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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外表再怎么年轻,那沧桑的内心却也会从眼睛中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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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哥儿,你媳妇真好看。”陆二姐也看呆了眼。

    陆征淡淡的“嗯”了一声,“我们过去吧。”

    他从没想过要他的小女人来给她送饭,刚才他看见她,即使是天天看见卫菁菁,他的眼睛里也略过一抹惊艳,随即而来的是更加浓稠的深沉。

    陆征看见了别人看她的眼神,那样赤裸裸的欣赏,和翘首以盼,恨不得跟着她身后看的样子他很紧张也很厌恶。

    “景琛,你看那是卫菁菁吗?”刘文军问旁边一起坐着吃饭的景琛。

    景琛看了一眼,“太远了,看不清。”

    说是说看不清,可是却一直没有挪开眼。

    “啊?你不是我们里面视力最好的吗?”刘文军问。

    然后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景琛,你是不是后悔了?要我说这景知青,是真的好看呐,现在做了别人的媳妇,也挺贤惠的。”

    景琛没有说话。

    后悔了,早就后悔了。

    同样是送饭的林夏也是姗姗来迟,她摘了一上午的棉花,回去又匆匆忙忙地做了饭,换了身漂亮的嫩绿色裙子才出来的。

    林夏对自己的外貌是有信心的,她不是卫菁菁那样明艳的长相,但是怎么也算得上是清秀可人,也是难得一见的。

    她原本想着,陆征这边她可以放弃,但是在村里的形象还是要好好挽回,甚至她不介意重新回到景琛身边,只要她好好调教她,说不定他对她就不会像上一世那样了。

    毕竟在林夏的眼里,景琛怎么说也是她生活了一辈子的人,别的不说,她有信心自己是足够了解他的,再次拿下景琛对她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她还特地做了景琛爱吃的东西。

    只是刚到地里她就傻了眼,怎么大家都跟看戏似的看着一个地方一动不动?她顺着看了过去,顿时大跌眼镜。

    那穿着破布衣裳的人不是卫菁菁?有啥好看的?

    她又急着去找景琛,刚看见他在一棵树下面坐着,就发现他的眼睛也紧紧的跟在卫菁菁的身上。

    林夏的眼里又闪过一丝戾气。

    其实她不知道,她现在的样貌虽然年轻,清纯。但是终究是老黄瓜刷嫩漆,外表再怎么年轻,再怎么纯洁,那沧桑的内心却也会从眼睛中透出来。

    不过她还是向景琛走去了。她现在心里的想法已经从“我要嫁给陆征做个有钱人幸福一辈子”变成了“我要嫁给景琛,让卫菁菁眼红一辈子”

    陆征以后顶多算得上是一个暴发户土豪,景琛才是未来的首都政治圈的红人!

    但是下一句话就让她破了防,她才走到景琛的面前,刘文军就没心没肺地问她:“林夏,你怎么穿得跟一根毛毛虫似的?”

    林夏:……

    为什么这个世界所有人都和她作对??????

    ……

    陆征顶着那么多各种各样的目光,把卫菁菁拉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给她坐的地方垫了垫草之后才问:“你怎么来了?”

    他特地没和她说的,本来打算做多点活,中午抽空和陆二姐一起在哪个婶子那里买点吃。

    谁知道她怎么知道的。

    他宁愿她不来。

    “我不来你们吃什么?”卫菁菁嗔怪地瞪了陆征一眼:“你又不告诉我,害我差点没来。”

    “二姐,快来吃饭!”她转头又笑眯眯地招呼陆二姐。

    一打开饭盒,股饭香味随着风,把刚才看馋得人又惹得胃馋了。

    倒不是没吃饱,就是这味儿,太香了。

    “闻着香,可能吃起来臭!”有眼红的人恶狠狠地说了。

    二狗立马跳出来反驳,“你懂个屁你,我嫂子做饭闻着香,吃着更香!”

    刚才还在想这女人不该来的陆征马上就真香了,陆二姐也不再像早上那样忸怩,接过饭盒就开始吃。

    干了大半天活的人体力消耗多,肚子也饿得快,急需能量的补充,两人看见有肉吃心情都愉快了几分。

    而且这肉还是卤肉,半肥瘦地美得流油,卤得嫩嫩的似入口即化。

    陆二姐看了一眼吃得飞快的陆征摇了摇头,她自己是真不舍得吃这么快,其实她很爱吃好吃的,小时候饿惨了,所以长大了容易馋,她喜欢慢慢吃,慢慢品味。

    不一会儿,卫菁菁心满意足地拎着饭盒回去了。

    陆二姐又开始期待晚餐了。

    回去之后,卫菁菁叫醒小欢,照顾他和自己一起吃了饭,索性就带着小欢一起进城了。

    她下午到的时候白香已经到了一会儿了,本来白香想直接走的,但是一想到昨天那女人袖口上那栩栩如生跟要飞出来似的蝴蝶,而且还是双面绣,她就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

    卫菁菁火急火燎地小跑着过来了,她先是一阵道歉,然后才接过白香手里的旗袍,又看了她要的图案。

    图案像是早就设计好的,不错,但是对于一件白色旗袍来说有点怪异。

    白色的旗袍要么加素色的刺绣,比如说牡丹,茉莉,显得更加淡雅清新,要么剑走偏锋加点鲜艳的大红色,妩媚动人。

    这配上粉色的荷花是什么意思?还有大片大片的绿色荷叶,都有点喧宾夺主的意思了。

    作为一位裁缝兼设计师的职业素养,卫菁菁大大方方地给她提了自己的意见。

    其实这衣服的单子要放在现代她的工作室里,她是不会接的,说出去是她做的都有点损伤店铺形象了。

    但是毕竟年代是不同,而且她十分万分需要钱和票。

    “你这意见提的倒是不错,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新奇的观点,那你觉得我适合哪一种?”白香兴致勃勃地问。

    “红玫瑰。”卫菁菁果断说。

    “咦?”白香有点疑惑了,她长着一张瓜子脸,丹凤眼,厚嘴唇,平时就有人说她长得俗气,这还配上鲜红的玫瑰不是会更俗气吗?

    卫菁菁真诚的说:“白小姐,你长得就不是清纯的那一挂,不管是牡丹还是茉莉都是配不上你的呀,我建议你试一试艳丽的颜色,或许会更突出你五官的优点。”

    白香一听,平时只有人说她配不上清纯的打扮,还从没有人说过清纯的打扮配不上她。

    “行,那我就听你的,但是图案分布我要和这上边的差不多的。”

    卫菁菁又瞥了一眼,这图案确实是没有什么大问题,“好。”

    “价格呢?”白香问。

    卫菁菁捏紧了乖巧的小欢的手,鼓起勇气说:“六十六块,还要收三张布票和五斤的肉票,先给十块钱的定金。”

    她觉得这钱一点没收多,她的手艺值得,而且这个旗袍太大,需要花不少功夫。但是五十多的价格也是真的不低,现在心里也是真的忐忑。

    “好!”白香一口答应,她的豪爽不止是为了这手艺,也是为的这令人耳目一新的评价。

    这钱对她来说本来也不多,比市里的老裁缝也贵不了多少。

    卫菁菁走到回去的路上的时候心里还在发懵。

    这就成功了?

    就这么简单,第一单就出去了?

    反应过来,她高兴地把小欢抱了起来,“走,小舅妈给你去买糖吃!”

    “舅妈,我刚刚乖不乖?”小欢高兴地贴紧卫菁菁的脖子,她可喜欢这个香喷喷的小舅妈了。

    卫菁菁吧唧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小欢很乖,小欢是我见过最好最乖的小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