,谁也不会来管咱们怎么想。我就只想着,反正我爹娘他们没事儿,然后,他们不会来欺负我和小姐就成。”
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可说的却有些怯怯,怕小姐不高兴。可她从来不会骗小姐,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明思微微而笑,看出了帽儿的那丝不好意思,“你说的没什么不对。这天下万古长存,可咱们人只能活一世。只求个平安喜乐就罢了。这种愿望很实际,没什么不对。至于天下么?那是上位者的游戏。成王败寇,各凭手段。再强大的帝王,也不可能真的万寿无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历史进程。如今,我们不过正好处在了这个转折期。我跟你想的也没什么不同。只要爹娘他们平安。咱们在意的人平安。日后,咱们的日子平安,其他的,咱们也管不了。”
帽儿颔首。又道,“小姐,你说老爷和夫人收了咱们的信。会回元国去么?”
自从小姐发现粮价有异,就写了信给四老爷,让他们一旦察觉动静不对。就回元国暂避。
如今仗已经打完了,却因消息不通,无法得知他们如今的情况。
明思闻言只摇了摇头,“我也不知。等去了大京之后,咱们就回去看看吧。”
事情多,只能一件一件来办。
两人静默一会儿,明思看了隔了堂屋的对面房门一眼。“将军今日如何?”
帽儿道,“还好。药都喝了。就是饭还剩了小半。”
明思垂眸,点了点头,“这两日,你辛苦些。等我把那家伙送走,就可放心了。”
帽儿知晓其中利害,遂颔首。
明思也未有再多言,低低叹了口气,端起茶盏握在手中,垂眸思量。
眼下要办的事情太多,那个妖孽倒霉蛋倒还好说。配好药,给他解了毒,他自然就会滚蛋。
可秋池……
明思陷入了沉思。
自离开大京后,她是走走停停,全然闲逛,也没个拘束。走了几个月后,正好到了秋收卖粮的高峰期。在打听药材的过程中,发现了粮价有些奇怪,便上了心。存了心思,自然打听得就更细致了。这一打听,果然让她发现不对。
头年冬天雪灾,虽说是灾,可这年的粮食的收成却是异常的好。按理,粮食的价格应该降些才对。可她在过程中,发现粮食的价格竟然比往年还要高上几分。虽说也高不了多少,但却不合常理。再多看了一阵,她发现,愈是靠近北边的地方,粮价便愈是要高些许。
联想起路十三之前的一些言辞情容,她便生出了猜疑。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犹豫几日后,她先是给四老爷含糊的写了一封信,提了个醒儿。之所以没有明言,是因为她还不敢完全确信。毕竟只有蛛丝马迹,而且路十三的事,也是不方便说的。
而后,她思虑再三,又提笔给苍郡的秋池和蓝彩各写了一封信。用的是化名,信中也未有多言,均是同样的一首藏头诗。纵然秋池一时不能意会,但蓝彩定然能猜到她的意思。
她用的化名是方三心。方是方世玉的方,三心分别是“兰”字,“思”字去头。
以蓝彩的聪慧,定是能明白她的寓意的。
但到了如今,这场仗全然成了一场突袭之战。从开战以来,大汉的反应完全是措手不及,完全是没有丝毫的防备的模样……
明思心下深为意外。
大汉纵然弊病良多,内腐极甚。可但凡有些许准备,也不至于是这般推枯拉朽之势。
尽人事,听天命。
如今大汉的覆灭,对她而言,其实并无太多深切的感受。伤感有一些,感概有一些,但却不会上升到民族感,这种强度。说到底,她并不认为自己属于哪一个国家。不说自己的灵魂是来自另外一个时空的中国人,就算如今这身份,她也只能算是一个“混血儿”。
四老爷是大汉人,四夫人却是元国人。而今大汉的倾覆,在伤感之余,她也自嘲过。看得见的好处却是有一条,四夫人可以正大光明的显示出自己的身份,而不用像原先那样提心吊胆了。
明思淡淡笑了笑,而这份伤感,除了对一个千年大朝的湮灭感伤之外,更多的,却是因为司马陵。
这是一个有雄心,有抱负,也有远见和能力的男子。
如果不是这么快,如果能假以时日,如果能给他机会成长,他应该会成为一个强大帝王。
可惜,时不予人。
西胡人,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
帽儿直愣愣地看着明思,此刻,明思那清亮的眸子中,那眸光显得有些遥远和悠长。
她怔了怔,忽然福至心临,凑近低声,“小姐,你可是在想太子?”
明思回过神,看了她一眼,站起身,摸了她的额头一把,“我去给那家伙配药了,你注意些别让将军知道。”
故意耽搁这么久,只是想让那家伙多吃些苦头。
现在,也该差不多了。
明思没有回答帽儿的问题,看着明思起身而去的背影,帽儿摸了摸方才明思摸过的额头。
须臾,她用极低的声音道,“小姐,我知道,其实你心里是……”
是什么,她却没有说出来。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她走了出去,到了准备午膳的时辰了。
#####
这一年多,明思于毒术一道,是大有长进。
原先受环境所制,对白衣苍山的毒术,更多的,还停留在理论阶段。而如今,在游历和寻找药材过程中,她抱着闲聊无聊的心态,也收集了许多的册子上记载的方子原料,将理论向实践方面推进。除了几种太过歹毒和难寻原料的毒药品种,四夫人传给她的两本册子上的药,她大多都专研出来了。
下毒解毒相通,毒术大跃进后,这解毒之术,自然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不再限于原先那种只能配出几种普通的解毒药的低等范畴,而是境界大大提升。
在研究的过程中,她也学习了一些粗浅的医学知识。
其目的,自然是为了解决自己身体的状况。
这一世,虽然颇多周折,如今也不算过得多好。可是,她很珍惜。这样的日子,她并不觉得难受。甚至比起上一世的衣食无忧,平安太平的前二十来年,她更珍惜眼下。她相信,外公如果在天有灵,也会希望她不屈不挠的活下去。
因为这一世,她已经拥有了许多。
这种心里的自由自在感,是以前的她,从未感受过的。
她想好好的活下去。
想解决身体的寒症问题,倒不是为了所谓的子嗣生养,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明思站在案前,看着木盒中的七叶花,须臾后,沉了口气,将植株取出来,开始制药。
她如今站的地方是杂物间,用一道帘子隔开一角,用来做了她调配药物的实验室。
闲来无事,她便会在这里练练手,制些不会对人体有影响的迷药麻药出来。她的陷坑之所以成功率颇高,便是有赖于此。
在早上探了荣烈的的症状后,明思心里就有了底。
此时配置起解药,也算得心应手。正好他中的是寒毒,明思为了治疗自己的寒症,也收集了不少相关的药材。眼下,正好用得上。
在杂物间待了一个多时辰,明思才走出来。帽儿却不满意的撅嘴,“小姐,午膳都过了半天了。”
明思一笑,净手后过来坐下,帽儿将温在锅中的饭菜拿出来,又把最后一碗特意留下的鸡汤端了过来。
明思抬眼看了看,“这个留着。”
帽儿愣了愣,“将军喝过了。”
那山鸡甚是肥大。昨日端了锅子回来后,她勺了几碗汤出来,剩下的又用加水小火熬了一个多时辰,肉全都熬烂了,十分香浓。
运气也不是天天有,这样省着,可以多喝一天的鲜汤。
今日就没寻着野味回来,她自己就没舍得喝,特意留下来给小姐。
明思看着她一笑,“你可难过?”
帽儿想了想,“说没,可也有一点儿。好像觉得有些奇怪的感觉,我也说不上来。但如今这仗已经输了,咱们怎么想,也就这样了。就是想到太子爷死得那么惨,心里觉得有些可怜。不过,这回西胡人打仗不杀老百姓,前个月定那国——”顿住,说不上来了。
明思笑道,“定国号。”
攻下苍郡后,大汉最后一块版图也姓了胡。
西胡也就将建国定都的事提上了日程。筹谋了几十年,想必这些章程早已心中有数。故而,很快就敲定。
在上个月末,西胡诏令天下,定都大京,重新划定了疆域边界。至于这国号,也未标新立异,而是将原先的西胡的西字去掉,定国号为“胡”。而在民间,便称作了大胡国。
而这新的一年,就是大胡元年了。原来的西胡皇帝荣安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大胡的开国元帝。
“对,定国号后,还给没粮食的百姓发了粮食。”帽儿接口,瞄了明思一眼,低声道,“其实我也没想那么多,眼下已经都这样了,谁也不会来管咱们怎么想。我就只想着,反正我爹娘他们没事儿,然后,他们不会来欺负我和小姐就成。”
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可说的却有些怯怯,怕小姐不高兴。可她从来不会骗小姐,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明思微微而笑,看出了帽儿的那丝不好意思,“你说的没什么不对。这天下万古长存,可咱们人只能活一世。只求个平安喜乐就罢了。这种愿望很实际,没什么不对。至于天下么?那是上位者的游戏。成王败寇,各凭手段。再强大的帝王,也不可能真的万寿无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历史进程。如今,我们不过正好处在了这个转折期。我跟你想的也没什么不同。只要爹娘他们平安。咱们在意的人平安。日后,咱们的日子平安,其他的,咱们也管不了。”
帽儿颔首。又道,“小姐,你说老爷和夫人收了咱们的信。会回元国去么?”
自从小姐发现粮价有异,就写了信给四老爷,让他们一旦察觉动静不对。就回元国暂避。
如今仗已经打完了,却因消息不通,无法得知他们如今的情况。
明思闻言只摇了摇头,“我也不知。等去了大京之后,咱们就回去看看吧。”
事情多,只能一件一件来办。
两人静默一会儿,明思看了隔了堂屋的对面房门一眼。“将军今日如何?”
帽儿道,“还好。药都喝了。就是饭还剩了小半。”
明思垂眸,点了点头,“这两日,你辛苦些。等我把那家伙送走,就可放心了。”
帽儿知晓其中利害,遂颔首。
明思也未有再多言,低低叹了口气,端起茶盏握在手中,垂眸思量。
眼下要办的事情太多,那个妖孽倒霉蛋倒还好说。配好药,给他解了毒,他自然就会滚蛋。
可秋池……
明思陷入了沉思。
自离开大京后,她是走走停停,全然闲逛,也没个拘束。走了几个月后,正好到了秋收卖粮的高峰期。在打听药材的过程中,发现了粮价有些奇怪,便上了心。存了心思,自然打听得就更细致了。这一打听,果然让她发现不对。
头年冬天雪灾,虽说是灾,可这年的粮食的收成却是异常的好。按理,粮食的价格应该降些才对。可她在过程中,发现粮食的价格竟然比往年还要高上几分。虽说也高不了多少,但却不合常理。再多看了一阵,她发现,愈是靠近北边的地方,粮价便愈是要高些许。
联想起路十三之前的一些言辞情容,她便生出了猜疑。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犹豫几日后,她先是给四老爷含糊的写了一封信,提了个醒儿。之所以没有明言,是因为她还不敢完全确信。毕竟只有蛛丝马迹,而且路十三的事,也是不方便说的。
而后,她思虑再三,又提笔给苍郡的秋池和蓝彩各写了一封信。用的是化名,信中也未有多言,均是同样的一首藏头诗。纵然秋池一时不能意会,但蓝彩定然能猜到她的意思。
她用的化名是方三心。方是方世玉的方,三心分别是“兰”字,“思”字去头。
以蓝彩的聪慧,定是能明白她的寓意的。
但到了如今,这场仗全然成了一场突袭之战。从开战以来,大汉的反应完全是措手不及,完全是没有丝毫的防备的模样……
明思心下深为意外。
大汉纵然弊病良多,内腐极甚。可但凡有些许准备,也不至于是这般推枯拉朽之势。
尽人事,听天命。
如今大汉的覆灭,对她而言,其实并无太多深切的感受。伤感有一些,感概有一些,但却不会上升到民族感,这种强度。说到底,她并不认为自己属于哪一个国家。不说自己的灵魂是来自另外一个时空的中国人,就算如今这身份,她也只能算是一个“混血儿”。
四老爷是大汉人,四夫人却是元国人。而今大汉的倾覆,在伤感之余,她也自嘲过。看得见的好处却是有一条,四夫人可以正大光明的显示出自己的身份,而不用像原先那样提心吊胆了。
明思淡淡笑了笑,而这份伤感,除了对一个千年大朝的湮灭感伤之外,更多的,却是因为司马陵。
这是一个有雄心,有抱负,也有远见和能力的男子。
如果不是这么快,如果能假以时日,如果能给他机会成长,他应该会成为一个强大帝王。
可惜,时不予人。
西胡人,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
帽儿直愣愣地看着明思,此刻,明思那清亮的眸子中,那眸光显得有些遥远和悠长。
她怔了怔,忽然福至心临,凑近低声,“小姐,你可是在想太子?”
明思回过神,看了她一眼,站起身,摸了她的额头一把,“我去给那家伙配药了,你注意些别让将军知道。”
故意耽搁这么久,只是想让那家伙多吃些苦头。
现在,也该差不多了。
明思没有回答帽儿的问题,看着明思起身而去的背影,帽儿摸了摸方才明思摸过的额头。
须臾,她用极低的声音道,“小姐,我知道,其实你心里是……”
是什么,她却没有说出来。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她走了出去,到了准备午膳的时辰了。
#####
这一年多,明思于毒术一道,是大有长进。
原先受环境所制,对白衣苍山的毒术,更多的,还停留在理论阶段。而如今,在游历和寻找药材过程中,她抱着闲聊无聊的心态,也收集了许多的册子上记载的方子原料,将理论向实践方面推进。除了几种太过歹毒和难寻原料的毒药品种,四夫人传给她的两本册子上的药,她大多都专研出来了。
下毒解毒相通,毒术大跃进后,这解毒之术,自然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不再限于原先那种只能配出几种普通的解毒药的低等范畴,而是境界大大提升。
在研究的过程中,她也学习了一些粗浅的医学知识。
其目的,自然是为了解决自己身体的状况。
这一世,虽然颇多周折,如今也不算过得多好。可是,她很珍惜。这样的日子,她并不觉得难受。甚至比起上一世的衣食无忧,平安太平的前二十来年,她更珍惜眼下。她相信,外公如果在天有灵,也会希望她不屈不挠的活下去。
因为这一世,她已经拥有了许多。
这种心里的自由自在感,是以前的她,从未感受过的。
她想好好的活下去。
想解决身体的寒症问题,倒不是为了所谓的子嗣生养,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明思站在案前,看着木盒中的七叶花,须臾后,沉了口气,将植株取出来,开始制药。
她如今站的地方是杂物间,用一道帘子隔开一角,用来做了她调配药物的实验室。
闲来无事,她便会在这里练练手,制些不会对人体有影响的迷药麻药出来。她的陷坑之所以成功率颇高,便是有赖于此。
在早上探了荣烈的的症状后,明思心里就有了底。
此时配置起解药,也算得心应手。正好他中的是寒毒,明思为了治疗自己的寒症,也收集了不少相关的药材。眼下,正好用得上。
在杂物间待了一个多时辰,明思才走出来。帽儿却不满意的撅嘴,“小姐,午膳都过了半天了。”
明思一笑,净手后过来坐下,帽儿将温在锅中的饭菜拿出来,又把最后一碗特意留下的鸡汤端了过来。
明思抬眼看了看,“这个留着。”
帽儿愣了愣,“将军喝过了。”
那山鸡甚是肥大。昨日端了锅子回来后,她勺了几碗汤出来,剩下的又用加水小火熬了一个多时辰,肉全都熬烂了,十分香浓。
运气也不是天天有,这样省着,可以多喝一天的鲜汤。
今日就没寻着野味回来,她自己就没舍得喝,特意留下来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