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马步聚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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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世家墙外。
张文静静听着,以他的听力,虽说达不到顺风耳的程度,但几百米的范围内,正常说话不掩饰的声音,还是能听的清清楚楚的。
“铜甲尸,鬼库……”
修炼无法再获得经验之后,提升等级只能靠杀,这也是张文答应小海和阿初二人,来诸葛世家看一看的原因。
“阿忍”阿初奇怪的问道:“你撒尿还没撒完?”
张文眉头一跳:“谁说我撒尿的!”
“不是撒尿,你凑在人家墙边干什么?赶快提裤子走了,待会儿如果让诸葛家的人知道了,肯定追出来!”
“你,给我闭嘴!”张文恼怒道。
天将黑,月上树梢头。
蝉叫蛙鸣,不间歇。
诸葛世家大堂。
以蜡烛的烛火之光,竟然将房间点亮的如同白昼,极其的奢侈浪费。
诸葛孔平双手捞起肥肚腩,“嘿咻”吐了口气,摆开左腿,然后又松开右腿,扎马步。
不过十几秒钟的时间,诸葛孔平已经累的满头大汗。
儿子诸葛小明和女儿诸葛小花站在一旁,二人金童玉女似的,真想不到以诸葛孔平的肥胖五短身材,是怎么生的这么两个俊俏孩子。
看来,妻子王慧的基因贡献的更多。
“鬼仆!你说的这招是不是真的能行?”诸葛孔平趁着换气的功夫问道。
一旁飘来一阵鬼气,落地之后变成一个留着辫子头的憨厚老汉,其一身简朴的衣裳,脸上带着阴寒鬼气,放在乱葬岗,万人坑等凶地,绝对是称霸一方的顶尖恶鬼。
诸葛世家竟然能奴役顶尖恶鬼为仆,不止是实力,还要手段来蛰伏,需知鬼与人不同,不是那么容易便依靠一个人的。
鬼仆低头说道:“回禀老爷,这招是我在鬼库听其他小鬼说的,好像是能聚人气,等您和第一茅斗法的时候,也可以用人气破法术。”
人气,阳气可以破法术,也不是道听途说。
甚至一些阴邪污秽之物能让法术无效,但诸葛孔平自认为是灵幻界的望族,怎么可能用阴邪污秽之物对敌呢。
“人气?是不是真有用?如果让第一茅那个混蛋知道我被铜甲尸克住,浑身法力尽失,恐怕不会善罢甘休。”诸葛孔平实际上心里也没谱。
“这个,应该有用吧。”
看诸葛孔平不敢确定的模样,鬼仆也迟疑犹豫了。
军队之中人气极为旺盛,反而医院药铺中人气衰败,体质和人气的强弱有着一定的关系。
正巧鬼仆得来的这个方法,乃是一个小鬼口中得来的,据说那小鬼曾经跟随一位高人做事,那位高人身上的人气便十分的旺盛,寻常小鬼都不敢靠近,唯恐被人气冲着了。
“老爷,根据那个小鬼所说,扎马步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拿一个装了铁砂的袋子捶打身体。”
“什么?捶打身体?”诸葛孔平声音发尖。
自己老爹怕这怕那,担心忧虑的模样,落在儿女眼中,让两人心里十分好奇。
儿子诸葛小明问道:“爹,那个第一茅,很厉害吗?”
虽然自己父亲是个妻管严,害怕老婆,但他却知道自己老爹很厉害,能结合一些洋人的科技研究新法术,当初捉铜甲尸正是他陪着诸葛孔平,诸葛小明亲眼看着自己父亲抓住恐怖的铜甲尸,在那之前,铜甲尸刚杀了灵幻界的三个前辈!
若说灵幻界中,谁最厉害,众人也许还有争议,互相不服气,但要说谁的名声最大,那一定是诸葛孔平。
不仅是诸葛孔平实力高强,抓到过铜甲尸,还有“诸葛世家”这个金牌匾。
南国茅山一派弟子众多,但真正有大本事的人却没几个,大多数都是练气期,会一些上不得大台面的小本事,最多的就是赶尸,看守义庄等工作,混饭吃。
但诸葛世家,传了十八代,各代都有天资优秀的传人,也都闯出了名声,这才有了灵幻界望族之称。
能让自己父亲惧怕的第一茅究竟有什么本事,诸葛小明心中十分纳闷。
一旁的诸葛小花也使劲点头,她想的却是另一件事,第一茅和张文比谁更厉害?从母亲那里听说,白天算命的张文好像很有本事。
蹲马步积攒人气的诸葛孔平得了个空当,趁机坐在椅子上,粗喘几口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就算蹲马步真的有用,诸葛孔平也没法坚持下去,更何况还要拿沙袋捶打身体,估计没等到第一茅,自己就得搭进去半条命!
正好趁着自己儿子提问,赶紧结束了这个注定成功不了的办法,也省的受一些皮肉之苦。
至于接下来怎么办,水来土屯吧,唉!
诸葛孔平随手拿起桌上的茶杯,打开盖子,也没看茶杯,便一张胖嘴,把水往嘴里倒。
“呸,呸!鬼仆,今天泡的茶怎么这么多茶叶?”诸葛孔平大吐唾沫,一张口就喝下一嘴茶叶,像是吃了口茶叶做的米饭,茶叶比水多,也怪不得诸葛孔平大恼火。
“老爷,那是我喝的茶。”
鬼仆这个冤枉啊,自己是鬼,俗话说人吃粮食鬼闻味,鬼仆泡的那杯浓茶,就是给自己准备的。
“赶紧给老爷我泡一杯茶,快去快去!”诸葛孔平摆摆手,支使鬼仆做事。
同时他心中松了一口气,把鬼仆支走,终于不用蹲马步了。
诸葛孔平心中暗骂自己:我还真是个蠢货,竟然信鬼话。
“第一茅?”
抬起胳膊,用袖子擦了擦嘴,诸葛孔平方才悠哉的说道:“第一茅,并非真的天下第一,据说他是北国的修士,两年前我去外地捉尸的时候第一次碰到他,此人十分张狂,为人自私,而且重视名利,在得知你们老爹我就是诸葛孔平之后,就一直想踩着咱们诸葛世家的名号出风头。”
他转头,发现自己儿子和女儿一脸气愤,知道他们肯定心中极其看不起第一茅。
“鬼仆,茶呢?”第一茅喊了一嗓子,才继续说道:“不过,第一茅此人确实有些本事,其手段十分精妙,而且百无禁忌,手中还有洋枪。”
枪,只要还是人,就没有不怕枪的。
但这更让诸葛孔平的儿子女儿对未曾见过的第一茅看不起。
捉鬼杀僵尸,还拿枪?枪对妖魔一类有用吗?没用!但是对活人有用。
他们也懂了为什么诸葛孔平会惧怕第一茅到来,一个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手里有枪的混蛋来找茬,恰巧自己父亲又失去了一身法力,恐怕难以抗衡第一茅。
即便抛去修士的身份,就一把枪,也够诸葛孔平头疼的。
“哈哈哈哈!”大笑声从外面传来。
“坏了!”诸葛孔平暗道不妙:“鬼仆,快来!”
“啊?”鬼仆端着茶水飘过来,奇怪的问道:“怎么了,老爷?”
“上我身!第一茅已经来了,先鬼上身借你的法力用一用!”
诸葛世家墙外。
张文静静听着,以他的听力,虽说达不到顺风耳的程度,但几百米的范围内,正常说话不掩饰的声音,还是能听的清清楚楚的。
“铜甲尸,鬼库……”
修炼无法再获得经验之后,提升等级只能靠杀,这也是张文答应小海和阿初二人,来诸葛世家看一看的原因。
“阿忍”阿初奇怪的问道:“你撒尿还没撒完?”
张文眉头一跳:“谁说我撒尿的!”
“不是撒尿,你凑在人家墙边干什么?赶快提裤子走了,待会儿如果让诸葛家的人知道了,肯定追出来!”
“你,给我闭嘴!”张文恼怒道。
天将黑,月上树梢头。
蝉叫蛙鸣,不间歇。
诸葛世家大堂。
以蜡烛的烛火之光,竟然将房间点亮的如同白昼,极其的奢侈浪费。
诸葛孔平双手捞起肥肚腩,“嘿咻”吐了口气,摆开左腿,然后又松开右腿,扎马步。
不过十几秒钟的时间,诸葛孔平已经累的满头大汗。
儿子诸葛小明和女儿诸葛小花站在一旁,二人金童玉女似的,真想不到以诸葛孔平的肥胖五短身材,是怎么生的这么两个俊俏孩子。
看来,妻子王慧的基因贡献的更多。
“鬼仆!你说的这招是不是真的能行?”诸葛孔平趁着换气的功夫问道。
一旁飘来一阵鬼气,落地之后变成一个留着辫子头的憨厚老汉,其一身简朴的衣裳,脸上带着阴寒鬼气,放在乱葬岗,万人坑等凶地,绝对是称霸一方的顶尖恶鬼。
诸葛世家竟然能奴役顶尖恶鬼为仆,不止是实力,还要手段来蛰伏,需知鬼与人不同,不是那么容易便依靠一个人的。
鬼仆低头说道:“回禀老爷,这招是我在鬼库听其他小鬼说的,好像是能聚人气,等您和第一茅斗法的时候,也可以用人气破法术。”
人气,阳气可以破法术,也不是道听途说。
甚至一些阴邪污秽之物能让法术无效,但诸葛孔平自认为是灵幻界的望族,怎么可能用阴邪污秽之物对敌呢。
“人气?是不是真有用?如果让第一茅那个混蛋知道我被铜甲尸克住,浑身法力尽失,恐怕不会善罢甘休。”诸葛孔平实际上心里也没谱。
“这个,应该有用吧。”
看诸葛孔平不敢确定的模样,鬼仆也迟疑犹豫了。
军队之中人气极为旺盛,反而医院药铺中人气衰败,体质和人气的强弱有着一定的关系。
正巧鬼仆得来的这个方法,乃是一个小鬼口中得来的,据说那小鬼曾经跟随一位高人做事,那位高人身上的人气便十分的旺盛,寻常小鬼都不敢靠近,唯恐被人气冲着了。
“老爷,根据那个小鬼所说,扎马步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拿一个装了铁砂的袋子捶打身体。”
“什么?捶打身体?”诸葛孔平声音发尖。
自己老爹怕这怕那,担心忧虑的模样,落在儿女眼中,让两人心里十分好奇。
儿子诸葛小明问道:“爹,那个第一茅,很厉害吗?”
虽然自己父亲是个妻管严,害怕老婆,但他却知道自己老爹很厉害,能结合一些洋人的科技研究新法术,当初捉铜甲尸正是他陪着诸葛孔平,诸葛小明亲眼看着自己父亲抓住恐怖的铜甲尸,在那之前,铜甲尸刚杀了灵幻界的三个前辈!
若说灵幻界中,谁最厉害,众人也许还有争议,互相不服气,但要说谁的名声最大,那一定是诸葛孔平。
不仅是诸葛孔平实力高强,抓到过铜甲尸,还有“诸葛世家”这个金牌匾。
南国茅山一派弟子众多,但真正有大本事的人却没几个,大多数都是练气期,会一些上不得大台面的小本事,最多的就是赶尸,看守义庄等工作,混饭吃。
但诸葛世家,传了十八代,各代都有天资优秀的传人,也都闯出了名声,这才有了灵幻界望族之称。
能让自己父亲惧怕的第一茅究竟有什么本事,诸葛小明心中十分纳闷。
一旁的诸葛小花也使劲点头,她想的却是另一件事,第一茅和张文比谁更厉害?从母亲那里听说,白天算命的张文好像很有本事。
蹲马步积攒人气的诸葛孔平得了个空当,趁机坐在椅子上,粗喘几口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就算蹲马步真的有用,诸葛孔平也没法坚持下去,更何况还要拿沙袋捶打身体,估计没等到第一茅,自己就得搭进去半条命!
正好趁着自己儿子提问,赶紧结束了这个注定成功不了的办法,也省的受一些皮肉之苦。
至于接下来怎么办,水来土屯吧,唉!
诸葛孔平随手拿起桌上的茶杯,打开盖子,也没看茶杯,便一张胖嘴,把水往嘴里倒。
“呸,呸!鬼仆,今天泡的茶怎么这么多茶叶?”诸葛孔平大吐唾沫,一张口就喝下一嘴茶叶,像是吃了口茶叶做的米饭,茶叶比水多,也怪不得诸葛孔平大恼火。
“老爷,那是我喝的茶。”
鬼仆这个冤枉啊,自己是鬼,俗话说人吃粮食鬼闻味,鬼仆泡的那杯浓茶,就是给自己准备的。
“赶紧给老爷我泡一杯茶,快去快去!”诸葛孔平摆摆手,支使鬼仆做事。
同时他心中松了一口气,把鬼仆支走,终于不用蹲马步了。
诸葛孔平心中暗骂自己:我还真是个蠢货,竟然信鬼话。
“第一茅?”
抬起胳膊,用袖子擦了擦嘴,诸葛孔平方才悠哉的说道:“第一茅,并非真的天下第一,据说他是北国的修士,两年前我去外地捉尸的时候第一次碰到他,此人十分张狂,为人自私,而且重视名利,在得知你们老爹我就是诸葛孔平之后,就一直想踩着咱们诸葛世家的名号出风头。”
他转头,发现自己儿子和女儿一脸气愤,知道他们肯定心中极其看不起第一茅。
“鬼仆,茶呢?”第一茅喊了一嗓子,才继续说道:“不过,第一茅此人确实有些本事,其手段十分精妙,而且百无禁忌,手中还有洋枪。”
枪,只要还是人,就没有不怕枪的。
但这更让诸葛孔平的儿子女儿对未曾见过的第一茅看不起。
捉鬼杀僵尸,还拿枪?枪对妖魔一类有用吗?没用!但是对活人有用。
他们也懂了为什么诸葛孔平会惧怕第一茅到来,一个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手里有枪的混蛋来找茬,恰巧自己父亲又失去了一身法力,恐怕难以抗衡第一茅。
即便抛去修士的身份,就一把枪,也够诸葛孔平头疼的。
“哈哈哈哈!”大笑声从外面传来。
“坏了!”诸葛孔平暗道不妙:“鬼仆,快来!”
“啊?”鬼仆端着茶水飘过来,奇怪的问道:“怎么了,老爷?”
“上我身!第一茅已经来了,先鬼上身借你的法力用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