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第213章 殡仪馆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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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迈腿进入三阳居,我就看到了傻呵呵站在门口的大狗,他上来就问我:“袁哥,怎么没带嫂子一起呢?”
“她身体不舒服。”我说。
“哦,估计是昨天给吓着了,哥,你没给嫂子拘拘魂啊?”我和大狗一边往里走,大狗一边跟我说。
听了大狗的话,我狂汗,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这小子准是把翁美琪当成我女朋友了,哎,当就当吧,我也懒得解释,最关键的是,如果我女朋友真的被脏东西吓着了还拘个屁的魂啊,谁敢吓她不等于太岁头上动土么,老子直接飚上去几张符不就OK了?
大狗见我瞪他,尴尬的笑了笑,小声跟我说道:“哥,我错了,我不应该在公共场合说那些事。”
额……我无语的翻了翻白眼,你妹的,你知道个屁的错,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货。
“服务员,先来两瓶二锅头。”我俩刚一落座,大狗就跟服务员招手,我赶忙止住服务员,大声喊道:“不要白酒,四瓶啤酒。”
然后我转头跟大狗解释:“今天咱哥俩少喝点吧,你嫂子还在家趴炕呢。”
“那今天这顿饭可不算数,改天哥你还得请我。”大狗认真的说。
“行。”我痛快的答应了下来,请客不是毛毛雨的小事么。
点完酒,大狗又让我点菜,这三阳居最有名的就是烤羊排、羊杂汤和羊大拼,前两种顾名思义很好理解,第三种实际上就是羊头肉与羊肝、羊肺之类的熟食拼在一起的,占着椒盐吃,也挺好吃的。
来了三阳居,这三样怎么能不点呢,点了这三样,又点了两个炒青菜,荤素搭配,齐活。
在啤酒上桌的同时,羊大拼也上来了,我俩边吃边聊,大狗看起来心情不错,喋喋不休的和我说他怎么训练信保安的胆子之类的,而我则当起了安静的美男子,专心听他跟那臭贫。
在这个浮夸的世界,已经很少有我这种聆听者了,大狗说两句,我便搭腔一句,让大狗原本兴奋的心情更上一层楼,聊到兴起,这哥们又要了三瓶啤酒,说是他自己的,不许我抢,我苦笑着点头,要说大狗这种在殡仪馆上班的人也挺不容易的,由于工作原因,许多人都觉得跟他们接触晦气,所以这种人大都没什么朋友,估计一年他也有不了两次嗨皮的时候,今天索性让他高兴到底。
菜渐渐上齐了,大狗也渐入佳境,又点了三瓶,这回我说啥也不能让他自己喝了,抢了两瓶,给他喝一瓶,我俩倒上酒接茬唠,五瓶多啤酒下肚,大狗已经有点醉醺醺了,我就问他单位有没有啥难以解释的事发生。
殡仪馆那种地方向来就是阴气聚拢的所在,说实在的,我挺喜欢大狗的,耿直、仗义,所以我不希望他出事,我这么问他,也算是变相的打听一下,以哥现在的水平,收拾个小鬼啥的不是玩玩闹么。
大狗咕咚灌进去半瓶子酒跟我说:“哥,你想多了,在上海这种大城市,哪有那么多怪事啊。”
“不对,你让我想想,我记得好像有一件稀奇的事的。”大狗使劲的砸着脑袋,没多会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吵吵着跟我说:“我想起来了。”
我赶紧跟他比划了一个嘘的手势,他大爷的,这里可是饭店,周围全是人。
大狗理会的点了点头,压低声音的跟我说:“要说奇怪的事,还真有一件,不过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灵异事件,就没跟你说。”
“啥事?”我追问。
“昨天晚上的时候来了一个被撞得面目全非的家伙,今天早晨的时候,他身上的血凭空蒸发了。”也不知是不是大狗喝多了,他说出的话有些含糊不清,不过我还是听明白了。
他所说的家伙,应该就是死尸。
“是不是失血?”我想了想,问道。
“哥,我上班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失血和没血我还是分得出的。”大狗醉眼朦胧的跟我说。
“那家伙还在吗?”
“领导怕出事,今天早晨跟家属通了个电话说这种尸体放时间长了对家属不利,家属一听就吓坏了,连面都没看,当时就火化了。”
“喝酒吧,不说这事了。”我跟大狗碰了下杯,心里却在琢磨这事,如果尸体还在,或许还能从中找出点线索,但现在的情况有点复杂,只能抽空去看看了,如果那确实没事就当遛弯了,要是有事,捎带手处理了,让大狗能够安心工作。
吃完饭已经九点多了,我去结账才知道,大狗来的时候就结好了,唉,这个外粗里细的汉子啊,我无语的将钱包塞回兜里,回头看大狗的时候他正叼着烟卷冲我傻笑呢,和大狗勾肩搭背的出了三阳居,到路边给他拦了个车子,把他送上车,我才想起,家里还有一个没吃饭的妞呢。
到旁边给韩晓琳打包了一份生煎包和粥,直接回家。
出乎我意料的是,韩晓琳的房门开着,但她却没在家,我到处找了找,连卫生间也找了,愣是不见她的人影,我掏出手机给她打了一个电话,韩晓琳居然挂我的电话!
我去!长脾气了啊,敢挂我电话了,我马上又拨了过去,这次倒好,直接关机。
这大晚上的,她又去哪了?
不过转念一想,她不在家也好,我正好去大狗的殡仪馆看看,想到这,我把吃的放在了茶几上,留了张纸条,便回屋准备东西,将这两天画的符一股脑的装进了包里,又把黑狗血装了进去,揣上诛邪剑,带上牛眼泪,看看东西差不多了,我又换了身深颜色的衣服,锁门下楼。
打车到殡仪馆的时候,差不多晚上十一点,现在正是阴气最重的时候,如果有什么邪祟,这时候一定能看到,我走到墙根底下,将牛眼泪抹在了眼皮上,看着两米来高的灰色围墙,我深吸了口气,好久没跳墙了,也不知道哥这老胳膊老腿还灵光不灵光。
刚迈腿进入三阳居,我就看到了傻呵呵站在门口的大狗,他上来就问我:“袁哥,怎么没带嫂子一起呢?”
“她身体不舒服。”我说。
“哦,估计是昨天给吓着了,哥,你没给嫂子拘拘魂啊?”我和大狗一边往里走,大狗一边跟我说。
听了大狗的话,我狂汗,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这小子准是把翁美琪当成我女朋友了,哎,当就当吧,我也懒得解释,最关键的是,如果我女朋友真的被脏东西吓着了还拘个屁的魂啊,谁敢吓她不等于太岁头上动土么,老子直接飚上去几张符不就OK了?
大狗见我瞪他,尴尬的笑了笑,小声跟我说道:“哥,我错了,我不应该在公共场合说那些事。”
额……我无语的翻了翻白眼,你妹的,你知道个屁的错,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货。
“服务员,先来两瓶二锅头。”我俩刚一落座,大狗就跟服务员招手,我赶忙止住服务员,大声喊道:“不要白酒,四瓶啤酒。”
然后我转头跟大狗解释:“今天咱哥俩少喝点吧,你嫂子还在家趴炕呢。”
“那今天这顿饭可不算数,改天哥你还得请我。”大狗认真的说。
“行。”我痛快的答应了下来,请客不是毛毛雨的小事么。
点完酒,大狗又让我点菜,这三阳居最有名的就是烤羊排、羊杂汤和羊大拼,前两种顾名思义很好理解,第三种实际上就是羊头肉与羊肝、羊肺之类的熟食拼在一起的,占着椒盐吃,也挺好吃的。
来了三阳居,这三样怎么能不点呢,点了这三样,又点了两个炒青菜,荤素搭配,齐活。
在啤酒上桌的同时,羊大拼也上来了,我俩边吃边聊,大狗看起来心情不错,喋喋不休的和我说他怎么训练信保安的胆子之类的,而我则当起了安静的美男子,专心听他跟那臭贫。
在这个浮夸的世界,已经很少有我这种聆听者了,大狗说两句,我便搭腔一句,让大狗原本兴奋的心情更上一层楼,聊到兴起,这哥们又要了三瓶啤酒,说是他自己的,不许我抢,我苦笑着点头,要说大狗这种在殡仪馆上班的人也挺不容易的,由于工作原因,许多人都觉得跟他们接触晦气,所以这种人大都没什么朋友,估计一年他也有不了两次嗨皮的时候,今天索性让他高兴到底。
菜渐渐上齐了,大狗也渐入佳境,又点了三瓶,这回我说啥也不能让他自己喝了,抢了两瓶,给他喝一瓶,我俩倒上酒接茬唠,五瓶多啤酒下肚,大狗已经有点醉醺醺了,我就问他单位有没有啥难以解释的事发生。
殡仪馆那种地方向来就是阴气聚拢的所在,说实在的,我挺喜欢大狗的,耿直、仗义,所以我不希望他出事,我这么问他,也算是变相的打听一下,以哥现在的水平,收拾个小鬼啥的不是玩玩闹么。
大狗咕咚灌进去半瓶子酒跟我说:“哥,你想多了,在上海这种大城市,哪有那么多怪事啊。”
“不对,你让我想想,我记得好像有一件稀奇的事的。”大狗使劲的砸着脑袋,没多会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吵吵着跟我说:“我想起来了。”
我赶紧跟他比划了一个嘘的手势,他大爷的,这里可是饭店,周围全是人。
大狗理会的点了点头,压低声音的跟我说:“要说奇怪的事,还真有一件,不过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灵异事件,就没跟你说。”
“啥事?”我追问。
“昨天晚上的时候来了一个被撞得面目全非的家伙,今天早晨的时候,他身上的血凭空蒸发了。”也不知是不是大狗喝多了,他说出的话有些含糊不清,不过我还是听明白了。
他所说的家伙,应该就是死尸。
“是不是失血?”我想了想,问道。
“哥,我上班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失血和没血我还是分得出的。”大狗醉眼朦胧的跟我说。
“那家伙还在吗?”
“领导怕出事,今天早晨跟家属通了个电话说这种尸体放时间长了对家属不利,家属一听就吓坏了,连面都没看,当时就火化了。”
“喝酒吧,不说这事了。”我跟大狗碰了下杯,心里却在琢磨这事,如果尸体还在,或许还能从中找出点线索,但现在的情况有点复杂,只能抽空去看看了,如果那确实没事就当遛弯了,要是有事,捎带手处理了,让大狗能够安心工作。
吃完饭已经九点多了,我去结账才知道,大狗来的时候就结好了,唉,这个外粗里细的汉子啊,我无语的将钱包塞回兜里,回头看大狗的时候他正叼着烟卷冲我傻笑呢,和大狗勾肩搭背的出了三阳居,到路边给他拦了个车子,把他送上车,我才想起,家里还有一个没吃饭的妞呢。
到旁边给韩晓琳打包了一份生煎包和粥,直接回家。
出乎我意料的是,韩晓琳的房门开着,但她却没在家,我到处找了找,连卫生间也找了,愣是不见她的人影,我掏出手机给她打了一个电话,韩晓琳居然挂我的电话!
我去!长脾气了啊,敢挂我电话了,我马上又拨了过去,这次倒好,直接关机。
这大晚上的,她又去哪了?
不过转念一想,她不在家也好,我正好去大狗的殡仪馆看看,想到这,我把吃的放在了茶几上,留了张纸条,便回屋准备东西,将这两天画的符一股脑的装进了包里,又把黑狗血装了进去,揣上诛邪剑,带上牛眼泪,看看东西差不多了,我又换了身深颜色的衣服,锁门下楼。
打车到殡仪馆的时候,差不多晚上十一点,现在正是阴气最重的时候,如果有什么邪祟,这时候一定能看到,我走到墙根底下,将牛眼泪抹在了眼皮上,看着两米来高的灰色围墙,我深吸了口气,好久没跳墙了,也不知道哥这老胳膊老腿还灵光不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