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前往塞勒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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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世界?拯救人理?”
很显然,李云枫根本不明白罗曼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后者也只是笑笑,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你就会想起老朋友。”
李云枫也说道:“看来你的老朋友非常厉害啊。”
都上升到拯救世界和人理的境界了,能不厉害吗!
当然,无论罗曼过去究竟有多么牛逼,已经和现在的李云枫没有关系了。
对于李云枫来说,他要做的,就是尽快完成那个混球主神硬塞给自己的任务!
于是乎,李云枫便向罗曼道别:
“嗯,总之,谢谢你罗曼先生,但我现在必须走了。”
罗曼也没有任何阻拦的意思,而是开口问道:“李,你是打算前往塞勒姆村吗?”
李云枫一愣,问道:“罗曼,你怎么知道的?”
罗曼并没有解释地意思,只是微微一笑,对着李云枫说道:
“塞勒姆名义上叫村,但实际上是个有着一千多居民,位于山谷中的闭塞小镇,而我家所在的地方,位于塞勒姆南方的山林中。”
“李,你既然想去塞勒姆,那么我会带你前往最近的山道,然后你沿着道路往北走就能到达塞勒姆。”
“哦,是吗!那太好了,谢谢你,罗曼。”
尽管李云枫有主神系统指路,但出于礼貌,他还是感谢了罗曼。
罗曼也没有继续留客的想法,直接问道:
“李,现在出发吗?”
李云枫当然不会拒绝,立刻答应道:“好啊,我想抓紧时间,在夜晚之前到达塞勒姆。”
“那就跟我来吧!”
说罢,罗曼便带着李云枫走出木屋。
果然,就像罗曼说的那样,他的家是建造在山林之中,如果没有熟悉当地情况的人指路,一般人很可能会迷失在这里。
“来吧,李!”
走了几步的罗曼,回头发现李云枫还在看四周的风景,便挥手招呼道:
“快跟上。”
“我来了!”
李云枫马上收回目光跟了上去。
在这一路上,罗曼还介绍起了李云枫的“着陆”点,就再沿途的山林中,若不是因为他听见了动静,恐怕李云枫就会变成林中野兽的盘中餐了。
李云枫也用强化感官看了过去,果然在山林中看见了一个大坑,想来那就是自己掉下来的地方。
片刻后,李云枫便在罗曼的指引下,来到了一条山间小路上。
“就是这里了。”
罗曼用右手手指,指着小路的北方,对着李云枫说道:“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几个小时之后,你就应该可以在太阳下山前,看见塞勒姆了。”
李云枫点了点头,说道:“哦,那真是太好了。”
然而,罗曼的下一句却是:
“李,虽然我不清楚你去塞勒姆做什么,但我必须提醒你,那里的居民不喜欢外来者,尤其是像你这样的。”
“谢谢你的提醒,罗曼,我会注意的。”
随即,李云枫的双瞳便看向了罗曼,而后者的目光,也正好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双方同时一愣,下一秒就都笑了起来。
“那么,就此别过了,李。”
罗曼笑道:“祝你成功。”
李云枫也回道:“借你吉言,罗曼。”
随后,李云枫便大踏步地走了起来。
罗曼是普通人吗?
明显不是!
从他的言语来看,他很可能和别人一起拯救过世界,拯救过人理,是英雄级的人物。
但是,罗曼现在却选择隐居在山林之中。
为什么?
李云枫不知道,也不打算深究。
但有一点,李云枫能够肯定,罗曼已经察觉到,我来这里是有目的的。
是啊,一个从天而降还不会死的人,明显不是普通人,再加上那套能够自己恢复的高科技盔甲,换了别人恐怕早就直接喊“外星人”了。
但罗曼对自己明显没有恶意,所以他才会选择救自己,而不是把我杀了,将我的东西占为己有。
另外……
李云枫回忆着罗曼的那句“那里的居民不喜欢外来者,尤其是像你这样的”,一边思考了起来。
毫无疑问,罗曼很有可能去过塞勒姆,并因此发现了些什么异样,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提醒我。
“看来要战斗了吗?”
想到这里,李云枫随即抬起右手,伸出食指,一团蓝火便出现在了指尖。
自己的能力,没有问题。
至于装备,全在空间口袋里,两把军刺,手枪闪电鹰改,还有那套能量不多的执政官盔甲。
哦,对了,差点儿忘了,还有那把无限能量的粒子枪。
由于这把枪因为威力太小,所以自从李云枫得到闪电鹰改之后,就不怎么用了。
所以,武器也没问题。
那么现在的自己除了赶路之外,还应该做的就是……
“沙沙!”
李云枫听到了来自森林中的杂音,寻声看去,原来是一头长角的鹿正在林中穿梭。
鹿也感觉到了李云枫的目光,抬起脑袋看向了他。
此时,双方的距离,只有十余米。
但下一秒,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马上想要回头跑路,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一张漆黑的大口,从天而降,一口将其吞噬。
被吞入口中的鹿,挣扎了几下,便永远的失去了气息。
看着呑世之口缓缓消失,李云枫则在心中默念道:
仅仅只是一头鹿的生命力还不够,或许我应该去森林里多搞些野味。
真可惜,原本在主神空间里,依靠吃肉储满的生命力,都因为那颗巨大的眼球,全都用光了。
如今,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李云枫必须储存足够多的生命力,所以他需要进入森林,用呑世之口,吞噬那些动物,化作自己的生命力。
凭借自己的强化感官,李云枫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就吞噬了,嗯,一头鹿和一头野猪……
“真奇怪!”
李云枫一边用强化感官感知四周的情况,一边自言自语道:
“这周围的野生动物这么少的吗?我的强化感官都没有发现几个!就连鸟也没看见几只!”
说到这里,李云枫对着一旁的大树踢了一脚,令其剧烈的晃动了起来。
然而,却没有任何鸟类被惊动,随后飞上天的情况,倒是大树的树叶掉下了不少。
这什么情况?
很可惜,李云枫并不是像阿芙罗拉这样的特种兵,野战生存完全就是外行,所以他不知道山林中出现的这种状况,到底算不算正常。
“或许是因为在山林中,有许多夜行动物吧,所以在白天它们并不活动吧。”
无奈的李云枫,只能一边摇头,一边原路返回。可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双腿站立,好似人型的生物,正在几十米开外的山林里走着。
有人?
猜想对方可能是塞勒姆村的人,所以李云枫强化感官全开,仔细查看对方,以便从对方的细节处得知,塞勒姆村的人,到底怎样排外。
然而,这一看,就看出问题了。
因为,双足站立的人型生物,根本不是人,而是一个浑身长着犹如野兽般毛发的怪物,而且根据目测,它大约有两米高,双手的指尖长着锋利的爪子,双腿成反关节站立,酷似犬科动物的后腿。
由于这个怪物是背对,所以李云枫看不清它的长相。可下一秒,这头怪物似乎就察觉到了有人在看它,当即回过头来,于是它的脑袋,也就这样映入了李云枫的瞳中!
这是一颗獠牙利齿,面目狰狞的狼头,也就是说,这头怪物是个狼人……慢着,不对!
李云枫注意到,在狼人额头的两侧,竟然长着一对黑色的犄角?
狼人有角吗?
李云枫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要准备战斗了,因为那头长角狼人,已经发现了李云枫,并且朝着他,手脚并用地冲了过来。
双方之间原本只有几十米的距离,长角狼人的速度奇快无比,转瞬之间就扑到了李云枫的跟前!
如果换了普通人,恐怕他们的脑袋上,就已经亮起一个红色的大大“危”字,表示危险了。
但李云枫是普通人吗?
他见识过能够吞噬世界的雷德拉佐斯,见识过由墨鱼做成的眷族,见识过只要附在别人身上就能将其控制的肉块子嗣,见识过拥有虚化身体的格洛格斯,甚至还见过恐怖的巴巴托斯。
啊,当然,别忘了加上不久前,那位名叫迪奥-布兰度的吸血鬼。
哦,?还有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混球话痨主神也算一个。
综上所述,如今的李云枫,早已不是当初那位,什么都不懂的办公室白领了,历练和经验,令其迅速成熟,再加上他日渐强大的力量,跟本就不可能会畏惧一头奇怪的狼人!
于是乎,下一个瞬间,就在狼人以为,自己的利爪即将命中眼前猎物的身体,将其撕成碎片的时候,一只有力的大手,后发先至抓住了它的喉咙,随后爆发出无穷的力量,将其死死按在地上!
“吼?”
伴随着狼人的低吼,它的双瞳中写满了疑惑,因为它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猎物会比自己还厉害。
至于李云枫,他根本不打算给狼人任何挥舞双爪的机会,直接右臂五指发力,只听“咔嚓”一声,轻松拧断了狼人的脖子,看着后者在挣扎了几下之后,便永远安静了下来。
这就是塞勒姆的秘密吗?
李云枫不太清楚,但是这头长角狼人的出现,确实令他产生了兴趣,想要早一些到达塞勒姆一探究竟。
当然,李云枫现在要做的,就是凝聚呑世之口,吞掉狼人,即使是怪物,它身上的肉也不能浪费。
可就在这时,李云枫的眉心处忽然麻痒,这种熟悉的感觉,令其微微一惊。
没想到,这头长角狼人,竟然也能被我吸黑气?
“拯救世界?拯救人理?”
很显然,李云枫根本不明白罗曼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后者也只是笑笑,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你就会想起老朋友。”
李云枫也说道:“看来你的老朋友非常厉害啊。”
都上升到拯救世界和人理的境界了,能不厉害吗!
当然,无论罗曼过去究竟有多么牛逼,已经和现在的李云枫没有关系了。
对于李云枫来说,他要做的,就是尽快完成那个混球主神硬塞给自己的任务!
于是乎,李云枫便向罗曼道别:
“嗯,总之,谢谢你罗曼先生,但我现在必须走了。”
罗曼也没有任何阻拦的意思,而是开口问道:“李,你是打算前往塞勒姆村吗?”
李云枫一愣,问道:“罗曼,你怎么知道的?”
罗曼并没有解释地意思,只是微微一笑,对着李云枫说道:
“塞勒姆名义上叫村,但实际上是个有着一千多居民,位于山谷中的闭塞小镇,而我家所在的地方,位于塞勒姆南方的山林中。”
“李,你既然想去塞勒姆,那么我会带你前往最近的山道,然后你沿着道路往北走就能到达塞勒姆。”
“哦,是吗!那太好了,谢谢你,罗曼。”
尽管李云枫有主神系统指路,但出于礼貌,他还是感谢了罗曼。
罗曼也没有继续留客的想法,直接问道:
“李,现在出发吗?”
李云枫当然不会拒绝,立刻答应道:“好啊,我想抓紧时间,在夜晚之前到达塞勒姆。”
“那就跟我来吧!”
说罢,罗曼便带着李云枫走出木屋。
果然,就像罗曼说的那样,他的家是建造在山林之中,如果没有熟悉当地情况的人指路,一般人很可能会迷失在这里。
“来吧,李!”
走了几步的罗曼,回头发现李云枫还在看四周的风景,便挥手招呼道:
“快跟上。”
“我来了!”
李云枫马上收回目光跟了上去。
在这一路上,罗曼还介绍起了李云枫的“着陆”点,就再沿途的山林中,若不是因为他听见了动静,恐怕李云枫就会变成林中野兽的盘中餐了。
李云枫也用强化感官看了过去,果然在山林中看见了一个大坑,想来那就是自己掉下来的地方。
片刻后,李云枫便在罗曼的指引下,来到了一条山间小路上。
“就是这里了。”
罗曼用右手手指,指着小路的北方,对着李云枫说道:“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几个小时之后,你就应该可以在太阳下山前,看见塞勒姆了。”
李云枫点了点头,说道:“哦,那真是太好了。”
然而,罗曼的下一句却是:
“李,虽然我不清楚你去塞勒姆做什么,但我必须提醒你,那里的居民不喜欢外来者,尤其是像你这样的。”
“谢谢你的提醒,罗曼,我会注意的。”
随即,李云枫的双瞳便看向了罗曼,而后者的目光,也正好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双方同时一愣,下一秒就都笑了起来。
“那么,就此别过了,李。”
罗曼笑道:“祝你成功。”
李云枫也回道:“借你吉言,罗曼。”
随后,李云枫便大踏步地走了起来。
罗曼是普通人吗?
明显不是!
从他的言语来看,他很可能和别人一起拯救过世界,拯救过人理,是英雄级的人物。
但是,罗曼现在却选择隐居在山林之中。
为什么?
李云枫不知道,也不打算深究。
但有一点,李云枫能够肯定,罗曼已经察觉到,我来这里是有目的的。
是啊,一个从天而降还不会死的人,明显不是普通人,再加上那套能够自己恢复的高科技盔甲,换了别人恐怕早就直接喊“外星人”了。
但罗曼对自己明显没有恶意,所以他才会选择救自己,而不是把我杀了,将我的东西占为己有。
另外……
李云枫回忆着罗曼的那句“那里的居民不喜欢外来者,尤其是像你这样的”,一边思考了起来。
毫无疑问,罗曼很有可能去过塞勒姆,并因此发现了些什么异样,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提醒我。
“看来要战斗了吗?”
想到这里,李云枫随即抬起右手,伸出食指,一团蓝火便出现在了指尖。
自己的能力,没有问题。
至于装备,全在空间口袋里,两把军刺,手枪闪电鹰改,还有那套能量不多的执政官盔甲。
哦,对了,差点儿忘了,还有那把无限能量的粒子枪。
由于这把枪因为威力太小,所以自从李云枫得到闪电鹰改之后,就不怎么用了。
所以,武器也没问题。
那么现在的自己除了赶路之外,还应该做的就是……
“沙沙!”
李云枫听到了来自森林中的杂音,寻声看去,原来是一头长角的鹿正在林中穿梭。
鹿也感觉到了李云枫的目光,抬起脑袋看向了他。
此时,双方的距离,只有十余米。
但下一秒,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马上想要回头跑路,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一张漆黑的大口,从天而降,一口将其吞噬。
被吞入口中的鹿,挣扎了几下,便永远的失去了气息。
看着呑世之口缓缓消失,李云枫则在心中默念道:
仅仅只是一头鹿的生命力还不够,或许我应该去森林里多搞些野味。
真可惜,原本在主神空间里,依靠吃肉储满的生命力,都因为那颗巨大的眼球,全都用光了。
如今,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李云枫必须储存足够多的生命力,所以他需要进入森林,用呑世之口,吞噬那些动物,化作自己的生命力。
凭借自己的强化感官,李云枫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就吞噬了,嗯,一头鹿和一头野猪……
“真奇怪!”
李云枫一边用强化感官感知四周的情况,一边自言自语道:
“这周围的野生动物这么少的吗?我的强化感官都没有发现几个!就连鸟也没看见几只!”
说到这里,李云枫对着一旁的大树踢了一脚,令其剧烈的晃动了起来。
然而,却没有任何鸟类被惊动,随后飞上天的情况,倒是大树的树叶掉下了不少。
这什么情况?
很可惜,李云枫并不是像阿芙罗拉这样的特种兵,野战生存完全就是外行,所以他不知道山林中出现的这种状况,到底算不算正常。
“或许是因为在山林中,有许多夜行动物吧,所以在白天它们并不活动吧。”
无奈的李云枫,只能一边摇头,一边原路返回。可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双腿站立,好似人型的生物,正在几十米开外的山林里走着。
有人?
猜想对方可能是塞勒姆村的人,所以李云枫强化感官全开,仔细查看对方,以便从对方的细节处得知,塞勒姆村的人,到底怎样排外。
然而,这一看,就看出问题了。
因为,双足站立的人型生物,根本不是人,而是一个浑身长着犹如野兽般毛发的怪物,而且根据目测,它大约有两米高,双手的指尖长着锋利的爪子,双腿成反关节站立,酷似犬科动物的后腿。
由于这个怪物是背对,所以李云枫看不清它的长相。可下一秒,这头怪物似乎就察觉到了有人在看它,当即回过头来,于是它的脑袋,也就这样映入了李云枫的瞳中!
这是一颗獠牙利齿,面目狰狞的狼头,也就是说,这头怪物是个狼人……慢着,不对!
李云枫注意到,在狼人额头的两侧,竟然长着一对黑色的犄角?
狼人有角吗?
李云枫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要准备战斗了,因为那头长角狼人,已经发现了李云枫,并且朝着他,手脚并用地冲了过来。
双方之间原本只有几十米的距离,长角狼人的速度奇快无比,转瞬之间就扑到了李云枫的跟前!
如果换了普通人,恐怕他们的脑袋上,就已经亮起一个红色的大大“危”字,表示危险了。
但李云枫是普通人吗?
他见识过能够吞噬世界的雷德拉佐斯,见识过由墨鱼做成的眷族,见识过只要附在别人身上就能将其控制的肉块子嗣,见识过拥有虚化身体的格洛格斯,甚至还见过恐怖的巴巴托斯。
啊,当然,别忘了加上不久前,那位名叫迪奥-布兰度的吸血鬼。
哦,?还有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混球话痨主神也算一个。
综上所述,如今的李云枫,早已不是当初那位,什么都不懂的办公室白领了,历练和经验,令其迅速成熟,再加上他日渐强大的力量,跟本就不可能会畏惧一头奇怪的狼人!
于是乎,下一个瞬间,就在狼人以为,自己的利爪即将命中眼前猎物的身体,将其撕成碎片的时候,一只有力的大手,后发先至抓住了它的喉咙,随后爆发出无穷的力量,将其死死按在地上!
“吼?”
伴随着狼人的低吼,它的双瞳中写满了疑惑,因为它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猎物会比自己还厉害。
至于李云枫,他根本不打算给狼人任何挥舞双爪的机会,直接右臂五指发力,只听“咔嚓”一声,轻松拧断了狼人的脖子,看着后者在挣扎了几下之后,便永远安静了下来。
这就是塞勒姆的秘密吗?
李云枫不太清楚,但是这头长角狼人的出现,确实令他产生了兴趣,想要早一些到达塞勒姆一探究竟。
当然,李云枫现在要做的,就是凝聚呑世之口,吞掉狼人,即使是怪物,它身上的肉也不能浪费。
可就在这时,李云枫的眉心处忽然麻痒,这种熟悉的感觉,令其微微一惊。
没想到,这头长角狼人,竟然也能被我吸黑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