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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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人坐在一起,几位魔法师在他们觉醒魔法池的那天起,就是格林帝国里受到皇帝加冕的贵族,而且这些魔法师大多都是来至贵族世家,就算是黑雾冒险团里的那些战士们,也都有荣誉骑士的高贵身份,他们享用着我烹饪的美食,就像理所应当的,仿佛我就应在站在一旁显出一副深感荣幸样子。
我很不舒服这种感觉,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卑微麻雀混在鸽子群中。
我不认为我有多卑微,可是几乎没有人会正眼看我一下,我觉得我和这个群体有些格格不入,就算多坐一分钟也会觉得如坐针毡。而且我听到了一些敢于埃尔城非常不好的消息,这让我非常担心莱恩特和芬妮。
烈阳透过栗树叶子照进林间空地,我则是默默地将收拾自己的随身用具,我想已经到了离开的时候了。我将那些瓶瓶罐罐儿的调味品收进了腰包,将亚麻布的裤腿绑紧,这样可以避免被毒蛇咬到腿,从腰包里那处一把长柄镰刀和一根木棍。
在翻越荒山的时候,镰刀可以帮助我清除前进道路上的荒草,有些藤蔓上长满倒刺拦在路上,路过的行人稍有不注意,就会将手臂或是小腿等处划伤,而这些藤蔓类植物多数都有一些毒素,要么很疼苦,要么整条腿或者是整条手臂就会麻上一整天,有镰刀开路就可以将这些杂草稍稍清理一下,虽然走的可能会慢一些。但是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长木棍会赶走潜伏在杂草里的长虫,史洛伊特省的版图里,很少有魔兽的踪迹,但是普通野兽倒是很常见,就像在这样的荒山野岭中行走,难免会遇见狼。普通的狼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让它们始终追在我身后,我即使是睡觉也会睡不踏实,有了一根木棍,攀山路的时候还能当做一根拐杖,还能防狼。
当这一切准备好之后,我就起身向莫拉斯提出告辞!
我的声音虽然很轻,但是依然被很多人听见了,莫拉斯此时也有些疑惑不解的问:“一起走不是更好。彼此之间还能有些关照。我和雅儿还想对你表达一些谢意!”
我摇了摇头,然后笑着对眼前这位魔法师学者说道:“现在先不用谢我,我想以后也许我们还有再见面的机会,到那时候也许是我需要你的帮助,也说不定!”
其实,看到他这样强大的木系操控类魔法,我隐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就开始有些松动,看得出这位木系魔法师很强大。我想也许有一天,我在魔法求学的路上。如果还能遇见他,那个时候他能够给我一点点帮助,会比现在有用得多。而现在,我真的不需要。
这句话更像是临别前的一具搪塞之语,莫拉斯有一次深深地看我一眼,看得出他的眼中有多么惊讶。从一开始,我就不断地让他惊讶,从在古堡的地牢中开始,我穿过火墙让他惊讶。我拿出一张简易的魔法卷轴也是让他非常惊讶,他的惊讶并不是我居然拥有一张魔法卷轴。而是我对魔法卷轴使用的熟练度,甚至已经知道怎么让那张魔法卷轴将他冻僵,又能够使他毫发无伤。
后来在黑夜中,能够在古堡中自由的穿行,又能恰到好处的避开那些蠢笨的山贼,莫拉斯依然会惊讶。直到从古堡里逃出来,刚刚遇见了那支野蛮人小队,他也是对我的胆气有些惊讶。所以他才这样肯定我是从小就在兽人部落里生活的具有兽人血狼族血脉的半兽人。
而现在我提出要独自离开,终于打消了莫拉斯最后的那份疑虑。
这时候,看到了躲在一旁表情有些纠结又有一些愧疚的莫拉雅儿,她躲在墨湘的身后,似乎不太敢看我,就连最后的道别时也没有出来。
“你要去哪?孩子。”莫拉斯最后问我。
这时候,我已经站在一块凸起的大石块儿上,正准备跳下去,然后沿着脚下的路一直向东走,翻过这几条山梁有一条近路通向埃尔城。
“我的家就在埃尔城,我要回家了!”
我的声音在林中回荡,而莫拉斯和墨湘两个人却相视苦笑,两个人刚刚一直在商讨在附近村落找一位向导,这样可以少走一些冤枉路,而他们两个却谁都不知道,眼前那位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少年竟然就是埃尔城的居民。
莫拉斯更是后悔不跌,一直以来,他都先入为主的将那位少年当成一位兽人的孩子,因为无论他的行事风格和某些习惯性动作,都非常贴近兽族人的生活习惯,所以莫拉斯根本就没想过我有固定的居所,他猜我是一个普通的流浪者,像我这样的流浪者在格林帝国还有很多。我这样一位拥有血狼族血脉天赋的孩子,简直就是天生的战士。
其实在墨湘的心里,并没有将眼前那位相貌普通的少年看在眼中,他的衣领上没有任何贵族世家的徽章,也就说明他只不过是普通的孩子,这样的半大小子出现在荒山野岭之中,就是非常匪夷所思的事儿,偏偏怎么就会这样凑巧,他就能在古堡里将莫拉斯救出来,这是墨湘第一眼看到吉嘉的时候,瞬间产生的猜疑。一切事都很难说得通,要不是碍于莫拉斯和莫拉雅儿的情面,也许墨湘第一时间就会将他赶走。
可是没想过,这位少年竟然很快就提出离开了!
可是走之后,墨湘现在又后悔得不得了,他们不就是缺少一位埃尔城的向导吗?可是偏偏坐在眼前的时候不知道,等要离开的时候,说出来,想后悔都晚了!
“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老师,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孩子非常的奇怪。就是会让你有一种,一种很不符合情理的地方?”墨湘试探性的问莫拉斯,然后举例说:“史洛伊特城里最顶级餐馆里的大厨师,都没有人会做出这样美味的烤肉,就算他是从小生活在兽人部落里,可是难道兽人们懂得使用香料吗?”
墨湘的心思非常细腻。他转头问身边的小侍女念思:“念思,你觉得他是坏人吗?”
念思连连的摆手并摇头,墨湘睁大眼睛惊讶的说:“我可从没见过你这样赞美过谁,先是苏菲儿学妹,她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水系魔法师,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她的心灵纯洁无暇这点我赞同,可刚刚离开的那个少年,也值得你这样维护?”
显然。这话的意思并不相信念思的话,这种质疑让念思显得非常生气,气鼓鼓地将头扭到一边,无论墨湘怎么说话,不搭理他。
墨湘问莫拉斯:“老师,你是在哪里遇见这少年的?”
“古堡里面,起先是雅儿遇见了他,后来他们两到地牢中将我也救出来……”
讲述完事情的始末。墨香却听着皱眉说:“我觉得他更像是山贼!,不然这一切无论如何都说不通。”
“他会不会将刚刚我们说过的话。带回古堡?难怪刚刚他那样急切的想要离开,其实应该将他留下来的。”黑雾冒险团的团长安格斯后悔得直拍大腿,当见到莫拉斯的这一刻起,墨湘委托给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一半儿了,这时候,安格斯更不想在哪个方面出岔子。只要将这些身份高贵的魔法师们送回史洛伊特城去,自己的冒险图就又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酬金,这一次运气真是很不错,没想到根本没有与那些山贼或者是野蛮人们动手,任务就已经结束了。
“可如果他是山贼的话。那为什么还要把莫拉斯老师和雅儿姐姐从古堡里面救出来?”苏菲儿有些不能理解男人们之间的谈话,可是眼前的一老一少都是她最敬重的人,她才会无所顾忌的问出这句话。
“会不会是苦肉计?这种小伎俩我在贫民区中见得多了。”其中一位黑雾冒险团的成员插口说:“那片诅咒之地周围,到处都是吸血树妖,普通人走进去很难能活着走出来,他小小年纪怎么会对那里这么熟!不仅仅是诅咒之地逃亡路线,还有普通人需要在古堡里生活多久。才会让自己在古堡里如此的熟悉?他不是盗贼,怎么在古堡里生活?”
“他浑身穿的是普通人装束,可是偏偏那个腰包是件魔法物品,等等,我想起来了!我记得那个魔法腰包,那个腰包应该是史洛伊特省魔法公会里面一位非常优秀的水系魔法师的,那位叫果果的魔法师竟然舍弃自己优秀的魔法天赋,甘心成为一名辅助类水系魔法师,那时候,我还是刚到史洛伊特城,一切都是人生地不熟,她作为我的学姐,给我留下非常深的印象。那个腰包,对,一定就是那个腰包,腰包上面还绣着她的名字,很可惜,这位魔法师在七年前外出历练的过程中失踪了。魔法公会那群人一直都认为她死在帕伊高原上了,原来他们的推论错得太离谱,很有可能,果果师姐就是陷于诅咒之地的古堡中。”说完墨湘居然站起来,向少年离开的方向张望了一下,确认已经看不到任何人影了,才叹了一口气坐下来。然后说道:“从他的口中,一定有果果学姐最后的消息,或许我们应该去一次古堡!”
片刻后,墨湘又改变主意说:“算了,还是先看看景月去吧,我猜想她和她的警卫团这时候一定很艰难!”
曼萨带着一张白银面具,淡淡地问:“琳娜,去将刚刚那个孩子找回来!”
坐在一旁浑身都围在黑色斗篷里的女人小声地答应了一声,站起身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茫茫树海之中。
……美丽分割线……
我从一颗高大的橡树树顶纵身跳下去,两只耳朵旁边都是呼呼的风声。我睁大眼睛向前看,那只垂下来的藤蔓就在眼前,看准时机我伸出双手紧紧地抱住藤蔓,整个人就像是秋千一样荡了起来,藤蔓将我带到另一颗高大的树上。只有在长满这样巨大橡树和青藤的山谷里,我才敢这样做。
路过达耶今山谷的时候,我又遇见了几个野蛮人,我已经非常小心的尽量避开适合这些野蛮人居住或停留的地方,可是依旧被一只在野外巡逻的野蛮人发现了,几个野蛮人一路跟随我已经走过了采石和鱼湖,可我发现沿途上的野蛮人小队已经越来越多。
这正是一年之中,播种最好的时节。然而恰恰是在此时,一些村落里已经被一把火烧掉,流离失所的人越来越多,而那些野蛮人这一次并没有抓奴,而是任由他们逃出山林。
一队队的野蛮人躲藏在山林里,让我很费解,这里面一定是有什么阴谋,而且这些野蛮人的数量,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八千名野蛮人,也许更多。斜下里,身后的一颗大树忽然倒下,从烟尘滚滚中钻出来一只年轻的野蛮人,在他的眼中我就像是一盘美味佳肴,
在林中快速的穿行,野蛮人奔跑的速度要比我快很多,我只有借助一些树林中天然的植物,将这种地理上的优势发挥出来。我的肺子就像是着了火一样,吸进去的每一口空气都像是要把肺子撑炸。我可不想稍作停顿,变成那位年轻野蛮人的午餐。
大量的野蛮人遍布在埃尔镇远郊的群山之中,让我更加担心埃尔城的安危。
就算是霜冻陷阱,也根本不能给野蛮人造成一丁点儿的麻烦,从小就生活与北地的野蛮人,抗寒冷能力都非常强,霜冻卷轴甚至让那只野蛮人不曾停顿一下。他粗暴的推开挡在她面前的栗树,脸上显出了烦躁的表情,任谁在一大早晨连饭都没吃上,就跟着一位人类孩子在山岭上兜圈子,这支年轻的野蛮人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没有追上那少年。
我必须尽快赶回到埃尔城去……
可是回头看到那只迅猛如风的野蛮人,我的脊背上汗毛都立起来……
达耶今山谷就像是一支纺线用的纺锤,整个山谷两头出口狭窄,中间宽阔,我冒失的一头扎进这个山谷,看到身后如影随形的野蛮人,真是伤脑筋。
如果有另外一位野蛮人等在山谷的另一端,我恐怕很难逃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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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阳透过栗树叶子照进林间空地,我则是默默地将收拾自己的随身用具,我想已经到了离开的时候了。我将那些瓶瓶罐罐儿的调味品收进了腰包,将亚麻布的裤腿绑紧,这样可以避免被毒蛇咬到腿,从腰包里那处一把长柄镰刀和一根木棍。
在翻越荒山的时候,镰刀可以帮助我清除前进道路上的荒草,有些藤蔓上长满倒刺拦在路上,路过的行人稍有不注意,就会将手臂或是小腿等处划伤,而这些藤蔓类植物多数都有一些毒素,要么很疼苦,要么整条腿或者是整条手臂就会麻上一整天,有镰刀开路就可以将这些杂草稍稍清理一下,虽然走的可能会慢一些。但是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长木棍会赶走潜伏在杂草里的长虫,史洛伊特省的版图里,很少有魔兽的踪迹,但是普通野兽倒是很常见,就像在这样的荒山野岭中行走,难免会遇见狼。普通的狼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让它们始终追在我身后,我即使是睡觉也会睡不踏实,有了一根木棍,攀山路的时候还能当做一根拐杖,还能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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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黑夜中,能够在古堡中自由的穿行,又能恰到好处的避开那些蠢笨的山贼,莫拉斯依然会惊讶。直到从古堡里逃出来,刚刚遇见了那支野蛮人小队,他也是对我的胆气有些惊讶。所以他才这样肯定我是从小就在兽人部落里生活的具有兽人血狼族血脉的半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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