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尤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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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儿领着一群丫鬟们下去放衣裳以后,偌大的屋子里头,一下子就只剩下了赵安悦和尤妈妈两个人。
尤妈妈本是气定神闲地正在喝茶,可瞧见赵安悦总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以后,尤妈妈却开始觉得有些如坐针毡了。
怎的二姑娘这看着十分柔和的笑容,反而让她觉得这么的如坐针毡呢?
“二姑娘,这样看着奴婢做什么?”尤妈妈尴尬地笑了笑,原本还觉得唇齿留香的陈年普洱,这个时候似乎也一下子没了滋味。
赵安悦继续怡然自得地喝了一口茶,脸上顿时露出疑惑的神色,反问道:“我怎么样看着尤妈妈了吗?”
…
“没有。”尤妈妈尴尬地笑了笑,便寻思着转移一个话题,就问赵安悦道:“今儿送过来这身几身衣裳首饰,二姑娘可还中意么?”
这问题不是都问过了么?
赵安悦自然知道尤妈妈是想转移话题,便放下茶杯擦了擦嘴,才慢悠悠地又给了尤妈妈一个反问。
“尤妈妈觉得,鹅黄色适配我吗?”
“这个…”尤妈妈给赵安悦都弄得有些找不着北了,想了半晌,才点头道:“鹅黄色娇俏,最是适合年轻姑娘家了。”
“哦。”赵安悦点点头,说道:“大概是吧。”
大概…是吧?
二人尬聊了少许,尤妈妈已经从如坐针毡,演变成了芒刺在背、如鲠在喉了。似乎,和赵安悦聊天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
终于,等到那些个丫鬟们将衣裳都放好了过来回禀消息,尤妈妈立时就借了这个机会逃遁了。
送走尤妈妈,赵安悦才吐了一口气。
这个老婆子,不过是姜氏身边的一条哈巴狗罢了。她,才懒得腾出手来对付她呢。
“采月。”
赵安悦对着身边的丫鬟,吩咐道:“从今日起,告诉小厨房,少做些甜的。我最近牙不好,不想吃甜的。”
采月面色一惊,忙着急问道:“二姑娘牙不好?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不想吃甜的。”赵安悦道:“你别管这么多了,就这样吩咐小厨房就是了。”
不爱吃甜的,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这博阳侯府的厨子,其实做的菜色都是差不多的。除了,赵安悦这里稍稍不同。
因为姜氏曾经特意嘱咐过,赵安悦这里的菜色,务必要以甜的居多。糖类吃多了,肤色就会不够透亮,有些偏黄。
这也是为什么,赵安悦皮肤总是不够透亮,不适合穿鹅黄色的缘故了。
姜氏为了不让她出彩…还真的可以说是煞费苦心啊。
“奴婢知道了,奴婢这就去吩咐。”采月虽然不懂,但只要是赵安悦吩咐的事情,她也就去做了。
倒是片刻以后,清点完衣裳首饰的朵儿蹦蹦跳跳地跑了回来,劈头盖脸就是一句道:“那些衣裳真好看,要不要奴婢拿过来给姑娘试试?”
“试”字还没说完,赵安悦一个略带不善的眼神就已经看向朵儿了。
“姨母那儿时常送衣裳过来,不必这般大惊小怪的。心意咱们收下了,何必这般张扬呢?给旁人知道,还以为我拿出来显摆呢。”
这话,听着倒是显得赵安悦为姜氏着想,同时也是自己低调的表现。
可是…
朵儿怎么觉得,她听起来哪里都有些不对劲呢?
回到屋内,赵安悦环顾了一下四周。
雕花的漆金彩绘屏风,十数个青花瓷瓶摆设。上好的黄花梨木家具,所有的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华贵大气。
可她仍然记得…
赵安雪出嫁明王府那日,那一身彩翟云纹衣衫,可比她身为皇后的凤袍都还要华贵许多。这些东西,可都还真是喧宾夺主啊。
“采月,帮我磨墨,我要练字。”
赵安悦静静地在桌案前坐下,铺开宣纸。毛笔轻轻地沾了些墨汁,就开始在宣纸上写字。
天道酬勤。
赵安悦缓缓写下,却不是十分满意。
前世身为皇后,她博览皇宫中所有藏书。苦练书法,略微有几分成就。而今回到十数年前,手头上的笔力却远远不如当初。
年纪还是太小了,手腕上都没什么力气。
“二姑娘…”
可…赵安悦这字,足以让采月看呆了。
“您这字写得真好看,和您从前练的簪花楷一点儿都不一样。棱角分明…嗯,能让人感受到几分笔触里面的劲气。”
“这是正楷,与簪花小字不同。”赵安悦道:“以后我不练簪花楷了,还是写正楷吧。”
漫漫宫闱,长夜凄清。曾经陪伴她无数个夜晚的,便是宣纸、毛笔和一方砚台了。别说区区正楷,即使是双手同书,她也不在话下。
“姑娘写什么都好看呢。”
采月道:“不过,奴婢觉得,正楷却比簪花楷更加适合姑娘。”
赵安悦生性坚毅,不是个轻易言弃的人。寒冬腊月,仍能忍着冰天雪地刺骨的寒意写字作画,也才有了这些成就。
“簪花楷还是要写,只是不必再练。那些闺阁里拿来取悦人的东西,无甚意思。”
赵安悦说完,又在烛光下苦练了一个时辰,一直快要到了人定时分,才放开毛笔,揉了揉酸涩的手掌,上榻沉沉入睡了。
日子,便是这般日复一日地在勤奋练习当中过去。
…
四月中旬,即将迎来鄂邑公主十五岁的及笄礼。
鄂邑公主乃是明王唯一的胞妹,也是明王在这个世上剩下的唯一的血亲。如今明王权势如日中天,鄂邑公主自然身份也非比寻常。
四月中旬,鄂邑公主生辰的这一日,怕是整个京城的大家闺秀都要到场了。
临及笄礼的前一天清晨,赵安悦翻开了一个陈年的衣箱,从里头找出了一件她早年时做的一件粉色的对襟襦裙。
襦裙样式不算新颖,是早些年的款式。但这襦裙上头绣着的杜鹃花,却是赵安悦所钟爱的。
“烟云凝艳万山丛,胜似朝霞比彩虹。”
杜鹃枝繁叶茂绮丽多姿,虽不比牡丹华贵,不比芍药娇艳,不比海棠无香,不比莲花清雅高洁。
但正所谓弱水三千,赵安悦也不过独爱杜鹃罢了。
“采月,去将这对襟襦裙晒一晒。明日,我就穿这一身参加鄂邑公主的及笄礼了。”
鹅黄色,她再不会碰了。
姜氏想要让赵安雪在及笄礼上出彩,这回怎么说也要过她这一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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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儿领着一群丫鬟们下去放衣裳以后,偌大的屋子里头,一下子就只剩下了赵安悦和尤妈妈两个人。
尤妈妈本是气定神闲地正在喝茶,可瞧见赵安悦总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以后,尤妈妈却开始觉得有些如坐针毡了。
怎的二姑娘这看着十分柔和的笑容,反而让她觉得这么的如坐针毡呢?
“二姑娘,这样看着奴婢做什么?”尤妈妈尴尬地笑了笑,原本还觉得唇齿留香的陈年普洱,这个时候似乎也一下子没了滋味。
赵安悦继续怡然自得地喝了一口茶,脸上顿时露出疑惑的神色,反问道:“我怎么样看着尤妈妈了吗?”
…
“没有。”尤妈妈尴尬地笑了笑,便寻思着转移一个话题,就问赵安悦道:“今儿送过来这身几身衣裳首饰,二姑娘可还中意么?”
这问题不是都问过了么?
赵安悦自然知道尤妈妈是想转移话题,便放下茶杯擦了擦嘴,才慢悠悠地又给了尤妈妈一个反问。
“尤妈妈觉得,鹅黄色适配我吗?”
“这个…”尤妈妈给赵安悦都弄得有些找不着北了,想了半晌,才点头道:“鹅黄色娇俏,最是适合年轻姑娘家了。”
“哦。”赵安悦点点头,说道:“大概是吧。”
大概…是吧?
二人尬聊了少许,尤妈妈已经从如坐针毡,演变成了芒刺在背、如鲠在喉了。似乎,和赵安悦聊天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
终于,等到那些个丫鬟们将衣裳都放好了过来回禀消息,尤妈妈立时就借了这个机会逃遁了。
送走尤妈妈,赵安悦才吐了一口气。
这个老婆子,不过是姜氏身边的一条哈巴狗罢了。她,才懒得腾出手来对付她呢。
“采月。”
赵安悦对着身边的丫鬟,吩咐道:“从今日起,告诉小厨房,少做些甜的。我最近牙不好,不想吃甜的。”
采月面色一惊,忙着急问道:“二姑娘牙不好?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不想吃甜的。”赵安悦道:“你别管这么多了,就这样吩咐小厨房就是了。”
不爱吃甜的,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这博阳侯府的厨子,其实做的菜色都是差不多的。除了,赵安悦这里稍稍不同。
因为姜氏曾经特意嘱咐过,赵安悦这里的菜色,务必要以甜的居多。糖类吃多了,肤色就会不够透亮,有些偏黄。
这也是为什么,赵安悦皮肤总是不够透亮,不适合穿鹅黄色的缘故了。
姜氏为了不让她出彩…还真的可以说是煞费苦心啊。
“奴婢知道了,奴婢这就去吩咐。”采月虽然不懂,但只要是赵安悦吩咐的事情,她也就去做了。
倒是片刻以后,清点完衣裳首饰的朵儿蹦蹦跳跳地跑了回来,劈头盖脸就是一句道:“那些衣裳真好看,要不要奴婢拿过来给姑娘试试?”
“试”字还没说完,赵安悦一个略带不善的眼神就已经看向朵儿了。
“姨母那儿时常送衣裳过来,不必这般大惊小怪的。心意咱们收下了,何必这般张扬呢?给旁人知道,还以为我拿出来显摆呢。”
这话,听着倒是显得赵安悦为姜氏着想,同时也是自己低调的表现。
可是…
朵儿怎么觉得,她听起来哪里都有些不对劲呢?
回到屋内,赵安悦环顾了一下四周。
雕花的漆金彩绘屏风,十数个青花瓷瓶摆设。上好的黄花梨木家具,所有的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华贵大气。
可她仍然记得…
赵安雪出嫁明王府那日,那一身彩翟云纹衣衫,可比她身为皇后的凤袍都还要华贵许多。这些东西,可都还真是喧宾夺主啊。
“采月,帮我磨墨,我要练字。”
赵安悦静静地在桌案前坐下,铺开宣纸。毛笔轻轻地沾了些墨汁,就开始在宣纸上写字。
天道酬勤。
赵安悦缓缓写下,却不是十分满意。
前世身为皇后,她博览皇宫中所有藏书。苦练书法,略微有几分成就。而今回到十数年前,手头上的笔力却远远不如当初。
年纪还是太小了,手腕上都没什么力气。
“二姑娘…”
可…赵安悦这字,足以让采月看呆了。
“您这字写得真好看,和您从前练的簪花楷一点儿都不一样。棱角分明…嗯,能让人感受到几分笔触里面的劲气。”
“这是正楷,与簪花小字不同。”赵安悦道:“以后我不练簪花楷了,还是写正楷吧。”
漫漫宫闱,长夜凄清。曾经陪伴她无数个夜晚的,便是宣纸、毛笔和一方砚台了。别说区区正楷,即使是双手同书,她也不在话下。
“姑娘写什么都好看呢。”
采月道:“不过,奴婢觉得,正楷却比簪花楷更加适合姑娘。”
赵安悦生性坚毅,不是个轻易言弃的人。寒冬腊月,仍能忍着冰天雪地刺骨的寒意写字作画,也才有了这些成就。
“簪花楷还是要写,只是不必再练。那些闺阁里拿来取悦人的东西,无甚意思。”
赵安悦说完,又在烛光下苦练了一个时辰,一直快要到了人定时分,才放开毛笔,揉了揉酸涩的手掌,上榻沉沉入睡了。
日子,便是这般日复一日地在勤奋练习当中过去。
…
四月中旬,即将迎来鄂邑公主十五岁的及笄礼。
鄂邑公主乃是明王唯一的胞妹,也是明王在这个世上剩下的唯一的血亲。如今明王权势如日中天,鄂邑公主自然身份也非比寻常。
四月中旬,鄂邑公主生辰的这一日,怕是整个京城的大家闺秀都要到场了。
临及笄礼的前一天清晨,赵安悦翻开了一个陈年的衣箱,从里头找出了一件她早年时做的一件粉色的对襟襦裙。
襦裙样式不算新颖,是早些年的款式。但这襦裙上头绣着的杜鹃花,却是赵安悦所钟爱的。
“烟云凝艳万山丛,胜似朝霞比彩虹。”
杜鹃枝繁叶茂绮丽多姿,虽不比牡丹华贵,不比芍药娇艳,不比海棠无香,不比莲花清雅高洁。
但正所谓弱水三千,赵安悦也不过独爱杜鹃罢了。
“采月,去将这对襟襦裙晒一晒。明日,我就穿这一身参加鄂邑公主的及笄礼了。”
鹅黄色,她再不会碰了。
姜氏想要让赵安雪在及笄礼上出彩,这回怎么说也要过她这一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