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巫医 > 第276章血灵族

第276章血灵族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你先看看手里的资料。”

    艾伦指了指血枭手里的文件夹。

    血枭知道正事来了,收起嬉皮笑脸,认真看起来。

    艾伦也不着急,从酒柜拿过一瓶和红酒一样的红色液体,倒了一杯递给血枭。

    血枭笑着接过来,小小抿了一口,露出享受的表情:“真不知道你都是从哪里找到这么极品的处女鲜血的,真是太美味了!”

    “你要是别这么懒,也去豢养一些处女血奴不就行了,想用了,随时可以抽取一些!”

    艾伦笑道。

    西方一直有吸血鬼的传说,他们血灵族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的分支,只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强大罢了。

    他们不会飞行,也做不到长生不死。

    幽灵堡就是他们血灵族的祖坟,里面埋葬着他们血灵族的祖先。

    如果有族人犯错,就会被血灵族长老团决定,关进幽灵堡惩戒。

    血枭曾经就被关进幽灵堡一次,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待了一年才被放出来。

    他们虽然不能长生,但是寿命普遍比普通人类要长一些,活个百十岁问题不大,如果实力高,一般都能活到一百五六十岁。

    在宗族传说里,血灵族曾经有位老祖,活到了两百二十三岁,实力强大无匹,是那个时代的第一高手,就是英伦女王见到了那位老祖,都要礼让三分。

    那也是血灵族最强大风光的一个时代。

    除了寿命更长久,血灵族的动作也比普通人类灵敏许多倍,所以在西方传说里,才会把他们说成在夜空里来无影去无踪的蝙蝠。

    至于吸血鬼不能见太阳,更是以讹传讹。

    那只是因为,成年的血灵族,和巫金差不多,拥有夜视能力,在黑夜掩护下,更容易把敏捷的速度优势,最大程度发挥出来而已。

    很多血灵族,因为夜视能力和敏捷的身手,逐渐走上来暗杀的道路,成为杀手。

    后来,血灵族干脆成立了暗杀组织,一方面锻炼族人,一方面也可以疯狂圈钱。

    人是群居动物,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仇恨,所以,不管是华夏还是欧洲,杀手组织的历史都非常久远。

    血天使自从成立以来,立刻在杀手界站稳脚步,这么多年过去了,尽管随着热武器成为武力的主流,但是他们依然在世界杀手界保持着领先地位。

    血灵族传承的途径,也不是电影里说的那样,咬一口或者换换血,经过所谓的初拥,就成为了血灵族。

    他们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规定。

    每一位刚满月的血灵族婴孩,都要送到长老会挑选,被选中的婴孩,要经过类似巫族巫启之法的古老繁仪式,使用鲜血洗礼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血灵族!

    只不过巫族的巫启之法,是把猛兽精血逼近人体,而血灵族的洗礼,用的是人血。

    寿命更长,动作更敏捷的代价就是,他们血灵族和传说中吸血鬼一样嗜血,特别是人类的鲜血。

    在工业革命之前,他们依靠敏捷的身手,可以肆无忌惮掠夺人类,经常造成大范围的恐慌。

    好在因为一些不明原因,血灵族人繁殖非常困难,一对夫妇,就算天天交配,一生也最多生三个孩子。

    如果血灵族可以像人类一样繁殖,恐怕早就凭借强大的实力,占领了欧洲。

    在当时具有统治地位的教廷,为了统治的安定,不得不派出宗教修炼者,围剿他们。

    这就是传闻中,教廷和吸血鬼互相敌视的原因。

    到了现代,随着热武器的产生,强大的血灵族逐渐不是人类的对手,渐渐转入地下。

    血灵族可以转入地下,但是经过鲜血洗礼之后的他们,根本无法抑制对人类血液的渴望,有些血灵族人就利用手中财富,豢养一批批急着用钱的人类,想要吸食血液了,就去抽取一些。

    这些因为各种原因,自愿被血灵族抽血吸食的人,就是血奴。

    只要豢养的血奴足够,就不用冒着被人类和教廷追杀的危险,去猎食人类,大大降低了血灵族暴露的危险性。

    所以这些年来,在欧洲,豢养血奴渐渐成为血灵族获取鲜血的新途径。

    “你也知道,我天生喜欢刺激,还是去抓人吸食新鲜血液过瘾,至于豢养血奴,你觉得我会留着处女不享用?”

    血枭又抿了一口杯中的鲜血。

    “对了,我忘记你是个色胚子。”

    艾伦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鲜血,慢慢品尝。

    血枭把剩下的鲜血一口灌进肚子,仔细看着手里的文件,半响过后,血枭皱眉问道:“你要派我去华夏干掉这个潜龙客卿?”

    “其他人去了,几乎就是送死,也就你还有些把握!”

    艾伦看向血枭:“怎么样,有问题吗?如果你不想去,我再派别人。”

    “华夏一直号称杀手禁地,我早就想要去领教一下华夏修炼者的厉害了!”

    血枭舔了舔嘴唇:“前年在非洲遇到过一位华夏修炼者,那鲜血,可是相当的美味。”

    “不要小看华夏修炼者,咱们血灵族曾经称霸欧洲和美洲,却一直没有去华夏,就是因为华夏修炼者太强大!”

    艾伦提醒道:“你到达华夏之后,记得低调行事,一旦得手,马上离开华夏,我会让人安排船只,在龙城附近的公海等着你!”

    “你放心吧,我又不是第一次出任务,不用你教我怎么做。”

    血枭不耐烦耸耸肩。

    他就是血灵族里的异类,不像其他血灵族一样仇视人类的科技,反而非常喜欢,甚至还跑去欧洲某大国特种部队服役,是那支特种部队的第一狙击手。

    最擅长的战略就是用狙击枪远程击杀目标,然后从容不迫离开。

    就算被发现了,他也可以依靠敏捷速度,突出重围。

    艾伦也知道,血枭只是在这里说说而已,如果真是粗心大意之人,早就不知道死在世界哪个角落了。

    “既然你决定要去,就尽快动身吧,客户那边又提价四千万,让咱们一个月之内动手!”

    艾伦写了个号码递给血枭:“这是咱们在华夏的眼线,你到了华夏之后,打这个号码和他们联系,他们会把巫金的资料给你,你自己也要多调查核实一下资料的准确性,有了十足把握再动手!”

    “知道啦!”

    血枭接过号码,大大咧咧离开了艾伦的办公室。

    一个小时候之后,就坐上来飞往华夏港市的航班,然后从港市再转机去龙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