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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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营帐后,铁渣一言不发地坐在休息区的沙发上,陷入了沉思……
沐雨铃兰的态度很明确,她选择了继续留在圣母院任职,然后私底下和他长相厮守。一方面,她必须报答养母的恩情,要对祈雨神殿的姐妹们负责;而另一方面,她只有晋升圣阶,从而继承祈雨神殿,才能保障未来的生活。
尽管他们的关系不能摆在明面上,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除了名分外,他们什么都有了。而且,沐雨铃兰虽然没有明说,但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她会安排沐雨琴心离开圣母院和铁渣组建家庭,而她自己则留在祈月神殿或祈雨神殿,为他们的小家庭提供保障。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和铁渣的关系不能太过张扬。
而铁渣方面,只需要隐藏自己虫化者的身份,就能过上安稳而体面、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其实这些都是小事,他的这一生都活在阴影当中,他早已习惯了隐藏虫化者的身份了。对他来说,阳光从来就不是必需品。
他原本不想走进沐雨铃兰的世界,他不想为她带来困扰,也不想影响她的前程。正如他所说的,他希望沐雨铃兰能过上安稳的生活。以她目前的条件,若是竞争祈月祭祀失败,她还能离开圣母院,重返俗世,然后嫁个大贵族,过上无数人羡慕的生活。然而,她却反复强调她会留在圣母院,终身不嫁。既然如此,铁渣再拒绝就等于将她拱手让人了,而且对她的未来没有任何帮助。如果只是情人的话,他肯定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好。
难道还要便宜某个银城贵族吗?
思绪之间,秦可儿和牧千鹤来到休息区,在他身边一左一右地坐了下来。
“哟~一晚上呐~团长大人可真辛苦~”牧千鹤意味深长地说道。
“可不是呢~”秦可儿关心地问道,“林子里凉,团长大人感冒了可不好~”
两女话里有话,言辞相当锋利,那语气中夹枪带棒,直说得铁渣难以消受。接下来,他左右看了眼,然后态度诚恳地商量道:“现在任务结束,奖励款也发下来了,我想找间酒吧好好庆祝一番,你们觉得怎么样?”
他的语气非常柔和,又充满了对两女的倚重,有一种“行还是不行,你们说了算”的意思。
两女都是聪明伶俐、知情识趣之辈,自然能品出他话中的妥协。既然他让了一步,她们也不好逼得太紧。来这之前,她们就已经商量好了。她们只是普通女人,想要留在永恒之城,过上好的生活,始终要依附于能改变她们命运的人。而眼前的年轻人,是她们目前遇到的最合适的对象。有钱有势,有情有义,而且长得还算不错,虽然说不上帅气,但至少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看起来不讨厌。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们愈发地喜欢他了。即便是卖,也要卖个有感觉的。
然而,她们现在都有些气馁了。特别是牧千鹤,她不遗余力地诱惑铁渣,却得不到任何回应。她的信心开始动摇了,毕竟她的情况不同于秦可儿。秦可儿谨小慎微,至今还白璧无瑕,可她却有过三任男友了。她充分地见识过银城小贵族的风流倜傥和不负责任。此刻,她的心很累,很想找到一位像萨喳喳这样的人,又有能力,又实心实意。虽然她还不确定铁渣到底介不介意,可她清楚地知道,这种事情没有男人不介意。
自从遇到萨喳喳后,她不禁后悔自己当年太傻太笨,为了一个简单的承诺就把自己送出去了。有了第一次的迷糊,就有了第二次的犯错,也就有了第三次的无所谓无……
她都快破罐子破摔了,直到那天,团长为了保护她,悍然击杀两名圣殿骑士,她终于幡然醒悟。
“原来,在他的眼中,我牧千鹤的尊严比两名圣殿骑士的生命还重要!”那一刻,她的信心回来了,她的骄傲回来了……
她不再患得患失,她是王牌机甲驾驶员牧千鹤,来自远山的玫瑰!那些曾经玩弄过她感情的银城贵族,都已经不算什么了。因为他们全部加起来,都不值一位圣殿骑士。而眼前的年轻人,才是值得她爱的人,值得她追随一生的人。一切物质条件,犹如过眼云,在“真诚”二字面前,比纸糊的还脆弱。
其实,若是她知道铁渣的初次尝鲜是在里街进行的,她就会明白过来,铁渣不回应她的原因和洁白无瑕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要知道,能在里街流莺身上初尝人事的人,必然没有什么情结不情结的。当年的莉娜·尤可丽丝,可是为了这件往事差点拆了里街。若不是铁渣极力劝阻,反复保证,铁山镇的里街就已经成为历史了……
同时,也因为这件事情,使铁渣见识到了女人的气量,学会了“善意的谎言”。
“宝贝~你去过里街吗?”“嗯”
“这么说来……”女警长眯着细长的眼睛,问道,“你试过了?”
“嗯。”懵懂的少年点了下头。
“于是,姐姐把第一次留给了你,而你却留给了里街……”
直到这时,懵懂的少年终于闻到了浓烈无比火药味,可一切都已经迟了……
人总有年轻的时候,总有犯错的时候,铁渣自己是这样的,自然不会过多地要求别人。正因为他出身于贫穷的铁山镇,深刻地体会到了世间的疾苦,所以他不曾嫌弃过叶歆玲。除了极个别的蠢女人、或是天生水性杨花的一类,谁又愿意这样呢?
铁渣之所以拒绝她们,不是因为不喜欢她们,而是他觉得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她们。秦可儿和牧千鹤不同于沐雨琴心、沐雨铃兰这类女人,更不同于莉娜·尤可丽丝。
前两位和叶歆玲一样,都想依附于某位强者,以此获得理想的生活状态;而后三位,都是独立自主的心态,都想靠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地来。
从表面上看起来,她们是因为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而天赋也不尽相同,所以才造成了她们不同的选择。可实际上,这是性格所致,和能力、社会地位没有太大的关系。就说当年,铁渣八岁的时候,即便是快要饿死了,他也不肯依附于某人。正因为这样的选择,才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
他清楚地知道,秦可儿和牧千鹤对他有期待,对他有要求,可他却一无所有,就连这支团队的初始资金都不是他出的。他害怕有一天,她们的命运会像叶歆玲那样。这些年来,他有时候就在想,若是三年前他肯退让一步,没有激怒十三号银城守备队的那名中尉,是否叶歆玲就不会死了。
她们要的,是富足、安稳的生活,而他没有,所以他对她们的求爱,只能装着没看见……
他原本就是个自制力极强的人,不会因为美色而失去理智。前些天,他之所以在面对沐雨琴心的时候显得有些失控,那是因为他三年没碰过女人,再加上沐雨琴心青春无敌,活力充沛,又美得冒泡,很对他胃口,他才一时没忍住。
其实牧千鹤也挺对他胃口的,他喜欢这种成熟妩媚的女性,而最重要的是,牧千鹤和莉娜有几分相似之处。
或许,他应该跑一趟无尽沙海,寻找莉娜的踪影。此外,叶歆玲曾托付于他,希望他能关照她在砂城的父母和弟弟。这三年来,他身不由己,无法兑现承诺。现在拥有飞行器的使用权,只要付得起学分,用不了几天就能抵达砂城。
不过,这一切都要等团队安顿好后才能去做。毕竟他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个军团的领袖,更何况莉娜的安危不需要他担心。数小时前,他就已经在沐雨铃兰的身上感受到莉娜的实力。能同时对抗三位圣阶的人,不需要他这只小蚂蚁的担忧。
时至晚上七点,铁渣带着狼族军团一百六十多名队员,浩浩荡荡地开进暗夜镇。然后在镇上最大的酒吧“雪米莉”中包了三十来桌,举行了一场热烈的庆功宴。
在铁渣的邀请,以及两位美女的软磨硬泡下,胖呼呼的李奇将军带着两箱“李奇·VS”,参加了庆功宴,也算是为狼族军团饯行。
“黑暗丛林只个试炼菜鸟的地方,五号沙漠才是你们真正的战场,在那里,你们可以证明你们对这个世界的价值,那里有大量的灵矿和黑油,是我们人类前进所需的资源,勇士们,朋友们,加油。”李奇将军举杯说道。
众人热烈地回应了将军的演讲,然后开始灌他酒。原因很简单,团长说李奇将军克扣了大伙的学分,以至于团队收入锐减,降低了众人的收入。而李奇将军也非常豪爽,不论身份高低,来者不拒,只要敬他酒他就喝。
没过多久,李奇将军和他的勤务兵、传令兵、警卫员都被灌醉了。不得不说,尽管大伙都有意灌他们的酒,但对这位亲民的将军,他们都是发自内心地尊重着。
宴会席间,两女一口一个“团长大人~干杯哦~”,然后一杯接一杯地灌团长喝酒,意图灌醉团长。而团长自持年轻力强,以一对二,结果越喝越觉得不对劲,那牧千鹤也就算了,秦可儿居然也这么能喝。
两瓶李奇vs过后,他大感吃不消,连忙招呼部下过来助阵。可是,两位美女幽怨的眼神,让所有人都望而却步。
萨喳喳团长的家务事,哪有人敢参合?万一枕边风一吹,好心都变坏心了……
于是,只有忠心耿耿的白小云前来营救。只是这位援军实在羸弱不堪,几杯白兰地下肚就已是神志不清,满嘴胡话:“我……我是您忠实的追随者,我……我愿意为……为您付出一切,从大事到小事,从战斗到生活,从……从战场到床沿,只需要您……您的一句话。”
“哟~看不出来呀~原来团长大人有龙阳大好~”牧千鹤笑意然然地说道。
“好污啊~怪不得上次他要看萝卜大战僵尸的电影~”秦可儿鄙夷地瞄了铁渣一眼,朝牧千鹤说道。
“唉~”牧千鹤深深地地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只可惜千鹤不是男儿身……”
“是啊是啊~”秦可儿兴奋地附和道。
“就不知道他是攻还是……”牧千鹤拉长声音说着,“若是攻还好办,若是……”
“别说了,好恶心啊~”秦可儿打断她,不让她继续说下去。
铁渣听得青筋直冒,顿时拿起来小酒杯,沉声说道:“来,喝!”
“团长大人~好酒量哦~”牧千鹤笑嘻嘻地双手端起酒杯,贴过来和他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PS: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一下“末日黑魔一族”以及“江寒洛城东”二人,那天我在群里感叹:“明明文笔和诚意不会比别人差太多,同是新人,为何人气相差了数十倍?”
这份感叹,来自于题材的冷门,受众面等多方面原因。相较于主流的末世题材,我构筑的世界和人物可能大为不同。因为这份不同,导致了人气的差距,也因为这份不同,收获了很多热心读者的帮助。
那天稍微脆弱了一下,引得两位朋友以及群里的其他朋友(不一一列举)到处帮我推书宣传,“末日黑魔一族”因帮我推书导致qq号被多群屏蔽。对此,我很想对他说:“我被你感动了!”——无极。
说真的,从写书开始,第一本小说《权欲之海与灰尘世界》,只有寥寥数位读者,连个交流的人都没有,但我还是坚持到六十万字,故事告一段落才停下。
时至今天,人气逐步上升,万里长征开始了第一步。我的书在纵横,如果诸位经济允许的话,请给个订阅,而订阅的数量,会涉及到书站是否给我推荐。我是新人,请诸位朋友能多点支持,如果觉得故事还行,请多帮忙宣传一二,在此感谢了。
回到营帐后,铁渣一言不发地坐在休息区的沙发上,陷入了沉思……
沐雨铃兰的态度很明确,她选择了继续留在圣母院任职,然后私底下和他长相厮守。一方面,她必须报答养母的恩情,要对祈雨神殿的姐妹们负责;而另一方面,她只有晋升圣阶,从而继承祈雨神殿,才能保障未来的生活。
尽管他们的关系不能摆在明面上,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除了名分外,他们什么都有了。而且,沐雨铃兰虽然没有明说,但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她会安排沐雨琴心离开圣母院和铁渣组建家庭,而她自己则留在祈月神殿或祈雨神殿,为他们的小家庭提供保障。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和铁渣的关系不能太过张扬。
而铁渣方面,只需要隐藏自己虫化者的身份,就能过上安稳而体面、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其实这些都是小事,他的这一生都活在阴影当中,他早已习惯了隐藏虫化者的身份了。对他来说,阳光从来就不是必需品。
他原本不想走进沐雨铃兰的世界,他不想为她带来困扰,也不想影响她的前程。正如他所说的,他希望沐雨铃兰能过上安稳的生活。以她目前的条件,若是竞争祈月祭祀失败,她还能离开圣母院,重返俗世,然后嫁个大贵族,过上无数人羡慕的生活。然而,她却反复强调她会留在圣母院,终身不嫁。既然如此,铁渣再拒绝就等于将她拱手让人了,而且对她的未来没有任何帮助。如果只是情人的话,他肯定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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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们现在都有些气馁了。特别是牧千鹤,她不遗余力地诱惑铁渣,却得不到任何回应。她的信心开始动摇了,毕竟她的情况不同于秦可儿。秦可儿谨小慎微,至今还白璧无瑕,可她却有过三任男友了。她充分地见识过银城小贵族的风流倜傥和不负责任。此刻,她的心很累,很想找到一位像萨喳喳这样的人,又有能力,又实心实意。虽然她还不确定铁渣到底介不介意,可她清楚地知道,这种事情没有男人不介意。
自从遇到萨喳喳后,她不禁后悔自己当年太傻太笨,为了一个简单的承诺就把自己送出去了。有了第一次的迷糊,就有了第二次的犯错,也就有了第三次的无所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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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因为这件事情,使铁渣见识到了女人的气量,学会了“善意的谎言”。
“宝贝~你去过里街吗?”“嗯”
“这么说来……”女警长眯着细长的眼睛,问道,“你试过了?”
“嗯。”懵懂的少年点了下头。
“于是,姐姐把第一次留给了你,而你却留给了里街……”
直到这时,懵懂的少年终于闻到了浓烈无比火药味,可一切都已经迟了……
人总有年轻的时候,总有犯错的时候,铁渣自己是这样的,自然不会过多地要求别人。正因为他出身于贫穷的铁山镇,深刻地体会到了世间的疾苦,所以他不曾嫌弃过叶歆玲。除了极个别的蠢女人、或是天生水性杨花的一类,谁又愿意这样呢?
铁渣之所以拒绝她们,不是因为不喜欢她们,而是他觉得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她们。秦可儿和牧千鹤不同于沐雨琴心、沐雨铃兰这类女人,更不同于莉娜·尤可丽丝。
前两位和叶歆玲一样,都想依附于某位强者,以此获得理想的生活状态;而后三位,都是独立自主的心态,都想靠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地来。
从表面上看起来,她们是因为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而天赋也不尽相同,所以才造成了她们不同的选择。可实际上,这是性格所致,和能力、社会地位没有太大的关系。就说当年,铁渣八岁的时候,即便是快要饿死了,他也不肯依附于某人。正因为这样的选择,才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
他清楚地知道,秦可儿和牧千鹤对他有期待,对他有要求,可他却一无所有,就连这支团队的初始资金都不是他出的。他害怕有一天,她们的命运会像叶歆玲那样。这些年来,他有时候就在想,若是三年前他肯退让一步,没有激怒十三号银城守备队的那名中尉,是否叶歆玲就不会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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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热烈地回应了将军的演讲,然后开始灌他酒。原因很简单,团长说李奇将军克扣了大伙的学分,以至于团队收入锐减,降低了众人的收入。而李奇将军也非常豪爽,不论身份高低,来者不拒,只要敬他酒他就喝。
没过多久,李奇将军和他的勤务兵、传令兵、警卫员都被灌醉了。不得不说,尽管大伙都有意灌他们的酒,但对这位亲民的将军,他们都是发自内心地尊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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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看不出来呀~原来团长大人有龙阳大好~”牧千鹤笑意然然地说道。
“好污啊~怪不得上次他要看萝卜大战僵尸的电影~”秦可儿鄙夷地瞄了铁渣一眼,朝牧千鹤说道。
“唉~”牧千鹤深深地地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只可惜千鹤不是男儿身……”
“是啊是啊~”秦可儿兴奋地附和道。
“就不知道他是攻还是……”牧千鹤拉长声音说着,“若是攻还好办,若是……”
“别说了,好恶心啊~”秦可儿打断她,不让她继续说下去。
铁渣听得青筋直冒,顿时拿起来小酒杯,沉声说道:“来,喝!”
“团长大人~好酒量哦~”牧千鹤笑嘻嘻地双手端起酒杯,贴过来和他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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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一下“末日黑魔一族”以及“江寒洛城东”二人,那天我在群里感叹:“明明文笔和诚意不会比别人差太多,同是新人,为何人气相差了数十倍?”
这份感叹,来自于题材的冷门,受众面等多方面原因。相较于主流的末世题材,我构筑的世界和人物可能大为不同。因为这份不同,导致了人气的差距,也因为这份不同,收获了很多热心读者的帮助。
那天稍微脆弱了一下,引得两位朋友以及群里的其他朋友(不一一列举)到处帮我推书宣传,“末日黑魔一族”因帮我推书导致qq号被多群屏蔽。对此,我很想对他说:“我被你感动了!”——无极。
说真的,从写书开始,第一本小说《权欲之海与灰尘世界》,只有寥寥数位读者,连个交流的人都没有,但我还是坚持到六十万字,故事告一段落才停下。
时至今天,人气逐步上升,万里长征开始了第一步。我的书在纵横,如果诸位经济允许的话,请给个订阅,而订阅的数量,会涉及到书站是否给我推荐。我是新人,请诸位朋友能多点支持,如果觉得故事还行,请多帮忙宣传一二,在此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