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第19章 小顽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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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抱着对“高塔”禁卫队动作的好奇,一方面,作为势不两立的对手,路易?格兰德认为自己有责任去打探一下阿历克斯?桑德拉的情况。于是他偷偷尾随“高塔”的士兵,来到大剧院。
他看着士兵将魔法囚车推进大剧院,不一会的工夫,阿历克斯?桑德拉得意洋洋地走出来。后面的囚车中多了一个小姑娘,赤色的头发垂在在微微泛白的面颊两旁,看上去很疲惫。跟在囚车后面的是几个壮汉,他们的手上脚上都被拷上了重重的锁链。
捕获野狼可是大功一件,阿历克斯期待着克拉德亲王的赏赐,当然,还有比那更令他感到兴奋的,就是在路易?格兰德面前炫耀。
一抬头,“老伙计”就站在眼前,身材匀称,金色短发,浅蓝色的眼睛,皮肤白皙,鼻梁挺直。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就是有一点点“娘”,不过这都无伤大雅,女孩子们还是会为他疯狂的。
“真是巧遇呀,我‘深泉’的朋友。”阿历克斯?桑德拉假模假式地展开双臂,做拥抱状,被对方闪开了。
“你们在做什么?”路易盯着囚车的方向
阿历克斯耸耸肩,无比得意地扭动身体:“管理治安,这可是我们的天职,你说是不是?”
“那个小姑娘怎么回事?”路易盯着囚车的眼睛没有移开过。
“这是我们的事情……”阿历克斯语气缓和,“不过既然你问了,我也就不辞辛苦地回答,我们……抓到了……野狼!!!”
看到路易震惊的表情,阿历克斯真的满足极了,这比十次授勋还过瘾。只是,对方惊讶的时间并不长,这让他感觉少了很多乐趣,而且不止于此,路易那种冷漠的态度令阿历克斯很不爽。
“你们也抓到了‘狼魄’?”在被捕获人员的队伍中,路易没有发现类似“狼魄”的人物,反而被重兵看守的竟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马上就会抓到的,不过也可能就地正法了,你知道,‘狼魄’有多么凶残。”阿历克斯得意道。
“囚车里的小姑娘是谁?”如果记得不错,这已经是路易?格兰德第二次问这个问题了,阿历克斯就是讨厌他这一点,有时候这位“深泉”的队长像苍蝇一样黏人,一个问题会不停地重复询问,直到对方回答,或者烦死。
但越是这样,阿历克斯越想吊足他的胃口。况且,关于露西雅的事,他还真的不怎么清楚,所以选择闭口不答。这种情况下,“高塔”的队长只有转变话题,让对方不要纠缠下去。八卦是最好的选择。
“听说亨利爵士的女儿看上你了,但你却无情的拒绝了人家。”
听了这话,路易终于舍得将眼神挪到阿历克斯的脸上,但只是轻蔑地一撇:“这不是你该关心的!”接着,他又追问,“你打算把他们送到哪去?”
“当然是监狱,审判之后,再送到绞刑架上,哈哈哈……”没有能够成功转变话题,但对方好歹不问露西雅的事了,阿历克斯顿感轻松,“啊,天都快亮了!真是折腾了一个晚上,现在我要回家舒舒服服地洗个澡,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老兄……”他走上前,拍拍路易?格兰德的肩膀,“你也加油咯。”
看着阿历克斯远去的背影,以及“高塔”的战绩,路易若有所思。远处的天空已经泛起鱼肚白,清晨即将到来。风有点冷,一片叶子回旋着飘落下来,掉到了他的帽子上。艾格瑞姆的秋天就要到了。
同样的时节,艾格瑞姆西北部的迷雾森林中,气温下降的更快,特别是在这种大雾的天气里,森林中更是阴冷潮湿。与沿海地区的渔民不同,靠近内陆的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困苦,很多住在附近村落的人们仍旧以伐木为生。
今天也不例外,他们一大早便离开村子,结伴进入迷雾森林。在更多的时间里,伐木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工作的,但是今天,他们还是没有争议地选择了结伴同行,因为在这附近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一旦迷雾森林起雾了,进去的人就凶多吉少。
虽然听上去十分凶险,但不干活的话就没有饭吃,老百姓还是会硬着头皮进入森林,只是大家一起可以相互照应。实际上,他们总是能平安回来。曾经有一段时间,年轻人甚至开始质疑这种说法,认为那都是唬人的东西,一定是早先某个砍柴人为了能在雾天砍倒更多的树而编造出来的谎话。渐渐地,只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相信这种说法。
直到那一天,一对父子在下雾的时候独自进入森林后,似乎看到了恐怖的东西,吓得屁滚尿流,从此再未曾踏入森林半步。一年二十几年过去了,小孩长大成人,据说在码头附近找了份工作,父亲死后,再也没有回过家乡。
自那之后,大家又开始结伴进山了,就像今天这样。他们牵着绳索,互相照应着前进。打头的一般是最有经验的人,胆大心细,年富力强。马克就是这样的人,这几年,他不只一次带着伙伴走进起雾的森林,也见过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但到目前为止没出过什么大事。他深信,在这片森林里,有一些东西不属于人间的范畴,但只要遵循其法,不任意妄为,至少性命是能够保住的。
雾色深沉,前方五米左右的地方已经看不太清晰,除了湿润的空气和森林中特有的味道外,马克的鼻子还嗅到了另一种气味,确切的说是一种类似腐烂的臭味。当然,在森林里,动物们弱肉强食,有腐烂掉的动物尸体很平常,但这次似乎有所不同。
马克示意大家停下脚步,他听到奇怪的声音,是一种“啾啾”的鸣叫声,毫无疑问,大家都听到了,因为这种声音非常大,简直震耳欲聋。
“是鸟?”马克身边的同伴推测道。
“不,”马克摇摇头,眼睛盯着前方两点钟方向,他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后退,而自己向前走了几步。
马克紧握斧头,小心翼翼地向着雾气浓烈的前方走去。渐渐地,他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影,一个孩子!他爬在地上,身影上下起伏,不知在做什么。
“喂,有人吗?”马克试着打招呼,对方却毫无反应。
马克只有大着胆子再挺近几步,这一次他终于看清了那个所谓的“小孩”的模样。它浑身长满了长长的毛,眼睛极大而且向外突出,口中布满獠牙,时不时地发出“啾啾”的叫声。
常年混迹山林的马克对这种怪物有一些了解。这是一种专门吃腐肉的精怪,生活在森林里。有时也会去人类的村庄捣乱,但性格温和,一般不会伤害人类。人们还给它们起了个名字叫“小顽童”。
马克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精怪了,以前从未觉得它们可怖,但这一次,情况完全不同。因为这一只“小顽童”正在咬噬的尸体不是动物的!马克一开始还未曾发现,那尸身隐藏在高高的草丛之内,浓浓的白雾之中!他浑身颤抖起来,虽然只是一眼,但足以判断那是人类的尸体,此时此刻,森林里的雾色开始转淡了,随着可视范围的扩展,他看到了更恐怖的东西!
一方面抱着对“高塔”禁卫队动作的好奇,一方面,作为势不两立的对手,路易?格兰德认为自己有责任去打探一下阿历克斯?桑德拉的情况。于是他偷偷尾随“高塔”的士兵,来到大剧院。
他看着士兵将魔法囚车推进大剧院,不一会的工夫,阿历克斯?桑德拉得意洋洋地走出来。后面的囚车中多了一个小姑娘,赤色的头发垂在在微微泛白的面颊两旁,看上去很疲惫。跟在囚车后面的是几个壮汉,他们的手上脚上都被拷上了重重的锁链。
捕获野狼可是大功一件,阿历克斯期待着克拉德亲王的赏赐,当然,还有比那更令他感到兴奋的,就是在路易?格兰德面前炫耀。
一抬头,“老伙计”就站在眼前,身材匀称,金色短发,浅蓝色的眼睛,皮肤白皙,鼻梁挺直。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就是有一点点“娘”,不过这都无伤大雅,女孩子们还是会为他疯狂的。
“真是巧遇呀,我‘深泉’的朋友。”阿历克斯?桑德拉假模假式地展开双臂,做拥抱状,被对方闪开了。
“你们在做什么?”路易盯着囚车的方向
阿历克斯耸耸肩,无比得意地扭动身体:“管理治安,这可是我们的天职,你说是不是?”
“那个小姑娘怎么回事?”路易盯着囚车的眼睛没有移开过。
“这是我们的事情……”阿历克斯语气缓和,“不过既然你问了,我也就不辞辛苦地回答,我们……抓到了……野狼!!!”
看到路易震惊的表情,阿历克斯真的满足极了,这比十次授勋还过瘾。只是,对方惊讶的时间并不长,这让他感觉少了很多乐趣,而且不止于此,路易那种冷漠的态度令阿历克斯很不爽。
“你们也抓到了‘狼魄’?”在被捕获人员的队伍中,路易没有发现类似“狼魄”的人物,反而被重兵看守的竟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马上就会抓到的,不过也可能就地正法了,你知道,‘狼魄’有多么凶残。”阿历克斯得意道。
“囚车里的小姑娘是谁?”如果记得不错,这已经是路易?格兰德第二次问这个问题了,阿历克斯就是讨厌他这一点,有时候这位“深泉”的队长像苍蝇一样黏人,一个问题会不停地重复询问,直到对方回答,或者烦死。
但越是这样,阿历克斯越想吊足他的胃口。况且,关于露西雅的事,他还真的不怎么清楚,所以选择闭口不答。这种情况下,“高塔”的队长只有转变话题,让对方不要纠缠下去。八卦是最好的选择。
“听说亨利爵士的女儿看上你了,但你却无情的拒绝了人家。”
听了这话,路易终于舍得将眼神挪到阿历克斯的脸上,但只是轻蔑地一撇:“这不是你该关心的!”接着,他又追问,“你打算把他们送到哪去?”
“当然是监狱,审判之后,再送到绞刑架上,哈哈哈……”没有能够成功转变话题,但对方好歹不问露西雅的事了,阿历克斯顿感轻松,“啊,天都快亮了!真是折腾了一个晚上,现在我要回家舒舒服服地洗个澡,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老兄……”他走上前,拍拍路易?格兰德的肩膀,“你也加油咯。”
看着阿历克斯远去的背影,以及“高塔”的战绩,路易若有所思。远处的天空已经泛起鱼肚白,清晨即将到来。风有点冷,一片叶子回旋着飘落下来,掉到了他的帽子上。艾格瑞姆的秋天就要到了。
同样的时节,艾格瑞姆西北部的迷雾森林中,气温下降的更快,特别是在这种大雾的天气里,森林中更是阴冷潮湿。与沿海地区的渔民不同,靠近内陆的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困苦,很多住在附近村落的人们仍旧以伐木为生。
今天也不例外,他们一大早便离开村子,结伴进入迷雾森林。在更多的时间里,伐木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工作的,但是今天,他们还是没有争议地选择了结伴同行,因为在这附近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一旦迷雾森林起雾了,进去的人就凶多吉少。
虽然听上去十分凶险,但不干活的话就没有饭吃,老百姓还是会硬着头皮进入森林,只是大家一起可以相互照应。实际上,他们总是能平安回来。曾经有一段时间,年轻人甚至开始质疑这种说法,认为那都是唬人的东西,一定是早先某个砍柴人为了能在雾天砍倒更多的树而编造出来的谎话。渐渐地,只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相信这种说法。
直到那一天,一对父子在下雾的时候独自进入森林后,似乎看到了恐怖的东西,吓得屁滚尿流,从此再未曾踏入森林半步。一年二十几年过去了,小孩长大成人,据说在码头附近找了份工作,父亲死后,再也没有回过家乡。
自那之后,大家又开始结伴进山了,就像今天这样。他们牵着绳索,互相照应着前进。打头的一般是最有经验的人,胆大心细,年富力强。马克就是这样的人,这几年,他不只一次带着伙伴走进起雾的森林,也见过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但到目前为止没出过什么大事。他深信,在这片森林里,有一些东西不属于人间的范畴,但只要遵循其法,不任意妄为,至少性命是能够保住的。
雾色深沉,前方五米左右的地方已经看不太清晰,除了湿润的空气和森林中特有的味道外,马克的鼻子还嗅到了另一种气味,确切的说是一种类似腐烂的臭味。当然,在森林里,动物们弱肉强食,有腐烂掉的动物尸体很平常,但这次似乎有所不同。
马克示意大家停下脚步,他听到奇怪的声音,是一种“啾啾”的鸣叫声,毫无疑问,大家都听到了,因为这种声音非常大,简直震耳欲聋。
“是鸟?”马克身边的同伴推测道。
“不,”马克摇摇头,眼睛盯着前方两点钟方向,他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后退,而自己向前走了几步。
马克紧握斧头,小心翼翼地向着雾气浓烈的前方走去。渐渐地,他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影,一个孩子!他爬在地上,身影上下起伏,不知在做什么。
“喂,有人吗?”马克试着打招呼,对方却毫无反应。
马克只有大着胆子再挺近几步,这一次他终于看清了那个所谓的“小孩”的模样。它浑身长满了长长的毛,眼睛极大而且向外突出,口中布满獠牙,时不时地发出“啾啾”的叫声。
常年混迹山林的马克对这种怪物有一些了解。这是一种专门吃腐肉的精怪,生活在森林里。有时也会去人类的村庄捣乱,但性格温和,一般不会伤害人类。人们还给它们起了个名字叫“小顽童”。
马克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精怪了,以前从未觉得它们可怖,但这一次,情况完全不同。因为这一只“小顽童”正在咬噬的尸体不是动物的!马克一开始还未曾发现,那尸身隐藏在高高的草丛之内,浓浓的白雾之中!他浑身颤抖起来,虽然只是一眼,但足以判断那是人类的尸体,此时此刻,森林里的雾色开始转淡了,随着可视范围的扩展,他看到了更恐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