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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兵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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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可很失望。

    当他兴冲冲去找李小道,再次试验魅惑符之后,依旧失败了。

    事实证明,铁屑锻手这种办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他左手的力量,却对于画符,没有一丝一毫的帮助,这好像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

    一个是力量属性,另一个,似乎与其他属性有关,比如说精神力。

    算了!不行就不行!

    哪怕仅仅能提升力量,也让魏可无比欢喜。

    一清道人在那措盘桓一日,很快走了。

    魏可一边带着手下特种兵训练,空闲的时候,就开始继续“锻造”他的这只左手!

    魏可发现,随着锻造的继续,左手的颜色并未再加深,然而,带来的好处是明显的,当他握紧左拳的时候,不仅力量有所增加,皮肤的坚硬程度也增加了。

    比如说,以往他的一拳,可以在树干上留下一道拳印。

    现在,全力一拳之后,这道拳印明显比以前要深,达到了一个小坑的水平!

    假以时日,他能不能一拳打出一个洞?

    同样的道理,他的这一拳如果打在敌人的胸膛上,就可以更轻松地将敌人杀死!

    这就是力量带来的好处!

    在那措,很多人奇怪地发现,他们的老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戴手套了,无论什么场合里,魏可的手套不离手,尤其是左手上,总是戴着一只浅褐色的手套。

    这点小事情,大家还真不是很在意。

    自家老大,有点小嗜好无可厚非,戴手套的魏老大,不还是魏老大吗?

    三天后,郝连龙和孙连仲,同时传来消息。

    王东升想动手了!

    由于丘朗掸家族再次摆出强硬立场,骚扰栗敢北部区域,王东升终于意识到,自己与掸家族必有一战,这是不可避免的,他作为栗敢的主人,不可能无视自己的利益受到蚕食。

    打仗,需要金钱!

    同时也必须让自己的后方无忧。

    王东升也是个打仗的老手了,这点道理他能想得明白。

    于是,已经成为烫手山芋的那措,就成为王东升的眼中钉,当然了,也是他的“钱袋子”。

    出兵拿下那措,既能保障自己的后方安全,让自由军集中全部力量,去应对来自于丘朗方面的威胁,又能抢下一个来钱快的大生意,这笔账谁都会算。

    打仗嘛,一发子弹一枚炮弹,那打的都是钱!

    “疤瘌!带人前往长桥镇,盯紧了101山地团的动向,一有异动,立刻汇报!”

    “杨大春,派人加强山顶区域的防守,布置防御阵地!”

    “顾淼!秘密通道的防御交给你了!把你的人拉过去,高射机枪、火箭炮都由你调配!你的任务,在雷区后方建立阵地,同时配合两个特种作战分队,只要101山地团敢走那条路,就叫他有来无回!”

    魏可这是要和王东升拼命。

    秘密通道暴露了,暴露也有暴露的好处。

    这是有心算无心。

    假如王东升真的让101山地团偷袭,魏可完全有把握,将一场对攻战,打成伏击战,预先做好准备的那措一方,不会是失败者,倒霉的只能是山地团。

    当然了,如果自由军按部就班,沿着山顶哨所往前平推,那措就完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一边抵抗,一边撤退,把人都撤回国内,留下个空壳子给王东升。

    只不过,一旦撤回国内,后续的麻烦就大了。

    国内不是m北这样的无秩序地区!

    〇七公司还能继续存在吗?

    能继续手持武器吗?

    显然都是不可能的,〇七公司一旦进入国内,就等于一切推倒重来,不仅是〇七公司,人民公社也没了,步枪生产车间也没了,否则的话,等来的必将是国内部队的围剿。

    王东升!

    一切的症结,就在于王东升这个人!

    假如换了另一个新人来当栗敢王,迫于稳定形势的需要,可能与魏可和平共处,而王东升占据栗敢十年,已经将整个栗敢,看作自己的私人物品,不允许他人染指,也就不允许那措这个异类存在。

    他吗的!不就是一个王东升吗?

    老子能杀了掸雄,不信干不翻你一个王东升!

    魏可将那措的防御交给一众手下,又将那措的内部事务,全都交给了老团和楚红柳,自己出发了。

    去栗敢!

    这一次,魏可只带了小猴和沃嘎两个人。

    栗敢与丘朗是不同的。

    丘朗虽然是掸家族的老巢,实际上却是外紧内松,真正混入丘朗之后,暴露的危险很小,因为,掸家族原本只是个山里部落,各项制度不健全,虚有其表而已。

    栗敢是一座有历史的城市,也是王东升的老巢,被王东升经营十年,防御完备。

    在栗敢,魏可要想神不知鬼不觉混到王东升面前,几乎不可能!

    栗敢市。

    一条菜市场旁边的马路上,走来三个自由军。

    这三个人,穿戴很懒散。

    自由军的绿军服,松垮垮套在身上,肩膀上晃荡着老式步枪,头顶上的小平沿的军帽,也是歪戴着。

    这是三个兵痞,在栗敢很常见。

    话说,m北是个凭枪杆子说话的地方,哪怕王东升在栗敢经营十年,他也知道手里有枪,心里不慌的道理,手下的各个部门,往往会建立起一支小型武装,说是保安也行,说是当兵的也无不可,这就是杂牌军。

    久而久之,栗敢人自己也说不清,这座城市里有多少种类的杂牌军。

    三个杂牌军的兵痞,普通人见了就躲。

    这种家伙,打仗没本事,欺负起老百姓来,一个顶俩!

    领头的这兵痞是个大光头,右脸上套了个黑眼罩,要说他这个眼罩也奇怪,没有扣在眼睛上,反而扣在了眼角外面一点,给人的感觉,这人就是闲得慌,拿眼罩当成了装饰品,在耍酷。

    兵痞是个大个子,也不是很高,不足180,但身材结实,看起来比普通人壮,也就显得更高大。

    这家伙迈着螃蟹步,嘴角叼一根烟卷,尤其可气的是,这人一路走,对着路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一阵傻笑,笑得人家心里发慌,扭头就跑。

    试想,一个模样古怪的光头兵痞,一个劲对你傻笑,哪个姑娘敢不跑?

    就在前面不远处的路边,一家铺子的门口,也有一个兵痞。

    不过,这兵痞讨人嫌的程度,就要下降一个档次。

    兵痞嘴里也叼着烟卷,身上没带枪,正站在铺子门口,手里提着条死鱼,大声吆喝。

    “我说!老板你这条鱼不新鲜,都死了!”

    “唉哟这位兵爷,咱栗敢不靠海不靠水的,有鱼吃就不错了。兵爷,这条鱼虽然是死的,但死的时间不长,您买回去,我保管您吃着好吃!”

    店老板赶紧上前,小心解释。

    兵痞张口啐道:“我呸!死鱼你也敢拿出来卖!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王将军家的亲戚,你这个卖死鱼骗钱的!信不信老子一个电话,叫人来把你抓走!”

    兵痞张狂地喊。

    店老板的脸顿时就哭丧了。

    “兵爷,这条鱼吃了真没事!要不这样,我这是小本买卖,您随便给点钱,这条鱼您拿走,行不行?”

    “你这么说,那还差不多!”

    兵痞悻悻道,脸上却有了点笑模样。

    他又拎起手里这条鱼,仔细看了两眼,恰好这时候,兵痞的眼角扫到了身后的几个人影,猛然回头去看,与马路上正在走过来的那兵痞头子,两个人的眼神对上了!

    “哟呵这不王排吗?”

    “啊!你是秦……秦少,您怎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