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报应,傻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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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林雄威,自小偏袒和他一样的下流胚子林智,先前还想算计云夕嫁给林智,结果反过来被云夕设计,与人通奸时被抓奸在床不说,还被打断双腿和第三条腿,成为了只能躺在床上的太监,掀不起什么风浪。
只是去年云夕回去的时候,杜云霞还说过林雄威的身体挺健康的啊,每天还能中气十足地骂害他变成这样的小儿子林智。怎么好端端的,就突然走了?而且还死在正月中,真是晦气。
对于他的死亡,云夕可生不出半点的同情心。林雄威死后,杜云霞作为媳妇,肯定是得守孝二十七个月。
杜周氏叹了口气,“好端端的,怎么就走了?云霞现在怀着身子,又得守孝,也不知道她身体撑得住撑不住。”比起前面一个问题,杜周氏显然更关心大女儿。满脸写着“这亲家公死得真不是时候”,没有半点的难过,可见林雄威做人是多么的失败。
家里几个孩子中,大女儿云霞是吃最多的苦头,沾最少的光,虽然现在苦尽甘来,日子也富贵平顺起来,只是比起小女儿云瑶的千娇百宠,终究是差了一截。杜周氏每次想起大女儿,总会为她心疼一回。
杜一福坐了下来,喝了口水润润喉咙后才开始说了起来。
“云夕那千鹤膏,不是很有效果吗?去年林德那小子孝顺,讨了一瓶千鹤膏回去。”
云夕点点头,因为林雄威已经蛋碎成为太监的缘故,云夕觉得他就算将腿治好,也掀不起什么风浪,这才将千鹤膏给了林德。只是云夕也不想让他好得太过,同样加料,让效果打了折扣。
“他用了千鹤膏后,倒是能下床了,虽然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他看了两个女儿一眼,咳嗽了一声,含糊道:“虽然腿脚好了不少,他还是到处找药,好治疗身上其他的伤。”
云瑶不解问道:“他身上还有什么伤口吗?”
云夕装作听不懂的样子,心中多少猜到,这林雄威只怕是想找治疗他小弟弟的药吧?他还真是想的太美好了,都已经蛋碎了,想治疗那是不可能的。
她眨了眨眼,“大概他之前是受了什么内伤吧。”
嗯。她相信林雄威内心一定很受伤,简称为内伤。
杜周氏嗔怪地看了云瑶一眼,“好好听你爹说,被插话。”她总不好给闺女解释这个问题,只能含糊带过。
云瑶心中决定等下就去问姐姐这个问题,面上则作乖巧状。
杜一福开口道:“那林智先前被逐出林家,见阿德他们家业越来越好,便想着重新攀附上来。只是亲家母不愿搭理他,每次上门都将他赶出去。林智便只能走亲家公这条路了。他不知道去哪里找来一副药,告诉亲家公,等吃了后,就可以恢复回来。亲家公还许诺他,若是真能好,就重新将他认回来。”
杜一福叹气道:“谁知道他吃了那药后,一直喊着热,才半天时间,就暴毙了。”
杜周氏倒吸一口气,“也就是说亲家公是被自己的儿子害死的?”
杜一福点点头,“林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害死自己的父亲是事实,所以便被投入了大牢之中,我走之前,他就已经被问斩了。”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了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说起来也可笑,当年的林雄威将林智宠成这样,大概没想到自己最后却是死在最疼爱的儿子手头。一饮一啄,皆有定数。
好一会儿,杜一福重新开口:“云霞虽然本人没法过来,不过她特地让我带来了给你的添妆礼。”
云夕道:“大姐姐现在身子要紧,也不知道她现在身体如何了?”
杜一福道:“亲家母待她很好,虽然因为守孝,不能食荤腥,不过我看亲家母倒是每日变着法子给她做好吃的。”
杜周氏赞同点头,“云霞能有这么一个婆婆是她的福气。”
杜周氏同林孙氏关系很是不错,她心中觉得,林雄威的死,对林孙氏而言,反而是解脱。只是这样的话只能心中想想,不能说出口。
云夕看了下大姐姐准备的添妆礼,都是一些绸缎和精美的首饰。虽然东西比不过云夕平日穿戴的,可显然也是云霞花了心思弄到手的,毕竟林家可不像杜家那么有钱。
杜一福见大家的情绪都不是特别高涨,还绞尽脑汁描绘了一番赖三和阿玉的婚礼,好让大家沾点喜气。只是他的语言能力摆在那边,再热闹的场景,都被他说得干巴巴的。
阿玉的义母唐嫂子简直听不下去了,直接接过话头,同大家说起了阿玉和赖三的婚礼,言语之间对这婚礼十分的满意。
……
“怎么样?”陆翊染的语气那叫一个得意洋洋。
云夕看着面前至少一百人的女子军团,有些惊讶地看着她,“你什么时候开始组建的?”
陆翊染神采飞扬:“从长明山回来就开始着手这件事了。”她顿了顿,继续道:“我决定了,到时候我要和杨八妹一样当女将军!”
云夕嘴角抽了抽,说道:“当女将军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调兵遣将、排兵布阵……这一样样都不能含糊。”
陆翊染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这些我都知道呢。”她叹了口气,说道;“我最近几天都在看兵书。”
云夕作为朋友,也只能鼓励她,“那你可别三分钟热情。”
陆翊染点头,“这是肯定的。”
然后又开开心心地同云夕说起了杨门女将的故事。
“你真不能让我和练先生见面吗?”
每次翊染都试图从她这里得到“练霓裳”真正的身份。
云夕摇摇头,说道:“不能。”
等什么时候云瑶的实力,彻底配得上练霓裳这个笔名,或许她才会公开吧。太早暴露身份,对云瑶而言,等于是将她放在人前,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翊染哼了哼,“算了,我自己找也是可以的。”
她看了云夕一眼,说道:“放心吧,就算我发现了,我肯定不会告诉别人的。”
云夕也相信翊染不会这么做。
然后翊染认真看着云夕,“我怀疑,纪为止那小子,已经有线索了。你记得要好好帮霓裳先生遮掩好身份啊。”陆翊染这纯粹是自己找不到人,也非要让别人找不到才甘心。
纪为止,是纪将军最疼爱的小孙子,也是众所皆知,练霓裳的粉丝。之前云夕去天香楼的时候,就遇到过他因为练霓裳的事情和人争吵起来。杜家和纪家因为有了送千鹤膏的交情,关系倒不错。
云夕怔了怔,眉头不由皱起——虽然纪为止人很好,可是她还是不想让他发现云瑶的身份。
她沉下心,睨了陆翊染一眼,“我看你是心里不平衡,看人家快找到了,所以非得给他添堵吧。”
陆翊染一点压力都没有地承认这件事,“对啊,凭什么我都没发现,他就找到线索了?哼,论对霓裳先生的崇拜,我才不会输给他呢。哪次霓裳先生出作品了,我没买个一百本。”
就是因为陆翊染这些大手笔的客户,导致云夕每次印刷再多都卖不够。云瑶会那么快成为小富婆,这都亏了有陆翊染等粉丝。
云夕道:“我觉得他应该没那么容易找到才是。”每次云瑶写好后,云夕都会另外找人再抄写一遍,然后才送去印刷坊,每次抄写的人都不一样。至于手稿的原件,都锁在她的柜子中好好的。
“对了,那邓长明,你应该认识吧?”
云夕点点头,“他怎么了?”邓家彻底倒台后,也只有这邓长明因为他父亲的缘故,得以保存,并且分了出来。
陆翊染道:“他倒也是个能人。”语气之中,颇多赞誉。
其余的却不肯多说了。
云夕很好奇邓长明都做了些什么,回到家后,便让立秋调查了一下,好歹也算是熟人。
立秋利用万事屋的势力,出去打探了一番,然后告诉她,“这邓家少爷,最近打算开店的样子。”
云夕扬了扬眉,“什么店?”她先前听云深提起这邓长明的一二事,说陛下原本打算将一份新盐引给邓长明,只是邓长明却拒绝了。之后邓长明消失了好一段时间,直到去年才又重新出现在人前。
立秋道:“据说都是卖一些其他几国包括海外的奇珍异宝,二月二十号的时候开张。”
在云夕调查邓长明没几天后,她便收到了邓长明送来的帖子,准确来说,这帖子是给她和云瑶的。
帖子邀请她和云瑶过去参加这店的开业礼,和帖子一起送过来的,还有邓长明准备的礼物。
礼物主要是香料和笔墨。香料皆是大楚十分少见,又价格昂贵的那些,应该是从西域那边的国家进货过来的。笔墨指定是要给云瑶的,云瑶试着握笔,发现十分好写,无论是长度还是粗细,都找不到半点不满意的地方,明显就是给她量身定做的。
或许是因为先前同陆翊染交流过一番的缘故,云夕立刻想到了身份泄露上,忍不住问云瑶:“你说,这邓长明不会是发现你就是练霓裳了吧?”
京城里的人都知道,云瑶喜欢舞刀弄剑,一看到书就头疼,云瑶每年的生辰,也不会有人给她送笔墨的礼物,基本都是送首饰荷包这些。
云瑶怔了怔,语气也有些不确定,“我觉得应该不知道吧?”她身份保密得那么好,就连杜家知道的人也不多,除了姐姐和朵朵,也就是身边几个丫鬟知晓。这些丫鬟都十分嘴严,平日更是小心帮她遮掩,哪里可能会透露出风声。不见以陆翊染的郡主之尊,仍然找不到她吗?
她拍了下手,说道:“不管那么多了,就算他知道,我到时候不承认就是。”
云夕点头,就算被邓长明发现了,她也不认为有什么,邓长明又不是那种嘴巴漏风的人。
在二十号到来之前,她收到了一则让人心情不太愉快的消息。
那谢欣姝因为怀孕的缘故,被从西苑放了出来,虽然依旧是通房的身份,一应待遇却好了不少。
云夕只能说谢欣姝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居然在这时候爆出了怀孕的事情。虽然很厌恶谢欣姝的为人,不过云夕也不会随意对她肚子中的生命出手,除非她再次招惹上她。
云深也的确是实现了他的承诺——自从谢欣姝从西苑出来后,他便再也没回云家了。
以前好歹十天还会回去一次。
弄得云穆只好将谢欣姝重新送到小庄子上,只等待孩子的出世。云穆今年也差不多要四十了,现在膝下即将多了一个孩子,就算心理上对谢欣姝先前的算计有些不喜,可是孩子终究无辜,所以还是有好好安排谢欣姝。
云夕得知这事后,却觉得有些太过巧合。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她觉得谢欣姝的出现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与孟芷芸如出一辙的身世,同样被灭门,同样因为在外逃过一劫。有些相似的眉眼,以及刻意模仿的穿着……说背后没人,云夕还真不相信。
谢欣姝先前成为云穆的贵妾后,她那尚存的外祖一家却没人上门,这不得不说也是同样古怪的事情。
相信云深也是同她一个想法,所以才会让人去调查谢家的事情。
……
时间不疾不徐地到了二月二十。
云夕一大早就从床上爬起。
银丹问道:“姑娘,今日出门要穿那件云丝披风吗?”
云夕看了眼窗外,说道:“不必,这几日天气转热,太阳都出来了,穿上反而热了。”
前段时间冬雪融化,天气那叫一个冻人。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雪融化时会吸收热量,使温度降低。家里的两个孩子杜磊和杜睿还因此着凉了,喝药喝得小脸蛋都瘦了一圈。
银丹道:“我带出来,放马车上好了。”以防万一,毕竟这个月的天气反复无常,说不定出门没一会儿后,又开始刮起寒风。
云夕可有可无地点头。
等吃过早饭后,她和云瑶带着朵朵一起出发前往百味斋。人生百味,想必邓长明都一一品尝过了。
这百味斋位于最繁华的街区,单单这一间,就占了一座三层的酒楼。看这面积和大小,还不算装修和成本,没有五万两是买不下这块地的。云夕先前开店,可不像他这样,直接挑选贵的地段。想想也是可以理解,邓长明好歹出身为最有钱的盐商之家,加上他这个人又诡计多端,在家里潜伏的那些年,肯定没少从账面上支取银子。
刚下马车,她便听到旁边有人低声讨论这百味斋。
“这邓家初来乍到,就花了大笔银钱开这店,还真不怕被人盯上啊?”
在京城之中,哪家大店铺背后没有达官贵族撑腰,不然哪里保得住。比如杜一福他们的串串香一直都没有人找茬,也是因为云夕这位郡主在背后。
另一个人说道:“你懂什么!给这邓长明撑腰的,可是端长公主。”
那人沉默了一下,语气有些酸溜溜,“这邓长明也真真好运,京城不知道多少富商想搭上端长公主而不得。他一个破落户,却能得了公主青眼。”
“嘿,我听说这邓长明相貌俊美,你懂得。”然后是男人之间心领神会的猥琐眼神。
端长公主虽然年过四十,却依旧风韵犹存,家里还养了不少的面首。
云夕、云瑶和朵朵因为习武的缘故,皆耳聪目明,尽管这几人自认为压低了声音,不过她们还是将他们的对话清晰地收入耳中。
云瑶眉毛紧紧地皱起,一脸的不愉,她冷笑一声,“男人嫉妒的嘴脸可真是难看。”
她同邓长明相处过一段时间,心中明白他在邓家中看似温和软弱,实则果断而高傲,这样的人,会成为别人的裙下之臣才怪。
那两人被云瑶讽刺得面红耳赤,其中一人正想说什么,却被他同伴给拉住,伸手指了指云夕背后的马车——这可是郡主的车驾。
自认为招惹不起郡主的两人顿时都默默离开了。
云夕用带着笑意的眼神看云瑶,“你不是讨厌邓长明吗?”
云瑶撇了撇嘴,“这是两回事。”而且说实话,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真要说多讨厌的话,也没有,不然她也不会和姐姐一起过来了。
三人带着丫鬟走进这百味斋,云夕惊讶地发现,今日被邀请过来的人,还真不算少。一方面是看在背后的端长公主份上,另一方面也是邓长明自身的本事。
邓长明身形欣长,穿着一件宝蓝色的对襟窄袖长衫,衣襟和袖口则是用银色丝线勾出祥云的图纹,衣服的质感很好,腰间挂着一块古朴的黑玉,头发简单束起,用丝带随意绑着。整个人不像是商人,反倒像是刚从书院出来的学子,带着一股儒雅的味道。或许是因为经历不少世事的缘故,他身上拥有着有别于同龄人的气质,如同一坛美酒,越是接触,越是香醇。
云夕发现一些少女都不由露出了赞叹的神情。她环视了周围一圈,不得不承认这家店的确是花了不少的心思,从装修上来看,每种国家的风格都有,种类繁多,却十分融洽,一点都不显得杂乱,相得映彰。
草原、南陵、北魏、庆国……这三层楼,至少摆着二十多个国家的东西,其中有好几个国家云夕前所未闻。可见邓长明这几年的经历十分丰盛。
每一样东西前面都标出了价格,店铺更是直接贴出公告,不议价。东西最便宜的也得十两银子,最贵的甚至数十万两银子。云夕就见到了一座用黑曜石雕刻而成的观音像,观音慈眉善目,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大众。
当场就有一个妇人直接买下这送子观音像。
立秋低声道:“那是宗人府理事官的妻子李氏,她大儿媳妇也是她的娘家侄女,嫁入李家多年,迟迟没有身孕,估计是买给她的。”
云夕看了一下,发现佛像还挺多的,大部分都是从北魏那边进来的。北魏从上到下都尚佛,不像大楚这边佛道各占一半,那边的寺庙据说也十分灵验,这天下最有名的三个寺庙皆出自北魏。
邓长明这里的佛像都是从那边开光过的,甚至还有那边方丈手写的经文相送,也难怪这些妇人眼眨都不眨就买了下来。邓长明在经商上的确很有一套。他准确地找出了每个人心中想要的东西。
云夕带着两个妹妹逛了一圈,即使是她,看到这里的不少东西都忍不住跟着心动起来,有种蠢蠢欲动的购买*。比如那种比纱还要轻薄,却拥有丝绸质感,一点都不透的缎子,比如先前云深曾经给她的天蚕丝,甚至还有一块的千年寒铁。
也不知道邓长明是从哪里找到这些东西的,只是看了下价格,云夕还是放弃了,最便宜的都要两万两起跳。她原本觉得自己挺有钱的,一月份又卖出了五盆花,到手二十万两银子。可是真让她拿出两万两买这些东西,云夕终究舍不得。
云瑶同样如此,低声同她嘀咕:“看到这里东西,我就觉得自己好穷。”
朵朵心有戚戚焉地点头,再看看身旁那些眼睛眨都不眨就拿出银子买下的世家贵族,感觉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真不是一般的大。
“你若是有看中的东西,看在我们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可以给你成本价。”
邓长明温和的嗓音响起。
云瑶转过头看他,然后手指着一个盒子,盒子下面书写着三个字——孔雀翎。孔雀翎与暴雨梨花针并称为暗器之王。孔雀翎下面的标价写着五千两。五千两的孔雀翎,却只能用一次。
不过对于一些有钱人而言,花五千两来为自己的生命多一层保障,一点都不昂贵。也就是因为今日过来的人,基本都是京城中的达官贵族,没有混过江湖的他们并不知道孔雀翎的价值,才会任他在那边吃尘土。
邓长明附在云瑶旁边说了一个数字,云瑶瞪大了眼睛,圆滚滚的眼睛是满满的震惊,像是小松鼠一般,看上去分外灵动可爱。半晌之后,她气鼓鼓问道:“你这边的东西,成本价和卖的价格都差那么多吗?”
云瑶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不让人听到。
邓长明只是笑而不语,这姿态落在云瑶的眼中,分明就是默认。
云瑶看上去更不爽了。
“那我要这个了。”对于向往江湖的云瑶来说,孔雀翎这种传说中的暗器在她心中的地位非同凡响。她也不愿占别人的便宜,说道:“我有一个朝明大师亲手雕刻的木雕,我未来姐夫和姐姐说是,至少价值一万两,我等下拿那木雕同你换两匣的孔雀翎。”
云夕听云瑶这话,不由点头。云瑶的心性很是不错,若是寻常人,听闻可以占便宜拿到东西,早就直接答应了。
邓长明摇摇头,说道:“不必了,事实上,你先前就已经付过银子了。”
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一枚的铜钱,这铜钱同普通的铜钱相比,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云瑶看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
邓长明微微一笑,“赛诗会上,我们杜小姐的一票可是价值千金。”然后又将铜钱重新收了起来,吩咐店里的活计,“将这孔雀翎包起来吧。”
云瑶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云夕拉了拉她的手,说道:“好了,你就收下好了,反正我们到时候不会亏了他的。”
大不了,她到时候亲自给邓长明打造一把武器好了。云深曾经说过,她亲自打造的那些武器拿到江湖上可以卖不少银子。去年云夕就差不多打造了三把,交给云深,果真换得了五万两。
云瑶最听云夕的话语,听了这话后才收下这礼物。
邓长明的眼中的笑意加深。
云瑶接过孔雀翎后,就迫不及待地把玩了起来。孔雀翎的外面很是古朴低调,看上去就只是一个黑色的小铁桶,只是上面有几个按钮在。
邓长明见她手指就要往按钮移去,脸色变了变,连忙按住她手腕,不让她轻举妄动,“小心点,你若是按下去,这个屋子的人都别想活命了。”
云瑶嘴角勾起俏皮的笑意,“谁会真按下去了,吓唬你而已。你胆子真小。”
似乎发现邓长明新的一面让她尤其开心,眼角眉梢洋溢着满满的愉快。
邓长明都有些无语了。
云夕也忍俊不禁,亏邓长明在人前一副沉稳的模样,偏偏在云瑶面前老是破功。云瑶将孔雀翎重新放盒子中,准备等回家后再慢慢研究。
邓长明咳嗽了一声,说道:“我去招待其他客人,你们慢慢逛,有什么想要的东西直接告诉我便可以。”他目光落在云夕身上,补充道:“明郡主也是如此。”
云夕调侃道:“我只是顺便的吧。”
啧,某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偏心啊。她早就发现了,邓长明平日往杜家送来的礼物,基本都是针对云瑶本人的喜好。再看看自己的妹妹,依旧是没心没肺的样子。
等邓长明下楼后,她们几人继续在这三楼逛着。
云瑶不忘和云夕小声告状,“姐姐,你不知道,他可黑心了。这孔雀翎,他收来的时候只花了五十两,一转手就卖五千两。也不知道是哪个败家子,这样挥霍暗器之王。”
“我看这店里,其他的东西,进货价和出售的价格都差不多是这样的差距,弄得我也想开一家这样的店了。”
云夕微微一笑,“你只看到他表面上的风光,哪里看到他付出的辛苦。要进货这各地的东西,也不知道需要多少的人脉和金钱打通道。这些成本就远远胜过了物品本身的价格。”
这百味斋比她想象中更加水深啊,等回去后,她还是问一下云深这方面的事情好了。云夕总觉得,单单一个端长公主,可不一定拥有这样的能量。
云瑶歪了歪头,“看来他也挺有本事的嘛。嗯,比起我,也差不到哪里去。”
“杜姐姐,云瑶妹妹。”少年清爽的招呼声在背后响起,云夕转过头,却发现是纪为止在同她们打招呼。让云夕十分意外的是,纪为止身边居然跟着一个年约十六的姑娘,那姑娘的模样清秀,看上去有些眼熟,只是一时之间,她也想不起是在哪里见过。
她觉得纪将军若是看到这一幕,估计会很欣慰,他的宝贝孙子可算是开窍了。
那姑娘与云夕目光相触,立即躲闪开来,低头看着面前的地板。
云夕笑意盈盈道:“为止,这位是?”
纪为止正要说什么,她身旁的姑娘却拉住了他的袖子,纪为止有些局促又有些开心道:“这位是傅先生。”
一个先生的称呼,就可以听出纪为止对她很是尊敬。云夕不由大为惊奇,面前这姑娘,难不成有什么过人之处,能让纪为止尊称她为先生吗?
那姑娘微微福了福身子,说道:“民女傅婉仪。”然后就没说话了。
纪为止咳嗽了一声,问道:“云夕姐姐,我想买配得上傅先生的笔墨纸砚,不如你帮我挑选一下?”
因为两家交情不错,纪为止同云夕姐妹都很是熟悉,言语之间就没有太多的客套。
云夕说道:“上好的笔墨纸砚,直接去沈铺买便是。”沈铺是京城中最有名的一家,专门卖笔墨纸砚的店铺。
纪为止道:“那些都只是俗物,哪里配傅先生使用。我听说这百味斋的东西颇为不俗,所以才特地过来。”
云瑶笑道:“我们帮你挑的话,有什么好处?”她拍掌道:“啊,对了,还有封口费呢,不然我就把这件事告诉子晴姐姐。我要告诉她,你偷偷摸摸就有喜欢的姑娘了。”纪子晴正是纪为止嫡亲的姐姐。
纪为止脸上浮现出窘迫的表情,“云瑶妹妹,不是你想想的那样。”他身旁的傅婉仪脸颊上浮现出一抹的粉色,声音细弱蚊蝇,羞怯中又带着淡淡的喜悦,“你们真的误会了,我和纪公子真的没什么。”
纪为止用力点头,“是啊,真没什么。”
云夕看他的表情不似作伪,一派的风光霁月,并不像是对傅婉仪动了心的样子,不觉疑惑不解:既然不是喜欢她,那么干嘛想送她昂贵东西?
而且……
她目光落在傅婉仪身上,她不太喜欢这个姑娘。正常情况下,一个贵公子要送自己礼物,也应该拒绝才是,但从头到尾,这位傅姑娘可都是一副默认的姿态。
纪为止是云瑶的小粉丝,可谓赤子之心,云夕也不愿他被人哄骗,成为冤大头。她随手指着旁边的一根紫毫笔,“这笔很是不错,我看你可以买这个。”
这紫毫笔已经是这百味斋中最便宜的一款笔了,不过这便宜也是相对而言的。一支笔就要四百两银子。
刚刚还在沉默的傅婉仪却开口道:“我看二楼有一款凤书笔,也不知道那笔比起凤书笔如何?”
云夕想起那凤书笔可是卖了两千两银子,看向傅婉仪的眼神也意味深长了起来——这位胃口还挺大的啊。等回去后,她一定要好好同纪子晴好好交流一下,纪子晴那个弟控若是知道自家傻弟弟被坑,绝对会爆发的。
纪为止这个冤大头丝毫没有被坑的自觉,还在那边问:“是啊,那凤书笔会不会更好一些?”
云夕道:“凤书笔虽然好,写出来的字端正有力,可是用久了手腕容易酸,我看傅姑娘手无缚鸡之力,紫毫笔更适合姑娘家来书写。”
纪为止点点头,“那我就买这紫毫笔好了。”
买了笔以后,纪为止还想继续买砚台,云夕这时候觉得百味斋定价高也不是没有坏处的。她直接说道:“为止,你出门前,银子带够了吗?我看这屋里最便宜的砚台也得一千两。”
这里随手一个砚台拿出来,都是名家用过的,价格不菲。
纪为止拍了拍自己的头,说道:“我今日只带了六百两,那我还是明天再来好了。”
云夕心中默默决定,等下就让邓长明暂时将店铺里的砚台下架几天好了。
傅婉仪则是安静地看着纪为止给她买了紫毫笔。在收下这份礼物后,轻声向纪为止道谢。
云夕对她的恶感更甚,看纪为止和傅婉仪相处的样子,也不算是熟人,反而透着生疏,可是傅婉仪却能够心安理得地看着纪为止给她买东西。
云瑶也看不下去,直接问了,“为止,你同这傅姑娘是如何认识的?”
虽然纪为止年纪比云瑶大上一两岁,可是或许是因为纪为止是她粉丝的缘故,云瑶总不自觉把他当小弟来罩了。看到小弟被坑,自然就不爽了。
纪为止却闭口不言这事,“这个我答应过傅先生会保密的。”
他语气带着雀跃和得意,似乎守着这个秘密能让他感到开心一样。
傅婉仪则抿着唇,看上去似乎有些紧张和慌张。
云夕挑了挑眉——她慌什么?
她慢慢道:“我总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傅姑娘呢,不知傅姑娘有没有同样的感觉?”
纪为止脱口而出,“说不定你们神交已久。”
云夕若有所思,纪为止这是确定她和傅婉仪有所交集过?
傅婉仪却突然开口道:“我该回去了,我若是回家晚了,我哥会担心的。”
纪为止马上说道:“我送你回去好了,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傅婉仪眼中闪过喜悦的神采,偏偏面上还是装出矜持的姿态,“那就麻烦你了。”
等他们两人离开后,云瑶才道:“纪为止不会又被江湖骗子给哄了吧?”
云夕道:“放心吧,以他的身份,就算被骗了,也会有人帮他找回场子的。”纪家哪里会让纪为止吃亏。
这百味斋她们都逛得差不多了,再看这店里感觉人越来越多,便失去了继续看的兴致。走之前,她没忘让邓长明拖住纪为止。
“倘若他想买什么东西,无论什么,你都说已经被人定了,别卖给他。”
出乎意料,邓长明点头答应了下来,云夕这才安心地回家。
等用过晚膳后,云夕拿出纸笔,准备给纪子晴下帖子,邀请她这两天过来,让纪家好好注意一下纪为止的交友状况。结果她帖子都还没写完,门房已经过来通知她,纪子晴来了。
云夕放下笔,“请她进来。”
片刻之后,一脸怒气的纪子晴出现在她面前,“云夕,那练霓裳在哪里?”
云夕怔了怔,摇摇头,“我说过的,我得为她保密,哪里能随意暴露出她的身份。”
纪子晴像是被点了炸药桶一样,一下子炸了,“保密!那种人,你还为她保什么密?亏我以前那么喜欢她的作品,却没想到她居人品居然如此低劣,欺骗我单纯的弟弟。”
说到后面,纪子晴忍不住咬牙切齿了起来。云夕丝毫不怀疑,若是练霓裳出现在她面前,纪大小姐肯定一鞭子朝脸甩过去。
云夕怔住了,练霓裳也就是云瑶,纪子晴的意思是云瑶欺骗了纪为止?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她怎么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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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傻白甜,不甜不要钱【喂】
这林雄威,自小偏袒和他一样的下流胚子林智,先前还想算计云夕嫁给林智,结果反过来被云夕设计,与人通奸时被抓奸在床不说,还被打断双腿和第三条腿,成为了只能躺在床上的太监,掀不起什么风浪。
只是去年云夕回去的时候,杜云霞还说过林雄威的身体挺健康的啊,每天还能中气十足地骂害他变成这样的小儿子林智。怎么好端端的,就突然走了?而且还死在正月中,真是晦气。
对于他的死亡,云夕可生不出半点的同情心。林雄威死后,杜云霞作为媳妇,肯定是得守孝二十七个月。
杜周氏叹了口气,“好端端的,怎么就走了?云霞现在怀着身子,又得守孝,也不知道她身体撑得住撑不住。”比起前面一个问题,杜周氏显然更关心大女儿。满脸写着“这亲家公死得真不是时候”,没有半点的难过,可见林雄威做人是多么的失败。
家里几个孩子中,大女儿云霞是吃最多的苦头,沾最少的光,虽然现在苦尽甘来,日子也富贵平顺起来,只是比起小女儿云瑶的千娇百宠,终究是差了一截。杜周氏每次想起大女儿,总会为她心疼一回。
杜一福坐了下来,喝了口水润润喉咙后才开始说了起来。
“云夕那千鹤膏,不是很有效果吗?去年林德那小子孝顺,讨了一瓶千鹤膏回去。”
云夕点点头,因为林雄威已经蛋碎成为太监的缘故,云夕觉得他就算将腿治好,也掀不起什么风浪,这才将千鹤膏给了林德。只是云夕也不想让他好得太过,同样加料,让效果打了折扣。
“他用了千鹤膏后,倒是能下床了,虽然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他看了两个女儿一眼,咳嗽了一声,含糊道:“虽然腿脚好了不少,他还是到处找药,好治疗身上其他的伤。”
云瑶不解问道:“他身上还有什么伤口吗?”
云夕装作听不懂的样子,心中多少猜到,这林雄威只怕是想找治疗他小弟弟的药吧?他还真是想的太美好了,都已经蛋碎了,想治疗那是不可能的。
她眨了眨眼,“大概他之前是受了什么内伤吧。”
嗯。她相信林雄威内心一定很受伤,简称为内伤。
杜周氏嗔怪地看了云瑶一眼,“好好听你爹说,被插话。”她总不好给闺女解释这个问题,只能含糊带过。
云瑶心中决定等下就去问姐姐这个问题,面上则作乖巧状。
杜一福开口道:“那林智先前被逐出林家,见阿德他们家业越来越好,便想着重新攀附上来。只是亲家母不愿搭理他,每次上门都将他赶出去。林智便只能走亲家公这条路了。他不知道去哪里找来一副药,告诉亲家公,等吃了后,就可以恢复回来。亲家公还许诺他,若是真能好,就重新将他认回来。”
杜一福叹气道:“谁知道他吃了那药后,一直喊着热,才半天时间,就暴毙了。”
杜周氏倒吸一口气,“也就是说亲家公是被自己的儿子害死的?”
杜一福点点头,“林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害死自己的父亲是事实,所以便被投入了大牢之中,我走之前,他就已经被问斩了。”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了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说起来也可笑,当年的林雄威将林智宠成这样,大概没想到自己最后却是死在最疼爱的儿子手头。一饮一啄,皆有定数。
好一会儿,杜一福重新开口:“云霞虽然本人没法过来,不过她特地让我带来了给你的添妆礼。”
云夕道:“大姐姐现在身子要紧,也不知道她现在身体如何了?”
杜一福道:“亲家母待她很好,虽然因为守孝,不能食荤腥,不过我看亲家母倒是每日变着法子给她做好吃的。”
杜周氏赞同点头,“云霞能有这么一个婆婆是她的福气。”
杜周氏同林孙氏关系很是不错,她心中觉得,林雄威的死,对林孙氏而言,反而是解脱。只是这样的话只能心中想想,不能说出口。
云夕看了下大姐姐准备的添妆礼,都是一些绸缎和精美的首饰。虽然东西比不过云夕平日穿戴的,可显然也是云霞花了心思弄到手的,毕竟林家可不像杜家那么有钱。
杜一福见大家的情绪都不是特别高涨,还绞尽脑汁描绘了一番赖三和阿玉的婚礼,好让大家沾点喜气。只是他的语言能力摆在那边,再热闹的场景,都被他说得干巴巴的。
阿玉的义母唐嫂子简直听不下去了,直接接过话头,同大家说起了阿玉和赖三的婚礼,言语之间对这婚礼十分的满意。
……
“怎么样?”陆翊染的语气那叫一个得意洋洋。
云夕看着面前至少一百人的女子军团,有些惊讶地看着她,“你什么时候开始组建的?”
陆翊染神采飞扬:“从长明山回来就开始着手这件事了。”她顿了顿,继续道:“我决定了,到时候我要和杨八妹一样当女将军!”
云夕嘴角抽了抽,说道:“当女将军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调兵遣将、排兵布阵……这一样样都不能含糊。”
陆翊染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这些我都知道呢。”她叹了口气,说道;“我最近几天都在看兵书。”
云夕作为朋友,也只能鼓励她,“那你可别三分钟热情。”
陆翊染点头,“这是肯定的。”
然后又开开心心地同云夕说起了杨门女将的故事。
“你真不能让我和练先生见面吗?”
每次翊染都试图从她这里得到“练霓裳”真正的身份。
云夕摇摇头,说道:“不能。”
等什么时候云瑶的实力,彻底配得上练霓裳这个笔名,或许她才会公开吧。太早暴露身份,对云瑶而言,等于是将她放在人前,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翊染哼了哼,“算了,我自己找也是可以的。”
她看了云夕一眼,说道:“放心吧,就算我发现了,我肯定不会告诉别人的。”
云夕也相信翊染不会这么做。
然后翊染认真看着云夕,“我怀疑,纪为止那小子,已经有线索了。你记得要好好帮霓裳先生遮掩好身份啊。”陆翊染这纯粹是自己找不到人,也非要让别人找不到才甘心。
纪为止,是纪将军最疼爱的小孙子,也是众所皆知,练霓裳的粉丝。之前云夕去天香楼的时候,就遇到过他因为练霓裳的事情和人争吵起来。杜家和纪家因为有了送千鹤膏的交情,关系倒不错。
云夕怔了怔,眉头不由皱起——虽然纪为止人很好,可是她还是不想让他发现云瑶的身份。
她沉下心,睨了陆翊染一眼,“我看你是心里不平衡,看人家快找到了,所以非得给他添堵吧。”
陆翊染一点压力都没有地承认这件事,“对啊,凭什么我都没发现,他就找到线索了?哼,论对霓裳先生的崇拜,我才不会输给他呢。哪次霓裳先生出作品了,我没买个一百本。”
就是因为陆翊染这些大手笔的客户,导致云夕每次印刷再多都卖不够。云瑶会那么快成为小富婆,这都亏了有陆翊染等粉丝。
云夕道:“我觉得他应该没那么容易找到才是。”每次云瑶写好后,云夕都会另外找人再抄写一遍,然后才送去印刷坊,每次抄写的人都不一样。至于手稿的原件,都锁在她的柜子中好好的。
“对了,那邓长明,你应该认识吧?”
云夕点点头,“他怎么了?”邓家彻底倒台后,也只有这邓长明因为他父亲的缘故,得以保存,并且分了出来。
陆翊染道:“他倒也是个能人。”语气之中,颇多赞誉。
其余的却不肯多说了。
云夕很好奇邓长明都做了些什么,回到家后,便让立秋调查了一下,好歹也算是熟人。
立秋利用万事屋的势力,出去打探了一番,然后告诉她,“这邓家少爷,最近打算开店的样子。”
云夕扬了扬眉,“什么店?”她先前听云深提起这邓长明的一二事,说陛下原本打算将一份新盐引给邓长明,只是邓长明却拒绝了。之后邓长明消失了好一段时间,直到去年才又重新出现在人前。
立秋道:“据说都是卖一些其他几国包括海外的奇珍异宝,二月二十号的时候开张。”
在云夕调查邓长明没几天后,她便收到了邓长明送来的帖子,准确来说,这帖子是给她和云瑶的。
帖子邀请她和云瑶过去参加这店的开业礼,和帖子一起送过来的,还有邓长明准备的礼物。
礼物主要是香料和笔墨。香料皆是大楚十分少见,又价格昂贵的那些,应该是从西域那边的国家进货过来的。笔墨指定是要给云瑶的,云瑶试着握笔,发现十分好写,无论是长度还是粗细,都找不到半点不满意的地方,明显就是给她量身定做的。
或许是因为先前同陆翊染交流过一番的缘故,云夕立刻想到了身份泄露上,忍不住问云瑶:“你说,这邓长明不会是发现你就是练霓裳了吧?”
京城里的人都知道,云瑶喜欢舞刀弄剑,一看到书就头疼,云瑶每年的生辰,也不会有人给她送笔墨的礼物,基本都是送首饰荷包这些。
云瑶怔了怔,语气也有些不确定,“我觉得应该不知道吧?”她身份保密得那么好,就连杜家知道的人也不多,除了姐姐和朵朵,也就是身边几个丫鬟知晓。这些丫鬟都十分嘴严,平日更是小心帮她遮掩,哪里可能会透露出风声。不见以陆翊染的郡主之尊,仍然找不到她吗?
她拍了下手,说道:“不管那么多了,就算他知道,我到时候不承认就是。”
云夕点头,就算被邓长明发现了,她也不认为有什么,邓长明又不是那种嘴巴漏风的人。
在二十号到来之前,她收到了一则让人心情不太愉快的消息。
那谢欣姝因为怀孕的缘故,被从西苑放了出来,虽然依旧是通房的身份,一应待遇却好了不少。
云夕只能说谢欣姝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居然在这时候爆出了怀孕的事情。虽然很厌恶谢欣姝的为人,不过云夕也不会随意对她肚子中的生命出手,除非她再次招惹上她。
云深也的确是实现了他的承诺——自从谢欣姝从西苑出来后,他便再也没回云家了。
以前好歹十天还会回去一次。
弄得云穆只好将谢欣姝重新送到小庄子上,只等待孩子的出世。云穆今年也差不多要四十了,现在膝下即将多了一个孩子,就算心理上对谢欣姝先前的算计有些不喜,可是孩子终究无辜,所以还是有好好安排谢欣姝。
云夕得知这事后,却觉得有些太过巧合。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她觉得谢欣姝的出现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与孟芷芸如出一辙的身世,同样被灭门,同样因为在外逃过一劫。有些相似的眉眼,以及刻意模仿的穿着……说背后没人,云夕还真不相信。
谢欣姝先前成为云穆的贵妾后,她那尚存的外祖一家却没人上门,这不得不说也是同样古怪的事情。
相信云深也是同她一个想法,所以才会让人去调查谢家的事情。
……
时间不疾不徐地到了二月二十。
云夕一大早就从床上爬起。
银丹问道:“姑娘,今日出门要穿那件云丝披风吗?”
云夕看了眼窗外,说道:“不必,这几日天气转热,太阳都出来了,穿上反而热了。”
前段时间冬雪融化,天气那叫一个冻人。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雪融化时会吸收热量,使温度降低。家里的两个孩子杜磊和杜睿还因此着凉了,喝药喝得小脸蛋都瘦了一圈。
银丹道:“我带出来,放马车上好了。”以防万一,毕竟这个月的天气反复无常,说不定出门没一会儿后,又开始刮起寒风。
云夕可有可无地点头。
等吃过早饭后,她和云瑶带着朵朵一起出发前往百味斋。人生百味,想必邓长明都一一品尝过了。
这百味斋位于最繁华的街区,单单这一间,就占了一座三层的酒楼。看这面积和大小,还不算装修和成本,没有五万两是买不下这块地的。云夕先前开店,可不像他这样,直接挑选贵的地段。想想也是可以理解,邓长明好歹出身为最有钱的盐商之家,加上他这个人又诡计多端,在家里潜伏的那些年,肯定没少从账面上支取银子。
刚下马车,她便听到旁边有人低声讨论这百味斋。
“这邓家初来乍到,就花了大笔银钱开这店,还真不怕被人盯上啊?”
在京城之中,哪家大店铺背后没有达官贵族撑腰,不然哪里保得住。比如杜一福他们的串串香一直都没有人找茬,也是因为云夕这位郡主在背后。
另一个人说道:“你懂什么!给这邓长明撑腰的,可是端长公主。”
那人沉默了一下,语气有些酸溜溜,“这邓长明也真真好运,京城不知道多少富商想搭上端长公主而不得。他一个破落户,却能得了公主青眼。”
“嘿,我听说这邓长明相貌俊美,你懂得。”然后是男人之间心领神会的猥琐眼神。
端长公主虽然年过四十,却依旧风韵犹存,家里还养了不少的面首。
云夕、云瑶和朵朵因为习武的缘故,皆耳聪目明,尽管这几人自认为压低了声音,不过她们还是将他们的对话清晰地收入耳中。
云瑶眉毛紧紧地皱起,一脸的不愉,她冷笑一声,“男人嫉妒的嘴脸可真是难看。”
她同邓长明相处过一段时间,心中明白他在邓家中看似温和软弱,实则果断而高傲,这样的人,会成为别人的裙下之臣才怪。
那两人被云瑶讽刺得面红耳赤,其中一人正想说什么,却被他同伴给拉住,伸手指了指云夕背后的马车——这可是郡主的车驾。
自认为招惹不起郡主的两人顿时都默默离开了。
云夕用带着笑意的眼神看云瑶,“你不是讨厌邓长明吗?”
云瑶撇了撇嘴,“这是两回事。”而且说实话,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真要说多讨厌的话,也没有,不然她也不会和姐姐一起过来了。
三人带着丫鬟走进这百味斋,云夕惊讶地发现,今日被邀请过来的人,还真不算少。一方面是看在背后的端长公主份上,另一方面也是邓长明自身的本事。
邓长明身形欣长,穿着一件宝蓝色的对襟窄袖长衫,衣襟和袖口则是用银色丝线勾出祥云的图纹,衣服的质感很好,腰间挂着一块古朴的黑玉,头发简单束起,用丝带随意绑着。整个人不像是商人,反倒像是刚从书院出来的学子,带着一股儒雅的味道。或许是因为经历不少世事的缘故,他身上拥有着有别于同龄人的气质,如同一坛美酒,越是接触,越是香醇。
云夕发现一些少女都不由露出了赞叹的神情。她环视了周围一圈,不得不承认这家店的确是花了不少的心思,从装修上来看,每种国家的风格都有,种类繁多,却十分融洽,一点都不显得杂乱,相得映彰。
草原、南陵、北魏、庆国……这三层楼,至少摆着二十多个国家的东西,其中有好几个国家云夕前所未闻。可见邓长明这几年的经历十分丰盛。
每一样东西前面都标出了价格,店铺更是直接贴出公告,不议价。东西最便宜的也得十两银子,最贵的甚至数十万两银子。云夕就见到了一座用黑曜石雕刻而成的观音像,观音慈眉善目,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大众。
当场就有一个妇人直接买下这送子观音像。
立秋低声道:“那是宗人府理事官的妻子李氏,她大儿媳妇也是她的娘家侄女,嫁入李家多年,迟迟没有身孕,估计是买给她的。”
云夕看了一下,发现佛像还挺多的,大部分都是从北魏那边进来的。北魏从上到下都尚佛,不像大楚这边佛道各占一半,那边的寺庙据说也十分灵验,这天下最有名的三个寺庙皆出自北魏。
邓长明这里的佛像都是从那边开光过的,甚至还有那边方丈手写的经文相送,也难怪这些妇人眼眨都不眨就买了下来。邓长明在经商上的确很有一套。他准确地找出了每个人心中想要的东西。
云夕带着两个妹妹逛了一圈,即使是她,看到这里的不少东西都忍不住跟着心动起来,有种蠢蠢欲动的购买*。比如那种比纱还要轻薄,却拥有丝绸质感,一点都不透的缎子,比如先前云深曾经给她的天蚕丝,甚至还有一块的千年寒铁。
也不知道邓长明是从哪里找到这些东西的,只是看了下价格,云夕还是放弃了,最便宜的都要两万两起跳。她原本觉得自己挺有钱的,一月份又卖出了五盆花,到手二十万两银子。可是真让她拿出两万两买这些东西,云夕终究舍不得。
云瑶同样如此,低声同她嘀咕:“看到这里东西,我就觉得自己好穷。”
朵朵心有戚戚焉地点头,再看看身旁那些眼睛眨都不眨就拿出银子买下的世家贵族,感觉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真不是一般的大。
“你若是有看中的东西,看在我们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可以给你成本价。”
邓长明温和的嗓音响起。
云瑶转过头看他,然后手指着一个盒子,盒子下面书写着三个字——孔雀翎。孔雀翎与暴雨梨花针并称为暗器之王。孔雀翎下面的标价写着五千两。五千两的孔雀翎,却只能用一次。
不过对于一些有钱人而言,花五千两来为自己的生命多一层保障,一点都不昂贵。也就是因为今日过来的人,基本都是京城中的达官贵族,没有混过江湖的他们并不知道孔雀翎的价值,才会任他在那边吃尘土。
邓长明附在云瑶旁边说了一个数字,云瑶瞪大了眼睛,圆滚滚的眼睛是满满的震惊,像是小松鼠一般,看上去分外灵动可爱。半晌之后,她气鼓鼓问道:“你这边的东西,成本价和卖的价格都差那么多吗?”
云瑶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不让人听到。
邓长明只是笑而不语,这姿态落在云瑶的眼中,分明就是默认。
云瑶看上去更不爽了。
“那我要这个了。”对于向往江湖的云瑶来说,孔雀翎这种传说中的暗器在她心中的地位非同凡响。她也不愿占别人的便宜,说道:“我有一个朝明大师亲手雕刻的木雕,我未来姐夫和姐姐说是,至少价值一万两,我等下拿那木雕同你换两匣的孔雀翎。”
云夕听云瑶这话,不由点头。云瑶的心性很是不错,若是寻常人,听闻可以占便宜拿到东西,早就直接答应了。
邓长明摇摇头,说道:“不必了,事实上,你先前就已经付过银子了。”
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一枚的铜钱,这铜钱同普通的铜钱相比,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云瑶看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
邓长明微微一笑,“赛诗会上,我们杜小姐的一票可是价值千金。”然后又将铜钱重新收了起来,吩咐店里的活计,“将这孔雀翎包起来吧。”
云瑶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云夕拉了拉她的手,说道:“好了,你就收下好了,反正我们到时候不会亏了他的。”
大不了,她到时候亲自给邓长明打造一把武器好了。云深曾经说过,她亲自打造的那些武器拿到江湖上可以卖不少银子。去年云夕就差不多打造了三把,交给云深,果真换得了五万两。
云瑶最听云夕的话语,听了这话后才收下这礼物。
邓长明的眼中的笑意加深。
云瑶接过孔雀翎后,就迫不及待地把玩了起来。孔雀翎的外面很是古朴低调,看上去就只是一个黑色的小铁桶,只是上面有几个按钮在。
邓长明见她手指就要往按钮移去,脸色变了变,连忙按住她手腕,不让她轻举妄动,“小心点,你若是按下去,这个屋子的人都别想活命了。”
云瑶嘴角勾起俏皮的笑意,“谁会真按下去了,吓唬你而已。你胆子真小。”
似乎发现邓长明新的一面让她尤其开心,眼角眉梢洋溢着满满的愉快。
邓长明都有些无语了。
云夕也忍俊不禁,亏邓长明在人前一副沉稳的模样,偏偏在云瑶面前老是破功。云瑶将孔雀翎重新放盒子中,准备等回家后再慢慢研究。
邓长明咳嗽了一声,说道:“我去招待其他客人,你们慢慢逛,有什么想要的东西直接告诉我便可以。”他目光落在云夕身上,补充道:“明郡主也是如此。”
云夕调侃道:“我只是顺便的吧。”
啧,某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偏心啊。她早就发现了,邓长明平日往杜家送来的礼物,基本都是针对云瑶本人的喜好。再看看自己的妹妹,依旧是没心没肺的样子。
等邓长明下楼后,她们几人继续在这三楼逛着。
云瑶不忘和云夕小声告状,“姐姐,你不知道,他可黑心了。这孔雀翎,他收来的时候只花了五十两,一转手就卖五千两。也不知道是哪个败家子,这样挥霍暗器之王。”
“我看这店里,其他的东西,进货价和出售的价格都差不多是这样的差距,弄得我也想开一家这样的店了。”
云夕微微一笑,“你只看到他表面上的风光,哪里看到他付出的辛苦。要进货这各地的东西,也不知道需要多少的人脉和金钱打通道。这些成本就远远胜过了物品本身的价格。”
这百味斋比她想象中更加水深啊,等回去后,她还是问一下云深这方面的事情好了。云夕总觉得,单单一个端长公主,可不一定拥有这样的能量。
云瑶歪了歪头,“看来他也挺有本事的嘛。嗯,比起我,也差不到哪里去。”
“杜姐姐,云瑶妹妹。”少年清爽的招呼声在背后响起,云夕转过头,却发现是纪为止在同她们打招呼。让云夕十分意外的是,纪为止身边居然跟着一个年约十六的姑娘,那姑娘的模样清秀,看上去有些眼熟,只是一时之间,她也想不起是在哪里见过。
她觉得纪将军若是看到这一幕,估计会很欣慰,他的宝贝孙子可算是开窍了。
那姑娘与云夕目光相触,立即躲闪开来,低头看着面前的地板。
云夕笑意盈盈道:“为止,这位是?”
纪为止正要说什么,她身旁的姑娘却拉住了他的袖子,纪为止有些局促又有些开心道:“这位是傅先生。”
一个先生的称呼,就可以听出纪为止对她很是尊敬。云夕不由大为惊奇,面前这姑娘,难不成有什么过人之处,能让纪为止尊称她为先生吗?
那姑娘微微福了福身子,说道:“民女傅婉仪。”然后就没说话了。
纪为止咳嗽了一声,问道:“云夕姐姐,我想买配得上傅先生的笔墨纸砚,不如你帮我挑选一下?”
因为两家交情不错,纪为止同云夕姐妹都很是熟悉,言语之间就没有太多的客套。
云夕说道:“上好的笔墨纸砚,直接去沈铺买便是。”沈铺是京城中最有名的一家,专门卖笔墨纸砚的店铺。
纪为止道:“那些都只是俗物,哪里配傅先生使用。我听说这百味斋的东西颇为不俗,所以才特地过来。”
云瑶笑道:“我们帮你挑的话,有什么好处?”她拍掌道:“啊,对了,还有封口费呢,不然我就把这件事告诉子晴姐姐。我要告诉她,你偷偷摸摸就有喜欢的姑娘了。”纪子晴正是纪为止嫡亲的姐姐。
纪为止脸上浮现出窘迫的表情,“云瑶妹妹,不是你想想的那样。”他身旁的傅婉仪脸颊上浮现出一抹的粉色,声音细弱蚊蝇,羞怯中又带着淡淡的喜悦,“你们真的误会了,我和纪公子真的没什么。”
纪为止用力点头,“是啊,真没什么。”
云夕看他的表情不似作伪,一派的风光霁月,并不像是对傅婉仪动了心的样子,不觉疑惑不解:既然不是喜欢她,那么干嘛想送她昂贵东西?
而且……
她目光落在傅婉仪身上,她不太喜欢这个姑娘。正常情况下,一个贵公子要送自己礼物,也应该拒绝才是,但从头到尾,这位傅姑娘可都是一副默认的姿态。
纪为止是云瑶的小粉丝,可谓赤子之心,云夕也不愿他被人哄骗,成为冤大头。她随手指着旁边的一根紫毫笔,“这笔很是不错,我看你可以买这个。”
这紫毫笔已经是这百味斋中最便宜的一款笔了,不过这便宜也是相对而言的。一支笔就要四百两银子。
刚刚还在沉默的傅婉仪却开口道:“我看二楼有一款凤书笔,也不知道那笔比起凤书笔如何?”
云夕想起那凤书笔可是卖了两千两银子,看向傅婉仪的眼神也意味深长了起来——这位胃口还挺大的啊。等回去后,她一定要好好同纪子晴好好交流一下,纪子晴那个弟控若是知道自家傻弟弟被坑,绝对会爆发的。
纪为止这个冤大头丝毫没有被坑的自觉,还在那边问:“是啊,那凤书笔会不会更好一些?”
云夕道:“凤书笔虽然好,写出来的字端正有力,可是用久了手腕容易酸,我看傅姑娘手无缚鸡之力,紫毫笔更适合姑娘家来书写。”
纪为止点点头,“那我就买这紫毫笔好了。”
买了笔以后,纪为止还想继续买砚台,云夕这时候觉得百味斋定价高也不是没有坏处的。她直接说道:“为止,你出门前,银子带够了吗?我看这屋里最便宜的砚台也得一千两。”
这里随手一个砚台拿出来,都是名家用过的,价格不菲。
纪为止拍了拍自己的头,说道:“我今日只带了六百两,那我还是明天再来好了。”
云夕心中默默决定,等下就让邓长明暂时将店铺里的砚台下架几天好了。
傅婉仪则是安静地看着纪为止给她买了紫毫笔。在收下这份礼物后,轻声向纪为止道谢。
云夕对她的恶感更甚,看纪为止和傅婉仪相处的样子,也不算是熟人,反而透着生疏,可是傅婉仪却能够心安理得地看着纪为止给她买东西。
云瑶也看不下去,直接问了,“为止,你同这傅姑娘是如何认识的?”
虽然纪为止年纪比云瑶大上一两岁,可是或许是因为纪为止是她粉丝的缘故,云瑶总不自觉把他当小弟来罩了。看到小弟被坑,自然就不爽了。
纪为止却闭口不言这事,“这个我答应过傅先生会保密的。”
他语气带着雀跃和得意,似乎守着这个秘密能让他感到开心一样。
傅婉仪则抿着唇,看上去似乎有些紧张和慌张。
云夕挑了挑眉——她慌什么?
她慢慢道:“我总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傅姑娘呢,不知傅姑娘有没有同样的感觉?”
纪为止脱口而出,“说不定你们神交已久。”
云夕若有所思,纪为止这是确定她和傅婉仪有所交集过?
傅婉仪却突然开口道:“我该回去了,我若是回家晚了,我哥会担心的。”
纪为止马上说道:“我送你回去好了,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傅婉仪眼中闪过喜悦的神采,偏偏面上还是装出矜持的姿态,“那就麻烦你了。”
等他们两人离开后,云瑶才道:“纪为止不会又被江湖骗子给哄了吧?”
云夕道:“放心吧,以他的身份,就算被骗了,也会有人帮他找回场子的。”纪家哪里会让纪为止吃亏。
这百味斋她们都逛得差不多了,再看这店里感觉人越来越多,便失去了继续看的兴致。走之前,她没忘让邓长明拖住纪为止。
“倘若他想买什么东西,无论什么,你都说已经被人定了,别卖给他。”
出乎意料,邓长明点头答应了下来,云夕这才安心地回家。
等用过晚膳后,云夕拿出纸笔,准备给纪子晴下帖子,邀请她这两天过来,让纪家好好注意一下纪为止的交友状况。结果她帖子都还没写完,门房已经过来通知她,纪子晴来了。
云夕放下笔,“请她进来。”
片刻之后,一脸怒气的纪子晴出现在她面前,“云夕,那练霓裳在哪里?”
云夕怔了怔,摇摇头,“我说过的,我得为她保密,哪里能随意暴露出她的身份。”
纪子晴像是被点了炸药桶一样,一下子炸了,“保密!那种人,你还为她保什么密?亏我以前那么喜欢她的作品,却没想到她居人品居然如此低劣,欺骗我单纯的弟弟。”
说到后面,纪子晴忍不住咬牙切齿了起来。云夕丝毫不怀疑,若是练霓裳出现在她面前,纪大小姐肯定一鞭子朝脸甩过去。
云夕怔住了,练霓裳也就是云瑶,纪子晴的意思是云瑶欺骗了纪为止?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她怎么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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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傻白甜,不甜不要钱【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