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3 傲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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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胸口处,有一个小木牌,上面雕刻着这两个字,应该就是原主的名字了。现在的她,已经不是镇国公府的大小姐,晋元帝身边的贞元皇后程锦绣了。
如果,姬玉身边的程锦绣还活着,那么,她又是谁?
程锦绣瞬间惶恐不安,她将目光落在身边傲娇的小包子身上,不好意思地开口道:“念锦,其实我之前不小心摔破了头,脑子里面忘记了很多事情。我看你这么聪明伶俐,能不能给我讲讲现在最基本的国情?”
“哼,难怪你这么笨,原来是摔坏了脑子。”冷哼一声,念锦看她的目光一脸的鄙视。不过,许是因为程锦绣的夸奖让他很满意,他倒是没有推辞,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一一道来。
然而程锦绣想知道的宫中之事,却打听不到什么头绪。她本来还穿插着问了一下宫中的皇后,结果小家伙立刻变得凶巴巴的。
“宫里的事情小爷我怎么会知道?你不过是个乞丐,打听这些干什么?该不会是敌国的细作吧?”
程锦绣默,现在五六岁的小孩子,都是这么妖孽吗?
不过,她打听宫中之事,在外人眼里的确是值得怀疑。无奈之下,她只能暂时按耐住心中的打算。不过,程锦绣也下了决定,她要去京城!
只有到了京城,才能弄清楚一切的始末。
“笨女人,小爷要睡了,你过来哄我。”某个傲娇小包子不容拒绝地开口道,一副小小霸道总裁的既视感。
哄小孩子睡觉?程锦绣表示自己还真没有做过,奈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对于小念锦,程锦绣总是有一种控制不住的包容喜爱之情,干脆就忽略他那高高在上的语气了。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好不好?”程锦绣绞尽脑汁,最后给他说了一个狼来了,实在是童话故事不合时宜,更多的她其实也想不起来了。
“……而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愿意过来帮他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苦养大的羊被狼一口一口的吃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说谎是不好的,它会让你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
将记忆力的小学生故事按部就班地说完,程锦绣这才发现,念锦居然抱着她的手腕睡着了。闭着眼睛的小家伙,长长的睫毛在眼下勾勒出一片阴影,精致的婴儿肥脸庞,美好的宛如童话里的小天使。程锦绣微微一笑,她把手抽了抽,却根本抽不出去。
怕吵醒他,程锦绣干脆也不动了,她直接在旁边也一起躺下,闭上了眼睛。如果真的是六年后,那么她和子佩的孩子,应该也和小家伙一样大了吧?她这个当母亲的,实在是失职,竟是连一天都没有陪在他身边。
想着想着,程锦绣也渐渐地睡了过去。她自然不知道,小念锦眨了眨眼睛,干脆八爪鱼一般的藏入了她的怀里。
唔,笨女人虽然笨了些,可是好软好香啊。她的怀抱也好舒服,比奶娘的还要温暖,以后就当本小爷的暖*人好了。
深夜时分,客栈附近的街道处,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如何?可有消息?”
“大哥,迎客来里面住了一位锦衣华服的小公子,据说身边还带着一个下人。小的查证清楚了,的确是他无疑。”
“哼,这一次,没有了暗卫保护,我倒要看他还能逃到哪里去!主子有令,杀无赦!”
黑衣人危险地眯起了眼睛,冷声吩咐了起来。
天字一号房中,一只体型娇小的小麻雀从窗户里面飞了进来,直接跳到了*榻的枕头边上,啄了啄念锦的耳朵。原本沉睡的孩子猛的睁开了眼睛,小脸上顿时浮现出不耐烦的神色。
“一群讨厌的家伙,总是缠着小爷我,真烦人!”
起身走到了窗前,念锦稚嫩的脸上浮现出与他年龄不符合的厉色,他微微低下头,原本光洁如玉的额间,忽然绽放出一朵红莲。随着这红莲的出现,空气里似乎隐约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如果有人靠近客栈,就咬死他们,悄悄的不准太吵,知道吗?”
压低了嗓子开口,念锦说完这一句话,便关上了门窗继续躺在了程锦绣怀里。
半响后,客栈外面的地面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的尸体。潮水般的蛇虫堵住了这些人的口鼻,让他们发不出一点声音。等到确认黑衣刺客没有了呼吸,这群蛇虫们才悄无声息地褪去。
程锦绣是被热醒的,本就是六月的天,哪怕是晚上也很闷热,更别提怀里还抱着一个小火炉了。而就在她迷迷糊糊的准备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声凄厉的惨叫,却是吵醒了大半个客栈的人。
“啊——救命啊,死,死人了!”
发出尖叫的是跑堂的店小二,一大早准备打开门做生意,结果却发现了一地的死人,这场景简直不能更惊悚。掌柜的随后起来,立刻让人去报了官。程锦绣本来也好奇地打算去看热闹的,结果却被某个小祖宗吵着穿衣服洗脸外加投喂早膳,忙的根本就没空。
等到两人终于折腾完了下楼,外面的尸体早就被官府的人给带走了。程锦绣向店小二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客栈外面莫名其妙的死了人。
“听说那些人都是被咬死的,身上全是齿痕,看来像是动物干的,可吓人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不过穿着一身黑衣,估计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幸好客栈里面没什么事,否则的话我们都做不了生意了。”
被动物咬死的黑衣人?程锦绣皱了皱眉,蓦地嗅到了一股异样却熟悉的气息。
“笨女人,你傻愣着干什么?快收拾东西,小爷要上路了。”就在她沉思的时候,念锦却仰着小脑袋颐气指使地使唤她这个下人跟班。
“上路?念锦,你要去哪里?”
程锦绣回过神来,打算和他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打算,她是打算去京城的。在离开之前,她自然要安顿好这个小家伙。
“小爷我要回京城,笨女人,你拿了我的银子就得办事,否则的话,我就送你见官!说你是人贩子拐卖我!”鼓了鼓胖乎乎的小脸蛋,念锦一脸的得意洋洋。
“是是是,小屁孩怎么嘴巴这么毒,谁教你的?人贩子,有我这么好的人贩子吗?”程锦绣哭笑不得,敢情她还真是遇到一个活祖宗了。不过,好在顺路,一起去京城的话,倒也不错。
说是收拾行礼,其实只有几身程锦绣买的换洗衣服。既然要进京,自然是不能只靠两条腿的。而且,程锦绣也不知道去京城的路。最后,程锦绣从掌柜的那里打听到了一队正好要送货去京城的镖局,便打算给些银子和他们一起。
富安县位于楚郡,而楚郡距离京城路途较远,坐马车起码要七八天。程锦绣实在是不知道念锦到底是干什么的,小小年纪身边一个护卫都没有,居然要去京城。听他的口音倒是正宗的京城人,可是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楚郡?难不成是和家人失散了?
奈何她问了也撬不开那小家伙的嘴,最后也干脆不了了之了。
镖局上路的时间正好是吃了午膳之后,程锦绣带着念锦,一大一小到了镖队。知道念锦那个养尊处优的性子,程锦绣给了不少钱,换了一个单独的马车坐着。车厢里面,茶水糕点小吃一应具有,倒像是跟出游没什么两样了。
队伍里面除了程锦绣和念锦之外,还有其他要去京城的人也是搭了威远镖局的顺风车。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大家子爷孙三代,据说都是去投亲的。只不过,这些人没有那么多银子,都挤在了一个简易的车棚里。
见程锦绣和念锦两个人居然霸占了一辆马车,虽然是给了钱的,这群人拥挤之下却是产生了别的念头。等到休息用膳的时候,那祖孙三代的人便走上前来,一脸苦相地哀求道。
“小哥,我家阿爹年纪大了,孩子才八岁,挤在车棚里面实在是难受。还请小哥发发善心,让我家阿爹和宝儿上你们的马车吧。”
“不行!小爷的车,是你们这些阿猫阿狗能上来的吗?滚开滚开,再过来,当心小爷我不客气!”念锦却是皱起眉头,一脸嫌恶的模样。
念锦这番态度,再加上他穿戴不俗,虽然震慑了这几人,却也引起了众人的厌恶。程锦绣没有当面下他的面子,相处短暂,她却很清楚念锦小小年纪,自尊心却格外的强。
等到队伍继续前行,马车里面只剩下了两人的时候,程锦绣这才开口道。
“念锦,就算你不想让他们上车,也不该用刚才那样的语气。你那样说,实在是太过分了。而且这一路还不知道太不太平,就我们两个人,本就势单力微。这些人虽然只是普通的百姓,可若是他们心生怨恨,就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你看,念锦分明这么聪明可爱,可你那样做了,就没人会喜欢你了。”
“啰嗦!小爷我想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笨女人,你有什么资格管我?那些人本就不是什么好人,小爷我为什么要给他们好脸色?”
念锦顿时沉下了脸,不满地撅起嘴巴,虽然模样可爱极了,嘴里的话实在是不讨人喜欢。以他的身份,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谁有资格让他和颜悦色呢!就算是没人喜欢又怎样,他才不稀罕呢!
程锦绣觉得心好累,到底是什么样的奇葩父母才能养出这样一个骄横固执的小霸王啊?
“好好好,就算他们不是好人,你也不能这样直接啊。真正厉害的人,是表面上看起来很和善可亲,打了对方一耳光,对方还要反过来感谢你的那种。难道念锦不想成为很厉害的人吗?”
程锦绣耐着性子继续劝了起来,等等,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她是不是在教坏小孩子?
“你说的也没错,下次小爷我会注意的。”念锦倒是很认真地思考了一番点了点头,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
“等等,其实我不是那个意思!”程锦绣伸出尔康手,一脸的悲愤莫名:“其实我是说,要做个好孩子,爱笑嘴甜,才能讨人喜欢啊!当然如果遇到坏人,适当的示弱其实也是自保的手段。你这样横冲直撞,实在是很危险——”
“笨女人,你好烦啊!小爷我不想听了,你快闭嘴!”捂住耳朵,念锦翻了个白眼。他那么厉害,才不会遇到危险呢!一群愚蠢弱小的家伙,有什么好忌惮的。
被嫌弃的程锦绣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好吧,就算她才当了妈,还是不会教孩子……尤其是这样一个小小年纪就酷霸狂拽的熊孩子!
马车摇摇晃晃的,再次停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队伍的人扎营休息,也开始准备晚膳。大多数人吃的都是干粮,最多烧点热水泡泡。毕竟这是在野外,只能对付着过。程锦绣也取出了糕点让念锦吃,岂料小家伙一脸嫌弃,跳下马车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居然抓了一只兔子过来。
“我要吃肉,笨女人,你给我弄!”
“你怎么抓到的?怎么一点伤口都没有?”程锦绣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它自己撞树上死了,正好被我捡到的,快点去弄,我饿了!”念锦不耐烦地哼了哼,“弄好了,小爷我允许你吃一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守株待兔?程锦绣直了眼,神色有些古怪地看着他。念锦趾高气扬地抬起头,下一秒却是神色一变。
她的胸口处,有一个小木牌,上面雕刻着这两个字,应该就是原主的名字了。现在的她,已经不是镇国公府的大小姐,晋元帝身边的贞元皇后程锦绣了。
如果,姬玉身边的程锦绣还活着,那么,她又是谁?
程锦绣瞬间惶恐不安,她将目光落在身边傲娇的小包子身上,不好意思地开口道:“念锦,其实我之前不小心摔破了头,脑子里面忘记了很多事情。我看你这么聪明伶俐,能不能给我讲讲现在最基本的国情?”
“哼,难怪你这么笨,原来是摔坏了脑子。”冷哼一声,念锦看她的目光一脸的鄙视。不过,许是因为程锦绣的夸奖让他很满意,他倒是没有推辞,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一一道来。
然而程锦绣想知道的宫中之事,却打听不到什么头绪。她本来还穿插着问了一下宫中的皇后,结果小家伙立刻变得凶巴巴的。
“宫里的事情小爷我怎么会知道?你不过是个乞丐,打听这些干什么?该不会是敌国的细作吧?”
程锦绣默,现在五六岁的小孩子,都是这么妖孽吗?
不过,她打听宫中之事,在外人眼里的确是值得怀疑。无奈之下,她只能暂时按耐住心中的打算。不过,程锦绣也下了决定,她要去京城!
只有到了京城,才能弄清楚一切的始末。
“笨女人,小爷要睡了,你过来哄我。”某个傲娇小包子不容拒绝地开口道,一副小小霸道总裁的既视感。
哄小孩子睡觉?程锦绣表示自己还真没有做过,奈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对于小念锦,程锦绣总是有一种控制不住的包容喜爱之情,干脆就忽略他那高高在上的语气了。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好不好?”程锦绣绞尽脑汁,最后给他说了一个狼来了,实在是童话故事不合时宜,更多的她其实也想不起来了。
“……而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愿意过来帮他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苦养大的羊被狼一口一口的吃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说谎是不好的,它会让你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
将记忆力的小学生故事按部就班地说完,程锦绣这才发现,念锦居然抱着她的手腕睡着了。闭着眼睛的小家伙,长长的睫毛在眼下勾勒出一片阴影,精致的婴儿肥脸庞,美好的宛如童话里的小天使。程锦绣微微一笑,她把手抽了抽,却根本抽不出去。
怕吵醒他,程锦绣干脆也不动了,她直接在旁边也一起躺下,闭上了眼睛。如果真的是六年后,那么她和子佩的孩子,应该也和小家伙一样大了吧?她这个当母亲的,实在是失职,竟是连一天都没有陪在他身边。
想着想着,程锦绣也渐渐地睡了过去。她自然不知道,小念锦眨了眨眼睛,干脆八爪鱼一般的藏入了她的怀里。
唔,笨女人虽然笨了些,可是好软好香啊。她的怀抱也好舒服,比奶娘的还要温暖,以后就当本小爷的暖*人好了。
深夜时分,客栈附近的街道处,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如何?可有消息?”
“大哥,迎客来里面住了一位锦衣华服的小公子,据说身边还带着一个下人。小的查证清楚了,的确是他无疑。”
“哼,这一次,没有了暗卫保护,我倒要看他还能逃到哪里去!主子有令,杀无赦!”
黑衣人危险地眯起了眼睛,冷声吩咐了起来。
天字一号房中,一只体型娇小的小麻雀从窗户里面飞了进来,直接跳到了*榻的枕头边上,啄了啄念锦的耳朵。原本沉睡的孩子猛的睁开了眼睛,小脸上顿时浮现出不耐烦的神色。
“一群讨厌的家伙,总是缠着小爷我,真烦人!”
起身走到了窗前,念锦稚嫩的脸上浮现出与他年龄不符合的厉色,他微微低下头,原本光洁如玉的额间,忽然绽放出一朵红莲。随着这红莲的出现,空气里似乎隐约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如果有人靠近客栈,就咬死他们,悄悄的不准太吵,知道吗?”
压低了嗓子开口,念锦说完这一句话,便关上了门窗继续躺在了程锦绣怀里。
半响后,客栈外面的地面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的尸体。潮水般的蛇虫堵住了这些人的口鼻,让他们发不出一点声音。等到确认黑衣刺客没有了呼吸,这群蛇虫们才悄无声息地褪去。
程锦绣是被热醒的,本就是六月的天,哪怕是晚上也很闷热,更别提怀里还抱着一个小火炉了。而就在她迷迷糊糊的准备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声凄厉的惨叫,却是吵醒了大半个客栈的人。
“啊——救命啊,死,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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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那些人都是被咬死的,身上全是齿痕,看来像是动物干的,可吓人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不过穿着一身黑衣,估计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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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物咬死的黑衣人?程锦绣皱了皱眉,蓦地嗅到了一股异样却熟悉的气息。
“笨女人,你傻愣着干什么?快收拾东西,小爷要上路了。”就在她沉思的时候,念锦却仰着小脑袋颐气指使地使唤她这个下人跟班。
“上路?念锦,你要去哪里?”
程锦绣回过神来,打算和他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打算,她是打算去京城的。在离开之前,她自然要安顿好这个小家伙。
“小爷我要回京城,笨女人,你拿了我的银子就得办事,否则的话,我就送你见官!说你是人贩子拐卖我!”鼓了鼓胖乎乎的小脸蛋,念锦一脸的得意洋洋。
“是是是,小屁孩怎么嘴巴这么毒,谁教你的?人贩子,有我这么好的人贩子吗?”程锦绣哭笑不得,敢情她还真是遇到一个活祖宗了。不过,好在顺路,一起去京城的话,倒也不错。
说是收拾行礼,其实只有几身程锦绣买的换洗衣服。既然要进京,自然是不能只靠两条腿的。而且,程锦绣也不知道去京城的路。最后,程锦绣从掌柜的那里打听到了一队正好要送货去京城的镖局,便打算给些银子和他们一起。
富安县位于楚郡,而楚郡距离京城路途较远,坐马车起码要七八天。程锦绣实在是不知道念锦到底是干什么的,小小年纪身边一个护卫都没有,居然要去京城。听他的口音倒是正宗的京城人,可是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楚郡?难不成是和家人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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镖局上路的时间正好是吃了午膳之后,程锦绣带着念锦,一大一小到了镖队。知道念锦那个养尊处优的性子,程锦绣给了不少钱,换了一个单独的马车坐着。车厢里面,茶水糕点小吃一应具有,倒像是跟出游没什么两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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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程锦绣和念锦两个人居然霸占了一辆马车,虽然是给了钱的,这群人拥挤之下却是产生了别的念头。等到休息用膳的时候,那祖孙三代的人便走上前来,一脸苦相地哀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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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锦这番态度,再加上他穿戴不俗,虽然震慑了这几人,却也引起了众人的厌恶。程锦绣没有当面下他的面子,相处短暂,她却很清楚念锦小小年纪,自尊心却格外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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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锦,就算你不想让他们上车,也不该用刚才那样的语气。你那样说,实在是太过分了。而且这一路还不知道太不太平,就我们两个人,本就势单力微。这些人虽然只是普通的百姓,可若是他们心生怨恨,就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你看,念锦分明这么聪明可爱,可你那样做了,就没人会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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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其实我不是那个意思!”程锦绣伸出尔康手,一脸的悲愤莫名:“其实我是说,要做个好孩子,爱笑嘴甜,才能讨人喜欢啊!当然如果遇到坏人,适当的示弱其实也是自保的手段。你这样横冲直撞,实在是很危险——”
“笨女人,你好烦啊!小爷我不想听了,你快闭嘴!”捂住耳朵,念锦翻了个白眼。他那么厉害,才不会遇到危险呢!一群愚蠢弱小的家伙,有什么好忌惮的。
被嫌弃的程锦绣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好吧,就算她才当了妈,还是不会教孩子……尤其是这样一个小小年纪就酷霸狂拽的熊孩子!
马车摇摇晃晃的,再次停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队伍的人扎营休息,也开始准备晚膳。大多数人吃的都是干粮,最多烧点热水泡泡。毕竟这是在野外,只能对付着过。程锦绣也取出了糕点让念锦吃,岂料小家伙一脸嫌弃,跳下马车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居然抓了一只兔子过来。
“我要吃肉,笨女人,你给我弄!”
“你怎么抓到的?怎么一点伤口都没有?”程锦绣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它自己撞树上死了,正好被我捡到的,快点去弄,我饿了!”念锦不耐烦地哼了哼,“弄好了,小爷我允许你吃一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守株待兔?程锦绣直了眼,神色有些古怪地看着他。念锦趾高气扬地抬起头,下一秒却是神色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