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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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擦亮,三个人便顺着三只眼睛的男人留下的鲜血往前走。而期间刘庆几次让他们原路返回,选择去叫人来救援。
“我是说真的,你们一个是巫家的传人,一个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不要去冒这个险,你们回去请人来救援,也是一样的。”
“不用说了,我们不会回去的。”耽搁半个晚上是没有办法,漆黑的山林又是完全不熟悉的道路,根本不知道藏着多少危险,只能等到白天才能行动。
但若是返回去,等走到有信号的地方,再等到有人进来救援,黄花菜都凉了。
就算要回去,也该是刘庆回去,但刘庆掂记着母亲的骸骨,坚持不肯走。
“白头翁?”巫雅看到雷电山脚下的药材,翻出当初网络上给自己留言的人留下的地址,经纬度一对比,竟然真的是这里。
还有人来过这里,并且全身而退。巫雅一时想不明白,但不妨碍她将药材摘下来,放进背包里。
“你来天山保护区,竟然也是要到雷电山下。”姬无风觉得,这也未免太巧了吧。
“我之前也不知道是在雷电山下,只得到了一个经纬度,我还打算帮完董必行的忙,再去找药材。没有想到,竟然就在这里。”巫雅也觉得实在太巧了,但除了巧合,也实在没有别的可以解释。
刘庆专心扒在地上找干涸的鲜血,然后指着一条上山的道路,“还是上山去了。”
“走吧。”巫雅悄悄运转巫力,发现雷电山上灵气依然充沛,但是暴戾的能量团,数量之多,已经到了她都不能保证自己吸收灵气的时候,会不会误吸进体内。也难怪这里经常雷电交响,一定也是这些能量团在搞鬼。
行止半山腰,看到鲜血一直洒到一个洞穴的入口处。
“雅雅你走中间,我打头,刘庆最后。”姬无风抽出一把铁尺,这玩意极重,抽一下在人身上,估计都能把骨头敲断。
“我打头吧。”刘庆倒是一直记得自己的身份,主动要求道。
“我还没有堕落到让个孩子保护,后头呆着去。”姬无风耍着铁尺打头走了进去。
一进山洞,一股腥臭的味道扑面而来,熏的人直欲作呕。
“有流水的声音。”刘庆侧耳听了听,指了一个方向。
巫雅走着走着,忽然伸脚一踢,从一堆石块里,踢出一块发黑的骨头,“是人骨。”
“你确定?”刘庆忽然就想到了小时候听到的传说,一张娃娃脸,白煞煞的,血色一下子褪的干干净净。
巫雅心想,千年前那个时代,哪象现在有这么多的法律规矩,经常爆发战争和争斗,人骨什么的,对她来说,是最平常的东西。赶个路,总能看到几架,或零或整,年景不好的时候,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就那么任由野狗啃食。
吃了人肉的野狗,眼睛会变成红色,血红血红的,看到这种狗,普通人都要躲的远远的,因为他们吃惯了人肉,闻到人身上的肉香味,就会扑过来,主动攻击人。
“的确是人骨,这是脊椎骨的其中一节。”姬无风的回答比巫雅更精准一步,也让刘庆的脸色更白了,白的就象一张纸,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天一擦亮,三个人便顺着三只眼睛的男人留下的鲜血往前走。而期间刘庆几次让他们原路返回,选择去叫人来救援。
“我是说真的,你们一个是巫家的传人,一个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不要去冒这个险,你们回去请人来救援,也是一样的。”
“不用说了,我们不会回去的。”耽搁半个晚上是没有办法,漆黑的山林又是完全不熟悉的道路,根本不知道藏着多少危险,只能等到白天才能行动。
但若是返回去,等走到有信号的地方,再等到有人进来救援,黄花菜都凉了。
就算要回去,也该是刘庆回去,但刘庆掂记着母亲的骸骨,坚持不肯走。
“白头翁?”巫雅看到雷电山脚下的药材,翻出当初网络上给自己留言的人留下的地址,经纬度一对比,竟然真的是这里。
还有人来过这里,并且全身而退。巫雅一时想不明白,但不妨碍她将药材摘下来,放进背包里。
“你来天山保护区,竟然也是要到雷电山下。”姬无风觉得,这也未免太巧了吧。
“我之前也不知道是在雷电山下,只得到了一个经纬度,我还打算帮完董必行的忙,再去找药材。没有想到,竟然就在这里。”巫雅也觉得实在太巧了,但除了巧合,也实在没有别的可以解释。
刘庆专心扒在地上找干涸的鲜血,然后指着一条上山的道路,“还是上山去了。”
“走吧。”巫雅悄悄运转巫力,发现雷电山上灵气依然充沛,但是暴戾的能量团,数量之多,已经到了她都不能保证自己吸收灵气的时候,会不会误吸进体内。也难怪这里经常雷电交响,一定也是这些能量团在搞鬼。
行止半山腰,看到鲜血一直洒到一个洞穴的入口处。
“雅雅你走中间,我打头,刘庆最后。”姬无风抽出一把铁尺,这玩意极重,抽一下在人身上,估计都能把骨头敲断。
“我打头吧。”刘庆倒是一直记得自己的身份,主动要求道。
“我还没有堕落到让个孩子保护,后头呆着去。”姬无风耍着铁尺打头走了进去。
一进山洞,一股腥臭的味道扑面而来,熏的人直欲作呕。
“有流水的声音。”刘庆侧耳听了听,指了一个方向。
巫雅走着走着,忽然伸脚一踢,从一堆石块里,踢出一块发黑的骨头,“是人骨。”
“你确定?”刘庆忽然就想到了小时候听到的传说,一张娃娃脸,白煞煞的,血色一下子褪的干干净净。
巫雅心想,千年前那个时代,哪象现在有这么多的法律规矩,经常爆发战争和争斗,人骨什么的,对她来说,是最平常的东西。赶个路,总能看到几架,或零或整,年景不好的时候,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就那么任由野狗啃食。
吃了人肉的野狗,眼睛会变成红色,血红血红的,看到这种狗,普通人都要躲的远远的,因为他们吃惯了人肉,闻到人身上的肉香味,就会扑过来,主动攻击人。
“的确是人骨,这是脊椎骨的其中一节。”姬无风的回答比巫雅更精准一步,也让刘庆的脸色更白了,白的就象一张纸,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