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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婚姻法》亟待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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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天晚上的常规群聊时段,群友大琳提了个我觉得很深刻的问题:

    “我想问一下大家,你们如何看待女方婚后有房贷的这个问题的。”

    这个问题,我之前确实没有很好地思考过,一般来说,结婚的时候约定俗成都要求男方出房子的,无论这房子是有贷款还是没有贷款,女方总要到男方购买的婚房去居住生活,但随着现代女性独立意识的增强,择偶难度的增大,求偶标准的提高,许多女性也拥有了自己的房产,但除非是家庭条件特别好的女方才能全款购房,也就是说大部分女性是要在婚后承担房贷的。见群里没人回复她,我想了想之后说:

    “大琳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我想了下,做了几种假设,但无论什么情况,假设的前提条件都是男方所提供的房产总体上要优越于女方,女方要搬到男方房子里居住。第一种情况是婚前男方全款购房,这样的话,女方贷款购买的这套房子在婚后的还贷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愿意投资,那就继续投着,然后把这套房子给租出去,以租养贷。第二种情况是男方也有房贷,这样对于一对小夫妻来说还贷压力太大,建议女方凑钱把第一套房子的贷款还清卖出或出租,如果是婚后操作的,建议两人协商好财产归属,否则一定会有纠纷产生。最后,如果都能承担还贷压力,两个人商量好,各还各的,财产归属互不干扰,但我觉得可操作性有待商榷。”

    “不对啊,这房子是我买的,为什么结婚之后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呢?”一个91年显示备注为“已脱单”的小姑娘在群里向我提问。

    “这就是《婚姻法》里的规定了,普法是我的本职工作,我就在群里简单说一下,你们的财产以结婚证日期为界限,这个日子之后,你们俩的钱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命运共同体,所以在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部分都是共同财产,那如果说女方在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即便是女方自己在还贷,那这里的金额也有丈夫的一半,因为婚后用的钱你是说不明白的,丈夫可以说我的钱用来生活开支了,反过来也一样。说到这,你们就知道了我为什么之前总说那些女的要求男的婚前‘有房无贷’的是挺搞笑的一种想法,虽然她们觉得这种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生活压力,但问题是如果女方没有房子,未来一旦离婚,她就直接净身出户了。”

    “所以有的女方买房子的时候在房产证上都写的父母的名字,要是男的这么干你看看女的还愿不愿意嫁。”群里我的一位优秀的同学接了一句。

    “籁哥,我请教你个问题。我现在买的房子就是贷款买的,一旦我结婚前没还清贷款,婚后这部分贷款即便是我自己在还也有我老公的一半,是这么理解么?那如果是我父母帮我还贷款呢?”黑粉在委员会群里艾特我说。

    “对,就是这个道理。父母还,相当于送给你俩。”我回答她。

    “我的天那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我以为婚后即使用我自己家的钱在还,那也和他没有关系,知道真相后感觉自己好亏啊。”黑粉说。

    “哈哈哈,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挑了么?我马上要买东港的房子了,一个月还贷一万块,一年要还12万,如果结婚了,相当于我这媳妇一年就白赚6万,如果她家家庭条件不好,没办法跟我一起还的话,我这就相当于白给啊,未来一旦离婚,我相当于送她半套东港房子。我离婚的成本太高了,一旦结婚,绝不能离婚,你说这姑娘嫁给我她亏么?说句不好听的,我找个不喜欢的对象我图啥?这一年我花6万块我出去做大保健,我能不能回回挑头牌?”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籁哥你太有才了,没毛病。”玍古说。

    “那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还贷这部分他得不到呢?”黑粉私聊了我。

    “那你就在结婚的时候写一张欠条,内容是你们夫妻二人欠你父母还贷的钱,你父母替你们还贷的钱不是无偿赠予,但你觉得有谁能这么干?”

    “妈呀籁哥,我今天彻底明白了为什么百超哥总说你很优秀,本身实力就很硬,有稳定工作学历也漂亮,家里还有懂医的,衣食住行甚至孩子的艺术教育都不用愁,到底谁有福气嫁给你啊,我好羡慕她。”看得出黑粉这句话是在真心夸赞我。

    “所以我一定要找一个能算明白基本经济账和生活账的聪明的姑娘。现在这帮女的,一个个傻的简直了,眼缘和感觉能带给她们什么?”我对她说。

    这个话题没有继续再深入讨论下去,因为我一直觉得谈钱是件很俗的事情,在相亲圈,这种俗气已经登峰造极了。但不懂事的傻子们甚至连俗气的资格都没有——我不认为那些自我介绍上写的“小吃货一枚”的无知女性们能考虑到如此深层次的问题,她们可支配收入的一半甚至更多都用来吃穿旅游了,换取了自己认为的小资生活,却来嘲笑一心攒钱买房的“不懂生活情趣”的“臭屌丝”。

    悲哀。

    我以为来相亲的人,都是基本明白《婚姻法》的,很显然,我高估了她们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