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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青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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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风彪悍的镇魂关,杀人都不是稀罕事,更别提打架,薛毒虫揍了新来的配隶军,吓得锐字营都统都不敢放屁,传来传去,几天后烟消云散,在百姓看来,远不如半月前那顿烫牛肉令人回味无穷。

    养伤期间,李桃歌不停练枪,举枪的时辰逐渐增加,膀子也有了气力。

    那些泼皮下手很重,可李桃歌半天就下了炕,或许是三千里流放磨练了筋骨,查验下来,都是皮外伤,伍长老孟称赞他是怪胎,看起来文文弱弱,长着大姑娘一样的脸蛋,比起营里最壮硕的牛井都抗揍。

    这日一早,李桃歌牵马出了大营。

    他要去做一笔生意。

    镇魂关东北二十里处,有一松林。

    所谓草木秋死,松柏独在。

    这片松林常年墨绿,生机盎然,本是处清幽之地,十几年前骠月铁骑入关,坑杀大宁百姓无数,将许多尸骨埋到了松林,成了乱葬岗。

    即便是三伏天,松林也是阴气袭人,穿着单衣薄衫进入,会被冻出病。一到深夜,林中会有鬼火闪烁和哀嚎阵阵,百姓说,那是投不了胎的冤魂在作祟。

    按理说,凡是树林,会有大量鸟兽栖息,可这片松林一只鸟儿都看不到,一只野兽的踪迹都没有,邪门得很。

    传来传去,松林便成了鬼林,镇魂关的禁忌,鬼林是其中之一。

    李桃歌催马来到松林,马蹄踏在绵密松针,沙沙作响,在静谧无声的林中令人心悸。

    林边有河,河畔有屋。

    顺着河边溜达一阵,巨石挡住了去路,李桃歌看到上面端坐的一袭青袍,心中稍安,翻身下马,快走几步,冲背影行礼,轻声道:“见过青姨。”

    女人长发如瀑,挡住了令人浮想联翩的柳腰,听到有人来,她纹丝不动道:“有几日没见到你了,近来忙?”

    音色低沉空灵。

    两人相识于半月之前,那是李桃歌初次去城郊骑马归来,见到路边美妇摇手,上前一探究竟,经过攀谈,美妇自称来沙洲寻人,误打误撞到了镇魂关,因不喜喧闹,想在松林定居一段时日,见到李桃歌有马,又是边军,于是想请他代劳采买日常所需,当然也不会白白使唤,一两银子可给五文钱好处。

    李桃歌一琢磨,马儿吃草料不用花钱,辛苦一趟便能赚到几两猪油,岂不是天大的好事?

    于是满口答应下来。

    之前跑了一趟,美妇青姨不仅给了他应得的十文钱,还赏了五文,可把李桃歌美的够呛。

    亲手赚到银子的滋味,是他长这么大以来,唯一品尝到的乐事。

    所以更加乐此不疲,期待松林的下一次之约。

    听到青姨问话,纵然李桃歌不太爱面子,凡事也都不挂在心上,顿时脸一红。

    挨揍毕竟不是好事,尤其在女人面前亲口提及,多伤尊严,支支吾吾道:“嗯……营里新添了军马,从南边来的,吃不惯,住不惯,下了大雪后冻倒了少半,需要费心照料,于是迟来了几天。”

    青姨略微侧过头,狐疑道:“北马毛长,南马毛短,贸然拉到冰天雪地里,没冻死就不错了,谁出的馊主意,把南方的马调到西陲?简直是胡闹。”

    李桃歌摇头道:“可能是都护府或者三省六部的大人们吧,至于是兵部还是吏部,那就说不准了,我不懂那些。”

    青袍带有笑意说道:“你只懂你管着马,都统管着你,将军管着都统,再往上,就稀里糊涂了,对吗?”

    李桃歌轻声道:“我出生在村子里,爹娘都是庄稼人,朝廷里的规矩,确实不懂。”

    逢人只说三分话,这是萧文睿教给他的警世名言,对于才认识不久的陌路人,他才不会掏心掏肺。

    “怪不得。”青姨说道:“稻粱虽可恋,须志在冥鸿。你如今身在西疆,也要多留意朝廷大事,喂一年的马,未必会喂一辈子马,生如蝼蚁,当有鸿鹄之志,万一你以后官运亨通,官拜大将军呢。”

    李桃歌有个优点,听劝,不管是谁的话,都能听得进去,青姨不像是普通百姓,索性将听明白的和听不明白的,一并记在心中,行礼道:“多谢青姨解惑,我知道了。”

    被唤做青姨的女子转过头,肌肤洁白如玉,眼眸如深潭,五官秀丽,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美色,胜在端庄出尘。看年纪不过三十左右,有阅历的男人,清楚正值少妇“妙”龄,不是青春美妙的妙,而是妙不可言的妙。

    凝视李桃歌带有淤青的面颊,几息后,青姨摇头笑了笑,柔声道:“男子汉大丈夫,要说实话,养伤就是养伤,休要扯谎骗人。”

    李桃歌赧颜一笑,吭哧道:“养伤是真的,伺候马也是真的,我真没有说谎,只是专门挑不丢脸的说。”

    青姨会心一笑,瞬间明艳动人,“打架打输了,有什么丢脸的,撒谎骗人,戳穿后比挨打还丢脸,好在你话只说了一半,且不算骗人吧。”

    李桃歌频频点头应和,嘿嘿笑道:“那是,那是。”

    青姨含笑道:“西军镇守边关多年,常跟蛮子铁骑厮杀,养成了骁勇坚悍的军纪。没仗打,闲的难受,于是自己人跟自己人就打起来了,我猜的可对?”

    刚答应完人家不能撒谎,怎么好意思言而无信,李桃歌挠了挠头,为难道:“不是他们打的,是……是被城里泼皮打的。”

    青姨娥眉微蹙,自言自语道:“堂堂边军,竟然在自己地盘被泼皮给揍了?难不成西军都是酒囊饭袋,专挑老实人欺负?”

    少年有少年的尊严,边军有边军的尊严,两种尊严,使得李桃歌羞愧难当,恨不得跳进河里。

    见他不好答话,青姨疑惑道:“不对啊,按照大宁律法,殴打边军可是死罪,哪个泼皮胆大包天,敢找你的麻烦?再说你性子温顺,不会贸然欺负人,其中必有蹊跷吧。”

    糊弄不过去,李桃歌只好将来龙去脉说清楚。

    青姨调侃道:“原来是佳人相赠的定情信物被抢,才让老好人变成了莽夫。”

    李桃歌拽着衣角,害羞到脸红,进行着无力反驳,“也不算是定情信物,就是……只是……人家千辛万苦做给我的美食,被人糟践了,心里不舒服。”

    “不算吗?”

    青姨含笑问道:“那我问你,她喜不喜欢你。”

    李桃歌别扭答道:“我……我不知道。”

    这次是假话。

    青姨再次单刀直入问道:“那你喜不喜欢人家?”

    李桃歌面如红布,不敢作答。

    一想到那双月牙儿眸子,假话都说不出口。

    青姨懂了,摇头道:“男人应日月作杯,山川盛酒,怎么唯唯诺诺,连喜欢都不敢承认。”

    李桃歌对于江南的心思,又怎会不知晓,可他只是身份最为低贱的配隶军,相府的弃子,一个养马小卒,有无数仇家想要追杀的可怜人,谈不起风花雪月。

    百里家开的是铁匠铺,每月至少能赚十两银子,这在一穷二白的百姓里面,算是大户人家。江南又是远近闻名的小美人,有的是青年才俊钟情,以后的日子明媚灿烂,何必耽误了人家前程。

    他不是不喜欢,是不敢喜欢。

    小卒有小卒的自知之明。

    见到李桃歌面露难色,青姨撩袍起身,赤足行走在冰冷的石块,雪白肌肤夺目耀眼,跟积雪融为一体,“眼圈乌青青,如何跟意中人见面,我这里有活血化瘀的上好药材,走,跟我进屋。”

    非礼勿视的道理,李桃歌还是懂的。

    男女之间那些小节,李桃歌在书里看到过,将视线挪到别处,担忧道:“青姨,你又不穿鞋。刚下了雪,寒气太盛,从脚底钻入五脏六腑,这样会冻坏的。”

    青姨步伐摇曳生姿,如瀑长发随之一荡一荡,边走边笑道:“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乃纯阳之体,一年四季掌心脚心烫如火炉,恨不得一天到晚泡在冰水里,要不然跑到镇魂关休养?不就是图你们这凉快么。如今还不够冷,等到河面全部结冰,在上面蹦蹦跳跳,我才觉得舒坦。”

    李桃歌曾在书里看过奇人异事,可这从不畏冷的极阳之体,倒是初次听闻,反正从见面起,青姨就是单衣青袍,赤足光脚,没穿过一件棉衣,没穿过一双棉靴,倒是挺离奇的见闻。

    青姨居住的木屋,简陋寒酸,一床,一锅,一灶,一箱,所有东西都是李桃歌帮忙置办搭建。

    青姨从箱子里翻出黑色药膏,均匀涂抹在李桃歌伤口,又给了一小袋碎银,“冷了,嘴比平时馋,记得多买肉,别心疼银子。”

    感受到药膏带来的丝丝凉意,李桃歌允诺道:“冬天肉铺生意好,不肯多赠,价钱也比平时贵出两成,得等关铺子时候去,那时人少,能多磨老板几两肉。”

    青姨笑道:“堂堂七尺男儿,应满襟侠气,交结五都雄,抚剑天下行,怎么跟个老婆婆一样,天天盯着菜板上几文钱?”

    “抚剑天下行?”

    李桃歌挠头道:“俺们伍长老孟说过,战场上用剑的都是憨憨,连蛮子的马毛都捅不到,顶多闲来时修修马掌。”

    青姨鄙夷笑道:“老孟才见过几个高手,敢如此奚落剑客,用剑的高手多了去了,数不胜数。其实习武一途,兵器并无高下之说,选择什么全凭个人喜好。江湖中还有位用葫芦高手呢,他的武器就是瓢,专门砸你这种蠢人的脑袋。”

    ……

    李桃歌胡思乱想,脑海里都是飞来飞去的嫡仙人,尤其是劈开两剑山的那位大宁剑神,口中念叨着那句流传百年的诗词,“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青姨指尖轻扣发呆家伙脑门,“说你傻,真犯傻了,那些仙人你恐怕一辈子都碰不到,即便遇到了,一刀砍出,一剑劈出,山崩地裂,岂不把你挫骨扬灰?好了,天色不早,该回营了,要不然没人打洗脚水,老孟又该骂你了。”

    李桃歌回过神,哦了一声,行礼告辞,弯腰,又看到白皙如玉的脚面,心中一颤,念的那些神仙啊,剑仙啊,统统不翼而飞。

    青姨望着撞到松树狼狈逃窜的背影,笑着摇头道:“傻家伙,神仙有那么可怕吗。”

    转过身。

    长袖一甩,松针飞舞,龙卷飞旋,落到地上摆成十个大字。

    跟李桃歌念叨的那句诗很像,只是略有差别。

    “我扶仙人顶,授道授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