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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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的声音也恨理所当然的激昂了起来,不过不是因为琥珀金,而是因为那个瓶子中装着的酒红色液体。
想一想吧,珍贵的琥珀金只不过是用来制作容器的材料,那么需要这容器的酒红色液体又该有多值钱呢?
瞪了兰斯一眼,索罗斯真心为队友这没见过世面的丢人行为感到害羞。
“我的话还没说完。”
索罗斯清了清嗓子,也是给兰斯冷静情绪的时间。
“琥珀金有隔绝魔力的作用,所以也会被用来制作容器,储存一些珍贵的魔法物品。”
如果说刚才算是惊喜,那么现在就算得上惊吓了。
兰斯咽着急速分泌的唾液,往后退了一步。
“你是说,这瓶东西可能是……魔药?!”
魔药作为炼金术所制作的强力魔法物品,在受人追捧的同时也有着很高的危险度,尤其是这些来路不明的魔药,再加上在场几人全是不通魔法的人,危险度更是直线飙升,简直不亚于用强酸漱口。
“不用那么害怕,没看见恰克拿着这么久也没出问题吗。”
索罗斯看到兰斯的举动,嘲笑地调笑了他一句,随后脸色又慎重了起来。
“我曾经听到过一个传说,那传说中提及到一种魔药,那种魔药被称为炼金术的奇迹。”
顿了顿,索罗斯说出了魔药的名字。
“长生不老药——永生之酒。”
这个名字一出现,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连乔纳森都听说过这个名字。
相传不知何时,一个伟大的炼金术师在偶然中练成了一种神奇的魔药,喝下那魔药能让人永生不死,因为那魔药的颜色就像上好的红酒,所以被称之为永生之酒。
因为永生之酒的效果太惊世骇俗,也有人说那并非由炼金术所造,而是神灵的恩赐,神灵用自己那有着让凡人永恒效果的血液作为奖励,嘉奖那些对世界有着莫大功劳的英雄。也是因为这个传说,永生之酒也被称为神之血。
不过神之血的传说还有后续,是一个很诙谐的后续。
相传因为永生之酒被称为神之血,久而久之酒鬼们纷纷也将各种各样的酒全称为神之血,以此来为自己的酒瘾找正当理由。
“这、这真的是……”
兰斯不敢相信地看着索罗斯手中的瓶子,然后变得狂喜。
“这简直太棒了!刚好三瓶,我们三人一人一瓶!”
被突如其来的大奖砸到,兰斯兴奋得快要发疯了,对于生命短暂的人类来说,永生历来都是最不可抗拒的诱惑。
“不老不死,多么美妙啊,我都快等不及想拥有永恒的生命了!”
相比兰斯的兴奋,索罗斯就要理智得多了,他默默的看了一眼身后的乔纳森。
“别太兴奋了,我也不是完全肯定这就是长生不老药。而且……”
虽然确实是自己的队友找到了这些魔药,但世界可没有先到先得这种规矩,就像你从尸体上获得了财宝一样,别人也能从你的尸体上拿走财宝,决定一切的终归是力量。
兰斯也知道索罗斯的意思,他看了看乔纳森。要是平时的话他顶多说两句挑衅的话,而不敢和这些怪物真正起冲突,可事关不老不死,一切退让的可能都烟消云散了。
“乔斯达先生本来就是超越了人类的生命体,我想乔斯达先生一定不会稀罕这点魔药的,再说了,这是给人类吃的魔药,对乔斯达先生起不起效还要两说。”
兰斯这是第一次没用那种讨厌鬼的表情,而是和颜悦色地挤兑乔纳森。
——真是丑陋,有点理解爱因斯坦不喜欢人类的原因了。也许是和大小姐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已经习惯了那种即使是恶习也表现得堂堂正正的作风,再看人类这种卑微的小心思总觉得丑陋而可笑。
要是一般情况的话乔纳森一定会退让,他不想和这些人多纠缠也不愿意变得像他们一样丑陋。可是,这也只是一般情况,对于这种据说很神奇的魔药,乔纳森不打算退步。
倒不是乔纳森想要不老不死,看惯了大小姐和爱因斯坦的乔纳森明白这个世界非常不公平,种族之间的差距并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填补的,更别说是凡与非凡的差距。
简单来说,人类并不可能真的靠一瓶小小的药水就从本质上发生改变。
乔纳森在乎的不是那种虚无缥缈的‘不老不死’,他在乎的是这药水真正可能拥有功效。
——既然被吹得神乎其神,那么也能医好洁西卡的眼睛吧?乔纳森也不敢肯定,却又尝试的价值。
“可以的话能算我一份吗。”
乔纳森对着面色不善的兰斯说到。
“虽然不知道你们到底有什么样的误会,可我确确实实是普通的人类。”
听到这话,三个冒险者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其中胆小鬼恰克最为夸张。
“也就是说……你其实只是个人类?!”
大概是相遇时看到赫卡忒的力量后把自己也当做了赫卡忒的同类吧?这样的会错意倒是不难猜,乔纳森随便想想就能知道。
“确实——”
“什么嘛,害我虚惊一场。”
话还没说完,乔纳森的话被冰冷的声音打断了,紧接着视线突然被鲜红色遮盖住了,胸口感到剧烈的疼痛,像是被疼痛抽出了他所有的力气一样,乔纳森摔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变故发生得太快,以至于乔纳森到现在还一头雾水。
胸口处被一柄细长的弯刀贯穿,乔纳森艰难地抬起头,看到的是一章挂着鲜血面无表情的脸。
那是胆小鬼恰克。
——难道是因为讨厌自己所以痛下杀手?就算讨厌自己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吧……。这么想着的乔纳森视线的一角看到了其他人,那是本该是恰克同伴的索罗斯和兰斯也是同样的状态。
兰斯一脸呆滞地看着突然动手的队友,他们三人是队友,是搭档,是交托生死的挚友,可为什么这样的挚友现在却一脸冷酷地想要杀死自己?(未完待续。)
兰斯的声音也恨理所当然的激昂了起来,不过不是因为琥珀金,而是因为那个瓶子中装着的酒红色液体。
想一想吧,珍贵的琥珀金只不过是用来制作容器的材料,那么需要这容器的酒红色液体又该有多值钱呢?
瞪了兰斯一眼,索罗斯真心为队友这没见过世面的丢人行为感到害羞。
“我的话还没说完。”
索罗斯清了清嗓子,也是给兰斯冷静情绪的时间。
“琥珀金有隔绝魔力的作用,所以也会被用来制作容器,储存一些珍贵的魔法物品。”
如果说刚才算是惊喜,那么现在就算得上惊吓了。
兰斯咽着急速分泌的唾液,往后退了一步。
“你是说,这瓶东西可能是……魔药?!”
魔药作为炼金术所制作的强力魔法物品,在受人追捧的同时也有着很高的危险度,尤其是这些来路不明的魔药,再加上在场几人全是不通魔法的人,危险度更是直线飙升,简直不亚于用强酸漱口。
“不用那么害怕,没看见恰克拿着这么久也没出问题吗。”
索罗斯看到兰斯的举动,嘲笑地调笑了他一句,随后脸色又慎重了起来。
“我曾经听到过一个传说,那传说中提及到一种魔药,那种魔药被称为炼金术的奇迹。”
顿了顿,索罗斯说出了魔药的名字。
“长生不老药——永生之酒。”
这个名字一出现,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连乔纳森都听说过这个名字。
相传不知何时,一个伟大的炼金术师在偶然中练成了一种神奇的魔药,喝下那魔药能让人永生不死,因为那魔药的颜色就像上好的红酒,所以被称之为永生之酒。
因为永生之酒的效果太惊世骇俗,也有人说那并非由炼金术所造,而是神灵的恩赐,神灵用自己那有着让凡人永恒效果的血液作为奖励,嘉奖那些对世界有着莫大功劳的英雄。也是因为这个传说,永生之酒也被称为神之血。
不过神之血的传说还有后续,是一个很诙谐的后续。
相传因为永生之酒被称为神之血,久而久之酒鬼们纷纷也将各种各样的酒全称为神之血,以此来为自己的酒瘾找正当理由。
“这、这真的是……”
兰斯不敢相信地看着索罗斯手中的瓶子,然后变得狂喜。
“这简直太棒了!刚好三瓶,我们三人一人一瓶!”
被突如其来的大奖砸到,兰斯兴奋得快要发疯了,对于生命短暂的人类来说,永生历来都是最不可抗拒的诱惑。
“不老不死,多么美妙啊,我都快等不及想拥有永恒的生命了!”
相比兰斯的兴奋,索罗斯就要理智得多了,他默默的看了一眼身后的乔纳森。
“别太兴奋了,我也不是完全肯定这就是长生不老药。而且……”
虽然确实是自己的队友找到了这些魔药,但世界可没有先到先得这种规矩,就像你从尸体上获得了财宝一样,别人也能从你的尸体上拿走财宝,决定一切的终归是力量。
兰斯也知道索罗斯的意思,他看了看乔纳森。要是平时的话他顶多说两句挑衅的话,而不敢和这些怪物真正起冲突,可事关不老不死,一切退让的可能都烟消云散了。
“乔斯达先生本来就是超越了人类的生命体,我想乔斯达先生一定不会稀罕这点魔药的,再说了,这是给人类吃的魔药,对乔斯达先生起不起效还要两说。”
兰斯这是第一次没用那种讨厌鬼的表情,而是和颜悦色地挤兑乔纳森。
——真是丑陋,有点理解爱因斯坦不喜欢人类的原因了。也许是和大小姐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已经习惯了那种即使是恶习也表现得堂堂正正的作风,再看人类这种卑微的小心思总觉得丑陋而可笑。
要是一般情况的话乔纳森一定会退让,他不想和这些人多纠缠也不愿意变得像他们一样丑陋。可是,这也只是一般情况,对于这种据说很神奇的魔药,乔纳森不打算退步。
倒不是乔纳森想要不老不死,看惯了大小姐和爱因斯坦的乔纳森明白这个世界非常不公平,种族之间的差距并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填补的,更别说是凡与非凡的差距。
简单来说,人类并不可能真的靠一瓶小小的药水就从本质上发生改变。
乔纳森在乎的不是那种虚无缥缈的‘不老不死’,他在乎的是这药水真正可能拥有功效。
——既然被吹得神乎其神,那么也能医好洁西卡的眼睛吧?乔纳森也不敢肯定,却又尝试的价值。
“可以的话能算我一份吗。”
乔纳森对着面色不善的兰斯说到。
“虽然不知道你们到底有什么样的误会,可我确确实实是普通的人类。”
听到这话,三个冒险者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其中胆小鬼恰克最为夸张。
“也就是说……你其实只是个人类?!”
大概是相遇时看到赫卡忒的力量后把自己也当做了赫卡忒的同类吧?这样的会错意倒是不难猜,乔纳森随便想想就能知道。
“确实——”
“什么嘛,害我虚惊一场。”
话还没说完,乔纳森的话被冰冷的声音打断了,紧接着视线突然被鲜红色遮盖住了,胸口感到剧烈的疼痛,像是被疼痛抽出了他所有的力气一样,乔纳森摔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变故发生得太快,以至于乔纳森到现在还一头雾水。
胸口处被一柄细长的弯刀贯穿,乔纳森艰难地抬起头,看到的是一章挂着鲜血面无表情的脸。
那是胆小鬼恰克。
——难道是因为讨厌自己所以痛下杀手?就算讨厌自己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吧……。这么想着的乔纳森视线的一角看到了其他人,那是本该是恰克同伴的索罗斯和兰斯也是同样的状态。
兰斯一脸呆滞地看着突然动手的队友,他们三人是队友,是搭档,是交托生死的挚友,可为什么这样的挚友现在却一脸冷酷地想要杀死自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