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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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南宋第一一七章告一段落但看衙门后宅刘县尉院里灯火通明,屋里的长桌前,来的客人一个个甩开腮帮子吃的是大呼过瘾,觥筹交错间,狗儿偷偷拿个纸袋不停的往里面夹肉。
抬眼看去,赵捕头并着几个班头在哪里大呼小叫的划拳行酒令,宴席下手第一位,刘三郎吃的倒是斯文,一壶酒,一盘嫩羊肉,一碟爽口的绿菜,见伺候的女使旋好了一壶酒,他便拿个小盏递了过去,女娘连斟了三下,便把壶放了他跟前,留着让他慢慢的喝。
他的对面是大和尚行痴,只见他双手抱着肥美的肘子肉,大口大口的撕咬着吃,油汁滴滴点点淋的一桌子全是,要不是他光亮的脑袋上却是没有一根毛发,谁会认为他就是外面人人传诵的得道高僧?
主座上的县尉,看他吃的豪爽就端着酒碗侧着脑袋,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见他捻指间把这三斤半的肘子肉都吃了,便伸出手指赞道:“壮哉!真高僧也”
狗儿撇撇嘴,什么高僧,你看那做派,全然没有出家人半点模样。
听着刘县尉又开口道:“来来来高僧,咱俩走上两碗试试酒量如何?”
行痴合掌唱个佛号,道声正渴便端起面前的酒碗对着刘县尉举了举,咕咚一声灌进了嘴里。
刘县尉大声道个痛快,也仰脖喝了进去,后面伺候的俩仆人赶紧端着酒壶,把俩空酒碗都斟满了。
俩人一口气喝了六碗足足有二斤酒下肚,只喝的大和尚脸红耳赤,连脑门儿上都成了红色。
对面的刘县尉喝的皮袍子都解了去,赤着胸膛吆喝着:“大和尚,再来过!”
行痴勉强又喝了两碗,摇摇头道:“贫僧不行了,再喝就要睡过了。”
刘县尉见他告了饶,便叉着腰哈哈哈的笑了起来,一边笑那头发上还冒着白烟。
正所谓“美酒佳肴在身前,仙子来了都不见!”
一番宾主尽欢,这场庆功宴算是圆满结束,吃醉酒的行痴,呼噜打的震天响,然后被四个壮仆抬去了客房安寝,狗儿提着个竹篮跟着一群四横八歪走螃蟹步的捕快,别了刘县尉走出了衙门。
刚出了门,几个捕快对个眼儿便赶了狗儿离开,一群人唱着小调拐弯去了他出,只剩下狗儿独自回家。
头来前,天上还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星星,才一个时辰居然黑漆漆的没了半点光亮,转身和送自己出来的仆人要了盏灯笼,另一手提着竹篮便往南城小院走去。
心情好,看什么都好。
几只丑陋的土狗对着狗儿嗷嗷叫了一路,愣是没一点烦躁。
从篮子里练出根猪后骨,瞅了眼上面剩下的几口白肉,道声,福气,便远远的丢给一只叫的最凶的大黑狗。
那大狗,闻着味儿直接凌空跳起,俩排牙齿一合,叼在嘴里身子一扭,不等回到地面便冲着旁边的胡同里窜了进去。
后面几只动作慢的狗,停下来看看狗儿,眼见狗儿拿起了根粗棍子,便汪汪叫的冲着先前跑走的大黑狗追了过去。
“呵呵呵,蠢畜牲,吃肉也赶不急!”
重新提着灯笼往家里走,耳边没了扰人的狗叫声,心情更是好。
回了小院,除了岁数最小的胡小康已经睡了,剩下的几个都趴在桌子望眼欲穿的等着狗儿回来。
耳听着院里的栅栏门轻响,四个人发声喊便迎接了出来。
“大郎哥你回来啦?”
“狗儿哥你终于回来啦!”
看着几个人兴高采烈的奔着自己跑来,狗儿心里就是一阵宽慰,真是一帮好兄弟,大半夜的还等着自己,尤其大傻怕自己累,早早的接过手里的篮子,嗯,好兄弟,就是回屋的速度有些快,若是等自己一起进屋,那就完美了。
来到东屋,见炕头上胡小康睡的像只大蛤蟆一样,四仰八叉的正睡的香甜,听外面几个人争着抢着吃篮子里的好肉食,狗儿叹口气,岁数小果然是不占优。
“小康,醒醒醒!”
拍拍他的脸蛋,热嘟嘟的,手感还蛮不错。
“嗯?狗儿哥,你啥时候回来的?”
被中途喊醒的人,一般都要有个眯瞪时刻,小康也不例外,眯瞪好一会儿才醒了过来,揉揉眼见是狗儿便一脸惊喜的问道。
“呵呵呵,来一会儿了,嗯,你再发愣,外面的好吃的就会被大傻、狗剩和你哥哥给吃光了!”
美食永远充满了魅力,胡小康一听连鞋子也顾不得穿,赤着脚就跑去了棚屋里。
“这反应,还真不慢”
狗儿呵呵笑道。
伸头看看外面,几个人都忙着抢肉吃,便回身去了炕头上,掀起草垫掏出砖头,又摸出那个扁扁的钱袋,把怀里的银子全装了进去,看着钱袋重新变的饱满,狗儿的心也瞬间充实了起来。
出正月到夏粮未收之时,这段时间叫做“青黄不接”。
听字面意思便知道这日子是比较难熬得,以前,每到了这段时间,爹爹就会在院子里偷偷摸摸的挖个地洞,把多余的粮食藏在里面。
这世间,没有什么比饿肚子更让人恐怖的事,当胃里的酸浆一股一股的往嘴里冒,全身的肌肉慢慢的变得消瘦,肚子里的咕噜声比蛤蟆的音都大,这眼神里的清明也将随着饥饿的加剧而变的混沌,整个人也就慢慢的失去机智。
人,一单是没了理智的约束就会化作野兽。
先变成牛羊一类的食草动物,等野菜,嫩叶这类能勉强下肚的东西吃光了,就会吃树皮、杂草、甚至一种叫做“观音土”的东西。
到了这一步,有些人就会二次转变成吃肉的野狼。
不管男女老幼眼睛里冒着绿光,一群群的结伴出没在各个能找到吃食的地方。
狗儿曾亲眼看到,一个牙齿都掉光的老叟,为了给怀里的小孙孙找到一口吃的,直接提着一把刀,对着邻居家牛犊子一般壮的两个儿子就是一阵疯砍,砍柴刀被打掉了就捡起个木棍继续挥舞。
声嘶力竭的让人流泪,当时没忍住就回家把吃剩的杂粮饼子拿出来递给了他。
后果是三更天,自家的院门被人给撞塌了,三十号男男女女冲进家里,把吃的穿的用的全洗劫一空,狗儿躲在草垛子里,亲眼看着白日里的老叟把自己留待过年穿的新衣服,穿到了他怀里的小孙孙身上,哪怕那个小小人,早已经拖拉的脑袋翻起了死鱼眼。
看着老叟开心的张着没牙的嘴跑出了院,原本愤怒的心,突然间原谅了他。
从那以后自己就学会了啥时候发好心,啥时候硬心肠,代价是吃了一春天的甜窝头。
甜窝头,名字虽然有个甜字,但吃起来一点和甜的边都沾不上,野菜和谷糠混点粟面或者豆面,吃在嘴里是又沙又苦,吃一个饼得喝一碗热汤,不然根本就咽不下去,吃了一春天,直吃的狗儿满脸青色,开口说话前得先放上一串屁才行。
好些年过去,只要每次想起“甜窝头”这嗓子就是一阵无端端的难受,放下草垫,赶紧去了棚屋里,拿个碗接了水,连喝了两大口才作罢。
“大傻,怎么不见你吐鸡骨头?”
大傻道:“骨头那么香,俺就嚼碎了咽肚里去了。”
狗儿:……
天色不早了,拿回来的剩菜剩肉,也被几个娃子吃的一干二净,看着他们嘴上,手上满是油,便督促着他们烧了热水洗了手,正好,自己也烫个脚,熄火吹灯,盘腿上炕。
这几日时间,忙的是脚不离地,好在收获不错,嘿嘿嘿。
一觉睡到大天亮,再起床外面已是西北风吼吼直叫,裹紧了衣衫,提着水桶出去打水,才出门就见远远的一个小身影跑了过来。
“王小乙,你这个蠢货,若是冻病了莫来找俺给你治病!”
“狗儿哥,你看俺这满头大汗不碍事的!”王小乙拄着膝盖呼哧呼哧的回道。
狗儿撇撇嘴,道:“累不?”
“不累!”
狗儿指指水桶,“那打桶水去!顺便落落汗!”
王小乙笑脸一收,赶紧换作委屈状道:“狗儿哥,俺来是有要事与你说哩!”
狗儿道:“很重要的事?”
王小乙点点头。
“那你快点把水提来,俺在屋里等着你。”
说完也不再理他,直接进屋。
喊了几个懒虫起床,狗儿就蹲在院角里开始漱口。
冷水洗脸最容易中风,但是狗儿懒的烧热水,就等着用王小乙打上来的温井水,刚拿出盆他也刚好提着水桶左晃右荡的走进来。
王小乙虽然嘴碎了些,也总爱传些八卦,但是做事还是很实诚地,满满一桶水,怕走快了容易洒出来打湿鞋面,只好慢慢的一步一挪。
“小乙,你为啥不洒回去一些?”蹲在一旁同样漱口的狗剩皱着眉头问道。
“那怎么成,好不容易才打上来的,再洒回去多浪费!”
好吧,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就是脑袋笨了些。
生火煮粥,干熟练的事。
“小乙,你大早晨的跑过来干啥?”
狗儿端着碗,侧身对着蹲在火盆前,一步都不舍得离开的王小乙问道:“是他们又有什么事儿了吗?”
王小乙咽了嘴里的粥,用一副神秘兮兮的面容道:“昨天有几个娃子跑去西城乱葬岗玩耍,就在西边的山头上,发现了半座倒塌的土石,他们好奇,就遁寻着路子往岗头上爬,一直爬到坡顶,几个人就横在山沿上往下看!狗儿哥你猜发现了啥?”
听故事最讨厌卖关子的人,尤其是一边流着鼻涕一边仰着头,自以为别人会跟着猜的人。
只一脚便把他踹个大跟头,乐得旁边的大傻直拍巴掌。
“快说!”狗儿怒道。
“俺说俺说!”王小乙赶紧擦擦鼻涕道:“他们在半山坡发现了个大洞,隐约的从洞口发现一块金黄色的石头,然后就跑回来告诉了俺!”
“狗儿哥,你说那金黄色的石头是不是锭金子?”
活在南宋第一一七章告一段落但看衙门后宅刘县尉院里灯火通明,屋里的长桌前,来的客人一个个甩开腮帮子吃的是大呼过瘾,觥筹交错间,狗儿偷偷拿个纸袋不停的往里面夹肉。
抬眼看去,赵捕头并着几个班头在哪里大呼小叫的划拳行酒令,宴席下手第一位,刘三郎吃的倒是斯文,一壶酒,一盘嫩羊肉,一碟爽口的绿菜,见伺候的女使旋好了一壶酒,他便拿个小盏递了过去,女娘连斟了三下,便把壶放了他跟前,留着让他慢慢的喝。
他的对面是大和尚行痴,只见他双手抱着肥美的肘子肉,大口大口的撕咬着吃,油汁滴滴点点淋的一桌子全是,要不是他光亮的脑袋上却是没有一根毛发,谁会认为他就是外面人人传诵的得道高僧?
主座上的县尉,看他吃的豪爽就端着酒碗侧着脑袋,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见他捻指间把这三斤半的肘子肉都吃了,便伸出手指赞道:“壮哉!真高僧也”
狗儿撇撇嘴,什么高僧,你看那做派,全然没有出家人半点模样。
听着刘县尉又开口道:“来来来高僧,咱俩走上两碗试试酒量如何?”
行痴合掌唱个佛号,道声正渴便端起面前的酒碗对着刘县尉举了举,咕咚一声灌进了嘴里。
刘县尉大声道个痛快,也仰脖喝了进去,后面伺候的俩仆人赶紧端着酒壶,把俩空酒碗都斟满了。
俩人一口气喝了六碗足足有二斤酒下肚,只喝的大和尚脸红耳赤,连脑门儿上都成了红色。
对面的刘县尉喝的皮袍子都解了去,赤着胸膛吆喝着:“大和尚,再来过!”
行痴勉强又喝了两碗,摇摇头道:“贫僧不行了,再喝就要睡过了。”
刘县尉见他告了饶,便叉着腰哈哈哈的笑了起来,一边笑那头发上还冒着白烟。
正所谓“美酒佳肴在身前,仙子来了都不见!”
一番宾主尽欢,这场庆功宴算是圆满结束,吃醉酒的行痴,呼噜打的震天响,然后被四个壮仆抬去了客房安寝,狗儿提着个竹篮跟着一群四横八歪走螃蟹步的捕快,别了刘县尉走出了衙门。
刚出了门,几个捕快对个眼儿便赶了狗儿离开,一群人唱着小调拐弯去了他出,只剩下狗儿独自回家。
头来前,天上还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星星,才一个时辰居然黑漆漆的没了半点光亮,转身和送自己出来的仆人要了盏灯笼,另一手提着竹篮便往南城小院走去。
心情好,看什么都好。
几只丑陋的土狗对着狗儿嗷嗷叫了一路,愣是没一点烦躁。
从篮子里练出根猪后骨,瞅了眼上面剩下的几口白肉,道声,福气,便远远的丢给一只叫的最凶的大黑狗。
那大狗,闻着味儿直接凌空跳起,俩排牙齿一合,叼在嘴里身子一扭,不等回到地面便冲着旁边的胡同里窜了进去。
后面几只动作慢的狗,停下来看看狗儿,眼见狗儿拿起了根粗棍子,便汪汪叫的冲着先前跑走的大黑狗追了过去。
“呵呵呵,蠢畜牲,吃肉也赶不急!”
重新提着灯笼往家里走,耳边没了扰人的狗叫声,心情更是好。
回了小院,除了岁数最小的胡小康已经睡了,剩下的几个都趴在桌子望眼欲穿的等着狗儿回来。
耳听着院里的栅栏门轻响,四个人发声喊便迎接了出来。
“大郎哥你回来啦?”
“狗儿哥你终于回来啦!”
看着几个人兴高采烈的奔着自己跑来,狗儿心里就是一阵宽慰,真是一帮好兄弟,大半夜的还等着自己,尤其大傻怕自己累,早早的接过手里的篮子,嗯,好兄弟,就是回屋的速度有些快,若是等自己一起进屋,那就完美了。
来到东屋,见炕头上胡小康睡的像只大蛤蟆一样,四仰八叉的正睡的香甜,听外面几个人争着抢着吃篮子里的好肉食,狗儿叹口气,岁数小果然是不占优。
“小康,醒醒醒!”
拍拍他的脸蛋,热嘟嘟的,手感还蛮不错。
“嗯?狗儿哥,你啥时候回来的?”
被中途喊醒的人,一般都要有个眯瞪时刻,小康也不例外,眯瞪好一会儿才醒了过来,揉揉眼见是狗儿便一脸惊喜的问道。
“呵呵呵,来一会儿了,嗯,你再发愣,外面的好吃的就会被大傻、狗剩和你哥哥给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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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反应,还真不慢”
狗儿呵呵笑道。
伸头看看外面,几个人都忙着抢肉吃,便回身去了炕头上,掀起草垫掏出砖头,又摸出那个扁扁的钱袋,把怀里的银子全装了进去,看着钱袋重新变的饱满,狗儿的心也瞬间充实了起来。
出正月到夏粮未收之时,这段时间叫做“青黄不接”。
听字面意思便知道这日子是比较难熬得,以前,每到了这段时间,爹爹就会在院子里偷偷摸摸的挖个地洞,把多余的粮食藏在里面。
这世间,没有什么比饿肚子更让人恐怖的事,当胃里的酸浆一股一股的往嘴里冒,全身的肌肉慢慢的变得消瘦,肚子里的咕噜声比蛤蟆的音都大,这眼神里的清明也将随着饥饿的加剧而变的混沌,整个人也就慢慢的失去机智。
人,一单是没了理智的约束就会化作野兽。
先变成牛羊一类的食草动物,等野菜,嫩叶这类能勉强下肚的东西吃光了,就会吃树皮、杂草、甚至一种叫做“观音土”的东西。
到了这一步,有些人就会二次转变成吃肉的野狼。
不管男女老幼眼睛里冒着绿光,一群群的结伴出没在各个能找到吃食的地方。
狗儿曾亲眼看到,一个牙齿都掉光的老叟,为了给怀里的小孙孙找到一口吃的,直接提着一把刀,对着邻居家牛犊子一般壮的两个儿子就是一阵疯砍,砍柴刀被打掉了就捡起个木棍继续挥舞。
声嘶力竭的让人流泪,当时没忍住就回家把吃剩的杂粮饼子拿出来递给了他。
后果是三更天,自家的院门被人给撞塌了,三十号男男女女冲进家里,把吃的穿的用的全洗劫一空,狗儿躲在草垛子里,亲眼看着白日里的老叟把自己留待过年穿的新衣服,穿到了他怀里的小孙孙身上,哪怕那个小小人,早已经拖拉的脑袋翻起了死鱼眼。
看着老叟开心的张着没牙的嘴跑出了院,原本愤怒的心,突然间原谅了他。
从那以后自己就学会了啥时候发好心,啥时候硬心肠,代价是吃了一春天的甜窝头。
甜窝头,名字虽然有个甜字,但吃起来一点和甜的边都沾不上,野菜和谷糠混点粟面或者豆面,吃在嘴里是又沙又苦,吃一个饼得喝一碗热汤,不然根本就咽不下去,吃了一春天,直吃的狗儿满脸青色,开口说话前得先放上一串屁才行。
好些年过去,只要每次想起“甜窝头”这嗓子就是一阵无端端的难受,放下草垫,赶紧去了棚屋里,拿个碗接了水,连喝了两大口才作罢。
“大傻,怎么不见你吐鸡骨头?”
大傻道:“骨头那么香,俺就嚼碎了咽肚里去了。”
狗儿:……
天色不早了,拿回来的剩菜剩肉,也被几个娃子吃的一干二净,看着他们嘴上,手上满是油,便督促着他们烧了热水洗了手,正好,自己也烫个脚,熄火吹灯,盘腿上炕。
这几日时间,忙的是脚不离地,好在收获不错,嘿嘿嘿。
一觉睡到大天亮,再起床外面已是西北风吼吼直叫,裹紧了衣衫,提着水桶出去打水,才出门就见远远的一个小身影跑了过来。
“王小乙,你这个蠢货,若是冻病了莫来找俺给你治病!”
“狗儿哥,你看俺这满头大汗不碍事的!”王小乙拄着膝盖呼哧呼哧的回道。
狗儿撇撇嘴,道:“累不?”
“不累!”
狗儿指指水桶,“那打桶水去!顺便落落汗!”
王小乙笑脸一收,赶紧换作委屈状道:“狗儿哥,俺来是有要事与你说哩!”
狗儿道:“很重要的事?”
王小乙点点头。
“那你快点把水提来,俺在屋里等着你。”
说完也不再理他,直接进屋。
喊了几个懒虫起床,狗儿就蹲在院角里开始漱口。
冷水洗脸最容易中风,但是狗儿懒的烧热水,就等着用王小乙打上来的温井水,刚拿出盆他也刚好提着水桶左晃右荡的走进来。
王小乙虽然嘴碎了些,也总爱传些八卦,但是做事还是很实诚地,满满一桶水,怕走快了容易洒出来打湿鞋面,只好慢慢的一步一挪。
“小乙,你为啥不洒回去一些?”蹲在一旁同样漱口的狗剩皱着眉头问道。
“那怎么成,好不容易才打上来的,再洒回去多浪费!”
好吧,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就是脑袋笨了些。
生火煮粥,干熟练的事。
“小乙,你大早晨的跑过来干啥?”
狗儿端着碗,侧身对着蹲在火盆前,一步都不舍得离开的王小乙问道:“是他们又有什么事儿了吗?”
王小乙咽了嘴里的粥,用一副神秘兮兮的面容道:“昨天有几个娃子跑去西城乱葬岗玩耍,就在西边的山头上,发现了半座倒塌的土石,他们好奇,就遁寻着路子往岗头上爬,一直爬到坡顶,几个人就横在山沿上往下看!狗儿哥你猜发现了啥?”
听故事最讨厌卖关子的人,尤其是一边流着鼻涕一边仰着头,自以为别人会跟着猜的人。
只一脚便把他踹个大跟头,乐得旁边的大傻直拍巴掌。
“快说!”狗儿怒道。
“俺说俺说!”王小乙赶紧擦擦鼻涕道:“他们在半山坡发现了个大洞,隐约的从洞口发现一块金黄色的石头,然后就跑回来告诉了俺!”
“狗儿哥,你说那金黄色的石头是不是锭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