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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晨烟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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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如烟摇头苦笑。

    “他连娶我的嫁妆钱都没有,有个屁的遗物,唯一的一件法宝,给他儿子拿去了。然后还有个什么天晶石,据说以前在万神之乡的时候送给了一个小子。”

    “说好了哈!反正,没有百万灵石,我不会嫁人。谁给我一百万灵石,我就嫁给谁。”

    “如如……”

    南无仙盯着张哲辉,久久,始终感觉看不透眼前这个年轻人。

    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是韩非子的徒弟。韩非子在此界也算是一等一的牛人,若论实力,上古期间有太多的牛人比韩非子修为要高得多,但像韩非子那般嫉恶如仇的少之又少。

    南无仙对韩非子略有耳闻,韩非子一生创立三大绝学,善恶天阵,三步离,还有名扬四海的九绝剑法。但韩非子根本就不懂得炼丹之术,那么,张哲辉如何懂得炼制那些失传已久的丹药呢?

    恐怕,在他背后还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吧!

    外边还有太多事儿等着他们去处理,张哲辉起身拍了拍灰尘。“这样,你们暂且先修养几天,等南前辈身体好一些之后,咱们就找剑魔算账。”

    时间紧迫,耽搁一天,剑魔就极可能变得更加强大。若不是估计南无仙刚苏醒的话,张哲辉恨不得现在就杀出去,杀了剑魔,如此,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能威胁到自己的人了。

    藏在这水域下边固然安全,但成天闷在这下边,看不到蓝天白云,吸收不到新鲜的空气,甭提有多憋屈。张哲辉还好,王蓉蓉他们本身就不情愿,多呆上几天人都快憋出病来了。

    早点干掉剑魔那条老狗早点离开这该死的地方。

    张哲辉不是能安心呆在一个洞府修炼的人。

    “嗯!”

    南无仙点了点头。

    “那就定为三天后吧!”

    南无仙素以身体健壮跌名于修道界,有一天时间,他就能完全康复。余出来的两天,他想多陪陪柳如烟和程处默。想到马上就要渡劫了,不管成功与否,他都将永远的别离这个界面,以后再无回还的可能。

    “三天后,我把酒鬼找来。”

    “也是。”

    剑魔不死,南无仙岂能安心渡劫。

    “叫他来护法也好。”

    要是出了什么变故,譬如剑魔变得强大,直接让酒鬼干脆把剑魔给杀了。

    南无仙深知张哲辉在想什么。

    摇了摇头,苦笑道。

    “你别指望酒鬼会帮你杀了剑魔,我找他来也不是让他帮我护法。难道不你觉得酒鬼的实力有些逆天吗?”

    张哲辉不明所以,南无仙继续说道。

    “八百多年前,我刚突破大成期,酒鬼撕破空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找到我,并告知我不能成仙的事情,也是他叮嘱我,让我倘若有能力再次提升修为的话,让我暂且不要提升。因为,他是这个界面的指引人。”

    张哲辉一直纳闷,几千年来,为什么就只有酒鬼一个散仙?

    “指引人?”

    “嗯!”

    南无仙接着说道。

    “渡劫成仙时,会有两个指引人,一个就是我们这个界面的指引人,为我们披云开路,指明方向。另一个则是仙界指引人,九天洒金芒,引导成仙者去往仙界之路。”

    毕竟那么多个界面,一个不慎,跑其他界面就完蛋了。

    “可以说,酒鬼是我们这个界面的神,在这个界面,他无所不能。但是,他有他的法则,即便这个界面天翻地覆,毁于一旦,他都不能插手。所以,你别指望他会帮你杀人。否则,他破坏了法则的话,会死的很惨,天道会重新选择另一个指引人。”

    难怪。

    张哲辉一直疑惑不解,即便酒鬼是一个散仙,那应该也是有寿元的吧?活了好几千年了,难道散仙也能与天同寿不成?原来他是这个界面的指引人。

    了不得。

    晨烟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她刚从智信那边过来。不知道怎么了,自从见到张哲辉后,晨烟这心里有种别样的冲动。特别是听到身边那些修道者,对张哲辉的过往议论纷纷,晨烟更是怦然心动。

    她想换男人了。

    与张哲辉同样,智信也是分神初期,不过,与张哲辉相比,无论是外貌,还是实力,关系等,智信比张哲辉要差很大一截。最主要的一点,张哲辉还是一个炼丹师。

    跟着一个炼丹师,还怕少了仙丹妙药吗?

    晨烟很纠结。

    她恨老天为什么不早把张哲辉安排跟自己见面,现在同在一个洞窟下,她还得想办法把智信给甩了。要不然,作为一个炼丹师,身边并不匮乏美女的人,在知道她跟智信有过往来,张哲辉还能要她?

    听他们说,张哲辉修道绝对不超过十年。

    十年啊!

    晨烟简直不敢相信,一个人如何从炼体初期,用十年的功夫就达到大乘初期的修为。很明显,肯定是仙丹妙药的作用。作为一个炼丹师,想来张哲辉从来都不用去修炼,闲着没事炼制几炉丹药,成天丹药当糖果吃,想不突破都难。

    十年,他便能修炼到大乘期,那么二十年三十年,一百年一千年……晨烟简直不敢想象,张哲辉未来的成就,绝对超出常人想象。

    跟着他。

    想在修道一途,有更好的成就,唯一的办法,就是做他的女人。

    晨烟是一个极其精明,现实的女人。

    “呀!”

    “张前辈。”

    见张哲辉出来后,晨烟急忙迎了上来,惺惺作态,扭捏害羞道。

    “前辈,能请教您一个问题吗?”

    张哲辉眼前一亮。

    晨烟有着一张迷倒众生的脸蛋,皮肤白皙,温润,羊脂白玉般没有半点瑕疵,完美的让人难以置信。她穿着一件荷花连身装,碧绿色的衣裳,给可爱妩媚的晨烟,添上一份小清新。

    简直赞到爆了。

    张哲辉盯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叫我张哲辉就好,前辈前辈的,我有那么老吗!”

    “嗯嗯!”

    晨烟没想到张哲辉这么好说话,她按下心头狂喜,取下发簪,顿时,乌黑秀发撒开,宛若天上的明月,罩上了一层朦胧的面纱,令人恨不得拨云见月,想看个清楚,看个透彻。

    晨烟双手将发簪呈递给张哲辉,交接时,有意无意触碰了一下张哲辉的手指,顿时浑身一颤,肤细白嫩的小脸蛋上,爬上一缕绯红。似刚刚绽放的莲花,白中透露着些许诱人的绯红。

    “听人说,您略懂古物,我想让您帮忙看看这个簪子。”

    晨烟的声音很轻,彷如她的名字,飘渺动听。

    张哲辉很难拒绝她的要求。

    “我看看。”

    张哲辉把玩着簪子,簪子上还带有女人独有的清香,嗅着淡淡的清香,好像走在三月荷塘边,嗅着新开的莲花散发的气息,叫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簪子如晨烟一样,很简洁,透露着清新。

    整体是一根带有锈色的细长桃木,镶上一枚用玉雕刻成的水仙花,水仙花花瓣润白,中间圆点翠绿流油,十分耀眼。

    很难得的一件东西。

    不过,价值不会太高,毕竟就这件簪子来看,不具有历史文化色彩,所以,值不了几个钱。

    “对于你来说,这应该算是一件瑰宝吧!”

    簪子上既然还有一个简单的阵法,主要是用来保护簪子免受岁月的侵蚀。想来,应该是晨烟长辈送她留作念想的吧!

    张哲辉小心翼翼,将簪子还给晨烟。

    “谢谢!”

    不知为何,晨烟魅力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水雾,小家碧玉,楚楚可怜的摸样实在叫人心疼。张哲辉不由得生出一丝保护欲。

    “你真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