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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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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车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侯娟却不在家,冰锅冷灶的。

    我还是带上望远镜到茶楼去,应该错不了。

    五个卡座,只有一个中年男人,眯着眼在养神。

    对面窗户里又是人影幢幢,甚至专门安上了彩灯,就是那种漆成彩色的小灯泡串成的灯带,还能一闪一闪的。

    这是古锦县城里一个颇有号召力的神秘之所,像那彩灯一样在人们眼前闪烁。那里面的人都是古锦县自我感觉良好的人,能进入那圈子,应该就叫成功人士了吧。

    命中注定我的感情生活单纯不了,永远在激情、妒忌、忧伤之中盘旋。女人天性中渴望强者,而我呢?我现在那点收入于事无补。我的头开始嗡嗡作响,剧烈的疼痛,脑海里翻腾起滔天巨浪,眼底是炽热的火焰,两股泪水奔涌而出。

    波儿来了。

    旁边卡座那个中年男人突然站在了我面前,或者说在我用望远镜看对面的时候,他就过来了好一阵子了。此时此刻,我无意中的真情外露,这可真令人尴尬,就像我干坏事被人逮住了一般。更何况,这人我认识,人们都叫他阿米。阿米是说普通话的人,不知道是广东还是青海人,是那种每天背着东西贩卖的跑摊匠,我曾经在他手上给侯娟的小摊进过货,我手上的望远镜也是在他手上买的。

    我想,你需要这个。

    阿米说着拿出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在我面前晃了一下,从形状上来看是一把手枪。早听说阿米贩卖小东西是假,那挣不了几个钱的,以货郎身份私下悄悄卖硬火才是他赚大钱的主业。这里的山民本来就喜欢枪,都叫它硬火,一则防身,二则打猎,只不过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枪支管理,枪支很难得弄到了。可家里要有一支枪,心里才踏实,很多山民家里都藏有一把枪。像阿米这种人就专门吃这钱的,但是,这非法的生意,不是十拿九稳的人,他一般不会出手的。如果一旦出事,他会跑得无影无踪,连他到底叫阿米还是阿狗都没人知道。

    我知道那东西太贵了,牧民要卖好几头牛才能换一把。我故作老练和镇静,对阿米说:我买不起!

    阿米迅速地把东西揣进了包里,对我笑笑说:我其实注意你很久了,你是需要的,而且你不仅买得起,还可以买几把。

    我知道阿米言下之意是我手腕上的佛珠,那是王均送我的有天珠的佛珠。这是古锦县的人都知道的,阿米不可能不清楚。现在市场上假的天珠太多了,我的来路清楚、闪耀着神秘光芒的天珠,必然招致无数人艳羡的目光。有人曾开玩笑地说就是把两个波儿卖了也买不了这个东西。阿米曾经就这条佛珠跟我提起过,我没有理会他而已。

    可今天,我内心隐秘的东西在阿米面前一览无遗,不由得恼怒不已。我没来得及表达,阿米又对我说:我已经侦查好了,这房子的楼顶斜对余刚家的窗户,完事后,可以顺着旁边的下水管道从楼顶下来,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

    阿米继续说:知道你不方便出面,我来解决,我是侦察兵退伍的,做这事情我是轻车熟路,反正我也要走了。

    我吃惊地望着阿米,心里掂量着,是不是一定要用这种办法解决这事,她今天的这种表现,值不值得我用犯罪的代价?

    波儿,记住,男人的自尊比什么都重要。阿米说,我和你一样,和余刚有仇。上个月,余刚在我这里买了一把枪,却不给钱,还打了我一顿。你也是在江湖上跑的人,知道我这是不能见天的黑货生意,遇到这样的主只有吃哑巴亏了。但他手里有枪,我又是知情者,他必然会有杀我灭口的想法。依我跑江湖的经验,必须先下手为强。仇杀,在高原林区很普遍,查不出来的太多了,像余刚这种人仇家也多,谁也不会怀疑到一个外地人身上。

    我也是知情者,你不会对我也有想法。我说。

    你和余刚不一样,我这么大岁数了,一眼就能看出眼前是什么人。阿米说,你考虑一下,如果你不愿意,我就这么走了,余刚永远还是在欺负你和你的女人。我帮你一把,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从此天各一方,永不见面!如果你喜欢,我先给你一把枪。

    我接过了枪,手里掂了掂,挺重的,虽然是冰冰凉的铁疙瘩,却像烫手的山芋一般。我马上退给了阿米。

    阿米说:在这高原求生,凭的是力气和运气,如果没有力气和运气,那手上有枪的男人才有生活的底气。别看我一天见人都低头哈腰,但狗急跳墙兔急咬人,我知道我能轻松地夺取别人的性命,我心里就有了无所畏惧的底气。

    不能不说,阿米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再次接过枪,从手腕上取下佛珠交给阿米。我对这佛珠一直就有一种复杂的感情,没想到佛珠最终是这种用途,这也许就是它的使命吧。

    阿米拿着佛珠,欣喜若狂,在手上把玩了一阵,悄悄地给我说:你选择是要他的命还是要他痛苦一辈子?

    我忐忑不安地说:我不知道,给个教训吧?

    阿米笑笑:这就不劳你操心了,我知道怎么做。

    看到聚会结束了,我便起身,我要假装不知道侯娟参加了余刚的聚会,还要假装逛街和她不期而遇。不知情的人,永远不知道我心里有一个天大的秘密那种激动的心情。要发生大事了,而我知晓一切,并恰到好处地置身事外。

    我假装和侯娟不期而遇。

    侯娟的脸红扑扑的,显然还很兴奋,脖子上多了一串珊瑚,虽然不粗,但成色不错,这应该是余刚送她的。

    见我在看珊瑚,侯娟主动地说:这是我捡到的。

    我点点头,说:运气不错,灶门前捡火钳。

    侯娟脸色一变,气呼呼地说:我就知道你不信。

    我怎么可能相信呢?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眼睛看到更真实的东西了。如果还要否认,还要寻找客观理由,那么,唯一的可能是——

    还不愿意离开我。

    好吧,我接受这事实,毕竟,侯娟肚子里已经有我的孩子了,这是我没有办法否认的事实。

    花花说的对,你们男人,哈哈……大学生就是聪明,聪明得黄皮寡瘦,这该死的自尊心,该死的面子!

    侯娟和花花,没有一个省心的,我突然感觉自己好累。

    今年我和侯娟本来准备补办一个简单的婚礼,至少要光明正大地向世人宣布我们的结合。或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们需要这样一个仪式,没有仪式感的东西不值得珍惜。

    但是现在,我再也提不起精神去想这事情。侯娟也问过我的打算,我借口跑车忙,现在肚子都快显怀了,不要在乎形式。在侯娟淡淡的失望表情中,我有一些不忍。我无心、无力去探究太多,也无需去苛责侯娟不堪的历史和心理创伤,而且有时可以直接怪罪到我头上,虽然有点遗憾,可我毕竟得到的是活生生的人。生活仍然要继续下去,这似乎比什么都强。

    每每看到侯娟欲言又止,我便借故转过话题。我默默地面对一切,这就是冷酷的责任,并让这成为生活的常态,也是一种解脱了,那些情啊爱啊,像草原上奔跑的狼,劳心费神养不家的。

    侯娟在我身边睡得如此香甜,脸颊上还有让我入迷的酒窝,皮肤很白很细腻,也很敏感,但她不喜欢我的手摸她,说像锯子一样剌痛了她的皮肤。

    一夜无眠,直到天亮了我才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

    一对情侣在悄声谈话,男的不知说了什么俏皮话,把女的逗得咯咯咯地笑。这时,有人用惊恐的声音在喊:杀人了,不得了,杀人了!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中发生了,没有一点戏剧性,但先知先觉却让我如此兴奋,特别是怀里还有一把枪,魔力般让我拥有了无穷的力量。一颗子弹准确地穿过余刚的头颅。这是他逃不了的劫,阿米是来超度他的人。侯娟嘟囔了一声:他早该死了!这让人觉得蹊跷,明明是至关重要的人,却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过,这其中,我发现自己的心理更奇怪,难道是希望看见她痛哭流涕追思余刚的样子?可我知道,余刚如果活着,小拇指一招,也许她就会不顾一切地跟我撕破脸。不能再分析下去,否则我也会疯。这是难忘的一年,我和侯娟本来是出去过春节,也许永远都不会回古锦了,结果遇到了余刚的事情,在古锦最大的障碍除去了,我们也就没有出去讨生活的必要了。如果今夜我没有到茶馆,没有遇到阿米,会不会发生这件事呢?阿米本来就准备干这件事,然后一走了之,不过恰好遇到了我?我的贸然加入,还搭上一串佛珠?我不知道,也不想深究,一切都是机缘巧合。当夜,经常干冬的古锦县却下起了雪,无声无息地下了一整夜,厚厚的积雪把一切埋得严严实实——

    这是一个在心里演出了无数遍的剧本,在梦里也是那么真实。雪是下了一晚上,可终究没能等到阿米那一声承诺的枪响。

    我醒来了,见到用佛珠换来的枪,不知何时却拿在侯娟手上,她坐在床上把玩着。

    侯娟看见我醒了,用枪指着我,一扣扳机,“咔嚓”一声。

    我的脑袋里瞬间失去了意识。

    你买把玩具枪干嘛?侯娟一边挥舞着枪,一边笑道,还把自己吓得那样!

    我想起了惊弓之鸟,鸟是有伤的,所以听见弓弦一响,便被吓得掉了下来。发明这个成语的古人,一定是感同身受,有切肤之痛,一定是死在朋友的前面了。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到阿米的人影了,真是个老江湖,看穿了一切,还能把我骗得团团转。

    父亲身上别了一辈子真枪,真正用枪的时候寥寥无几,却能让人敬畏。我还是要达到这种不占而屈人之兵的地步。我经过了侯娟这一出,知道了假的也有假的的用处,便将它藏在了驾驶室里。

    我们一起的司机,一路上要防自然灾害,更要防人,单个毛贼一般不敢动手,万一遇到成群结队的毛贼,没有个防身的硬火,就只有搬起石头砸天——欲哭无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