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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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艳的家有问题,但是在没有明确证据之前,他们连申请一张搜查令的资格都没有。
毕竟已经过去很久了,就算警方可以认定还不够二十年的追溯时效从而立案侦察,但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即使他们家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如果两个人都承认犯下同一桩谋杀罪,而现有证据又无法裁定是否是其中某一个动的手时,根据无罪推定,那么他们两个人都会被判无罪。
只要孙红艳和孙宝柱足够聪明,他们就能摆脱杀人的惩罚。而这绝对不是身为警察的众人愿意看到的。
这是种棘手的情况,打擦边球的成功率有多低,没人想去计算。
最后,文沫他们决定还是先从外围展开,看看在Q市还有没有人记得刘玉梅,另外再暗地里打听打听孙宝柱的具体情况,派出所的户籍记录显示孙宝柱今年40岁,一直未婚,在Q市这座小城市还是很少见的,毕竟这里是中国少数男少女多的城市之一。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多年未婚,结合孙宝柱家的情况以及孙红艳在提及刘玉梅时极端憎恨的态度,文沫认为很可能与刘玉梅有亲切关系。
在一座拥有七十万人口的城市里,寻找二十年前某人的足迹,几乎不可能,程攻在几名当地同行的帮助下,把能找的地方都找到了。
刘玉梅在福利院的几年还算有迹可循。福利院长大的孩子,即使衣食无忧,性格多多少少有些畸形,她从一开始的乖乖女变得越来越拜金,她喜欢一切昂贵的、超出她购买能力的东西,为了得到不择手段。
初中毕业辍学的她只有十六岁,可选的谋生手段有限,而能让她过上花钱如流水的生活,除了出卖自己的肉体外,哪里还有别的选择?
刘玉梅是个鸡,90年代中期的Q市,职业的很少见,挣钱相当容易,当然警方的打击力度也是很大的。
他们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从警方的老档案中凭借照片找出了刘玉梅的案底,她因为**被抓过很多次,但每次都是用的化名,这也是一开始T市警方向Q市同行发送协查通报没能查出来刘玉梅踪迹的原因。
Q市警方关于刘玉梅的最后一条记录,是一九九五年11月14号,与她一同被抓的还有四个人,钱爱娟,李明,吴雪,王静。这些名字,怎么看怎么都像假的。要知道那时候的身份证很好仿制,他们这些**女人手一张**,以备警方突袭时使用。
犯罪记录照片上的五个人年轻、张扬、桀骜、衣着暴露,面对着警方拍照的镜头还能摆出满不在乎的笑,二十来岁的年纪,居然有如此的玩世不恭。
程攻一直盯着第三个人,化名为李明的女孩,二十出头,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皮肤苍白如吸血鬼,而且瘦得可怜,但是那张脸,越看越像他们一直在找的凶手!几个人反复对比确认,虽然两张照片上的人气质相差很大,但是程攻的判断没有错,应该是同一个人。
刘玉梅与凶手的联系,终于找到了!有了化名,真名还会远吗?
Q市某不起眼的小酒吧。
同行们指的一条路,这里是Q市野鸡最多的一个地方,现在外面虽然称不上天寒地冻也已经很冷了,原来的站街妹都进到这小酒吧来了。与洗浴中心的高档次不同,这里的野鸡要么长得一般,要么年纪偏大,更有从业时间长度二十来年的,正适合找他们打听老旧消息。
所以程攻与文沫来寻找希望渺茫的知情人。
两人一前一后相隔约半个小时进入酒吧,中间舞池里昏暗的灯光下男男女女们跟随震耳欲聋的音乐疯狂扭动自己的身躯,吧台上坐满搔首弄姿地对着每一个进来的客人放电的野鸡。
程攻显然比文沫对这种地方适应得要快,半个小时时间,已经进入角色与一名只穿了抹胸上衣和热裤的三十多岁女人聊得正欢,连文沫进来都没注意到。
女人显然并不能吸引这些野鸡的兴趣,那些女人打量了文沫几眼,便不再理会,转去寻找其他目标。
文沫扫了一眼吧台上剩余的女人,选了最老一个坐过去。
这个女人染得很好看的蓝头发在灯光下非常耀眼,再加上她比这里其他坐台女穿得都要端庄,文沫觉得也许她的嘴里更容易掏出些话来。
点了一杯啤酒,文沫没多废话,掏出二百元钱推到那女人面前。
女人正在手机上打字,眼前突然出现两张红色毛爷爷,以为来了主顾,大大的笑容还没来得及完全绽放,对上文沫的脸,僵在那里,犹豫再三,把钱推回去喊道:“对不起,我不做同性恋的生意。”
音乐声实在太大,文沫不想用喊叫来聊天,掏出手机打出一行字:我找你问点事,如果你知道,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那女人愣了下,然后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不是告密的人,你找别人吧!”喊完转身就想走。
文沫一把拉住她,又从兜里掏出两百块,放在刚才的两张钱上喊道:“我想要了解的,是二十年前的旧事,只是打听个人,不是要你告密的,你知道就说,不知道我还会给你二百,行不行?如果不行,你就走吧。”
放开手,文沫看着那女人。显然四百块的诱惑不算小,那女人盯着钱想了半天,一把抓起钱塞进文胸里,拉起文沫向酒吧外走去。
“说吧,你想知道什么?”女人点起一支烟,在寒风中瑟缩一下,还不忘警惕地打量着四周,确保没人能听到他们说话。
“照片上这个女人,你认识吗?她大概二十年前左右在Q市,是你的同行,这张应该是她二十年前的样子,你仔细回想回想。”
女人一听还真问二十年前的事啊,当即松了口气,接过照片凑到灯光下看了又看,摇摇头:“没印象,不瞒你说,二十年前我也刚下水不久,那时候干这行来钱真是快,大街穿名牌挂名包的都是鸡,哪像现在,我也是一时没禁得住诱惑才走上这条路的,一干就是这么多年,这行的人来去匆匆,留下真名的都没有几个,你还指望能交上朋友吗?这个人,我真不认识,你确定过了二十年她还活着吗?看她这又瘦又白的样子也知道是个瘾君子。”
“那这几个人呢?你认识吗?”文沫又拿出另外几张**女的照片给她看。
“这个女的,现在是红莺洗浴城的妈妈桑阿枝啊,原来她以前长这挫样,还敢说没整过容!”女人只看了一眼,就指着最后一张照片,被捕时化名王静的说道。
孙红艳的家有问题,但是在没有明确证据之前,他们连申请一张搜查令的资格都没有。
毕竟已经过去很久了,就算警方可以认定还不够二十年的追溯时效从而立案侦察,但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即使他们家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如果两个人都承认犯下同一桩谋杀罪,而现有证据又无法裁定是否是其中某一个动的手时,根据无罪推定,那么他们两个人都会被判无罪。
只要孙红艳和孙宝柱足够聪明,他们就能摆脱杀人的惩罚。而这绝对不是身为警察的众人愿意看到的。
这是种棘手的情况,打擦边球的成功率有多低,没人想去计算。
最后,文沫他们决定还是先从外围展开,看看在Q市还有没有人记得刘玉梅,另外再暗地里打听打听孙宝柱的具体情况,派出所的户籍记录显示孙宝柱今年40岁,一直未婚,在Q市这座小城市还是很少见的,毕竟这里是中国少数男少女多的城市之一。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多年未婚,结合孙宝柱家的情况以及孙红艳在提及刘玉梅时极端憎恨的态度,文沫认为很可能与刘玉梅有亲切关系。
在一座拥有七十万人口的城市里,寻找二十年前某人的足迹,几乎不可能,程攻在几名当地同行的帮助下,把能找的地方都找到了。
刘玉梅在福利院的几年还算有迹可循。福利院长大的孩子,即使衣食无忧,性格多多少少有些畸形,她从一开始的乖乖女变得越来越拜金,她喜欢一切昂贵的、超出她购买能力的东西,为了得到不择手段。
初中毕业辍学的她只有十六岁,可选的谋生手段有限,而能让她过上花钱如流水的生活,除了出卖自己的肉体外,哪里还有别的选择?
刘玉梅是个鸡,90年代中期的Q市,职业的很少见,挣钱相当容易,当然警方的打击力度也是很大的。
他们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从警方的老档案中凭借照片找出了刘玉梅的案底,她因为**被抓过很多次,但每次都是用的化名,这也是一开始T市警方向Q市同行发送协查通报没能查出来刘玉梅踪迹的原因。
Q市警方关于刘玉梅的最后一条记录,是一九九五年11月14号,与她一同被抓的还有四个人,钱爱娟,李明,吴雪,王静。这些名字,怎么看怎么都像假的。要知道那时候的身份证很好仿制,他们这些**女人手一张**,以备警方突袭时使用。
犯罪记录照片上的五个人年轻、张扬、桀骜、衣着暴露,面对着警方拍照的镜头还能摆出满不在乎的笑,二十来岁的年纪,居然有如此的玩世不恭。
程攻一直盯着第三个人,化名为李明的女孩,二十出头,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皮肤苍白如吸血鬼,而且瘦得可怜,但是那张脸,越看越像他们一直在找的凶手!几个人反复对比确认,虽然两张照片上的人气质相差很大,但是程攻的判断没有错,应该是同一个人。
刘玉梅与凶手的联系,终于找到了!有了化名,真名还会远吗?
Q市某不起眼的小酒吧。
同行们指的一条路,这里是Q市野鸡最多的一个地方,现在外面虽然称不上天寒地冻也已经很冷了,原来的站街妹都进到这小酒吧来了。与洗浴中心的高档次不同,这里的野鸡要么长得一般,要么年纪偏大,更有从业时间长度二十来年的,正适合找他们打听老旧消息。
所以程攻与文沫来寻找希望渺茫的知情人。
两人一前一后相隔约半个小时进入酒吧,中间舞池里昏暗的灯光下男男女女们跟随震耳欲聋的音乐疯狂扭动自己的身躯,吧台上坐满搔首弄姿地对着每一个进来的客人放电的野鸡。
程攻显然比文沫对这种地方适应得要快,半个小时时间,已经进入角色与一名只穿了抹胸上衣和热裤的三十多岁女人聊得正欢,连文沫进来都没注意到。
女人显然并不能吸引这些野鸡的兴趣,那些女人打量了文沫几眼,便不再理会,转去寻找其他目标。
文沫扫了一眼吧台上剩余的女人,选了最老一个坐过去。
这个女人染得很好看的蓝头发在灯光下非常耀眼,再加上她比这里其他坐台女穿得都要端庄,文沫觉得也许她的嘴里更容易掏出些话来。
点了一杯啤酒,文沫没多废话,掏出二百元钱推到那女人面前。
女人正在手机上打字,眼前突然出现两张红色毛爷爷,以为来了主顾,大大的笑容还没来得及完全绽放,对上文沫的脸,僵在那里,犹豫再三,把钱推回去喊道:“对不起,我不做同性恋的生意。”
音乐声实在太大,文沫不想用喊叫来聊天,掏出手机打出一行字:我找你问点事,如果你知道,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那女人愣了下,然后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不是告密的人,你找别人吧!”喊完转身就想走。
文沫一把拉住她,又从兜里掏出两百块,放在刚才的两张钱上喊道:“我想要了解的,是二十年前的旧事,只是打听个人,不是要你告密的,你知道就说,不知道我还会给你二百,行不行?如果不行,你就走吧。”
放开手,文沫看着那女人。显然四百块的诱惑不算小,那女人盯着钱想了半天,一把抓起钱塞进文胸里,拉起文沫向酒吧外走去。
“说吧,你想知道什么?”女人点起一支烟,在寒风中瑟缩一下,还不忘警惕地打量着四周,确保没人能听到他们说话。
“照片上这个女人,你认识吗?她大概二十年前左右在Q市,是你的同行,这张应该是她二十年前的样子,你仔细回想回想。”
女人一听还真问二十年前的事啊,当即松了口气,接过照片凑到灯光下看了又看,摇摇头:“没印象,不瞒你说,二十年前我也刚下水不久,那时候干这行来钱真是快,大街穿名牌挂名包的都是鸡,哪像现在,我也是一时没禁得住诱惑才走上这条路的,一干就是这么多年,这行的人来去匆匆,留下真名的都没有几个,你还指望能交上朋友吗?这个人,我真不认识,你确定过了二十年她还活着吗?看她这又瘦又白的样子也知道是个瘾君子。”
“那这几个人呢?你认识吗?”文沫又拿出另外几张**女的照片给她看。
“这个女的,现在是红莺洗浴城的妈妈桑阿枝啊,原来她以前长这挫样,还敢说没整过容!”女人只看了一眼,就指着最后一张照片,被捕时化名王静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