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摸治仪式与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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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早在52年的时候就已经有十四岁,也就是人们普遍认可的成年年龄,但在赫泰勒的时候,王太后并不情愿在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地方为国王举行成年仪式,等到了巴黎,在咄咄逼人的孔代亲王与居心叵测的加斯东公爵之间,王太后更是失去了所有与之相关的兴趣——对她来说,巴黎人一半是叛逆,一半是暴徒,他们可没有资格见证这样重要的一场盛会,而且当时马扎然主教已经再次隐退到了布荣,虽然王太后也不怎么喜欢这个人,但也不得不承认,没有了主教,王室在巴黎简直就如同缺少了一条臂膀。
绍姆贝格将军与蒂雷纳子爵在巴黎取得了胜利后,巴黎的人们——从高等法院的法官到最卑贱的平民,都来请求国王早日回到巴黎,但与他们的热切相比,路易的反应就要冷淡得多,就像是他对王弟菲利普所说的,他若是再回到巴黎,就绝对不会再允许自己被驱赶出去——另外,比起巴黎,凡尔赛也要更令他在意,他估算了一下时间,召来了拉里维埃尔院长,让他挑出一个合适的日子,无论是圣人,还是圣女,反正他要举行一场大弥撒,而后还要行一场特有的祝福仪式。
说到这种祝福仪式,对于路易来说,也是有呀一定危险的,因为这种所谓的摸治仪式需要近距离接触淋巴结核病人。
这个仪式的创始人正是法兰克王国的奠基人克洛维一世,他的一个臣子罹患了淋巴结核,当然,那时候的人们只将其称为之为白瘟,因为病人的脖子上会长出最大有鸡蛋那么大,最小也有豌豆大的肿疱,里面的脓液积蓄到一个程度的时候,就从溃烂的瘘洞里流出,模样可憎而且可怕,据说不管是医生,还是巫师,都没能将他治好。
而就在一个之后的晚上,克洛维一世在梦里看见了天使,天使对他说,只要他用他神圣的手触摸一下病人,病人就能痊愈了,听了这样的话,克洛维一世就这么做了,没几天,这位大臣就奇迹般地康复了。
不过就路易来看,这种传说很有可能出自于两个迫切的需要,一个就是克洛维一世,他之前不过只是几个法兰克部落的首领,486年才击败了罗马帝国在高卢的最后一任总督西格里乌斯,占据了整个北高卢并称自己为法兰克的国王,就像是每个罗马皇帝都会神化自己,他也同样需要脱离凡俗来保证这个尊贵的王位不受动摇;另一个就是教会,那时候大部分法兰克人,从国王开始,仍然信奉被视作异端的阿里乌教派,这点当然需要纠正,既然如此,一个又有利于王权,又利于教会的神迹的出现时再顺理成章不过的。
克洛维一世就此昭告臣民们说,他将定期举行这样的摸治仪式,行使神权,让他的子民们得以沐浴圣恩,而他之后的国王,不但接过了他的权杖,也继承了他的“神圣能力”,到了11世纪,英国国王也声称自己也同样掌握了这个技能,大张旗鼓地摸治起包括但不限于淋巴结核的病人来,就连父亲被暴民们砍了头,自己也被驱逐出故土,居无定所的查理二世,也举办了多次这样的仪式,甚至还有人为了争夺一个居前的位置,相互踩踏而死。
当然,路易对此并非毫无准备,维萨里御医按照国王的要求调配了麻痹药水(抑制咳嗽),提炼了纯度极高的酒,每个前来请求摸治的病人都要喝下药水,用酒擦拭脸和双手,这样就将传染的几率降到了最低,而且只要本人健康,淋巴结核也不是一种易感染的疾病……摸治仪式的当天凡尔赛来了近七八百个陌生人,他们来自四面八方,怀抱着热切的希望——国王在一个矗立在荒野里的十字架下等待着他们,虽然有人坚持这样的神圣仪式应该在教堂里举行,但凡尔赛的小礼拜堂可容纳不下那么多让人,也有人说应该将仪式迁移到巴黎的圣母大教堂里去,但被国王拒绝了——他之所以选择这里,正是因为风和新鲜的空气能够带走大部分病菌。
举行仪式的时候,病人们一个一个地走到国王的面前跪下,路易用手指轻轻碰触他们的额头,双颊,然后从拉里维埃尔院长手里取过一根吊挂着金路易的白色丝带,挂在病人的脖子上,整个摸治过程即告结束。
路易曾经好奇过这样的摸治竟然也能治愈病人——确实,在他看到的记录与教士们的话语中,国王确实有这样的能力,但他也再三请玛利与维萨里做了测试,他并不是一个巫师,不,应该说,只要是国王,就不能够是巫师。
要说以前王室中有没有出现过巫师,有,就像是维萨里的父亲那样,但这样的成员很快就会被“夭折”或是发生“意外“,不仅仅是教会、或是里世界与表世界,还有一个身为巫师的国王必然会对王权产生的威胁——就像是吸血鬼的秘隐同盟也相当一致地避开与王室太过接近的人——免得如今还能勉强维持着的平衡就会被彻底地破坏,巫师与吸血鬼都有自己的野心,但他们也不会想要见到一个支离破碎,混乱不堪的地狱。
现在这么看,路易心想,可能是因为淋巴结核病人中本来就有一部分人可能自愈——尤其是能够得到消息,并且赶到这里的人几乎不可能是贫苦的农民或是工匠,他们原本就有着一个健康,并且具备抵抗力的身体,然后就是类似于“安慰剂”的作用——在宗教势力仍然占据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的时候,这样的神迹绝对能够让一个人变得充满希望,最后就是国王挂在他们脖子上的那枚金路易,或许有一些不幸的人确实手头拮据,那么价值二十个里弗尔的金路易也能让他度过一段不错的日子,有很多人,只要得到一点喘息的机会,就能重新振作起来。
退一万步来说,病情恶化或是索性去见上帝的那些人,他,还有他的亲眷,难道还能抱怨天主或是国王不成?
摸治仪式就这样在国王不断地腹诽中耗去了整整一天,路易手臂酸胀,口舌发涩,还舍出去了一千多个金路易——一些平民可能只是为了这个金路易而来的,但这也不是没有回报的,他们会将路易的名字带到每个地方,让更多的法国人知道他们已经有了一个神圣而又仁慈的国王,不是说笑,一般来说,巴黎之外,就不太有人会关心他们的国王是谁,甚至于他们的领主是谁——反正只要别加他们的税就行。
在完成了这项工作后,路易才开始准备回到巴黎,王太后摩拳擦掌,决定要召开一个无比盛大的宴会来庆祝路易的成年,路易也提醒她说,菲利普的“吊裤仪式”要先举行,这样菲利普才好以安茹公爵的身份跟随在他身边,这让王太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路易刚回到他的寝室,王弟菲利普立刻就出现在房门外,在得到许可后,他喜不自胜地走向国王,向他深深地屈膝。
“我是来感谢您的,陛下。”菲利普说:“我期待这天已经很久了。”
“我知道,”路易温和地说:“我要说我也是。”虽然懂得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的用意,但五六岁的时候就算了,等到十一二岁的时候——感谢路易精心的投喂,以及坚持在菲利普的课程里加入击剑、投掷与骑马,菲利普现在已经有五法尺,相当于一点五米的身高,面部轮廓也不如以前圆润可亲,总之,十二岁的菲利普已经不再那么适合穿裙子了,而且两年后,也就是他到了路易如今的年纪,他还会进入变声期……如果那时候他还要穿裙子,那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会是一种折磨。
菲利普按了按自己的蕾丝小睡帽,正如他所说,他并不是很讨厌女装,但他也很清楚,自己是安茹公爵,不是安茹公主,虽然在骑马与武技的课程上,教师们几乎从不曾给予他任何善意的反馈,但菲利普认为自己在这两门课程上的天赋并不逊色于女红与抄写,他也不蠢,路易身边没有太多可信或是可用的人——尤其是元帅与将军,他也是知道的,不然他的兄长不会就这样轻易地饶恕他们曾经的敌人,蒂雷纳子爵。
在十二岁,十四岁或是十六岁就进入军队的人并不少,绍姆贝格将军如此,蒂雷纳子爵如此,孔代亲王如此,那么安茹公爵当然也应如此,只是菲利普也知道他还需要等待时机,或说兄长对他的信任——王弟告诫自己不能操之过急——路易对他已经相当宽容了,尤其不是对一个兄长,而是对一个国王而言。
“一个金路易,换你现在在想什么。”国王说。
“我在想我应当如何回报您。”菲利普说,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去,帮助国王卸下沉重的外套,这是作为王弟的职责和权力。
“忠诚。”路易不假思索地说:“还有爱,这就足够了。”
“您会看到的,”菲利普将外套交给一边的藏衣总管:“我会挖出我的心,放在盘子里奉献给您。”
“让你的心好好地留在你的胸膛里吧,菲利普,”路易更加温和地说:“只要别伤我的心就成。”
安茹公爵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邦唐突然出现了,作为国王的第一侍从,寝宫主管,他一向谨慎小心,可不会这样没有眼色地介入国王与安茹公爵之间,他既然这么做了,就代表一定有紧要的事情需要回禀。
“塞巴斯蒂安.勒.普雷特尔.德.沃邦先生请求觐见。”
这是个陌生的名字,但菲利普马上对国王说,他累了,请国王免去他今天的工作,在得到允许后,公爵快速地离开了国王的寝室。
“令我意外,”国王点了点头,邦唐帮着他将才卸下的外套穿了上去,“带他来——我在内室里见他。”
邦唐鞠躬离去,国王这才从容地在侍从的引导下走向了内室,内室属于国王私人小套房的一部分,就在寝室的外面,但出于路易的需求与喜好,这里四面墙壁都是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还有一个隐藏的暗门,里面藏着一些教士们看到了会大惊失色的粗劣印刷品,在黑色铅条镶嵌的玻璃窗前,是一张深褐色的胡桃木书桌,书桌后有一把椅子,前方有两把,椅子的靠背与坐垫都按照国王的要求用马尾毛或是丝棉填充,覆盖以华美的提花丝绒。
月光正从窗外照入室内,但等到仆人们将蜡烛点起,薄薄的银纱就在更明亮的光线中消失了。
但等到太阳升起,烛光又会黯然失色。
这就是塞巴斯蒂安,这个曾在红孩子集市上自告奋勇地为国王与他的士兵们引路的年轻人在踏入房间的那一刻想到的。
路易早在52年的时候就已经有十四岁,也就是人们普遍认可的成年年龄,但在赫泰勒的时候,王太后并不情愿在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地方为国王举行成年仪式,等到了巴黎,在咄咄逼人的孔代亲王与居心叵测的加斯东公爵之间,王太后更是失去了所有与之相关的兴趣——对她来说,巴黎人一半是叛逆,一半是暴徒,他们可没有资格见证这样重要的一场盛会,而且当时马扎然主教已经再次隐退到了布荣,虽然王太后也不怎么喜欢这个人,但也不得不承认,没有了主教,王室在巴黎简直就如同缺少了一条臂膀。
绍姆贝格将军与蒂雷纳子爵在巴黎取得了胜利后,巴黎的人们——从高等法院的法官到最卑贱的平民,都来请求国王早日回到巴黎,但与他们的热切相比,路易的反应就要冷淡得多,就像是他对王弟菲利普所说的,他若是再回到巴黎,就绝对不会再允许自己被驱赶出去——另外,比起巴黎,凡尔赛也要更令他在意,他估算了一下时间,召来了拉里维埃尔院长,让他挑出一个合适的日子,无论是圣人,还是圣女,反正他要举行一场大弥撒,而后还要行一场特有的祝福仪式。
说到这种祝福仪式,对于路易来说,也是有呀一定危险的,因为这种所谓的摸治仪式需要近距离接触淋巴结核病人。
这个仪式的创始人正是法兰克王国的奠基人克洛维一世,他的一个臣子罹患了淋巴结核,当然,那时候的人们只将其称为之为白瘟,因为病人的脖子上会长出最大有鸡蛋那么大,最小也有豌豆大的肿疱,里面的脓液积蓄到一个程度的时候,就从溃烂的瘘洞里流出,模样可憎而且可怕,据说不管是医生,还是巫师,都没能将他治好。
而就在一个之后的晚上,克洛维一世在梦里看见了天使,天使对他说,只要他用他神圣的手触摸一下病人,病人就能痊愈了,听了这样的话,克洛维一世就这么做了,没几天,这位大臣就奇迹般地康复了。
不过就路易来看,这种传说很有可能出自于两个迫切的需要,一个就是克洛维一世,他之前不过只是几个法兰克部落的首领,486年才击败了罗马帝国在高卢的最后一任总督西格里乌斯,占据了整个北高卢并称自己为法兰克的国王,就像是每个罗马皇帝都会神化自己,他也同样需要脱离凡俗来保证这个尊贵的王位不受动摇;另一个就是教会,那时候大部分法兰克人,从国王开始,仍然信奉被视作异端的阿里乌教派,这点当然需要纠正,既然如此,一个又有利于王权,又利于教会的神迹的出现时再顺理成章不过的。
克洛维一世就此昭告臣民们说,他将定期举行这样的摸治仪式,行使神权,让他的子民们得以沐浴圣恩,而他之后的国王,不但接过了他的权杖,也继承了他的“神圣能力”,到了11世纪,英国国王也声称自己也同样掌握了这个技能,大张旗鼓地摸治起包括但不限于淋巴结核的病人来,就连父亲被暴民们砍了头,自己也被驱逐出故土,居无定所的查理二世,也举办了多次这样的仪式,甚至还有人为了争夺一个居前的位置,相互踩踏而死。
当然,路易对此并非毫无准备,维萨里御医按照国王的要求调配了麻痹药水(抑制咳嗽),提炼了纯度极高的酒,每个前来请求摸治的病人都要喝下药水,用酒擦拭脸和双手,这样就将传染的几率降到了最低,而且只要本人健康,淋巴结核也不是一种易感染的疾病……摸治仪式的当天凡尔赛来了近七八百个陌生人,他们来自四面八方,怀抱着热切的希望——国王在一个矗立在荒野里的十字架下等待着他们,虽然有人坚持这样的神圣仪式应该在教堂里举行,但凡尔赛的小礼拜堂可容纳不下那么多让人,也有人说应该将仪式迁移到巴黎的圣母大教堂里去,但被国王拒绝了——他之所以选择这里,正是因为风和新鲜的空气能够带走大部分病菌。
举行仪式的时候,病人们一个一个地走到国王的面前跪下,路易用手指轻轻碰触他们的额头,双颊,然后从拉里维埃尔院长手里取过一根吊挂着金路易的白色丝带,挂在病人的脖子上,整个摸治过程即告结束。
路易曾经好奇过这样的摸治竟然也能治愈病人——确实,在他看到的记录与教士们的话语中,国王确实有这样的能力,但他也再三请玛利与维萨里做了测试,他并不是一个巫师,不,应该说,只要是国王,就不能够是巫师。
要说以前王室中有没有出现过巫师,有,就像是维萨里的父亲那样,但这样的成员很快就会被“夭折”或是发生“意外“,不仅仅是教会、或是里世界与表世界,还有一个身为巫师的国王必然会对王权产生的威胁——就像是吸血鬼的秘隐同盟也相当一致地避开与王室太过接近的人——免得如今还能勉强维持着的平衡就会被彻底地破坏,巫师与吸血鬼都有自己的野心,但他们也不会想要见到一个支离破碎,混乱不堪的地狱。
现在这么看,路易心想,可能是因为淋巴结核病人中本来就有一部分人可能自愈——尤其是能够得到消息,并且赶到这里的人几乎不可能是贫苦的农民或是工匠,他们原本就有着一个健康,并且具备抵抗力的身体,然后就是类似于“安慰剂”的作用——在宗教势力仍然占据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的时候,这样的神迹绝对能够让一个人变得充满希望,最后就是国王挂在他们脖子上的那枚金路易,或许有一些不幸的人确实手头拮据,那么价值二十个里弗尔的金路易也能让他度过一段不错的日子,有很多人,只要得到一点喘息的机会,就能重新振作起来。
退一万步来说,病情恶化或是索性去见上帝的那些人,他,还有他的亲眷,难道还能抱怨天主或是国王不成?
摸治仪式就这样在国王不断地腹诽中耗去了整整一天,路易手臂酸胀,口舌发涩,还舍出去了一千多个金路易——一些平民可能只是为了这个金路易而来的,但这也不是没有回报的,他们会将路易的名字带到每个地方,让更多的法国人知道他们已经有了一个神圣而又仁慈的国王,不是说笑,一般来说,巴黎之外,就不太有人会关心他们的国王是谁,甚至于他们的领主是谁——反正只要别加他们的税就行。
在完成了这项工作后,路易才开始准备回到巴黎,王太后摩拳擦掌,决定要召开一个无比盛大的宴会来庆祝路易的成年,路易也提醒她说,菲利普的“吊裤仪式”要先举行,这样菲利普才好以安茹公爵的身份跟随在他身边,这让王太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路易刚回到他的寝室,王弟菲利普立刻就出现在房门外,在得到许可后,他喜不自胜地走向国王,向他深深地屈膝。
“我是来感谢您的,陛下。”菲利普说:“我期待这天已经很久了。”
“我知道,”路易温和地说:“我要说我也是。”虽然懂得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的用意,但五六岁的时候就算了,等到十一二岁的时候——感谢路易精心的投喂,以及坚持在菲利普的课程里加入击剑、投掷与骑马,菲利普现在已经有五法尺,相当于一点五米的身高,面部轮廓也不如以前圆润可亲,总之,十二岁的菲利普已经不再那么适合穿裙子了,而且两年后,也就是他到了路易如今的年纪,他还会进入变声期……如果那时候他还要穿裙子,那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会是一种折磨。
菲利普按了按自己的蕾丝小睡帽,正如他所说,他并不是很讨厌女装,但他也很清楚,自己是安茹公爵,不是安茹公主,虽然在骑马与武技的课程上,教师们几乎从不曾给予他任何善意的反馈,但菲利普认为自己在这两门课程上的天赋并不逊色于女红与抄写,他也不蠢,路易身边没有太多可信或是可用的人——尤其是元帅与将军,他也是知道的,不然他的兄长不会就这样轻易地饶恕他们曾经的敌人,蒂雷纳子爵。
在十二岁,十四岁或是十六岁就进入军队的人并不少,绍姆贝格将军如此,蒂雷纳子爵如此,孔代亲王如此,那么安茹公爵当然也应如此,只是菲利普也知道他还需要等待时机,或说兄长对他的信任——王弟告诫自己不能操之过急——路易对他已经相当宽容了,尤其不是对一个兄长,而是对一个国王而言。
“一个金路易,换你现在在想什么。”国王说。
“我在想我应当如何回报您。”菲利普说,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去,帮助国王卸下沉重的外套,这是作为王弟的职责和权力。
“忠诚。”路易不假思索地说:“还有爱,这就足够了。”
“您会看到的,”菲利普将外套交给一边的藏衣总管:“我会挖出我的心,放在盘子里奉献给您。”
“让你的心好好地留在你的胸膛里吧,菲利普,”路易更加温和地说:“只要别伤我的心就成。”
安茹公爵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邦唐突然出现了,作为国王的第一侍从,寝宫主管,他一向谨慎小心,可不会这样没有眼色地介入国王与安茹公爵之间,他既然这么做了,就代表一定有紧要的事情需要回禀。
“塞巴斯蒂安.勒.普雷特尔.德.沃邦先生请求觐见。”
这是个陌生的名字,但菲利普马上对国王说,他累了,请国王免去他今天的工作,在得到允许后,公爵快速地离开了国王的寝室。
“令我意外,”国王点了点头,邦唐帮着他将才卸下的外套穿了上去,“带他来——我在内室里见他。”
邦唐鞠躬离去,国王这才从容地在侍从的引导下走向了内室,内室属于国王私人小套房的一部分,就在寝室的外面,但出于路易的需求与喜好,这里四面墙壁都是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还有一个隐藏的暗门,里面藏着一些教士们看到了会大惊失色的粗劣印刷品,在黑色铅条镶嵌的玻璃窗前,是一张深褐色的胡桃木书桌,书桌后有一把椅子,前方有两把,椅子的靠背与坐垫都按照国王的要求用马尾毛或是丝棉填充,覆盖以华美的提花丝绒。
月光正从窗外照入室内,但等到仆人们将蜡烛点起,薄薄的银纱就在更明亮的光线中消失了。
但等到太阳升起,烛光又会黯然失色。
这就是塞巴斯蒂安,这个曾在红孩子集市上自告奋勇地为国王与他的士兵们引路的年轻人在踏入房间的那一刻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