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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我全都要

作者:我爱吃腌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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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日料店还挺原汁原味的,还挂了几个红灯笼,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在一个月前的游行活动下存活下来的,那时候,但凡是霓虹国的东西,都没有啥好下场。

    走进去还是榻榻米,服务员也都是和服打扮,在最近这段风口浪尖上,这家店还敢这样搞,胆不是一般的大。

    “学姐,你点吧。”

    杨洛把菜单递给高萱。

    高萱有点日料爱好者的意思,看她点菜什么的都挺熟练。

    “我以前在日料店打过工。”高萱解释道。

    “学姐都在哪些地方打过工啊?”

    杨洛好奇地问道,高萱还真是打工狂人。

    喝着麦茶,高萱扳着指头说道:

    “很多啊,比如麦当劳、奶茶店、日料店。”

    “学姐还真是喜欢饭店啊。”

    “这些地方有工作餐吃,夏天还有空调,多好。”

    高萱已经很有经验了,她高一的暑假就出去兼职了,工作生涯七八年了。

    “学姐,你觉得你们现在大学生的消费倾向是什么。”

    杨洛虽然有前世的经验,但任何事情都要调研才能得出正确答案。

    “苹果四和单反相机算吗?”

    “嗯。”

    那个年代数码设备大火,两年前还有割肾买苹果的事情发生,可见对于当时年轻人的诱惑力有多大。

    杨洛也没有打算进军这个数码行业,要是他穿越到2000年还差不多,2012年,世界各大电子巨头的地位已经确立了,而且未来的十年内,数码行业也没有什么革命性的突破。

    资本的恐怖之处在于它可以改变人类的消费观念,在它无处不在的影响下,可能前一秒一文不值的东西,下一秒千金不换。

    杨洛要做的,只是提前把资本这个潘多拉魔盒打开罢了。

    “学姐,觉得在大学里做服装生意能赚钱吗?”

    杨洛吃了个三文鱼刺身,芥末的味道直冲脑袋。

    “服装生意?”

    高萱没想到杨洛居然想做服装?

    “对啊,自创服装品牌。”

    “你不去找代理吗?”高萱也认识一些卖服装的朋友,大多都是找有些名气的服装品牌代理,大学生自创品牌简直是闻所未闻。

    于是她决定劝劝自己这位天真的学弟:

    “自创品牌不容易开拓市场吧。”

    芥末这东西真的只有霓虹人喜欢吃的,太难吃了。

    杨洛苦着脸:“我们让每个年轻人都有这样一个观念,我们的衣服就是潮流的最前线,不穿我们的衣服就是落时了。”

    “这怎么可能呢?”

    高萱质疑道。

    “现在是自媒体时代,我们衣服的流行程度,只取决于我们愿意在互联网上投入的经济。”杨洛放下筷子,实在吃不下了。

    “那么准备做哪种服装。”杨洛的一番话让她产生了不小的兴趣。

    杨洛摇了摇手:

    “不能局限在一个方面。日式制服、洛丽塔洋裙、汉服、街头嘻哈、城市潮流……我全都要!”

    听着一堆自己熟或不熟的名词,高萱深深感到了杨洛的野心。

    “我们会和国际奢侈品牌合作,每件衣服都是限量发售。当然,这是营销手段,你懂的。”

    高谈阔论的杨洛颇有种指点江山的气势,在这小小的日料店,显得格格不入。

    “年轻人从头到脚,从内到外,都会被我们引领的思潮完全影响。”

    杨洛说得铿锵有力,在他规划的商业帝国(画的大饼)面前,高萱已经是双眼放光。

    果然不愧为自己看中的人啊。

    如果前世在网上搜高萱这个名字,会出现很多的新闻,那个活跃在商界的女强人与现在卖爆米花的兼职大学生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她的百度百科上是这样写的。

    高萱,本科毕业于川蜀师范大学,在沪城财经大学完成硕博连读。在常年的兼职生涯中造就了其广阔的商业视野,博士毕业后婉拒导师的挽留。只身在沪城打拼多年,融资建立了萱乐公司,是一个横跨信息、金融、生物多领域的商业帝国,并出任CEO。

    如此辉煌的事迹让前世的杨洛在很多短视频上看到过自己这位学姐的潇洒身姿,羡慕的同时也有发自内心的敬佩,所以在电影院见到她,才会热情地与其交谈。

    高萱绝对是不世出的商业天才,只是现在她的天赋还没有觉醒。杨洛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自己就算作为一个重生者,最多也只能提出超越时间线的建议和创意,可是轮到具体的操作和规划,就两眼一抹黑了。

    所以说,利用也好,合作也好,杨洛都需要高萱加入自己的团队。

    “我很喜欢你的创意。”高萱小口小口地吃着寿司。

    “我的想法还有很多,可能再过段时间就会实施了。”

    杨洛看高萱已经展露出充分的兴趣,继续放长线吊大鱼。

    “你高三,怎么能分心做这些呢?”

    高萱自己也是个考研人,度过快乐的两年大学生活后,又重拾了学习的苦楚。

    “我是天才嘛。”杨洛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高萱拿出了发明大王耳熟能详的名言。

    “人家后面明明还有一句话,在大多数时候,百分之一的灵感要大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高萱抿着嘴没说话。

    虽然我们总是把名人名言曲解掉,或是断章取义,但流传开来的,总是一些有些道理的话吧。

    数分钟后,高萱才叹息了一声道:

    “你好好学习就是了,反正一定要考个好大学。我都后悔了。”

    “知道了学姐,快吃吧。”

    看着学姐的样子,入自己的贼窝已经是早晚的事了,杨洛心情大好,跑去把账给结了。

    日料还挺贵的,特别是现在还没流行开,可能一个城市都没有几家,让这些日料店可以毫无竞争地肆意定价,杨洛连半饱都没吃到,就花出去了大几百。

    还好现在有钱了,杨洛总算体会到消费的快感。

    发现杨洛悄悄把单买了,高萱还有点不开心,明明是自己提出请他吃饭的。这个有些痞气的男孩,她在高中也是有印象的,只是她不知道杨洛是否还记得。

    那时候高一的杨洛因为学生会工作的原因被派到广播站帮忙。没错,高中时期游手好闲的杨洛也曾短暂加入过学生会,后来因为太懒散被开除了。不过在广播站帮忙的杨洛,或许是因为战中美女较多的缘故,干活很是积极,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只是当时高萱在站内也是小透明,和杨洛的互动不多,说是认识都有些勉强了。

    和学姐再见后,杨洛也是马不停蹄地赶往了五桂桥三号公寓。

    那里还藏着他拿命换的五千块钱呢。

    就算经过了这么大的风波,三号公寓仍像香港的九龙城寨一样顽强地恢复了生命,大姨还是以前那样坐在楼下看电视剧。

    杨洛趁着大姨进屋喝水绕了上去,要是让大姨看见,准抓着自己一顿八卦。

    上楼的时候,杨洛的心脏都跳的咚咚咚的,比刘东给他几万块钱还兴奋。

    还好,钱还在,虽然已经变得脏兮兮了,但还是掩盖不了那鲜艳的红色。

    厚厚的一沓揣进兜里,杨洛兴奋地差点从楼上跳下去。

    以后可不能这么没出息了,毕竟这只是自己赚钱生涯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