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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三章 天然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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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三三章天然信使

    看到图虎肩膀那疑似信天翁的鸟儿,王况突然想到了信天翁的一个习性,就问:“你肩膀那只应该是公鸟罢?家中还有一只母鸟?还有幼雏?”

    信天翁只要一配对,就是相伴终身,不离不弃的,一只信天翁死去,它的配偶也活不长久;同时,信天翁又是最顾家的,只要巢中还有幼鸟需要它来喂食,不管多远的路,它也会赶回去;而且,信天翁还是这个世界最善于飞翔的鸟类,说是飞翔其实不大准确,应该善于滑翔的鸟类,可以一路不停的飞个万公里,中间绝不需要停下来进食或者是歇息,就因为它在空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不需要扇动翅膀,而只需要根据气流微调一下翼展和尾翼就行,耗费能量极其的小。全\本/小\说/网\,从习性来说,信天翁属于比较凶猛的鸟类,会捕食海鸥甚至企鹅的幼鸟,但从为人父母和配偶这个角度来说,却又是这个世界最值得尊敬的动物之一。

    之所以叫信天翁,也是从其的飞行能力来叫的,整个天地,都任由它翱翔,哪都去得,也只有信天翁这个符合它们的特点了。除此而外,还有什么名字能配得它们的呢?

    只是王况却不知道图虎是如何做到让这只信天翁如此的听话,放着几千里之外的妻儿没有急着回去,而是一直盘旋在空中,听到图虎的哨声之后又能很听话的寻过来。或许,他用的也是自己当初对大白和小白一样的法子,也或者这只信天翁还没孵化,其父母就双双陨落了,鸟蛋恰巧被图虎捡到了,才有如此的奇缘?

    “小东家所料是极,家中正有一母两雏,这只公鸟,是某为了得到个准信后好尽快的给族人报信所带来的,某将其叫了下来,就是要让它回去报信去。”图虎憨憨的笑了笑,从袍袖里掏出个小字片,用碳笔在面写了两句话,然后又取了个油纸包着就要绑到信天翁的腿。

    “等等,某也带几句话给林县令。”突然间想到那一伙的新罗人,王况觉得做事情还是保险起见为好,既然图虎有这么好的法子和建东通信,那么就也给林荃淼带几句话,让他帮着通知一下建南方面的人,大家提防留意一下,要是那伙子人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溜到建南建东去了,也能第一时间的将他们监控到位,王况并不相信,事情就这么简单,就只是为了图个虚名他们就甘冒大险。

    而且,要做到师出有名,光是一个侮辱了他的祖先这一条恐怕说服力不大够,大不了新罗国主把这一伙人杀了或者绑了主动送到长安去,大唐就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再要出兵,从道理就站不大住脚。

    嗯,建南军倒是可以用一用,就不知道李元庆这家伙肯不肯配合了。

    王况也就写了两封信,用火漆盖,交给图虎绑到信天翁的腿,一封给林荃淼的,一封是给富来客栈管事的,李大胆虽然南下探险去了,但现在管着建南富来分号的掌柜的却是孙老掌柜的小孙子,事情交给他去办,这个遗传了孙老掌柜心思缜密性格的小子,应该会把事情办得妥妥的。

    随着图虎一抖手将信天翁给抛到空中,那鸟儿在图虎的帮助下先是往下一个俯冲一段距离,险险的将要擦着地面的时候,又仰身飞了起来,王况这下更是确信无疑,它就是信天翁,海鸟里面,只有信天翁的起飞是需要助跑的,而且是从高处往低处跑一段获得一定的初速度之后才起飞,这也是因为信天翁熟悉滑翔更甚于飞翔,以及它们的体型相对庞大的缘故。图虎刚才的一抖手,就是给了它一个动力,不过那动力明显不够了一点,所以信天翁才会在一开始就向下俯冲,利用重力来给自己再增加一定的初速度。

    “啧啧,没想到,竟然还能用鸟儿送信,这信多会能到?”徐国绪仰头看着那渐渐消失在空中的小黑点,满眼的羡慕,“若要是出海的时候,带一大群的这种海鸟,那岂不是可以随时保持联系了?”

    “要是在军中也用此鸟来传信,恐怕料敌于先知也不是什么难事罢?”黄大想得比徐国绪还远了一些,他的话让王况怦然心动,着啊,这么好的法子,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一战二战的时候,信鸽不是广泛的被用来当通信兵的么?

    鸽子在世界的,分布极其的广,早在汉时,中原便有人训养鸽子,只不过并没有广泛的运用到通信去,或者这中间也已经有人在用了,只是多为家族之秘,不肯外传的,因为想很好的利用信鸽的通信功能,就要掌握其返巢的习性,而不是随便一个什么鸟笼就可以做到的。

    不管用信天翁还是用鸽子,都一般只能做到单向通信,而且通常是短时间内的单向通信,很难做到影视作品里的那样,用一只鸟笼简单的带几只鸽子就可以轻易做到双向通信,如果鸽子真的神奇到了如此的地步,那么也就不会随着通信业的发达而逐渐的被淘汰了。

    要想双向通信也不是不可以做到,两个地方,都各养了一棚的鸽子,然后有专人定期的将甲棚养的鸽子送到乙地去,又将乙棚养的鸽子带回甲地。而这中间,若是甲棚挪了位置出了几里之外,那么返巢的鸽子就有可能迷路,同样的,要是乙棚也挪了位置,从甲地返回乙地的鸽子一样会迷路。因此信鸽通信最适合的就是双方都是固定位置的通信,而若要是有一方是移动的,那么就只能是单向传递。

    这样的传递方式在后世是很落后也很不方便,但在此时,却是最为先进的传递方式,因此,用在出征的大军和朝廷之间的单向通信是可行的,而且要比驿兵的急铃塘报快了非常的多,同样的,用在安营扎寨的大本营和斥侯之间的单向通信也可以,但前提是鸽子不给敌人得到,而且敌人也不知道信鸽的作用才行。

    “没那么简单,此鸟名为信天翁,却也只能单向传递信件,就比如图虎将它带了来,就只能让它带信回建东,却没办法让建东的鸟儿找到图虎带信来,而且,此鸟既为海鸟,它是不大愿意去的,它的眼中必须得看得到海,它才会心安。不过用此鸟传递信件,速度自然是快得多了,此去建东不到万里,那么十天之内,建东就可以收到图虎的信了,说它日行千里,并不为过。要想在行此法,倒是有一种鸟可行,但同样也只能做到单向传递,比如说出征的大军随时向朝廷汇报前方的情况,或是粮草短缺,或是需要增援等等,比人传递要快得多,也不怕大军被围了人突围不出来,这个事情,等咱们回去后再考虑不急。”

    “某就知道,二郎必定有法子的。”徐国绪嘿嘿一乐,随即又懊恼了起来,“若果真如此的话,某这出了海了,想要知道我大唐的消息,却是毫无可能了?就是想要传递消息回长安,不也困难重重?这一去的话,按二郎所说,那是几年时间呀。”

    “其实倒是可以试一试的,就不知道图虎你们那有多少人和你一样的养了这种信天翁?”王况却是想到了一种可能,如果信天翁的数量多,而且都是从小就和人厮混惯了对人类很是信任的话,那么将一对的信天翁拆散了后,或许能保证其几年内的分离也不会忧郁至死也不一定,但这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得让信天翁对人产生极其强烈的依赖感和信任度,让它们相信自己的配偶有人类的照顾,不会有什么危险才行。

    “只有某养了这么一对,还是某出海捕鱼的时候,在一小岛见到有一只刚破壳的雏鸟,大鸟又不在身边,叫得可怜,某就将其收养了下来,就是小东家刚见到的这只,后来它成年后,就从外面带了一只母鸟回来,两个月刚孵化出一对雏鸟,其他的再也没了。不过,这只鸟倒也通灵性,每次某出海,它总要跟了来,后来某有一次无意间发现它竟然能独自的返回家中,这才开始让它送信。”

    果然不出所料是依旧和王况一样采用第一印象法无意得到的信天翁。所不同的是王况采用的是主动的有意识的去培养大白和小白,而图虎则是误打误撞的碰到。

    既然只有这么一对,那么王况原本打算的让图虎他们多带几只去已经是不大可能了,明年春就要出海,而这时候的信天翁都已经孵化了出来,想要还用第一印象法来培养,只能等到明年春天的时候,但那时候船队已经出了海,就算再拖延半年出海,也是来不及,信天翁得等到三岁左右才会觅偶,在它们四十多年的生命岁月里,三岁就成熟已经算是早熟得不能再早熟了,现时不可能再有什么办法来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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