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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笑入胡姬酒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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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市,这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或者也可以说,是丝绸之路的终点,所以,自然要比东市繁华热闹。尤其是这种节日,那热闹程度就更不必说了。

    整个西市,店铺万家,因为商铺太多,所以占地面积都不大,五行八作,应有尽有:有车马行、食店酒肆、还有专门的胡姬酒肆、肉行米行布行、衣肆、果子行(卖水果滴)、椒笋行(卖蔬菜滴)、坟典行(这个大伙猜猜是卖什么的?)——

    除了各种琳琅满目的店铺之外,还有鱼龙百戏,引得游客围观叫好。

    李风也大开眼界,见识到了一千多年前的民间艺术,竟然丝毫不比后世逊色。

    在隋文帝的时候,民间百戏都被禁止;但是到了杨广当皇帝,这些东西就全部复苏了:耍皮影的,戴着兰陵王一般的面具表演参军打仗的,表演绳技的。相当于后世的走钢丝,在绳索上还能来个空翻劈叉啥的,引得奴奴他们,惊呼连连。

    还有一些西域胡人也在表演,口中喷出来的火苗子都好几尺长;甚至,李风在里面还看到了浑身漆黑的黑人在表演,也就是当时人口中的昆仑奴。

    连和尚尼姑都有,跟唱戏差不多,有行头和唱念,表演的大多是佛教中的故事,表演一段,观众也纷纷往里撒钱。

    给李风的感觉,就好像到了首都天桥似的。

    奴奴也朝大兄要了两文钱,还给了新结识的小姐姐一枚,扔进一名小沙弥的钵盂里。然后,还伸出小巴掌,摸了一下人家的小光头。

    哑童也有样学样,同样摸了一下,然后两个小丫头便一起咯咯笑。

    呃,李风眨眨眼:你们开心就好,哑童也能笑出这么清脆的咯咯声吗?

    一路走下来,奴奴和罗刹夜叉他们,嗓子都快喊哑了,倒是那个哑童虽然也看得眉开眼笑,却从不出声呼喊,只是兴奋得小脸红彤彤的。

    逛了足足一两个时辰,三个大的,轮流抱着两个小的,彻底玩了个尽兴。

    “大兄,奴奴好高兴!”怀里的小妹妹,吧嗒在大兄左边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随即又是吧嗒一下,右边的脸颊也挨了一下,却是罗刹怀里抱着的哑童,也凑上来亲了李风一下,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正望着李风,宛如天上明亮的双星。

    李风向前面的酒肆一指:“走,进去歇歇腿儿,再垫垫肚子。”

    虽然吃了一些零食,却并不顶饱。进了酒肆,里面都满了。这里竟然还是一家胡姬酒肆,一个高鼻深目的胡姬,正忙着卖酒。顾盼之间,一双碧眼,风情流转。

    隋唐时期,胡姬酒肆挺多的,大诗人李太白就对胡姬很是偏爱,有少年行诗云: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金市就是西市,言及其吸金的能力。李风也懒得走了,就在店中稍候。奴奴瞪着眼睛,目光追着胡姬,好半天,趴在李风的耳边说:“大兄,那个姐姐的头发是金色的,眼睛还是绿色的,好怪怪呀?”

    正好胡姬从旁经过,朝着奴奴扮了个鬼脸,吓得小家伙连忙把脑瓜埋在大兄怀里,惹得胡姬大笑,发现有一桌客人离去,便把李风他们安置下来。

    先要了几碗热水,然后点了胡饼和羊肉汤。这胡饼是烤制的,跟后世的馕差不多,上面还撒着碎核桃之类,又香又脆。

    店里虽然卖有葡萄酿和中原的白酒,不过呢,李风他们这一桌,算起来都是未成年人,李风也很少饮酒,所以都喝白水。

    “奴奴吃饱饱了。”小家伙还拍拍小肚皮。

    挨着她坐在胡凳上的哑童,也学着奴奴的样子,拍拍肚皮,笑吟吟的。两个小丫头,都是那么可爱。

    李风他们也吃饱了,正要算账,忽然大厅之中鼓乐齐奏,几名胡姬出来献舞,于是,也就坐在那里,准备看完再走。

    也不知道人家跳的是什么舞蹈,反正胡姬不停地转圈,裙摆飞旋,应该就是胡旋舞之类吧。

    不料,等到舞蹈完毕,又有一名大肚子胡商站到场中,这家伙一身暴发户的气质,戒指上的大宝石,比鸽子蛋还大呢,直晃眼睛。

    在隋唐人眼中,胡商就是土豪的代名词。打个比方的话,就有点像是后世中东那边的那些石油大亨吧。

    这胡商自称玛宝宝,明明是个脑满肠肥的暴发户,名字取得还挺萌,只见他挥了一下胖胖的猪手,然后就有两名胡姬,簇拥着一名年轻的胡人少女走了上来。

    “诸位,今日适逢佳节,某也助一助酒兴。这位乃是波斯第一美女玛利亚,还是处女,今日,价高者得!”玛宝宝操着一口熟练的官话,嗓门也很有煽动力,酒肆之中,立刻一片鬼哭狼嚎,气氛瞬间高~潮。

    主要原因,还是那名波斯少女确实漂亮,明眸皓齿,皮肤白嫩,羞羞怯怯的眼神,仿佛就是两把无情的钩子,轻飘飘的在酒肆中扫了一圈,食客们便全都被牢牢勾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就连小奴奴,都张着小嘴看傻了,简直是老幼通杀。非要形容一下的话,应该算是波斯版的妲己吧,绝对达到了祸国殃民的级别。

    加之充满神秘的异域风情,怎不叫在场的男人嗷嗷叫呢?

    眼看这场面有点向着少儿不宜的趋势发展,李风便站起身,准备走人,他还带着妹妹呢,还有个捡来的小萝莉,实在不适合继续呆下去了。

    他想走,可是有人不让啊,只见一个穿着锦袍的青年,拦住去路。这人显然喝了不少酒,走路摇摇晃晃的,而且一脸轻佻之色,一瞧,就是那种不务正业的公子哥儿。

    这人随随便便朝着李风拱拱手:“可是风公子当面,在下宇文智及,家父乃许国公是也!”

    像这种出门嘴上带着家长的,通常都是那种依仗家里势力的浪荡子。比如说高衙内,通常报名的时候,都会说一句,我爹是高太尉!

    李风脑子里回忆一下小爱帮他搜集的资料,就知道许国公是谁了,就是杨广十分宠信的宇文述。宇文述生有三子,宇文化及,宇文智及,宇文士及。

    这兄弟三人,除了老三宇文士及还算不错之外,前面那哥俩,都是大兴城有名的“轻薄公子”。仗着祖上蒙阴,整日里花天酒地,斗鸡走马,欺男霸女,绝对不是什么好货色。

    搞得李风也挺纳闷:好像跟这种花花公子没啥交集啊?

    顺着宇文智及晃荡过来的方向望了一眼,李风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在酒肆的最里面,有一张大桌子,围坐着一圈衣着鲜丽的年轻人。

    其中,有一道饱含着怒火和愤恨的目光,正唰唰唰地朝李风身上放电呢,不是柴绍又是谁?

    这算不算不是冤家不聚头呢?李风忍不住抬手轻轻摸了摸鼻子。

    这几日,李风在医馆中闭门教书,并不知道李家和柴家的龌龊事,一开始,两家都争抢着退婚,指责对方的不是,就差没上演全武行。

    后来李渊实在没法子了,就想了个李代桃僵的法子,就转而把第五女,也就是后来的长广公主许配给了柴绍。

    柴家为了面子,也只能捏着鼻子同意了。原本娶的是嫡女,结果愣是换成了庶女。而且,柴绍原本对平阳公主李不败也是非常倾心的。

    好好的婚事,被李风这个白丁给搅黄了,柴绍简直是恨之入骨,正好在此狭路相逢,岂能轻易放过?

    这仇恨,其实也差不多相当于夺妻之恨了,你叫他如何能忍?

    (坟典行三坟五典,所以就是卖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