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乾坤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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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胡子心中虽然把叶归当成了一个傻子,但口中却是更加恭敬,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谁给钱谁就是老大嘛。
只听那大胡子道:“不瞒大爷,这枚戒指啊,是我前年在沙漠中捡到的,戴在我身上,也没什么用,就是能演个把戏啥的,也赚不了几个钱,大爷,您出这么个高价,我想啊,这,这戒指戴在您手中,一定好看,您看您长得这叫一个玉树临风英俊潇洒……”
叶归不理他的马屁,道:“对了,你放在里面的东西还要不要,要的话拿回去……”
大胡子听说戒指中的东西还能还给自己,不由的千恩万谢,忙不迭道:“要的,要的,大爷,您真是大善人活菩萨呀。”
叶归伸手轻轻的触摸着这个戒指,只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声,下一刻,从戒指中,已是掉出了数件物品,却是美女一个、破棉被若干、水壶若干、干粮若干。
那美女一出来,立即开始跳舞,刚跳了一下,大胡子已是一把抓住了她,道:“行了行了,不用表演了,这大爷啊,已经买下这枚戒指了,往后,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你也不用躲在戒指里表演了。”
那美女这才停下来,仔细的打量着叶归。
叶归微微一笑,已是将那枚大珍珠交到了大胡子手中,道:“好,财货两清,我们就此告别。”
大胡子深怕叶归反悔,忙道:“对对,财货两清,君子一言那个驷马难追,一言为定,从今以后啊,珍珠归我戒指归你,绝不反悔,若有反悔,那个天打雷劈,永世不得……”
叶归无奈的摇了摇头,已是迈开了步子。
身后,那美女从大胡子手中拿过大珍珠,不停的摆弄着,眼睛发出了闪亮的光芒。
忽然,美女已是向着叶归飞奔了过去,口中大声叫道:“大爷别走,求包养啊!”
……
第二天一大早,叶归便出现在了前往北方大沼的山路之上。
右手中指处,一枚戒指很好看的戴着。
他没有御刀而行,铁狮子也没有跟着,一直背着的包袱也不见了。
怎么回事?难道堂堂天绝军团少主竟然被人打劫了?
但看他脸上露着的微笑,就知道像这样的倒霉事一定没有发生了。
事实上,如果有人一直跟着他,那人便会发现,他保持这样的微笑已经有一夜了,自从他得到了那枚戒指,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微笑。
当然,他这么开心也是有理由的。
在这个世界上,花一颗珍珠外加一锭银子得到一枚乾坤戒,任谁都会合不拢嘴的。
乾坤戒,顾名思义,取得就是袖里乾坤大之意,其妙处唯在能以少量的空间存下大量的物体。
就说当下吧,这枚小小的乾坤戒中,已经放了一只铁狮子,足够一人一兽用半年的水和干粮,外加一些书籍、衣物了。
当时,在贺雄的书屋中,叶归便看过关于乾坤戒的记载,知道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储物装置,只是近千年来,这种制作工艺已经失传了,是以乾坤戒一直以来都是一种极难得的东西,放眼天下,还从没听说过谁拥有这枚一枚戒指过。
这么难得的宝物竟然也被他遇到了,并且以这枚廉价的价格轻易买了下来,还得到了卖主的一连串奉承话,你说叶归能不乐吗?
叶归一步一步的向着北荒山脉攀爬而去,他没有选择御刀飞过甚至是乘着铁狮子飞行当然不是没有理由的。
自从进入了佛手镇,他便觉得这北荒山脉出现的甚是诡异。
佛手镇外还是沙地,过了佛手镇,沙地竟然突然变成了坚硬的岩地,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北荒山脉就像是被什么力量硬生生的搬到此处来的一般。
叶归放弃飞行,而选择步行过山,就是想近距离考察一下这座诡异的山脉。
虽然说山脉诡异不诡异跟他没有关系,大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在这个世界上混,多了解一些事总是不错的。
果然,被他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
他一抬头,竟然发现那佛手峰佛手的中指向下勾了下来。
他清楚的记得,昨天他看的时候,那中指是直着向上的,可是眼下,却变成平行于地面了。
就在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心中猛地一动,披云刀竟是不受控制的出现在了他的手中,刀体上发出暗红色的斗气竟是全部指向了那佛手峰,似乎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一般。
与此同时,猛听的咯咯的响声自那佛手峰上传来,适才还平指的中指已是缓缓向上竖了起来,终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披云刀刀身上的光芒这才缓缓弱了下去,恢复了寻常乌沉沉的模样。
叶归见并无异样,方才将刀收了起来,暗道:“怪了,披云刀这还是第一次主动跳出来对一座山峰发出攻击性的光芒,这是怎么回事?”
向前走了几步,已是给了自己一个解释,道:“披云刀乃上古神兵,想来与这山峰有些渊源吧,待忙完了事情,倒是要好好向周围的村民了解一下这山峰的来历。”
原来叶归一直忙着赶路,昨夜得到乾坤戒之后,便马不停蹄的采购生活用品以及食物,之后才匆匆找了个客栈休息了几个时辰,并没有向人好好了解过这佛手峰的来历。
披云刀好歹平静下来了,叶归调整了一下呼吸,已是大踏步向着山上走去。
这北荒山脉山路虽是崎岖难走,但对于叶归这样的修道人士来说,并不甚艰难,是以不多时便已是到了半山腰,站在半山腰看去,叶归忽然又发现了一件极不寻常的事。
这座佛手镇,外形看去,竟像是一个巨大的脚印,不仅脚印清晰,便是五个脚趾也是历历分明。
站在高处看去,但见脚印所在之处与脚印之外,分明是两种颜色,脚印所在之地,是寻常的土地,长有树木花草,当然,也有坚硬的岩地。脚印之外,便是荒漠,寸草不生。
见此奇事,叶归不觉暗道了一声:“好大的脚,却不知那人是何等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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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胡子心中虽然把叶归当成了一个傻子,但口中却是更加恭敬,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谁给钱谁就是老大嘛。
只听那大胡子道:“不瞒大爷,这枚戒指啊,是我前年在沙漠中捡到的,戴在我身上,也没什么用,就是能演个把戏啥的,也赚不了几个钱,大爷,您出这么个高价,我想啊,这,这戒指戴在您手中,一定好看,您看您长得这叫一个玉树临风英俊潇洒……”
叶归不理他的马屁,道:“对了,你放在里面的东西还要不要,要的话拿回去……”
大胡子听说戒指中的东西还能还给自己,不由的千恩万谢,忙不迭道:“要的,要的,大爷,您真是大善人活菩萨呀。”
叶归伸手轻轻的触摸着这个戒指,只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声,下一刻,从戒指中,已是掉出了数件物品,却是美女一个、破棉被若干、水壶若干、干粮若干。
那美女一出来,立即开始跳舞,刚跳了一下,大胡子已是一把抓住了她,道:“行了行了,不用表演了,这大爷啊,已经买下这枚戒指了,往后,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你也不用躲在戒指里表演了。”
那美女这才停下来,仔细的打量着叶归。
叶归微微一笑,已是将那枚大珍珠交到了大胡子手中,道:“好,财货两清,我们就此告别。”
大胡子深怕叶归反悔,忙道:“对对,财货两清,君子一言那个驷马难追,一言为定,从今以后啊,珍珠归我戒指归你,绝不反悔,若有反悔,那个天打雷劈,永世不得……”
叶归无奈的摇了摇头,已是迈开了步子。
身后,那美女从大胡子手中拿过大珍珠,不停的摆弄着,眼睛发出了闪亮的光芒。
忽然,美女已是向着叶归飞奔了过去,口中大声叫道:“大爷别走,求包养啊!”
……
第二天一大早,叶归便出现在了前往北方大沼的山路之上。
右手中指处,一枚戒指很好看的戴着。
他没有御刀而行,铁狮子也没有跟着,一直背着的包袱也不见了。
怎么回事?难道堂堂天绝军团少主竟然被人打劫了?
但看他脸上露着的微笑,就知道像这样的倒霉事一定没有发生了。
事实上,如果有人一直跟着他,那人便会发现,他保持这样的微笑已经有一夜了,自从他得到了那枚戒指,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微笑。
当然,他这么开心也是有理由的。
在这个世界上,花一颗珍珠外加一锭银子得到一枚乾坤戒,任谁都会合不拢嘴的。
乾坤戒,顾名思义,取得就是袖里乾坤大之意,其妙处唯在能以少量的空间存下大量的物体。
就说当下吧,这枚小小的乾坤戒中,已经放了一只铁狮子,足够一人一兽用半年的水和干粮,外加一些书籍、衣物了。
当时,在贺雄的书屋中,叶归便看过关于乾坤戒的记载,知道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储物装置,只是近千年来,这种制作工艺已经失传了,是以乾坤戒一直以来都是一种极难得的东西,放眼天下,还从没听说过谁拥有这枚一枚戒指过。
这么难得的宝物竟然也被他遇到了,并且以这枚廉价的价格轻易买了下来,还得到了卖主的一连串奉承话,你说叶归能不乐吗?
叶归一步一步的向着北荒山脉攀爬而去,他没有选择御刀飞过甚至是乘着铁狮子飞行当然不是没有理由的。
自从进入了佛手镇,他便觉得这北荒山脉出现的甚是诡异。
佛手镇外还是沙地,过了佛手镇,沙地竟然突然变成了坚硬的岩地,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北荒山脉就像是被什么力量硬生生的搬到此处来的一般。
叶归放弃飞行,而选择步行过山,就是想近距离考察一下这座诡异的山脉。
虽然说山脉诡异不诡异跟他没有关系,大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在这个世界上混,多了解一些事总是不错的。
果然,被他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
他一抬头,竟然发现那佛手峰佛手的中指向下勾了下来。
他清楚的记得,昨天他看的时候,那中指是直着向上的,可是眼下,却变成平行于地面了。
就在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心中猛地一动,披云刀竟是不受控制的出现在了他的手中,刀体上发出暗红色的斗气竟是全部指向了那佛手峰,似乎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一般。
与此同时,猛听的咯咯的响声自那佛手峰上传来,适才还平指的中指已是缓缓向上竖了起来,终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披云刀刀身上的光芒这才缓缓弱了下去,恢复了寻常乌沉沉的模样。
叶归见并无异样,方才将刀收了起来,暗道:“怪了,披云刀这还是第一次主动跳出来对一座山峰发出攻击性的光芒,这是怎么回事?”
向前走了几步,已是给了自己一个解释,道:“披云刀乃上古神兵,想来与这山峰有些渊源吧,待忙完了事情,倒是要好好向周围的村民了解一下这山峰的来历。”
原来叶归一直忙着赶路,昨夜得到乾坤戒之后,便马不停蹄的采购生活用品以及食物,之后才匆匆找了个客栈休息了几个时辰,并没有向人好好了解过这佛手峰的来历。
披云刀好歹平静下来了,叶归调整了一下呼吸,已是大踏步向着山上走去。
这北荒山脉山路虽是崎岖难走,但对于叶归这样的修道人士来说,并不甚艰难,是以不多时便已是到了半山腰,站在半山腰看去,叶归忽然又发现了一件极不寻常的事。
这座佛手镇,外形看去,竟像是一个巨大的脚印,不仅脚印清晰,便是五个脚趾也是历历分明。
站在高处看去,但见脚印所在之处与脚印之外,分明是两种颜色,脚印所在之地,是寻常的土地,长有树木花草,当然,也有坚硬的岩地。脚印之外,便是荒漠,寸草不生。
见此奇事,叶归不觉暗道了一声:“好大的脚,却不知那人是何等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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