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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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点的帝都街头,空旷的有点如同乡间的小镇,橙色的路灯一盏挨着一盏的向前延伸着,跳动的红绿灯是这小夜曲里不变的旋律。
突然间,涡轮引擎的轰鸣呜得一声呼啸而过,黑色的保时捷911就像剃刀一般撕裂开空气,沿着公路向前冲去。时速轻易的超过100公里,但车身却依然很平稳。
超跑和**丝车的区别并非谁能跑得更快,而是在一个相对的高速中,超跑依然能稳若一张地毯,**丝车却是全身吱嘎乱响随时都有可能被肢解成一摊零件了。
高速让四周的一切化为了流光溢彩的向后抛离,这足够让人血脉膨胀的速度却让媚娘平静的侧头靠在了车座上,就像baby般的昏昏欲睡了。
虽然路上已经找不到交警的踪影,但各路口的电子警察却在咔嚓咔嚓不断拍摄下这保时捷911的身影。警察正准备通知交警追捕时,却被那照片吓傻掉了。因为这车除了副驾驶位上坐着一个女孩外,再无他人,驾驶座是空荡荡的!
追捕的命令没有发出,上级下令由特殊部门接管此案件,具体是什么部门也没有说,只是所有的资料都被调取封存,拷贝则彻底删除粉碎。
正是如此,在没人打扰的情况下,公子将保时捷911开进了一个小公园的停车场上,四下无人,花前月下,唯有野猫叫春的喵喵声,真是车震的好地方。
“姑娘,你看这环境如何?”公子转过了身来,面向媚娘献着殷勤道。
“你拿着笛子,你会吹吗?”媚娘像只小猫咪般伸着懒腰道,“其实我们爱好挺像,不过我是吹箫的,要不你吹首我听听,好听的话,我等下也吹首给你听听。”
“姑娘既然有此雅兴,那小生恭敬不如从命了。”公子笑着横笛于嘴前,手指如同跳舞般在竹笛上起伏。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闭目靠在了舒适的真皮座椅上,媚娘面带微笑吟诵着古词,微热的解开了身上大衣的纽扣,露出了下面那白色蕾丝薄纱的睡衣,还有睡衣下那若隐若现的**。
正可谓千金易得,知己难寻,遇见了懂乐之人,公子吹得更加卖力,如同安眠的音符让媚娘似乎已经睡着了。公子这才放下了手中的竹笛,嘴角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而这嘴角却一直两列到了两边耳根的部位,暴露出了一嘴狰狞的獠牙。
他伸手解下了自己的衣襟,开始去掏自己的武器。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把那恶心的玩意露出来的,除非你是不想要了。”依然闭合着眼睛,以为睡着了的媚娘突然说道。
“怎么可能?为什么你还是清醒的?”公子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紧握着笛子又放到了嘴边。
“不用吹了,你的迷幻旋律对付一下普通人还行,对付我,这东西还没伏特加兑二锅头来得有劲。”媚娘睁开了眼睛,看着身旁已变的丑陋的公子,依旧气定神闲道,“其实,你们恶鬼吃人的勾当,我真的懒得理会,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就是世间的真相。
不过,你选错食物了,岳汝是我的朋友,即便这女人有点爱心过盛,又喜欢偷懒,叫她逛街结果跑去开房睡午觉,但她依然是我不多看得上眼的人类朋友。”
公子猛然发动,张开了180度的大嘴扑向了副驾驶座上的媚娘,就像每一个急色的男人都会做的一样。
媚娘显然拥有丰富的处理这种状况的经验,只见她的双眸一扎,一双眼角向上翘起的媚眼眼核突然化为了金色的兽瞳,只是被这双眼睛看着,公子全身都像被灌入了铅水一般不能动弹,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女人,第一次如此恐惧,因为这不是什么鬼魂懂得技法,这是最纯正的……妖术。
“大仙……敢问真身。”公子怎么也已经活了整整两百年,跟随着葬春红花瓷瓶周游列国,也算是见多识广。在他的处事常识里,有两种生物不要惹,一种是调查员,另外一种更可怕,就是盘踞在各地的妖怪。
妖喜静,勿迁徙,领地感极强,多为灵兽领悟了修行之道而蜕变成妖。一只最普通的能称为妖的生物也存活了至少百年,而且懂得各种独特的妖术,恶鬼对于它们来说连小喽啰都算不上,这就是种族带来的绝对优势。
“你还不够格知道我的真身,除非你真的想我用真身的样子把你吃掉。现在我只问你,想死想活?”媚娘的问题其实很难矛盾,毕竟面前的家伙已经是死了的恶鬼。
“活!”公子斩钉截铁道。
“行,我留你一条活路,给我把岳汝身上的鬼印解了。”媚娘微笑道。
“这个……”公子面露难色。
“不作死就不会死,你还不明白吗?”媚娘冷言道。
“不是小人不从,是小人的鬼印深刻入骨,根本无解之法,除非小人魂断于世。”公子欲哭无泪。
“看来你是逼我干掉你了。”媚娘抬起的纤细的手掌,指甲疯狂长成了利爪。
“不不不!大仙手下留情,其实小人也是苦命人,只怪生不逢时,全家被外敌所害,无一幸免,我悲愤交加烧制葬春红花瓷之位惩戒外敌,替家人讨回一个公道。 0年来,我游荡国外,杀戮之数已远超我家人性命数倍,戾气已消,大仇已报,早就想落叶归根,魂归故里。”公子倾述腹中苦水。
“既然想投胎,干嘛害我姐妹?”媚娘鄙视道。
“天朝人不伤天朝人,小人深知此道,但无奈小人在国外游荡多年,接触的女子不是白皮长毛的蛮夷,就是倭寇国的满城av女,最次的就是高丽国,每个女人都是一模一样,比鬼还可怕。
这次有幸归国,又遇见了美丽温柔的女子,自然心生情愫,不免品味故里之位,怎奈一丝失手,习惯性的种下了鬼印,悔不当初。”公子无奈叹息道。
“老色鬼,死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媚娘最瞧不起这种连鸟都管不住的男人了,试想连鸟都管不住,还能干什么大事?
就在这时轰的一下,保时捷911的车屁股被狠狠的撞了上去,关了车前灯的红色mini用接近60公里的时速撞了上去,媚娘被撞的一个唐突,一头扎在了弹出的安全气囊上,感觉就像被谁抽了一耳光般的痛。
“大仙没事吧?”只要没看到媚娘的眼睛,公子立刻恢复了自由之身。
“王八蛋,撞我车!”媚娘一把撕裂了面前的安全气囊回头看去,那车前盖都变形了的十三也正扯掉方向盘里弹出来的安全气囊。
“持笛公子,栖身葬春红花瓷,由王道奇冤魂所化,擅长鬼印与笛声控体之术,存世已 0年,灵力精纯,四星恶鬼,害人指数57%。记录完毕,可以动手。”小强趴在方向盘上完成着执法的程序。
“开车。”媚娘红着脸的说道。
“您吩咐,我照办。”持笛公子发动起了引擎,将凹陷的车身可谓是从mini的车身里抽了出来,加速甩尾转弯,与十三擦身而过的重新回到了主干道上。
“吗的,想跑?”十三也是发动了引擎,调头的追了上去。
进口车就是进口车,两辆车虽然都撞的脑袋和屁股分别变形了,但依然可以开动,要是来两辆国产车如此猛烈的相撞,估计连人带车都报销了。不过日本车更惨,有时停着不动,只不过忘记贴“中国心”的标语,也能报销掉。
就此,公路上发生了奇怪的一幕,黑色保时捷911在前,红色mini在后,上演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保时捷911开得很是飘逸,即便车尾坏了,甩尾过弯,高速进档,不断变道超车,如同赛车手一般熟练。
“看不出来你车技不错?”媚娘不得不抓住了头顶的扶手来稳住身子。
“大仙夸奖了,在倭寇国时,我身在秋名山,旁边住着一家送豆腐的青年,每晚我都跟着上山飙车玩。”公子得瑟道。
至于后面的十三,手扶拖拉机专科毕业的高材生,平常都是给林溪开车,可想而知其手艺了。一路狂追只知道将油门踩到底,简直就是公路碰碰车一样,遇见了其他车辆都是擦碰超车,每一次感觉都会死于非命一样。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肯放松分毫,坚持追赶。
“大仙,要不停车和他解释清楚,看样子他应该是人类调查员,小人既然已经决定投胎,明面上应该已无矛盾。”公子轻声试探的问道。
“他够格听我们解释吗?莽撞,好色,卑鄙无耻的东西,调查员就该被活活烧死。”媚娘面露狰狞道。
或许十三的推测并没有错,媚娘确实拥有不可告人的过往,而且对调查员有很重的主观偏见。
凌晨一点的帝都街头,空旷的有点如同乡间的小镇,橙色的路灯一盏挨着一盏的向前延伸着,跳动的红绿灯是这小夜曲里不变的旋律。
突然间,涡轮引擎的轰鸣呜得一声呼啸而过,黑色的保时捷911就像剃刀一般撕裂开空气,沿着公路向前冲去。时速轻易的超过100公里,但车身却依然很平稳。
超跑和**丝车的区别并非谁能跑得更快,而是在一个相对的高速中,超跑依然能稳若一张地毯,**丝车却是全身吱嘎乱响随时都有可能被肢解成一摊零件了。
高速让四周的一切化为了流光溢彩的向后抛离,这足够让人血脉膨胀的速度却让媚娘平静的侧头靠在了车座上,就像baby般的昏昏欲睡了。
虽然路上已经找不到交警的踪影,但各路口的电子警察却在咔嚓咔嚓不断拍摄下这保时捷911的身影。警察正准备通知交警追捕时,却被那照片吓傻掉了。因为这车除了副驾驶位上坐着一个女孩外,再无他人,驾驶座是空荡荡的!
追捕的命令没有发出,上级下令由特殊部门接管此案件,具体是什么部门也没有说,只是所有的资料都被调取封存,拷贝则彻底删除粉碎。
正是如此,在没人打扰的情况下,公子将保时捷911开进了一个小公园的停车场上,四下无人,花前月下,唯有野猫叫春的喵喵声,真是车震的好地方。
“姑娘,你看这环境如何?”公子转过了身来,面向媚娘献着殷勤道。
“你拿着笛子,你会吹吗?”媚娘像只小猫咪般伸着懒腰道,“其实我们爱好挺像,不过我是吹箫的,要不你吹首我听听,好听的话,我等下也吹首给你听听。”
“姑娘既然有此雅兴,那小生恭敬不如从命了。”公子笑着横笛于嘴前,手指如同跳舞般在竹笛上起伏。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闭目靠在了舒适的真皮座椅上,媚娘面带微笑吟诵着古词,微热的解开了身上大衣的纽扣,露出了下面那白色蕾丝薄纱的睡衣,还有睡衣下那若隐若现的**。
正可谓千金易得,知己难寻,遇见了懂乐之人,公子吹得更加卖力,如同安眠的音符让媚娘似乎已经睡着了。公子这才放下了手中的竹笛,嘴角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而这嘴角却一直两列到了两边耳根的部位,暴露出了一嘴狰狞的獠牙。
他伸手解下了自己的衣襟,开始去掏自己的武器。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把那恶心的玩意露出来的,除非你是不想要了。”依然闭合着眼睛,以为睡着了的媚娘突然说道。
“怎么可能?为什么你还是清醒的?”公子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紧握着笛子又放到了嘴边。
“不用吹了,你的迷幻旋律对付一下普通人还行,对付我,这东西还没伏特加兑二锅头来得有劲。”媚娘睁开了眼睛,看着身旁已变的丑陋的公子,依旧气定神闲道,“其实,你们恶鬼吃人的勾当,我真的懒得理会,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就是世间的真相。
不过,你选错食物了,岳汝是我的朋友,即便这女人有点爱心过盛,又喜欢偷懒,叫她逛街结果跑去开房睡午觉,但她依然是我不多看得上眼的人类朋友。”
公子猛然发动,张开了180度的大嘴扑向了副驾驶座上的媚娘,就像每一个急色的男人都会做的一样。
媚娘显然拥有丰富的处理这种状况的经验,只见她的双眸一扎,一双眼角向上翘起的媚眼眼核突然化为了金色的兽瞳,只是被这双眼睛看着,公子全身都像被灌入了铅水一般不能动弹,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女人,第一次如此恐惧,因为这不是什么鬼魂懂得技法,这是最纯正的……妖术。
“大仙……敢问真身。”公子怎么也已经活了整整两百年,跟随着葬春红花瓷瓶周游列国,也算是见多识广。在他的处事常识里,有两种生物不要惹,一种是调查员,另外一种更可怕,就是盘踞在各地的妖怪。
妖喜静,勿迁徙,领地感极强,多为灵兽领悟了修行之道而蜕变成妖。一只最普通的能称为妖的生物也存活了至少百年,而且懂得各种独特的妖术,恶鬼对于它们来说连小喽啰都算不上,这就是种族带来的绝对优势。
“你还不够格知道我的真身,除非你真的想我用真身的样子把你吃掉。现在我只问你,想死想活?”媚娘的问题其实很难矛盾,毕竟面前的家伙已经是死了的恶鬼。
“活!”公子斩钉截铁道。
“行,我留你一条活路,给我把岳汝身上的鬼印解了。”媚娘微笑道。
“这个……”公子面露难色。
“不作死就不会死,你还不明白吗?”媚娘冷言道。
“不是小人不从,是小人的鬼印深刻入骨,根本无解之法,除非小人魂断于世。”公子欲哭无泪。
“看来你是逼我干掉你了。”媚娘抬起的纤细的手掌,指甲疯狂长成了利爪。
“不不不!大仙手下留情,其实小人也是苦命人,只怪生不逢时,全家被外敌所害,无一幸免,我悲愤交加烧制葬春红花瓷之位惩戒外敌,替家人讨回一个公道。 0年来,我游荡国外,杀戮之数已远超我家人性命数倍,戾气已消,大仇已报,早就想落叶归根,魂归故里。”公子倾述腹中苦水。
“既然想投胎,干嘛害我姐妹?”媚娘鄙视道。
“天朝人不伤天朝人,小人深知此道,但无奈小人在国外游荡多年,接触的女子不是白皮长毛的蛮夷,就是倭寇国的满城av女,最次的就是高丽国,每个女人都是一模一样,比鬼还可怕。
这次有幸归国,又遇见了美丽温柔的女子,自然心生情愫,不免品味故里之位,怎奈一丝失手,习惯性的种下了鬼印,悔不当初。”公子无奈叹息道。
“老色鬼,死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媚娘最瞧不起这种连鸟都管不住的男人了,试想连鸟都管不住,还能干什么大事?
就在这时轰的一下,保时捷911的车屁股被狠狠的撞了上去,关了车前灯的红色mini用接近60公里的时速撞了上去,媚娘被撞的一个唐突,一头扎在了弹出的安全气囊上,感觉就像被谁抽了一耳光般的痛。
“大仙没事吧?”只要没看到媚娘的眼睛,公子立刻恢复了自由之身。
“王八蛋,撞我车!”媚娘一把撕裂了面前的安全气囊回头看去,那车前盖都变形了的十三也正扯掉方向盘里弹出来的安全气囊。
“持笛公子,栖身葬春红花瓷,由王道奇冤魂所化,擅长鬼印与笛声控体之术,存世已 0年,灵力精纯,四星恶鬼,害人指数57%。记录完毕,可以动手。”小强趴在方向盘上完成着执法的程序。
“开车。”媚娘红着脸的说道。
“您吩咐,我照办。”持笛公子发动起了引擎,将凹陷的车身可谓是从mini的车身里抽了出来,加速甩尾转弯,与十三擦身而过的重新回到了主干道上。
“吗的,想跑?”十三也是发动了引擎,调头的追了上去。
进口车就是进口车,两辆车虽然都撞的脑袋和屁股分别变形了,但依然可以开动,要是来两辆国产车如此猛烈的相撞,估计连人带车都报销了。不过日本车更惨,有时停着不动,只不过忘记贴“中国心”的标语,也能报销掉。
就此,公路上发生了奇怪的一幕,黑色保时捷911在前,红色mini在后,上演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保时捷911开得很是飘逸,即便车尾坏了,甩尾过弯,高速进档,不断变道超车,如同赛车手一般熟练。
“看不出来你车技不错?”媚娘不得不抓住了头顶的扶手来稳住身子。
“大仙夸奖了,在倭寇国时,我身在秋名山,旁边住着一家送豆腐的青年,每晚我都跟着上山飙车玩。”公子得瑟道。
至于后面的十三,手扶拖拉机专科毕业的高材生,平常都是给林溪开车,可想而知其手艺了。一路狂追只知道将油门踩到底,简直就是公路碰碰车一样,遇见了其他车辆都是擦碰超车,每一次感觉都会死于非命一样。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肯放松分毫,坚持追赶。
“大仙,要不停车和他解释清楚,看样子他应该是人类调查员,小人既然已经决定投胎,明面上应该已无矛盾。”公子轻声试探的问道。
“他够格听我们解释吗?莽撞,好色,卑鄙无耻的东西,调查员就该被活活烧死。”媚娘面露狰狞道。
或许十三的推测并没有错,媚娘确实拥有不可告人的过往,而且对调查员有很重的主观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