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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跃马入皇城(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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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多久,听到消息的洛娘来到厢房,一袭紫纱长裙彰显曼妙身段,纤细腰肢衬托出桃形臀部更加肥润,前面颤颤巍巍呼之欲出,见到李桃歌之后,含笑点头示意,“李公子好。”

    洛娘以长袖善舞闻名,没摸透卜屠玉身份之前,并未展露出二人特殊关系,分寸拿捏的恰当。

    李桃歌笑了笑,介绍道:“这是我的朋友,卜屠玉,他父亲是兵部右侍郎兼固州刺史,头一次来到皇城,对长乐坊早有耳闻,所以带他来见见世面。”

    别看只有短短几句话,言辞中却透露出许多信息。

    李白垚作为世家党领袖,即便再摆出孤臣架势,也摆脱不了结党的帽子,上任后动作不大,唯独提拔了固州刺史卜琼友,其中寓意很明显,卜家已经坐乘李家大船。

    而见见世面这几个字,更是好友交往中才能用到的贬义词句,洛娘稍微品味,便能尝出蕴含的深意。

    “原来是卜公子,久仰大名。”

    洛娘顺势坐在二人中间,将空杯添满了芙蓉酒,举起酒杯,柔和笑道:“卜公子初次来到皇城,有何怠慢的地方,还请见谅,日后若是闲来无事,不妨多来长乐坊喝酒品茶,这里女人多,阴气重,正需要公子这样的好儿郎来祛寒送暖,当是给小女子行善了。”

    卜屠玉见过的女人不少,可像洛娘这样风韵犹存又柔情似水的少妇,从未遇到过,只顾着张大嘴巴吞咽口水,话是一丁点都没听进去,拼命点头说好。

    不止是他,狗卞都看的双眼冒火星,若不是沾了少爷的光,哪能见到世间真有如此销魂的女人,以前画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瞅着好看,细细一品,似乎也没啥滋味,不如这熟透的桃子甜美可口。

    卜屠玉呆呆将酒喝完,眼神不肯在绝美脸颊挪走。

    洛娘大方笑道:“最近从民间招了几名清倌人,还未接过客,年纪小,不懂事,请公子来调教调教?”

    卜屠玉这色胚,没有姑娘相陪,喝酒如饮井水寡淡无味,李桃歌为了兄弟尽兴,放下颜面,点点头,“好。”

    洛娘轻笑道:“李公子擅长鉴别古画,我那里新收来了一张上古大家的松柏图,小女子才疏学浅,实在拿捏不准,请李公子移步,帮忙一鉴真伪。”

    洛娘相邀,定然不是看画那么简单。

    李桃歌随她来到三楼一处房间,里面兰花清新雅致,没了楼下胭脂俗气。

    洛娘从首饰暗格里取出一沓银票,举到李桃歌面前,“新主子,这是上个月长乐坊的营收,扣去费用和我的两成,全在这里了。”

    李桃歌接过后,发现全是一万一两的银票,足有二十多万之巨。

    李桃歌惊愕道:“一个月就有这么多?”

    洛娘见怪不怪,“上个月是年初,回到皇城述职的官员少,生意不景气,到了年关,至少是这三倍。”

    李桃歌习惯了一月一两的穷酸日子,猛然收到二十多万,心中一慌,手心渗出汗水,搓着衣角,又将银票推了回去,唯唯诺诺道:“虽然你逃离了布衣帮掌控,可长乐坊是你的,赚到的银子不需要给我。”

    洛娘坐在铜镜前,仔细勾勒柳眉痕迹,轻声道:“自从你把我扛出长乐坊,这里已经姓李了,不把钱交给你,谁来保我们平安?别看这笔钱不少,可上上下下都需要打点,你是李相儿子,他们不敢对长乐坊怎样,暗地里难免心生怨恨,破些财,结一份良缘,大家心里都舒坦。”

    李桃歌狐疑道:“打点?你是说……我需要给官府送钱?”

    画完了眉,洛娘又开始涂抹起胭脂,心不在焉说道:“皇城里的大爷多如牛毛,不止是永宁府,三省六部九卿五寺,包括禁军十二卫,谁想咬一口,咱都得备好肉笑脸相迎。上次司天监的大人喝酒喝多了,睡完姑娘不给钱,偏要说长乐坊的大门对着皇宫,阴邪晦气冲了龙气,这里离皇宫十几里地,冲他娘的冲!即便是憋了一肚子火,咱也得忍着受着,临走时,还给人家塞了五百两银票。你以为这生意好做着呢?各路牛鬼蛇神都得提防,万一怀恨在心,一把火烧了长乐坊,我可就成了浮萍无依的可怜寡妇。”

    李桃歌只觉得太离谱。

    军伍里都是大老粗,干出这种事不稀奇,咋皇城里的文官,也这么不要脸呢?难道说读了几十年的圣贤书,越读越不知廉耻?

    洛娘轻声道:“若想不招灾,也好办,把你们相府罗总管抬出来,往门口一放,谁敢不给面子?”

    李桃歌将银票放到桌面,笑道:“事关相府声誉,我不便露面,暂且先用钱打点,实在遇到闯不过的难关,我再来想办法。”

    洛娘望着银票,自嘲一笑道:“有这东西开道,有何闯不过的难关,若是遇到生死关,神仙都无力回天。”

    李桃歌站到她的身后,两人同时出现在铜镜中。

    三十出头的妇人再美,也敌不过风姿无双少年郎,洛娘遮住眼角细微褶皱,叹了口气,“跟你一比,确实老了。”

    李桃歌问道:“你知道布衣帮的后台是谁,对吧?”

    洛娘面无表情说道:“没问过,不清楚。”

    见她还在嘴硬,李桃歌认真说道:“一个月几十万两银子,他们不会善罢甘休,马王爷之所以低头,是因为太子党在朝中势力薄弱,无法跟风头正盛的世家党相提并论,不过按照他们的阴狠手段,不会从明面动手,你要小心提防。”

    洛娘苦笑道:“担惊受怕的日子过惯了,无所谓小心不小心。”

    外面传来打更声。

    李桃歌将窗户推开缝隙,外面是后院小巷,黑灯瞎火人迹罕至,更夫提着灯笼走过,隐约能瞧到路边一团人影,似乎是一名年幼乞丐,出奇瘦弱,蜷缩在墙边,像是只体型大些的猫。

    李桃歌迅速关住窗户,沉声道:“外面有一名小乞丐,要么派人把他轰走,要么派官府的人把他抓走。”

    “乞丐?”

    洛娘蹙眉道:“本就无家可归了,好不容易找到遮风避雨的地方,为何要赶他走?你稍等片刻,我派人给他送些吃食衣物。”

    李桃歌笃定道:“他看似是名乞丐,其实并不是叫花子,或许是探子,或许是刺客,没准儿半夜趁你睡熟,从窗口爬进来抹了你的脖子。”

    洛娘带有疑问说道:“何以见得?”

    李桃歌咧嘴笑道:“很简单,因为我年幼时就是一名小乞丐,不会在青楼要饭,不会在街边熟睡。我亲眼目睹过有名叫花子被野狗啃食,跑去驱赶,只留下半个脑袋。”

    洛娘大惊失色。

    堂堂李相儿子,流放三千里已经够骇人听闻了,竟然还有这么离奇的童年经历。

    ——

    ——

    镇魂关。

    子正时,阴气正浓。

    十几万条尸体填满城池,引来铺天盖地的乌鸦秃鹫。

    须发皆白的老人漂浮在空中,怀里搂着昏迷不醒的独臂少年。

    老人望着死气沉沉的镇魂关,呢喃道:“白虎鼎,上古神器,藏到哪里都会惹人垂涎,冯吉祥另辟蹊径,将白虎鼎用炼丹炸炉的妙法崩碎,齑粉混于石沙,铸成镇魂关,所谓城即是鼎,鼎即是城,用城池来拢聚国运,任他们想破头,都猜不到白虎鼎的秘密,怪不得能藏那么久,多年以来,不惜填上数万将士也要争夺这座城池,妙,实在是妙,若不是老夫神术大成,也窥探不透你芒鞋宰相的神来之笔。”

    “镇魂关,镇的是白虎之魂,并非英烈之魂,对吗?”

    老人自信一笑,看向怀中少年,“孩子,欲成大器,必承其重,几十年来白虎鼎吸纳死气转化国运,遗留的杀伐太重,贸然吸入定会爆体而亡,所以这条胳膊,你非断不可,否则会有性命之忧。”

    “如今城关又增添了十几万条性命,白虎鼎已聚满,是该坐收渔翁之利了。”

    老人将独臂少年托在空中,白发飞舞,黑瞳浮现出凝重神色,十指交织结出法印,朝着镇魂关重重摁下,再骤然抬起。

    数不尽的黑色斑点从城池之中剥离,越飞越快,越飞越高,全部朝着独臂少年聚拢。

    半炷香之后,如同巨大黑色蚕茧蠕动,已然看不清少年模样。

    一个时辰左右,黑色斑点逐渐消失,全部被独臂少年吞没,变成凝若实质的黑气萦绕全身。

    黑气转了又转,左突右冲,无论如何也渗透不到少年体内,最后幻化成一条刻满图腾的右臂。

    老人黑瞳闪烁着得意光芒,抚摸长须,傲然笑道:“敬告天下,圣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