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疯子和天才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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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技术宅,在平时都是难以交流的电波系,永远都以看西红柿和土豆的目光冷眼旁观着“凡人的世界”,脸上一直带着那种“啊这个世界好无聊,大家都是猴子我好火大,什么时候毁灭了一下才好”的看似慵懒其实是分外中二的表情。也只有在遇到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会爆发出让天空和海洋都为止沸腾的热情出来。当然,世界君能不能承受他们的热情也就两说了。于是乎,少数靠谱的技术宅便成了天才,大多数不靠谱的技术宅往往被看做疯子,危险性比较大的那种还经常被超级英雄们人道毁灭。
那么,这位叫做欧格尔的技术宅,到底是前者还是后者呢?
陆希眯着眼睛思考了起来,而那暗夜精灵萝莉用幽怨的目光看了一眼里屋,接着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陆希的表情,然后慢慢地道:“客人,这实在是太失礼了……要不,我给您打个七折?”
“七折就算了,你们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嘛。”
小女孩顿时喜笑颜开。陆希望着那张可爱的笑脸,心思一动,随即便开口问道:“说起来,这家店应该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吧?”
“那是自然的,您想想,我在这里打工的时日都有个四五十年了,店的历史自然更不必说了。在冷港,比我们这家炉堡之巅还要古老的老店也找不到几家了。”精灵萝莉露出了得意的神情。
虽然早知道暗夜精灵的寿命比他们那些的长寿远亲还要夸张,几乎无限接近于龙族了,但看到这么一只粉嫩可爱的萝莉以理所当然的口吻描述这几十年的时间。陆希依旧觉得接受不能。
“可惜了,现在的人更喜欢去那些华而不实的品牌店。像我们这种传统的老店,日子真是一天比一天难过了。”精灵萝莉随即又苦着一张脸。无奈地叹息道。
嗯,真是心酸啊!陆希非常没有诚意地陪着感慨了几句。他又不傻,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小姑娘只不过是在卖苦博取同情忽悠自己多买几件东西而已,自己堂堂“林谷镇的渥金女神”,这种小把戏都是当年玩剩下的。
暗夜精灵萝莉看到陆希不上当,也只是无奈地撇了撇嘴,转了转眼珠子,似乎是在盘算一些别的推销招数,陆希却抢先一步道:“您也是冷港的老住户了吧?正好我还有些事情想要打听一下。”
“哦。客人想知道什么?我是言无不尽的。”精灵萝莉的眼睛亮了起来:“最美味的餐厅,最实惠的酒店,最壮丽的风景,最走俏的商品和物价信息,以及最近发生的新鲜事,不只是冷港,整个冰封谷,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我的名字是艾玛瑞娅,号称冰封谷的万事通小姐。”
报完这一长串仿佛顺口溜一般的自我介绍后。名叫“艾玛瑞娅”的精灵萝莉将漂亮的小脑袋凑到了陆希面前,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容:“客人管我叫艾玛就可以了。顺便说一下,就算是您想知道,嗯。某些特殊的服务场所的位置,我也可以带您过去,只要一点点小小的介绍费就可以了。当然啰。带您过去的一定都是那种物美价廉,能让您整个晚上玩的尽兴。过得开心,流连忘返恨不得下次再来的好地方。”
话说。你真的是暗夜精灵吗?啊,不对,你真的是萝莉吗?连陆希都有些淡定不能了,觉得这样的对话再继续下去不管是暗夜精灵还是萝莉的设定都一定会崩溃的,便赶紧进入了正题:“我是想问,那个紫苑孤儿院到哪里去了?什么时候就变成商场了。”
“您说紫苑孤儿院啊,当初这可是冰封谷最有名的慈善机构呢。救助的孤儿甚至比教会的善堂还多,更重要的是,他虽然是家孤儿院,却从这里走出了不少人才呢。比如说寒冰剑圣菲妮丝这样五十年前鼎鼎大名的绝代剑客。可惜了,自从老理事长去世,孤儿院一直得不到稳固的经济支持,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哎,这几十年下来,我也是看着它一点一点衰败下去的。”艾玛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唏嘘的神色。以她的年纪和经历,说不定还真的见识过那位女剑圣的萝莉时代和少女时代。
“所以才不得不卖地搬家了吗?”
“也不能说是卖地吧。其实,老理事长去世之后,孤儿院也就传到了他的孙子手里。那小子纯粹就是个纨绔子弟,差点就把家族留下的财产败光了,像孤儿院这样只进不出的包袱,他自然想要早早的出手。正好遇到了一家奥克兰过来的商会愿意接手,便将整个孤儿院,连同那块地打包卖了。”
“那家‘好心’的奥克兰商会,就是商场的老板吧?”
“可不就是吗?”精灵萝莉笑道:“不过,新老板也不能算是假好心,他虽然把孩子们迁到了城郊,却也在那里修建了一座更大,设施更齐全的孤儿院,每年提供的资金也还算充裕。除了故土难离让从孤儿院的孩子们有些舍不得,这应该算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您不是说过嘛,那家孤儿院培养出不少人才。既然故土难离,那些人为什么不想办法把孤儿院保下来呢?”
“这也是没办法的啊!紫苑孤儿院出来过有名的剑客,有名的游侠,有名的学着,就是没培养出有钱人。在这种情况下,剑和知识是对抗不了金币的。”精灵萝莉摊开了手,用理所当然的口吻道。
真是好让人伤心的说法,但不得不承认很有道理就是了。
“对了,您来打听孤儿院,是有什么事吗?”
陆希思忖了一下,觉得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便道:“其实。我们是来找一个名叫格莉莎的女士的。嗯,她应该是在六十岁左右吧。以前也是生活在紫苑孤儿院的。”
“格莉莎”正是女剑圣为养女起的名字。当然,她之后有没有改名可就不知道了。
艾玛皱着眉头念了几遍这个名字。认真地思索了一下,最终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不起,我并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嗯,您说过,她已经是六十岁左右了吧?那她也应该在四十多年前就长大离开孤儿院了。那么久的事了,而且孤儿院的孩子又那么多,我是真的想不起来了。”
陆希早有准备,倒也没有显得太过失望。看来,也只有去一趟那家孤儿院了。
“不过。如果您真想去一趟搬迁过的紫苑孤儿院,这里还真是来对了。”精灵萝莉指了指门外街对面那门庭若市的大型商场:“那家‘风尚荣光’,啧,真是个没品位的名字。那家土豪店的保安队长,一个叫做巴伦的家伙,就是在紫苑孤儿院长大的。他每半个月都会到我们这里来保养武器和铠甲。算一算时间,今天就应该回来了,就让他带你去吧。”
“这可真是太好了。”居然有这么巧的事?陆希觉得这家店果然是没有来错。
“对了,一个商场的保安队长。有什么铠甲和武器专门要到矮人店铺做保养啊?”
“嗯,也就是一口精钢十字剑,一柄打头战锤,一面包铁筝盾。以及一套板链复合甲而已。”艾玛随口说道。
“……那家商场经常遇到武装到牙齿的悍匪上门抢劫?”
“那我倒是没有听说过,兴许是那家伙喜欢收集武具吧。”精灵萝莉耸了耸肩,随即又用热情而充满蛊惑气息的口吻道:“不过。这也证明了小店的实力嘛。客人,您不再挑点东西。我知道您是一位强悍的魔法师。看不上这些大路货,但也应该强化一下扈从的装备嘛。”
“这个……”陆希刚想婉拒。后堂又传来一阵“蹬蹬蹬”的脚步声。陆希定睛一看,却发现那老矮人欧格尔已经抱着一个又粗又长又黑的管状物体跑了出来。
“这个东西是……”陆希愣愣地看着欧格尔将这个看上去很是不和谐的玩意放到了自己面前。
矮人咧开大嘴嘿嘿一笑,大声地解释道:“这就是我发明的巨型火枪,嗯,我给他起名为,嗯,嘿,‘大枪’!”
我的大枪早已经饥饿难耐了。陆希心想。
“我一直都以为,火枪是一个划时代的发明,一个可以改变战争模式,乃至于世界格局的武器。嗯,可惜在问世的百余年间,这玩意一直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那是因为火枪的威力还不够动摇强者们的统治地位啊。不过,火药枪不行,导力枪却是可以的哦。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火枪的威力还不够大吧。至少对于一般人来说,这种武器还不能让他根本性地拉近了和强者之间的距离。”
想不到这电波系的技术宅还算是个明白人。
“既然如此,我就把它的身体和枪口巨大化,使用2磅重的弹丸,只要发射出去,能够直接炸毁一栋房屋。”欧格尔用两手吃力地举起了“大枪”,眼神中满是骄傲和痴迷,仿佛是在抱着自己的梦中情人似的。
“……你确定,这种,呃,巨大化的‘火枪’是您的独创?”
“这是当然的!我的族人们个个都是死脑筋和老顽固,火枪发明出来以后就从来没有想过改进,只有我才这条道路上坚持走了下去,这才有了今天的成果!”矮人仿佛是受到了侮辱似的,顿时涨红了脸,用非常大的声音喊道。
“……好吧,如果是冒犯了您,我向你道歉。不过我觉得,这个‘大枪’什么的听起来实在没创意,不如还是叫大炮怎么样?”
“大炮?”
是啊!这玩意不就特么是大炮吗?虽然我觉得这个没有大炮就先出现了火枪,没有步枪就先出现了手枪的世界的科技树真心碉堡了,但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总还是蛮带感的。不过,能发射2磅炮弹,那就是足足40毫米的口径,但炮管目测最多也也不过一米左右,这样的“大炮”真的没有问题?这样的“大炮”,真的是单兵武器?
如果是真的,那陆希觉得,自己还真的有可能遇到了一个天才,虽然这个天才在绝大多数人眼中一准是个疯子。
如果是真的,那么,将这第一次出现在世界上的“大炮”和导力技术结合起来,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一想到这里,陆希的呼吸就不由得急促了几分。
天国的母上大人,我真的不是想当军火贩子啊……可是,到手的肉,难道就不吃吗?(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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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位叫做欧格尔的技术宅,到底是前者还是后者呢?
陆希眯着眼睛思考了起来,而那暗夜精灵萝莉用幽怨的目光看了一眼里屋,接着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陆希的表情,然后慢慢地道:“客人,这实在是太失礼了……要不,我给您打个七折?”
“七折就算了,你们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嘛。”
小女孩顿时喜笑颜开。陆希望着那张可爱的笑脸,心思一动,随即便开口问道:“说起来,这家店应该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吧?”
“那是自然的,您想想,我在这里打工的时日都有个四五十年了,店的历史自然更不必说了。在冷港,比我们这家炉堡之巅还要古老的老店也找不到几家了。”精灵萝莉露出了得意的神情。
虽然早知道暗夜精灵的寿命比他们那些的长寿远亲还要夸张,几乎无限接近于龙族了,但看到这么一只粉嫩可爱的萝莉以理所当然的口吻描述这几十年的时间。陆希依旧觉得接受不能。
“可惜了,现在的人更喜欢去那些华而不实的品牌店。像我们这种传统的老店,日子真是一天比一天难过了。”精灵萝莉随即又苦着一张脸。无奈地叹息道。
嗯,真是心酸啊!陆希非常没有诚意地陪着感慨了几句。他又不傻,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小姑娘只不过是在卖苦博取同情忽悠自己多买几件东西而已,自己堂堂“林谷镇的渥金女神”,这种小把戏都是当年玩剩下的。
暗夜精灵萝莉看到陆希不上当,也只是无奈地撇了撇嘴,转了转眼珠子,似乎是在盘算一些别的推销招数,陆希却抢先一步道:“您也是冷港的老住户了吧?正好我还有些事情想要打听一下。”
“哦。客人想知道什么?我是言无不尽的。”精灵萝莉的眼睛亮了起来:“最美味的餐厅,最实惠的酒店,最壮丽的风景,最走俏的商品和物价信息,以及最近发生的新鲜事,不只是冷港,整个冰封谷,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我的名字是艾玛瑞娅,号称冰封谷的万事通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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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说是卖地吧。其实,老理事长去世之后,孤儿院也就传到了他的孙子手里。那小子纯粹就是个纨绔子弟,差点就把家族留下的财产败光了,像孤儿院这样只进不出的包袱,他自然想要早早的出手。正好遇到了一家奥克兰过来的商会愿意接手,便将整个孤儿院,连同那块地打包卖了。”
“那家‘好心’的奥克兰商会,就是商场的老板吧?”
“可不就是吗?”精灵萝莉笑道:“不过,新老板也不能算是假好心,他虽然把孩子们迁到了城郊,却也在那里修建了一座更大,设施更齐全的孤儿院,每年提供的资金也还算充裕。除了故土难离让从孤儿院的孩子们有些舍不得,这应该算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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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莉莎”正是女剑圣为养女起的名字。当然,她之后有没有改名可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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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一个商场的保安队长。有什么铠甲和武器专门要到矮人店铺做保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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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人咧开大嘴嘿嘿一笑,大声地解释道:“这就是我发明的巨型火枪,嗯,我给他起名为,嗯,嘿,‘大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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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以为,火枪是一个划时代的发明,一个可以改变战争模式,乃至于世界格局的武器。嗯,可惜在问世的百余年间,这玩意一直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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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这种,呃,巨大化的‘火枪’是您的独创?”
“这是当然的!我的族人们个个都是死脑筋和老顽固,火枪发明出来以后就从来没有想过改进,只有我才这条道路上坚持走了下去,这才有了今天的成果!”矮人仿佛是受到了侮辱似的,顿时涨红了脸,用非常大的声音喊道。
“……好吧,如果是冒犯了您,我向你道歉。不过我觉得,这个‘大枪’什么的听起来实在没创意,不如还是叫大炮怎么样?”
“大炮?”
是啊!这玩意不就特么是大炮吗?虽然我觉得这个没有大炮就先出现了火枪,没有步枪就先出现了手枪的世界的科技树真心碉堡了,但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总还是蛮带感的。不过,能发射2磅炮弹,那就是足足40毫米的口径,但炮管目测最多也也不过一米左右,这样的“大炮”真的没有问题?这样的“大炮”,真的是单兵武器?
如果是真的,那陆希觉得,自己还真的有可能遇到了一个天才,虽然这个天才在绝大多数人眼中一准是个疯子。
如果是真的,那么,将这第一次出现在世界上的“大炮”和导力技术结合起来,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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