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男人都是浑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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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暮望着李瑶,她脸上的那种淡淡的光芒,以及眉梢眼角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那份温柔和真情,是无论如何都模仿不来的。
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脸上也曾有过这样的表情,但……
“瑶瑶,如果幸福就一直保持下去,记得要抓紧。”她忽而轻声道,“幸福这东西有时候很调皮,你不看紧,它就跑了。”
李瑶看着与暮认真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伸手捶她一下:“得了,你干吗突然这么正经的样子,搞得我都快受不了了。我们今天去吃火锅吧?庆祝朝大小姐新生活的展开!”
与暮没什么意见,自从李瑶跟自己的爱人住一起后,她们两个人很少能一起出来吃饭了。
某些女人天生就是重色轻友的动物,这点,她深有体会。
就在车子快要开到火锅店的时候,李瑶的电话突然响了。
“喂?”一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她的嗓音立刻就柔了下来,又甜又软,腻得像快融化的糖。
坐在一旁的与暮,被肉麻得鸡皮疙瘩都快起满身了。
李瑶挂了电话的时候,车子正好在前方掉了个头:“不去吃火锅了,我另请你去吃。”
与暮从电话里也大概听出了一些。
“他喝得挺醉的,我过去接他。”李瑶解释说,“离这里不远,就在在水一方。”
在水一方是市里数一数二的五星级大酒店,李瑶的男友出身富贵,出入这些地方极其平常。像与暮这种普通小老百姓,几乎一年只会去一次,还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倒是谭勋去得频繁。
看得出李瑶有些心急,一路上与暮也没问那么多。
车到了酒店门口,立刻有保安迎上来,殷勤地打开车门。李瑶拿起包包便往酒店里跑,与暮还客气地跟保安点点头,也跟着跑进去。
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堂里,面向草地的那边有一片落地窗,窗边摆了一圈真皮沙发,沙发边坐了三三两两的客人,在那边聊天。
李瑶轻车熟路地往那个方向跑去,直接跑到中间那一排米色沙发后,找人找了半天没见,不由得问道:“年连呢?”
话音未落,她忽然被人从后面抱住,耳边传来笑嘻嘻的声音,那人带着满身的酒气。
“我在这里。”
这是与暮第一次见到李瑶喜欢的人,很年轻的男人,身穿白色衬衫,外面配一件咖啡色毛衣背心,搭了一条随意的牛仔裤,衬托出身形的修长比例。
李瑶拍拍他英俊的脸,问了好多遍“你没事吧”都没得到回应。看起来他喝得相当的醉,抱着李瑶不停地要亲亲。
“他没事。”喝醉的主人没有出声,倒是坐在米色沙发旁边的人,淡淡地回答,“只是心情很好。”
声音不大,婉转低沉。
与暮禁不住转头。
是他。
一天没来四海阁,让她闲着没事做的傅致一。
“我一个人放倒了他们三个!哼!跟我斗……瑶瑶,亲爱的,我拿到了水木年华的地,我盖一间世界上最漂亮最豪华的别墅给你好不好?你是想要黄金的还是白金的?”
“……”
与暮滴汗。
李瑶拍拍路年连的脸,柔声说:“好了,你喝太多了,先回家好不好?”
“不好,我要你跟我一起回家。”然后路年连凑到李瑶耳边说了句什么,她的脸马上就红了起来。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如此暧昧的悄悄话代表着什么,与暮尴尬地转过头,却正对上傅致一清亮的眸子。
他一直都在看她,也不知道是在看什么,在她发现的时候竟都没躲避。
那眼神不是探究也不是好奇,只是静静地望着她的眼,仿佛能望进她的心里去。
与暮忍不住垂下眼帘。
这时,有人快步跑过来:“路总,车来了。”
路年连却不依,拉着李瑶的手可怜巴巴地说:“我要跟你一起回家。”
李瑶没办法,最终还是跟一旁的与暮说:“与暮,对不起啊,你看他现在这个样子,我真的走不开。”
“没事。”与暮理解地说,“你先回去吧,不用管我。”
“你的新生庆祝我先给你欠着……”随后,李瑶看向后面的傅致一,“小傅爷,能把我的朋友拜托给你吗?”
与暮一惊,刚想拒绝,就听见傅致一道:“没问题。”
他还是坐在沙发上,就像是黏在上面似的,动也不动。
“那就谢谢小傅爷了,我先送年连回去。”
跟与暮点头说再见,李瑶扶着抱着她不肯松手的路年连往酒店外走。
原本热闹的大堂因为他们的离开显得格外寂静,与暮拿着包,直到看见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门外,才对傅致一道:“小傅爷,那我也先回去了。”
“等等,”他喊住她,“刚才你朋友好像把你交给我了。”他好心提醒。
与暮半天无语,不知如何应对。
“一起去吃饭。”
与暮一抬头,他高大的身影站在面前,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不用了。”没受他笑容的蛊惑,她坚定地拒绝,“很晚了,我想回家。再见。”说完转身便走。
他也没阻止,只是在她身后提醒道:“这里很难打车。”
与暮当然知道这里很难打车,但是她认为车打不到,公交车总该有一两辆吧?
可是从酒店出来,沿着来时的路走了十分钟,别说公交车了,就连自行车也没见一辆。
看着越来越暗的天,与暮开始后悔。
刚刚一心想摆脱傅致一,所以没想那么多……见鬼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那么害怕跟傅致一单独相处。
望着前方的路,与暮开始思考要不要在路上拦个车什么的。
就在她认命般要走到天黑脚断的时候,忽然有辆车子在她的身边停下,“嘀嘀”,响了两声喇叭。
她转身,一辆熟悉的大奔停在她身边,车里的男人坐在驾驶座上:“上车。”
与暮站在原地,虽然脚酸却还是不想上车,男人也不着急,语气淡淡地表示:“这里距你想搭的公交车车站还有三千米。”
与暮二话没说开门上了车:“新街花园七单元,谢谢。”
既然他坚持,她也不介意把他当成出租司机对待。
傅致一不置可否,发动车子,大奔动力十足地冲了出去。
车速很快,车厢里悠悠扬扬地放着不知名的歌曲,与暮没有故意找话题,反正他坐在前面她坐在后面,谁也妨碍不到谁,自然也不会多尴尬。
坐上车没多久,靠在椅背上享受音乐的与暮,被忽然的刹车给惊醒,前方传来傅致一清冷的声音:“你到了,朝律。”
她看着公交站台,无语了半天,听到他继续道:“不是你执意要坐公交车回去的?”
与暮:“……”
她拿了包包准备下车:“谢谢小傅爷了。”
她一甩门,眼睁睁地看着车子箭似的离开。
绝对是报复!与暮在心里想。
这男人还真小气,她以为他既然送她,就一定会送到家里,居然只是把她送到公交站台边,就让她下车。反正他也要回市区,送一下她会死吗?
“男人都是浑蛋!”她踢着脚下的石头,咬牙切齿地说。
她发誓,以后就算是走到脚断了,也绝对不上他的车!
就在她愤愤不平的时候,已经到站的公交车司机按了下喇叭,巨大的嘀嘀声吓了她一大跳:“小姐,上不上车啊?这已经是最后一趟了。”
“哦,上!”与暮忙拿出硬币跳上车。
与暮的晚饭是在小区的小菜馆随便解决的。她回到家,刚想洗澡休息,电话便响了起来。
与暮拿起手机一看,是一连串陌生的号码,她以为是谁无聊打来的骚扰电话,没心思接,将手机直接丢到沙发上,进浴室去洗澡。
没想到她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电话还在响,手机被拿起的时候铃声刚断,上面已显示有几十个未接电话,都是来自同一个号码。
铃声刚断,很快再次响了起来,她好奇地接起,以为是谁十万火急的电话,里面先是传来一阵乱糟糟的声音,接着是傅致一冷漠的声音:“朝与暮,去办公室把我放在桌上的透明文件夹的文件拿过来,我在倾城。”
刚说完,手机便“啪”的一声被挂掉,连给她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与暮以为是多重要的文件,只能脱了刚穿上的睡袍,换了衣服拿了钥匙出门。
晚上的四海阁简直恐怖死了,走廊上的灯十分昏暗,摆在走廊旁边的人像忽明忽暗,跟在演恐怖片似的,尤其是傅致一的办公室这边,因为加大了隔音效果,所以外面一点风声都听不见,一个人待在里面完全就像是待在一个封闭的空间。
与暮最初不断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什么好怕的,脚步却不禁逐渐加快,最后竟在走廊里小跑了起来。
一口气跑到傅致一的办公室里,她开了灯,走到办公桌旁找那个透明的文件夹,找了半天也没见,最后在电脑键盘上找到了。
。
与暮望着李瑶,她脸上的那种淡淡的光芒,以及眉梢眼角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那份温柔和真情,是无论如何都模仿不来的。
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脸上也曾有过这样的表情,但……
“瑶瑶,如果幸福就一直保持下去,记得要抓紧。”她忽而轻声道,“幸福这东西有时候很调皮,你不看紧,它就跑了。”
李瑶看着与暮认真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伸手捶她一下:“得了,你干吗突然这么正经的样子,搞得我都快受不了了。我们今天去吃火锅吧?庆祝朝大小姐新生活的展开!”
与暮没什么意见,自从李瑶跟自己的爱人住一起后,她们两个人很少能一起出来吃饭了。
某些女人天生就是重色轻友的动物,这点,她深有体会。
就在车子快要开到火锅店的时候,李瑶的电话突然响了。
“喂?”一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她的嗓音立刻就柔了下来,又甜又软,腻得像快融化的糖。
坐在一旁的与暮,被肉麻得鸡皮疙瘩都快起满身了。
李瑶挂了电话的时候,车子正好在前方掉了个头:“不去吃火锅了,我另请你去吃。”
与暮从电话里也大概听出了一些。
“他喝得挺醉的,我过去接他。”李瑶解释说,“离这里不远,就在在水一方。”
在水一方是市里数一数二的五星级大酒店,李瑶的男友出身富贵,出入这些地方极其平常。像与暮这种普通小老百姓,几乎一年只会去一次,还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倒是谭勋去得频繁。
看得出李瑶有些心急,一路上与暮也没问那么多。
车到了酒店门口,立刻有保安迎上来,殷勤地打开车门。李瑶拿起包包便往酒店里跑,与暮还客气地跟保安点点头,也跟着跑进去。
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堂里,面向草地的那边有一片落地窗,窗边摆了一圈真皮沙发,沙发边坐了三三两两的客人,在那边聊天。
李瑶轻车熟路地往那个方向跑去,直接跑到中间那一排米色沙发后,找人找了半天没见,不由得问道:“年连呢?”
话音未落,她忽然被人从后面抱住,耳边传来笑嘻嘻的声音,那人带着满身的酒气。
“我在这里。”
这是与暮第一次见到李瑶喜欢的人,很年轻的男人,身穿白色衬衫,外面配一件咖啡色毛衣背心,搭了一条随意的牛仔裤,衬托出身形的修长比例。
李瑶拍拍他英俊的脸,问了好多遍“你没事吧”都没得到回应。看起来他喝得相当的醉,抱着李瑶不停地要亲亲。
“他没事。”喝醉的主人没有出声,倒是坐在米色沙发旁边的人,淡淡地回答,“只是心情很好。”
声音不大,婉转低沉。
与暮禁不住转头。
是他。
一天没来四海阁,让她闲着没事做的傅致一。
“我一个人放倒了他们三个!哼!跟我斗……瑶瑶,亲爱的,我拿到了水木年华的地,我盖一间世界上最漂亮最豪华的别墅给你好不好?你是想要黄金的还是白金的?”
“……”
与暮滴汗。
李瑶拍拍路年连的脸,柔声说:“好了,你喝太多了,先回家好不好?”
“不好,我要你跟我一起回家。”然后路年连凑到李瑶耳边说了句什么,她的脸马上就红了起来。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如此暧昧的悄悄话代表着什么,与暮尴尬地转过头,却正对上傅致一清亮的眸子。
他一直都在看她,也不知道是在看什么,在她发现的时候竟都没躲避。
那眼神不是探究也不是好奇,只是静静地望着她的眼,仿佛能望进她的心里去。
与暮忍不住垂下眼帘。
这时,有人快步跑过来:“路总,车来了。”
路年连却不依,拉着李瑶的手可怜巴巴地说:“我要跟你一起回家。”
李瑶没办法,最终还是跟一旁的与暮说:“与暮,对不起啊,你看他现在这个样子,我真的走不开。”
“没事。”与暮理解地说,“你先回去吧,不用管我。”
“你的新生庆祝我先给你欠着……”随后,李瑶看向后面的傅致一,“小傅爷,能把我的朋友拜托给你吗?”
与暮一惊,刚想拒绝,就听见傅致一道:“没问题。”
他还是坐在沙发上,就像是黏在上面似的,动也不动。
“那就谢谢小傅爷了,我先送年连回去。”
跟与暮点头说再见,李瑶扶着抱着她不肯松手的路年连往酒店外走。
原本热闹的大堂因为他们的离开显得格外寂静,与暮拿着包,直到看见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门外,才对傅致一道:“小傅爷,那我也先回去了。”
“等等,”他喊住她,“刚才你朋友好像把你交给我了。”他好心提醒。
与暮半天无语,不知如何应对。
“一起去吃饭。”
与暮一抬头,他高大的身影站在面前,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不用了。”没受他笑容的蛊惑,她坚定地拒绝,“很晚了,我想回家。再见。”说完转身便走。
他也没阻止,只是在她身后提醒道:“这里很难打车。”
与暮当然知道这里很难打车,但是她认为车打不到,公交车总该有一两辆吧?
可是从酒店出来,沿着来时的路走了十分钟,别说公交车了,就连自行车也没见一辆。
看着越来越暗的天,与暮开始后悔。
刚刚一心想摆脱傅致一,所以没想那么多……见鬼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那么害怕跟傅致一单独相处。
望着前方的路,与暮开始思考要不要在路上拦个车什么的。
就在她认命般要走到天黑脚断的时候,忽然有辆车子在她的身边停下,“嘀嘀”,响了两声喇叭。
她转身,一辆熟悉的大奔停在她身边,车里的男人坐在驾驶座上:“上车。”
与暮站在原地,虽然脚酸却还是不想上车,男人也不着急,语气淡淡地表示:“这里距你想搭的公交车车站还有三千米。”
与暮二话没说开门上了车:“新街花园七单元,谢谢。”
既然他坚持,她也不介意把他当成出租司机对待。
傅致一不置可否,发动车子,大奔动力十足地冲了出去。
车速很快,车厢里悠悠扬扬地放着不知名的歌曲,与暮没有故意找话题,反正他坐在前面她坐在后面,谁也妨碍不到谁,自然也不会多尴尬。
坐上车没多久,靠在椅背上享受音乐的与暮,被忽然的刹车给惊醒,前方传来傅致一清冷的声音:“你到了,朝律。”
她看着公交站台,无语了半天,听到他继续道:“不是你执意要坐公交车回去的?”
与暮:“……”
她拿了包包准备下车:“谢谢小傅爷了。”
她一甩门,眼睁睁地看着车子箭似的离开。
绝对是报复!与暮在心里想。
这男人还真小气,她以为他既然送她,就一定会送到家里,居然只是把她送到公交站台边,就让她下车。反正他也要回市区,送一下她会死吗?
“男人都是浑蛋!”她踢着脚下的石头,咬牙切齿地说。
她发誓,以后就算是走到脚断了,也绝对不上他的车!
就在她愤愤不平的时候,已经到站的公交车司机按了下喇叭,巨大的嘀嘀声吓了她一大跳:“小姐,上不上车啊?这已经是最后一趟了。”
“哦,上!”与暮忙拿出硬币跳上车。
与暮的晚饭是在小区的小菜馆随便解决的。她回到家,刚想洗澡休息,电话便响了起来。
与暮拿起手机一看,是一连串陌生的号码,她以为是谁无聊打来的骚扰电话,没心思接,将手机直接丢到沙发上,进浴室去洗澡。
没想到她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电话还在响,手机被拿起的时候铃声刚断,上面已显示有几十个未接电话,都是来自同一个号码。
铃声刚断,很快再次响了起来,她好奇地接起,以为是谁十万火急的电话,里面先是传来一阵乱糟糟的声音,接着是傅致一冷漠的声音:“朝与暮,去办公室把我放在桌上的透明文件夹的文件拿过来,我在倾城。”
刚说完,手机便“啪”的一声被挂掉,连给她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与暮以为是多重要的文件,只能脱了刚穿上的睡袍,换了衣服拿了钥匙出门。
晚上的四海阁简直恐怖死了,走廊上的灯十分昏暗,摆在走廊旁边的人像忽明忽暗,跟在演恐怖片似的,尤其是傅致一的办公室这边,因为加大了隔音效果,所以外面一点风声都听不见,一个人待在里面完全就像是待在一个封闭的空间。
与暮最初不断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什么好怕的,脚步却不禁逐渐加快,最后竟在走廊里小跑了起来。
一口气跑到傅致一的办公室里,她开了灯,走到办公桌旁找那个透明的文件夹,找了半天也没见,最后在电脑键盘上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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