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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救人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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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的地方不好说,但在这个山沟里,除了王风此时也只有伦多才能发出枪响。伦多现在开枪做什么?

    王风刚刚虽然一门心思在揣摩御气之道,但也并没有忘记对周围环境的感应,此时方圆几里之内根本就没什么大危险。伦多的实力也还没有不济到如此地步,听声音这一枪似乎是朝天空放的。伦多嫌子弹多了?不太可能。

    微一思索,王风觉得应该是伦多有事叫自己。

    “大胡子,你带领着兄弟们继续前进,我去看看伦多。”

    大胡子此时已经被放倒退在一旁休息,王风简短吩咐过后,便朝发出枪响的地方赶了过去。

    话说伦多拿着火枪离开后,便兴奋的沿途仔细侦察起来,伺机寻找‘差不多’的险情,以便让自己有足够的理由来好好用火枪爽一把,不过结果很让人失望,这四周不知怎么搞的,伦多觉得它安全的有些过分。什么险情都没有,连只‘像样’的野兽都没有。失望啊,失望…伦多提着枪在山野间四处转着,飞禽走兽倒不是没有,不过子弹也不是这么浪费的。正当伦多郁闷的只叹气时,突然不远处的荆棘丛里一阵沙沙做响,听声音似乎有个大家伙躲在里面。伦多立马一个激灵,持枪在手,小心翼翼的靠近过去。他***,总算让老子碰到一个,千万不能让它跑了…

    等伦多靠近荆棘丛,端着火枪从树枝缝里瞥清那个所谓的‘大家伙’时,立即感到一阵惊讶和失望,那根本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一个人。恩,那人好像还没死。胸口的铠甲里渗出了殷殷血迹,随着心脏搏动轻微起伏着。

    “操,看见的知道我肯定会救他,没看见的还以为是我干的。我可还没开枪…”

    顿了一会,伦多决定还是走上前去看个究竟,走到那人旁边蹲下,受伤的是名中年男子,身上穿着质量上乘的银白色骑士铠甲,头戴红色金属头盔,身边还躺着一把细长的骑士长剑。别的伦多不敢说,但这把剑伦多可知道是个好东西。他以前呆的火熊佣兵团的团长拿的就是这玩意。一个佣兵团长的佩剑肯定是好东西。能拿着这把剑再穿上这身行头的人肯定也不简单。奇怪,在这种安全的要死的地方,这人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难道是碰到高级魔兽了?要么是被仇家追杀?

    中年人看起来伤的非常严重,伦多在一旁拿着他的剑胡乱猜测着他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伦多想着想着不觉有些害怕起来。这要是伤他的人追到这里恐怕自己也要倒霉,伦多看出此人的实力比自己要高多了,那绝对是佣兵团长级的人物,这真要把祸惹到自己头上,自己肯定抗不过去。想到此,伦多赶紧仍下剑,起身欲走。谁料刚站起身正准备迈腿的时候,那中年人却突然伸出一只沾满血迹的手死死的攥着伦多的脚踝不放,把伦多吓的是当场大叫,差点就回头一枪蹦了这家伙。伦多回头正好看见这家伙张大嘴巴似乎想说些什么,喉咙咕噜咕噜两声,话没说出来,却吐了一大口鲜血,接着又昏了过去。人是昏了,但攥着伦多的手却仍死死的用着力,伦多怎么挣也挣不开。无奈之下,伦多只好用火枪朝天空放了一枪,将王风引了过来。

    “你是怎么发现他的?你把从开始发现他到之后的过程详细的跟我说一遍。”王风蹲在中年人身旁,一边帮伦多掰开那只血手,一边问道。要说这人临死之前的那种求生欲望确实强大无比,王风也花了好一番力气才终于将那只血手掰开,“光凭这一手,此人起码也是个大战士级的人物。”王风感叹道。

    伦多将自己发先这个中年人的过程简单的给王风描叙了遍。“王风哥,你说这人这么厉害,那伤他的到底是魔兽还是人那?”

    “伦多,你过来,看看这里。”王风没有直接回答伦多的问题,而是招呼他到中年人的近旁。中年人的银白铠甲上有无数道细微的划痕,王风指着其中几条比较明显的划痕向伦多问道:“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造成的吗?”

    “应该是被利剑刺在上面划出来的吧!”伦多用手摸了摸道。

    “如果是剑刃造成的那这个划痕应该是细长而尖锐,开口部分也比较锐利。但是你看这个开口,非常的圆滑,摸上去一点都不扎手。不像是利刃造成的。…,这是被狂暴的斗气肆虐过而造成的,开口的边缘都已经被融化了。”

    “斗气?斗气能在铠甲上留下划痕?”伦多惊恐的问道:“那伤他的人得多高的实力啊?”

    “多高的实力我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比他是要强多了。要是碰到他你我都逃不掉。”

    “那…那,王风哥,我们赶紧走吧。这个人有这么厉害的仇家,又受了这么重的伤,我看是活不了多久了。趁他那个仇家还没找来,我们赶紧走吧。省的惹祸上身。”伦多站起身来拉着王风。

    “怕什么,这些伤全都是正面造成的,虽然伤及内俯却也不会致命,他主要是失血过多而脱力了。只要救治的及时应该能救过来的。再说,他能逃到这里来,那说明他的仇家一时半会还找不到他。既然被我们碰到了就救他一命吧。来,帮我把他抬出去,过会让伍德看看能不能把他弄醒。”

    王风和伦多七手八脚的将中年人从荆棘丛里抬到了路边。此时大胡子恰好正带着牛头人赶到了这边。王风边赶紧招呼来伍德给中年人看看。

    伍德是整个队伍里唯一会治疗术的人,虽然这段时间一直跟着大伙做体能上的训练,但对这个队伍里唯一的一名治疗师,王风还是抽时间重点照顾过的,牛头人的撒满祭祀也有自己特有的一套魔法力冥想术。王风倒是没有把真实之冥想的法门教给伍德,也不能教。但根据自己的经验他跟伍德好好交流了一番,以自己现在对那种精神力量的理解指点伍德加以改进和提升。伍德倒还真的有不少长进。治疗术的效果也比以前强大了不少。

    伍德使出吃奶的力气将所会的所有治疗增益法术都给中年人施展了遍。中年人的血是止了,外伤也基本上痊愈了,但是还没有醒过来。不过总算脱离了危险期。

    “王风哥,现在怎么办?我们要带着他吗?”伦多问道。

    “我们现在丢下他他也是死路一条,救人救到底,就先带着他吧。今晚不能再在野外过夜了。伦多,你去前方打探一下,看看有没有村落和镇子。”

    伦多答应后便跑了出去,王风砍了两颗手臂粗细的树枝,绑上衣服做成一个简单的担架,让两个牛头人抬着中年人前进。此人在临逃脱前一定是经过了殊死搏斗,腹部的肋骨断裂了好几根,王风勉强动手将它们对上了。所以此时也只能让他平躺着抬着他了,不然那断裂的骨茬要是不小心插进内脏里那可就真的想不死都难了。

    “你们两个抬着他走慢点,别太颠簸了。大胡子,你带着其他人继续操练。练了这么久,回头我要亲自检验成果。”

    吩咐完大家继续前进,王风又陷入了沉思,中年人的身份必定不简单,单是那身铠甲就绝非凡品,那是用一种比精钢还要上乘的材料制成的,是王风目前所见过的最好的铠甲。刚刚王风已经研究过,这种铠甲质地坚硬,强度极高。普通的刀剑即使撅了口也不一定能在上面砍出那么深的划痕来,更何况是用斗气造成的。

    斗气这个东西还真是神奇,本以为自己的‘冥想之力’也能当成斗气一样使用,但是现在看来差距还挺大,那位高手的斗气风暴竟然还能融化铠甲,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能量?自己肯定是做不到。能刺穿这样的铠甲都有哪些方法?王风引申一步继续思索,在地球上倒是可以用穿甲弹直接刺它个底朝天,或者也可以用钻头钻穿…等等,钻头?

    王风似乎突然间想通了什么,心中一阵激荡。对,就是钻头。试想如果能发出气刃的话,直接切上去想必还破不了敌人的防御铠甲,但是如果能发出高速旋转的气刃就像钻头那样,说不定就可以直接钻穿对方的铠甲和身体…

    想到这里王风迫不及待的就想立即试一试,不过刚在手掌上凝聚起冥想之力又突然想起,自己现在似乎连气刃都发不出,还只能发出初级的气团…“呵呵,没学会走就想学跑。自己的耐心的是越来越差了。”王风忍不住摇头笑了笑自己,有想法了就好,慢慢来。还是先把外发气刃掌握纯熟了要紧。

    “王风老大,你快过来看看。他醒了。”牛头人突然发出的叫声,打断了王风的思考。

    走到担架旁边,中年人已经迷迷糊糊醒了,睁眼盯着王风,吃力的张着嘴巴呼呼的往外喷着气。

    “别动,你受了伤及内俯的重伤,现在还没完全脱离危险期,我们正好路过就救了你。”王风见他说话都比较吃力,便安慰他道。

    中年人看着王风,露出满脸的悲伤之色,像是想到了悲惨的往事,两颗浑浊的泪珠从他眼眶里滚落…“谢谢!”中年人从喉咙里挤出这两个字后便也不再说话,闭上眼睛安静的躺在担架上。

    众人继续前进了两个小时左右,伦多终于回来了。

    “王风哥,我已经打探到了。在前面不到十里地的地方有个小镇子,镇上正好有家旅馆。”

    “好,那我们晚上就到镇子上休息吧。”

    “哈哈,太好了。我多少天没闻过酒味了啊。王风,今晚不管怎样你都要让我喝个够。”大胡子一听立即大笑着朝王风说道。

    “行,大家这段时间也确实辛苦了。今天晚上就好好犒劳一下大家。”

    “哈哈,王风老大,你说话要算数啊。”

    …

    多了一个伤患,众人的速度一下子慢了许多,临近天黑时,众人才赶到镇子里面。所幸这个镇子不大,平常也没什么人来往。进到旅馆的时候,里面也只三三两两的坐了几个客人。

    “几位勇士,快进来快进来。”旅馆的老板是个精瘦的半老者,穿着一身同样消受的青布袍子,见到王风等人抬了一个伤者进来,便立即离开柜台迎了上去。

    “唉,你们也是从水寒山脉回来的吧,瞧瞧,都伤成什么样子了。快跟我到房间里把他安顿一下吧。”老板说完便带头向楼上的客房走去。

    王风对旅馆老板的话一时还没听明白,不过当下也没多问,带着两个牛头人抬着担架紧跟着老板上了楼。

    将中年人在房间里安顿好后,王风让两个牛头人先下去,自己则是陪着旅馆老板在后面慢慢的走下楼梯。不等王风发问,两个牛头人从老板身边经过时,老板又摇头感叹道:“还是牛头人的体质好!你们一定损失非常惨重吧。你们的队长都受了这么重的伤,队伍里也只剩下了大部分的牛头人了。”

    王风一阵莫名其妙,略一思索倒也明白了老板的意思,自己这一群人全都穿着厚重的铠甲,而那中年人的身上的铠甲很明显是其中质量最好的,加上又带着与众不同的红色头盔。旅馆老板误把他认做自己等人的队长了。中年人受了重伤,大胡子等人经过这些天不停的摸打搏斗身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狼狈不堪。旅馆老板同时也误会自己这群人是刚刚经过一场损失惨重的激斗了。

    既然老板已经误会了,王风也懒的再跟他解释,向他问起另一个问题来,“老板,您刚才说我们是从水寒山脉回来的,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怎么?难道你们不是从那回来的?…那倒是我多心了。唉,你们来的晚不知道,那水寒山脉本来住着一头白耳魔熊,这魔熊虽然厉害无比,可平常也不怎么随意伤人。前段时间一队佣兵团经过哪里时,也不知怎么的就碰到那魔熊走散的一只小崽子了,遇到魔熊崽子这佣兵团哪能放的过?当即就宰杀了。就这样祸事出来了,等那魔熊找到佣兵团时,那群不怕死的家伙竟然正在那里生火烤熊肉呢。结果熊肉没吃着,倒是自己成了魔熊的美食。”

    旅馆老板说到这里又重重的叹了口气,“后来我听说那白耳魔熊似乎是发疯了,整天在山脉乱逛,碰到佣兵团经过就冲上去一阵厮杀,将所有人都杀光最后只留下一个活的叼走。他把那活的当成是自己的熊崽子一样玩弄。一个人类怎么能经得起一头魔熊玩弄?到最后也只能活活被玩死。水寒山脉是去安姆洛环形山的最近路。这些天我看到有不少人都伤着回来,准备饶路而行了。见到你们我以为也是…,以前我这里一直是生意满客,可你看如今这光景。唉,魔熊不除,我这生意怕也是要做不下去了。”

    王风同老板边聊边下了楼,大胡子等人已经在下面开喝起来了,看到王风下来,立即高呼道:“王风,快过来一起喝点。”看完记得:方便下次看,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