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畸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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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娜半倚在丁辰的怀里,肩膀上搭着丁辰的手臂。\WWw。qВ5.coM\\这个男人给了程春娜最值得依靠的肩膀,至少,程春娜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自从在程蝶衣那里见到丁辰的时候,程春娜便有了这种感觉。
那是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似乎在茫茫人海之中,他只为自己而存在。
即便是自己的本家姐姐程蝶衣,也不能阻止这场恋爱的产生。男人见到女人,是可以惊艳的,女人见到一个出色的男人,也一样可以。
程春娜依旧记得,那一天只一个夏日,自己刚从乡下上来不久,寄住在本家姐姐程蝶衣家里。
记得当天晚上的时候,程蝶衣还是一个人陪着从乡下来的自己。早晨睡醒了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就从姐姐的屋子里面走出一个男人来。当然,后来程春娜便知道了这个男人是姐姐的男朋友,叫做丁辰。
那一天丁辰穿着一件宽大的衬衣,松松垮垮的套在他的身上,并没有系扣子。那一身健硕的肌肉,便毫无保留的落尽程春娜的眼里。
依稀还记得当时姐姐程蝶衣从她的屋子里声音娇媚的喊着丁辰的名字,告诉他自己有一个妹妹当然就是程春娜,从乡下来投奔自己。
丁辰与乡下程春娜见过的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样。
衣着打扮不一样,健硕的身体不一样,说话软软糯糯的带着甜丝丝的味道,也不一样。
总之,与那些黑不溜秋的,身上永远带着泥巴的男人们,连味道都不一样。
程春娜那十八岁的少女怀春的心思,就这么简单的被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俘虏了。即便这个男人,是自己姐姐的男朋友。
那一天,他和自己说什么来着?程春娜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从那一晚上开始,程春娜便睡不好觉了。
不是因为换了地方睡不着,而是因为他。
睁眼也好,闭着眼也罢,总之那个男人的影子,就一直在她身边萦绕,直到茶饭不思。
原本就瘦弱的身体,更加的骨感动人。
后来有一天,这个叫丁辰的男人喝多了,他来的时候,程蝶衣好像是陪着她的闺蜜们买衣服去了还是逛街去了,成程春娜已经记不太清了。她只记得自己毫不犹豫的把那个连钥匙孔都找不着的男人迎了进来,替他换洗衣服,擦拭身体,做了许多连程蝶衣都不一定做得到的事情。
而那个男人在自己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那么半眯着惺忪的睡眼,靠在一边的沙发上静静的看着自己做这一切。
这便足够了。
真的,对于程春娜来说,这便足够了。程春娜知道自己是爱这个男人的,毫无保留的,甚至比程蝶衣更爱。
程蝶衣会对丁辰是小性子,耍小姐脾气,但程春娜知道自己不会。
自己为他做一些他能看到的事情,便足够了。
后来那个男人丁辰说,喝酒了,是因为自己的上司过什么的帅不帅的,不小心出了岔子,进了监狱。
程春娜便觉得这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
直到那个男人扑上来抱住自己的时候,程春娜便顺从的被他抱住了。不是不反抗,而是从没有产生过反抗的心思。从见到他的那一天起,程春娜便知道自己的身体,十八年的生命,都是为了这个人长的。他做什么,自己也不会拒绝。
虽然从见面到被他抱住的这一天,总共才不过七十二个小时,虽然这七十二个小时里,他们之间只说过三句话。
“蝶衣。”
“嗯。”
“蝶衣。”
“嗯。”
“蝶衣。”
“嗯。”
程春娜不介意他把自己当成自己的姐姐,当一个女人连你认错人都不介意的时候,便证明你已经可以随便对她做什么了。
但事实是丁辰什么也没做。他喊了三声蝶衣,完成了他和程春娜见面以来的三句话的“任务”之后,便一头歪在沙发上,醉的不醒人事。程春娜把这个男人抱在怀里,狠狠地抱在怀里,似乎一松手,他就会飞了似的。
网络骚人痞子蔡说过,假如我有一双翅膀,我就可以飞。我有一双翅膀吗?没有。所以我没办法飞。
丁辰不是鸟,更不是鸟人,所以他没有飞。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依旧被程春娜搂在怀里,紧紧地搂在怀里,不但搂在怀里,还把丁辰的脑袋埋在她胸前那并不算雄伟的双峰中间。
丁辰吻了程春娜。
……
……
丁辰听说过小帅出狱的消息的时候,便决定利用这个身材曹营心在汉的机会,好好的为自己的老东家做些什么事。
但自己仅仅是一个冷库主管,很难上的了台面。虽然丁辰知道,现在过小帅在落魄的情况下最能记得帮助过他给过他好脸色的人。以丁辰的能力,确实是很难做些什么大事。
大事做不来,就先从小事做起。丁辰深知点点滴滴汇聚成河的道理。他就像一个狂热的赌徒,把自己的前途已经毫不犹豫的和过小帅拴在了一起,他一度觉得,如果自己就是千里马的话,那过小帅毫无疑问的便是那个伯乐。
几天的计划下来。,丁辰便准备先给新老板刘莉找些麻烦才是。
第一个计划,便是事故。
丁辰做这件事,第一个找到的商量的人,便是程蝶衣。
丁辰告诉程蝶衣,自己需要一个帮手,来完成自己伟大的计划。而他不知道的是,程蝶衣对于丁辰和程春娜之间的关系,更是了如指掌,如臂使指,简单至极。所以到了这件事的主要执行人程春娜身上的时候,程蝶衣有了一种奸计得逞的感觉。
为了两人之间的这一个吻,程春娜当听他姐姐说在冷库里住一晚上便可以给丁辰带来很大的难以想象的好处的时候,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只要是丁辰的事情,再怎么难也变得没有难度。即便是有难度甚至需要付出自己的生命,程春娜也觉得值了,可以做。
……
所以丁辰来接自己出院的时候,程春娜一点也不感到意外。自己做的事情,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知道,会记住。但他真的就记住了,而且记得清清楚楚。
靠在丁辰的身上,程春娜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满足,这一天,她已经期盼好久了。
会馆。
程春娜不知道什么叫会馆,但是只要是个识字的华夏人,恐怕没有人不知道会馆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拼爹会馆。
丁辰没有和他们拼爹的勇气,也没有和他们拼爹的资格。
所以丁辰也不是这里的常客。
他之所以能坐在这里,便是因为出狱后的过小帅已经听说了丁辰这个名字,也听说了那个让刘莉和萧小天有些对自己的员工们产生了猜疑的冷库事件。
虽然这个事件在过小帅来说,做的有些太小儿科了。但过小帅依旧不得不承认,这种近乎釜底抽薪的方式还是给萧小天带来了许多麻烦的。
带来麻烦,对于目前来说便足够了。过小帅准备和萧小天打一场持久战。
很持久的持久战。
所以过小帅便把丁辰吸收进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这是伟大领袖的领导艺术。
经过了实践检验的颠不破的真理。
丁辰坐在沙发上,把程春娜搂在怀里。或许过一会,这个女孩子便会在别的男人,不过他丁辰已经不在乎了。
这个女人和她那个死去的姐姐一样的傻。
连陪了自己一年多的程蝶衣都可以下毒害死,对于丁辰来说,一个只有过搂搂抱抱,亲亲摸摸的程春娜,更算不得什么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既然已经能够进入过小帅和潘彦森的小圈子,便需要继续努力,在这个小圈子里展露属于自己的头角。
即便是把所有的女人都踩在脚底下,丁辰也在所不惜。
丁辰几乎要等道自己的耐心差不多要磨光了的时候,那个上楼去通报潘彦森的侍者终于露面了。
当他出现在楼梯口对着自己笑的那一瞬间,丁辰便知道自己的事情,成了。很有希望的成了。
“丁先生,潘少请您上去说话。”侍者微笑着说道。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进入拼爹会所,也不是所有进入拼爹会所的人都能有机会上到二楼。
丁辰很兴奋,抱着程春娜的手便不禁有些颤抖。
颤抖的手,放在衣兜里,掏出一个被自己攥的有些变形的红包来。
侍者便笑的眯起了眼,眯成一条缝,大概只有百元大钞厚度的一条缝。
红包递过去,侍者喜笑颜开。丁辰便也喜笑颜开。
各取所需,各有所得。两个人互相对着对方笑着,心有灵犀。
同样都是不要脸的人,同样都是把尊严踩在脚底下的人。从这两点来说,侍者和丁辰有拜把兄弟的潜力。
“来,喝了这杯饮料,我们上去休息。”丁辰亲手捧着一个杯子,杯子里面是半杯深黄色的橙汁。
想起门口“两个字,想起“上去休息”这四个字里面的含义,程春娜脸颊上腾起一团红晕。
一直脖子,毫不犹豫的把那杯味道似乎有些苦的橙汁,喝了个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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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娜半倚在丁辰的怀里,肩膀上搭着丁辰的手臂。\WWw。qВ5.coM\\这个男人给了程春娜最值得依靠的肩膀,至少,程春娜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自从在程蝶衣那里见到丁辰的时候,程春娜便有了这种感觉。
那是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似乎在茫茫人海之中,他只为自己而存在。
即便是自己的本家姐姐程蝶衣,也不能阻止这场恋爱的产生。男人见到女人,是可以惊艳的,女人见到一个出色的男人,也一样可以。
程春娜依旧记得,那一天只一个夏日,自己刚从乡下上来不久,寄住在本家姐姐程蝶衣家里。
记得当天晚上的时候,程蝶衣还是一个人陪着从乡下来的自己。早晨睡醒了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就从姐姐的屋子里面走出一个男人来。当然,后来程春娜便知道了这个男人是姐姐的男朋友,叫做丁辰。
那一天丁辰穿着一件宽大的衬衣,松松垮垮的套在他的身上,并没有系扣子。那一身健硕的肌肉,便毫无保留的落尽程春娜的眼里。
依稀还记得当时姐姐程蝶衣从她的屋子里声音娇媚的喊着丁辰的名字,告诉他自己有一个妹妹当然就是程春娜,从乡下来投奔自己。
丁辰与乡下程春娜见过的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样。
衣着打扮不一样,健硕的身体不一样,说话软软糯糯的带着甜丝丝的味道,也不一样。
总之,与那些黑不溜秋的,身上永远带着泥巴的男人们,连味道都不一样。
程春娜那十八岁的少女怀春的心思,就这么简单的被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俘虏了。即便这个男人,是自己姐姐的男朋友。
那一天,他和自己说什么来着?程春娜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从那一晚上开始,程春娜便睡不好觉了。
不是因为换了地方睡不着,而是因为他。
睁眼也好,闭着眼也罢,总之那个男人的影子,就一直在她身边萦绕,直到茶饭不思。
原本就瘦弱的身体,更加的骨感动人。
后来有一天,这个叫丁辰的男人喝多了,他来的时候,程蝶衣好像是陪着她的闺蜜们买衣服去了还是逛街去了,成程春娜已经记不太清了。她只记得自己毫不犹豫的把那个连钥匙孔都找不着的男人迎了进来,替他换洗衣服,擦拭身体,做了许多连程蝶衣都不一定做得到的事情。
而那个男人在自己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那么半眯着惺忪的睡眼,靠在一边的沙发上静静的看着自己做这一切。
这便足够了。
真的,对于程春娜来说,这便足够了。程春娜知道自己是爱这个男人的,毫无保留的,甚至比程蝶衣更爱。
程蝶衣会对丁辰是小性子,耍小姐脾气,但程春娜知道自己不会。
自己为他做一些他能看到的事情,便足够了。
后来那个男人丁辰说,喝酒了,是因为自己的上司过什么的帅不帅的,不小心出了岔子,进了监狱。
程春娜便觉得这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
直到那个男人扑上来抱住自己的时候,程春娜便顺从的被他抱住了。不是不反抗,而是从没有产生过反抗的心思。从见到他的那一天起,程春娜便知道自己的身体,十八年的生命,都是为了这个人长的。他做什么,自己也不会拒绝。
虽然从见面到被他抱住的这一天,总共才不过七十二个小时,虽然这七十二个小时里,他们之间只说过三句话。
“蝶衣。”
“嗯。”
“蝶衣。”
“嗯。”
“蝶衣。”
“嗯。”
程春娜不介意他把自己当成自己的姐姐,当一个女人连你认错人都不介意的时候,便证明你已经可以随便对她做什么了。
但事实是丁辰什么也没做。他喊了三声蝶衣,完成了他和程春娜见面以来的三句话的“任务”之后,便一头歪在沙发上,醉的不醒人事。程春娜把这个男人抱在怀里,狠狠地抱在怀里,似乎一松手,他就会飞了似的。
网络骚人痞子蔡说过,假如我有一双翅膀,我就可以飞。我有一双翅膀吗?没有。所以我没办法飞。
丁辰不是鸟,更不是鸟人,所以他没有飞。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依旧被程春娜搂在怀里,紧紧地搂在怀里,不但搂在怀里,还把丁辰的脑袋埋在她胸前那并不算雄伟的双峰中间。
丁辰吻了程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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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辰听说过小帅出狱的消息的时候,便决定利用这个身材曹营心在汉的机会,好好的为自己的老东家做些什么事。
但自己仅仅是一个冷库主管,很难上的了台面。虽然丁辰知道,现在过小帅在落魄的情况下最能记得帮助过他给过他好脸色的人。以丁辰的能力,确实是很难做些什么大事。
大事做不来,就先从小事做起。丁辰深知点点滴滴汇聚成河的道理。他就像一个狂热的赌徒,把自己的前途已经毫不犹豫的和过小帅拴在了一起,他一度觉得,如果自己就是千里马的话,那过小帅毫无疑问的便是那个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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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辰做这件事,第一个找到的商量的人,便是程蝶衣。
丁辰告诉程蝶衣,自己需要一个帮手,来完成自己伟大的计划。而他不知道的是,程蝶衣对于丁辰和程春娜之间的关系,更是了如指掌,如臂使指,简单至极。所以到了这件事的主要执行人程春娜身上的时候,程蝶衣有了一种奸计得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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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丁辰来接自己出院的时候,程春娜一点也不感到意外。自己做的事情,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知道,会记住。但他真的就记住了,而且记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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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娜不知道什么叫会馆,但是只要是个识字的华夏人,恐怕没有人不知道会馆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拼爹会馆。
丁辰没有和他们拼爹的勇气,也没有和他们拼爹的资格。
所以丁辰也不是这里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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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事件在过小帅来说,做的有些太小儿科了。但过小帅依旧不得不承认,这种近乎釜底抽薪的方式还是给萧小天带来了许多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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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重要的是,既然已经能够进入过小帅和潘彦森的小圈子,便需要继续努力,在这个小圈子里展露属于自己的头角。
即便是把所有的女人都踩在脚底下,丁辰也在所不惜。
丁辰几乎要等道自己的耐心差不多要磨光了的时候,那个上楼去通报潘彦森的侍者终于露面了。
当他出现在楼梯口对着自己笑的那一瞬间,丁辰便知道自己的事情,成了。很有希望的成了。
“丁先生,潘少请您上去说话。”侍者微笑着说道。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进入拼爹会所,也不是所有进入拼爹会所的人都能有机会上到二楼。
丁辰很兴奋,抱着程春娜的手便不禁有些颤抖。
颤抖的手,放在衣兜里,掏出一个被自己攥的有些变形的红包来。
侍者便笑的眯起了眼,眯成一条缝,大概只有百元大钞厚度的一条缝。
红包递过去,侍者喜笑颜开。丁辰便也喜笑颜开。
各取所需,各有所得。两个人互相对着对方笑着,心有灵犀。
同样都是不要脸的人,同样都是把尊严踩在脚底下的人。从这两点来说,侍者和丁辰有拜把兄弟的潜力。
“来,喝了这杯饮料,我们上去休息。”丁辰亲手捧着一个杯子,杯子里面是半杯深黄色的橙汁。
想起门口“两个字,想起“上去休息”这四个字里面的含义,程春娜脸颊上腾起一团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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