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老宅中的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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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泰熙的爷爷去世的早,她的奶奶一个人独居在距离汉城三十多公里的乡下。
这是一座收拾整齐干净的祖屋,有一片私人的土地,用来种植花花草草,还有菜田。
叶言跟着南泰熙走进这座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古朴建筑,发现南泰恒也在。
怪不得过来的时候,路边停着车子。
南泰恒正陪南泰熙的奶奶在喝茶,看到南泰熙跟叶言进来,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他朝着叶言笑了笑,“您好,请坐吧,不要拘束,正如同上次我们家泰熙去你那里做客一样,你也是我们尊贵的客人啊。”
他的语调温和,不知道的人,铁定以为他很随和。
但叶言却领教过他的说一不二。
叶言笑着点头,跟南泰熙一起向她奶奶行礼,然后坐了下来,接过奶奶亲自斟好的茶。
虽然她奶奶李素芬是华夏人,可还是得按南棒国的礼仪来,南棒国是一个很注重礼仪的国度,这一点值得肯定。
南泰恒没有预想的难说话,而是很健谈,问候了叶言的家人,笑着说道:“你们那边空气真的很好,山也雄伟秀丽,听泰熙说起,你们盛情招待她,我感到惭愧啊。我们国家,到底物产不丰富,如果可以的话,等你回国之前,我带你们去济州岛游玩一下。这几天就住在奶奶家,我会派人接送你。”
他又转头看向南泰熙,目光中带着严厉,“泰熙,这几天叶言就交给哈么尼照顾。”
南泰熙眼帘低垂,她低着头,淡淡地嗯了一声。
她本来想反抗,可是,她知道,如果她反抗,叶言就不会得到很好的对待。
她这个父亲,对谁都是和气,连他的商业对手也是这么评价他,向来是绵里藏针,与他为敌,却会痛彻心扉。
南泰恒已经提出条件,这几天避嫌,等叶言走之前,允许去济州岛。
这个条件,她只能接受,尤其是在哈么尼这里,她是个孝顺的孩子。
李素芬一直在静静打量叶言,目光慈爱,并没有侵略性,让人感到很舒服。
时而,在健谈的南泰恒喝茶时,询问叶言几句,都是家乡一些风土人情,也回忆自己嫁到南棒国来之前,在杭州的那些岁月。
“啊,上次你们家那只狗,是叫黄?”南泰恒笑着,提到了阿黄,“泰熙从小就很孤独,没有玩伴,就只有小学时候,养过一条狗,也叫黄,可惜,病死了。从此她就不再喜欢宠物,没想到她回来还一直记着。”
南泰恒两鬓有些斑白,但整个人很精神,有一股儒雅的气度,南泰熙大概是遗传了他的长相比较多一些。
南泰熙低下头去,想起跟阿黄在山头溪涧到处疯玩,真是有灵性的一条狗。
她不喜欢失去,在失去母亲之后,又失去了自己重要的玩伴,所以,她宁愿自己冷漠一些,这样,失去的时候,或许就不会再难过。
她有时候也觉得自己这样不好,尤其是在遇到叶言之后,可是,一时之间,难以彻底改变。
叶言忽然一阵悸动,似乎能够感应到南泰熙在想什么,在桌子底下伸过手去,轻轻地捏了捏她的手。
南泰熙能够感觉到叶言手指头传递来的温暖,目光中不再有着哀伤。
过去的都过去了,好好活着,直到将来。
南泰恒低下头去喝茶,目光中有着复杂,叶言整个人精神完足,也很帅气,待人接物有一种安之若素的气度,完全不像是那个穷山村出来的人。
为了维护支持自己的粉丝,就敢暴打那些施暴者,敢挑战整个南棒国的搏击高手,真是个任性的家伙啊。
不过,如果他的心上人遇到危险,想必也是会奋不顾身的吧?
李素芬对叶言很满意,虽然话不多,但是每次都能跟叶言聊到一块,叶言有些思想,言论,稳重之中有着温柔。
不过,听南泰恒说起叶言今天的表现,可真是完全两样的风格,到底是少年人,还是有热血肝胆。
能成事者,刚柔并济,铁血与柔情并存,不知道叶言将来会走向哪一步。
喝完茶,南泰恒就告辞离去,他没有要求南泰熙跟着离去,只是要南泰熙依旧去上课,不能再去观看叶言比赛。
汉城这边,要到12月才算是冬季,此时气温不低,出去散步人也很舒适。
李素芬带着叶言跟南泰熙一起出去散步,手中握着一支笛子。
“少年人,会吹笛子吗?”
老奶奶在前面走,时而会指点叶言,喏,那里是南泰熙小时候摔过跤的地方,喏,那里是南泰熙小时候玩泥巴的地方。
叶言摇头,“喜欢音乐,安静的音乐。小时候在山村,很闭塞,没什么娱乐,就在山里疯玩,然后坐在山坡上听大自然的声音,觉得那也是很好的音乐。”
“咦?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见解,跟RB很多大音乐家如出一辙。很多RB的大师都对自然痴迷,试图在音乐中还原自然,释放对自然的热爱。”
李素芬跟南泰熙的爷爷是因为音乐才走到一起,她本人是汉城大学的音乐系教授。
南泰熙静静跟在后面,一直没说话,总觉得,让叶言在她长大的土地上,寻找她长大的踪迹,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三个人站在草坡上,望向远方的群山。
李素芬拿出笛子吹了起来,笛声优雅轻灵,纯净,仿佛在呈现一个四季变换的自然。
虽然在夜色中,但他们还是忍不住眺望远方,看向那夜色中隐约的峰峦。
这首曲子叶言从来没听过,竟然觉得,笛子也能这么好听。
之前听陈怡吹爱尔兰哨笛,觉得特别好听,但那是凯尔特风格,此时李素芬吹的,是华夏古风中,带着些RB的自然风格。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RB音乐大师的作品,他听陈怡讲解过。陈怡虽然不喜欢RB这个国家,但是对RB的音乐还是很推崇。
“奶奶,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等李素芬吹完,叶言问道。
“《里山》,是RB一个叫羽毛田丈史的大师所作。怎么样?是不是很适合你在你老家山上听,一边听一边看风景?要不,你来谱个歌词,我来教你这首曲子。”李素芬笑了起来,身子后仰,显然很得意。
叶言点点头,他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听到这样的曲子,当然很有感触,组织了一下语言,轻轻说道:“我们拨动风铃,深情眺望那远处的峰峦,敲响羯鼓,对群山发出呼喊。我们经过泽田,看冬雪融消为细流,看群鸟啄破天际的青蓝,山神洒下五彩的丝幔。我们路过枯黄的芦苇,倾听那春泥的呐喊,如同岁月的回声。我们淌过叮咚的细流,让脚丫感应春的柔波,看锦鲤用尾巴甩出惊世的和弦。那大风中的苍松与巨柏,跳着丰收的舞蹈,倾诉上苍的厚赐。蜻蜓与蝴蝶,共天光云影,那矗立枝头的燕鸟,在眺望村落的炊烟。零碎的冬花,细细摇摇,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拥抱群山,想要告诉春天,你可还能来的再早一点?当朝阳将盛世的剪影洒遍山与水,我们赤足披发,向着远山进发,进发!”
李素芬微眯着眼,重复着那句,“当朝阳将盛世的剪影洒遍山与水,我们赤足披发,向着远山进发,进发!好啊!真好!很适合RB民歌。RB民歌跟我们的民歌如出一辙,只是调子我们听不惯。”
她很奇怪,叶言是个很有音乐素养的人,怎么会武功那么好。
不过,她对叶言的印象,是越来越好了。
南泰熙的爷爷去世的早,她的奶奶一个人独居在距离汉城三十多公里的乡下。
这是一座收拾整齐干净的祖屋,有一片私人的土地,用来种植花花草草,还有菜田。
叶言跟着南泰熙走进这座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古朴建筑,发现南泰恒也在。
怪不得过来的时候,路边停着车子。
南泰恒正陪南泰熙的奶奶在喝茶,看到南泰熙跟叶言进来,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他朝着叶言笑了笑,“您好,请坐吧,不要拘束,正如同上次我们家泰熙去你那里做客一样,你也是我们尊贵的客人啊。”
他的语调温和,不知道的人,铁定以为他很随和。
但叶言却领教过他的说一不二。
叶言笑着点头,跟南泰熙一起向她奶奶行礼,然后坐了下来,接过奶奶亲自斟好的茶。
虽然她奶奶李素芬是华夏人,可还是得按南棒国的礼仪来,南棒国是一个很注重礼仪的国度,这一点值得肯定。
南泰恒没有预想的难说话,而是很健谈,问候了叶言的家人,笑着说道:“你们那边空气真的很好,山也雄伟秀丽,听泰熙说起,你们盛情招待她,我感到惭愧啊。我们国家,到底物产不丰富,如果可以的话,等你回国之前,我带你们去济州岛游玩一下。这几天就住在奶奶家,我会派人接送你。”
他又转头看向南泰熙,目光中带着严厉,“泰熙,这几天叶言就交给哈么尼照顾。”
南泰熙眼帘低垂,她低着头,淡淡地嗯了一声。
她本来想反抗,可是,她知道,如果她反抗,叶言就不会得到很好的对待。
她这个父亲,对谁都是和气,连他的商业对手也是这么评价他,向来是绵里藏针,与他为敌,却会痛彻心扉。
南泰恒已经提出条件,这几天避嫌,等叶言走之前,允许去济州岛。
这个条件,她只能接受,尤其是在哈么尼这里,她是个孝顺的孩子。
李素芬一直在静静打量叶言,目光慈爱,并没有侵略性,让人感到很舒服。
时而,在健谈的南泰恒喝茶时,询问叶言几句,都是家乡一些风土人情,也回忆自己嫁到南棒国来之前,在杭州的那些岁月。
“啊,上次你们家那只狗,是叫黄?”南泰恒笑着,提到了阿黄,“泰熙从小就很孤独,没有玩伴,就只有小学时候,养过一条狗,也叫黄,可惜,病死了。从此她就不再喜欢宠物,没想到她回来还一直记着。”
南泰恒两鬓有些斑白,但整个人很精神,有一股儒雅的气度,南泰熙大概是遗传了他的长相比较多一些。
南泰熙低下头去,想起跟阿黄在山头溪涧到处疯玩,真是有灵性的一条狗。
她不喜欢失去,在失去母亲之后,又失去了自己重要的玩伴,所以,她宁愿自己冷漠一些,这样,失去的时候,或许就不会再难过。
她有时候也觉得自己这样不好,尤其是在遇到叶言之后,可是,一时之间,难以彻底改变。
叶言忽然一阵悸动,似乎能够感应到南泰熙在想什么,在桌子底下伸过手去,轻轻地捏了捏她的手。
南泰熙能够感觉到叶言手指头传递来的温暖,目光中不再有着哀伤。
过去的都过去了,好好活着,直到将来。
南泰恒低下头去喝茶,目光中有着复杂,叶言整个人精神完足,也很帅气,待人接物有一种安之若素的气度,完全不像是那个穷山村出来的人。
为了维护支持自己的粉丝,就敢暴打那些施暴者,敢挑战整个南棒国的搏击高手,真是个任性的家伙啊。
不过,如果他的心上人遇到危险,想必也是会奋不顾身的吧?
李素芬对叶言很满意,虽然话不多,但是每次都能跟叶言聊到一块,叶言有些思想,言论,稳重之中有着温柔。
不过,听南泰恒说起叶言今天的表现,可真是完全两样的风格,到底是少年人,还是有热血肝胆。
能成事者,刚柔并济,铁血与柔情并存,不知道叶言将来会走向哪一步。
喝完茶,南泰恒就告辞离去,他没有要求南泰熙跟着离去,只是要南泰熙依旧去上课,不能再去观看叶言比赛。
汉城这边,要到12月才算是冬季,此时气温不低,出去散步人也很舒适。
李素芬带着叶言跟南泰熙一起出去散步,手中握着一支笛子。
“少年人,会吹笛子吗?”
老奶奶在前面走,时而会指点叶言,喏,那里是南泰熙小时候摔过跤的地方,喏,那里是南泰熙小时候玩泥巴的地方。
叶言摇头,“喜欢音乐,安静的音乐。小时候在山村,很闭塞,没什么娱乐,就在山里疯玩,然后坐在山坡上听大自然的声音,觉得那也是很好的音乐。”
“咦?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见解,跟RB很多大音乐家如出一辙。很多RB的大师都对自然痴迷,试图在音乐中还原自然,释放对自然的热爱。”
李素芬跟南泰熙的爷爷是因为音乐才走到一起,她本人是汉城大学的音乐系教授。
南泰熙静静跟在后面,一直没说话,总觉得,让叶言在她长大的土地上,寻找她长大的踪迹,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三个人站在草坡上,望向远方的群山。
李素芬拿出笛子吹了起来,笛声优雅轻灵,纯净,仿佛在呈现一个四季变换的自然。
虽然在夜色中,但他们还是忍不住眺望远方,看向那夜色中隐约的峰峦。
这首曲子叶言从来没听过,竟然觉得,笛子也能这么好听。
之前听陈怡吹爱尔兰哨笛,觉得特别好听,但那是凯尔特风格,此时李素芬吹的,是华夏古风中,带着些RB的自然风格。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RB音乐大师的作品,他听陈怡讲解过。陈怡虽然不喜欢RB这个国家,但是对RB的音乐还是很推崇。
“奶奶,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等李素芬吹完,叶言问道。
“《里山》,是RB一个叫羽毛田丈史的大师所作。怎么样?是不是很适合你在你老家山上听,一边听一边看风景?要不,你来谱个歌词,我来教你这首曲子。”李素芬笑了起来,身子后仰,显然很得意。
叶言点点头,他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听到这样的曲子,当然很有感触,组织了一下语言,轻轻说道:“我们拨动风铃,深情眺望那远处的峰峦,敲响羯鼓,对群山发出呼喊。我们经过泽田,看冬雪融消为细流,看群鸟啄破天际的青蓝,山神洒下五彩的丝幔。我们路过枯黄的芦苇,倾听那春泥的呐喊,如同岁月的回声。我们淌过叮咚的细流,让脚丫感应春的柔波,看锦鲤用尾巴甩出惊世的和弦。那大风中的苍松与巨柏,跳着丰收的舞蹈,倾诉上苍的厚赐。蜻蜓与蝴蝶,共天光云影,那矗立枝头的燕鸟,在眺望村落的炊烟。零碎的冬花,细细摇摇,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拥抱群山,想要告诉春天,你可还能来的再早一点?当朝阳将盛世的剪影洒遍山与水,我们赤足披发,向着远山进发,进发!”
李素芬微眯着眼,重复着那句,“当朝阳将盛世的剪影洒遍山与水,我们赤足披发,向着远山进发,进发!好啊!真好!很适合RB民歌。RB民歌跟我们的民歌如出一辙,只是调子我们听不惯。”
她很奇怪,叶言是个很有音乐素养的人,怎么会武功那么好。
不过,她对叶言的印象,是越来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