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张元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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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张元青7
“张元青,你不要太过分,我没招你没惹你,你为什么总是欺负我!”宋野草一边抖落杂草一样的头发上的粉笔灰,一边气愤地诘问我,小巧的脸蛋因为气愤而染上红晕,她长得很白,眼睛很大,而嘴角又很小。只是因为穿的又土又旧,再加上头发像个鸡窝,所以掩盖了她的美。
她终于跟我说话了!
我内心澎湃激昂,脸上不自觉地升起笑意,抬起手臂,明明想撩开她额前的碎发,但看到她厌恶的表情,不晓得哪根筋搭错了,伸手就拧向她小巧的脸蛋。
她吃痛,挥手撵我,我笑的猖狂,嘴里恶毒说道:“宋野草,我摸你那是看得你呢。看你干瘪瘪的,有几个人男生愿意摸你啊!”
她被我气得眼泪汪汪,却硬生生将泪水捆在眼眶,小胸脯因为生气而剧烈起伏,特别像个受气小媳妇,惹得我心疼,这才意识到,我把她逗生气了。
“对不……”道歉的话尚未说完,她狠狠瞪了我一眼,撒腿跑远了。
我想我接近她的方式用错了。
因为我最近时常欺负她,导致我身后几个小跟班没事也欺负她,往她桌上丢烂泥巴,朝她脸上丢粉笔头,揪她的头发。他妈的,这群傻逼,宋野草岂是他们能欺负的!
放学后,我把那几个小跟班叫出来,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们,“你们以后不能欺负宋野草了!”
小跟班A流着大鼻涕,一脸懵懂地问我,“大哥,这是为什么啊?”
小跟班B抠了一坨鼻屎塞进嘴里嚼了嚼,问:“大哥,你是不是喜欢宋野草了?”
小跟班C的屁突然蹦了出来又臭又响,劝道:“可别,那宋野草是个野种,你喜欢她,就等于喜欢野种,以后生个孩子也是野种。”
“……”我被他们的神问题以及神理论震惊了,而我、并不认为,我喜欢上了宋野草。
毕竟,我特别特别讨厌女人。
所有的女人在我心中都是蛇蝎心肠。
她们在床上被豹哥玩弄的时候,都是下贱的妓女,连畜生都不如。
我,怎么会喜欢上宋野草呢?
我……只是……觉得她……有点意思。
可我就是不想别人欺负她。
“我觉得欺负宋野草没有挑战性,我们欺负田花花吧,她一个人占两个人的座,还喜欢打嗝放屁,长得又高又胖,比我们男生都壮,欺负她有挑战性,是男人的就不要怂!”真是为难我了,明明十六七岁的男人了,还跟一群十二三岁的傻逼一起商量欺负谁。
终于,他们目标转移,再也没有为难宋野草了,而是挑战牛高马大的田花花。
而我不得不换别的方式接近宋野草,放学后她回去后山上割猪草,都来不及吃饭。
我其实,蛮……可怜她的。
所以她出去割猪草,我有时候看书看累了也跟着一块去,她在前我在后,而我速度快,每次割完猪草悄悄折回她家,把猪草倒进她家院里,她家院里一般都放有前一天的猪草,我把新鲜猪草混进去她也发现不了。
割完猪草,我再回家做饭,吃完饭就坐炕上看书,慢慢的,程才送来的管理学跟经济学,我竟然看懂了。
有时候看书看到大半夜多少有点疲劳,但我想做一名有用的男人,做一个比豹哥还优秀的企业家,豹哥吃亏就吃在没有文化,我因为作,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但我要利用一切可用的时间,完善自己。
尤其是每次程才给我送书时告诉我张元贺在学校成绩优异,且格调高雅,深受老师同学喜爱,我就恨得牙痒痒,凭什么他一个私生子过得比我好,我不服!
连一个张元贺我都比不下去,我又凭什么给弟弟跟沈秋新报仇!别说报仇了,或许我的后半生就会一直荒芜下去,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我要精彩地活着,向韩信学习,忍受胯下之辱;向勾践学习,隐忍求生、卧薪尝胆;向朱元璋学习,乞丐出身却运筹帷帐,最后做了皇帝。
我的灰暗跟艰辛只是暂时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成熟稳重的闯入豹哥视野,强悍迅猛地干掉张元贺跟裴佩。
所以,程才送来的书,即使是熬夜,我也会认认真真看完,并在不懂的地方做好笔记,等程才下次过来“巡察”时,我再请教他。程才可是985院校出来的硕士研究生,总能言简意赅地解释我提出的问题,并且一理通百理融,渐渐的,我看管理学跟经济学便不是那么吃力。
而历史跟政治类的书籍对我来说完全小意思,就像看小说似的,我是个对政治,说白了,对权谋十分敏感的人。古人的计谋和心思,完完全全可以用在当今社会。就三十六计而言,不单单用在古代战场,亦可以用在当今官场跟商场。
宋家沟是我的福地,叫我饱受折磨的同时,却叫我的思想和头脑却越发丰盈。
五年级终于结束,暑假时期,前两天下了一场大雨,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差点把这间歪歪斜斜的屋子冲垮,好在放暑假了,我有闲散时间,雨停后我跟村长借了些工具,把房顶修补好。
李凯跟着程才来看我时,我正坐在满是蚊子的小院里看经济学类书籍,院子里的烂泥还没晒干,李凯踩了一脚的泥。
瞬间他的眼睛就红了,又怕我看见,立即看向别处,哽咽道:“元青,你辛苦了。”
无所谓,我在这住惯了,反而觉得这儿比广大市里的别墅好。
“元青,你可知道村东顾家?”程才一进来就问我这个,我当然不知道,摇头以示回应。
“哦……”程才长长叹息一声,“不知道就不知道吧,顾家有个儿子在广达一中当了个小领导,豹哥说你回去后,他就找顾主任,把你送进广达市最好的中学。”
总觉得他前面的叹息跟后面的话语不相符,我却懒得多问,不过听他的语气,似乎要把我接回去了?
我,暂时不想回去。
上学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自学才是王道。
我想留在这片净土自学,等我的知识储备够用了,我再出去。
现在回广达市,弄不好就是死路一条。
裴佩会继续对我下手,我目前不一定有招架的本事。
并且……我有点留恋这里,我想再跟宋野草、相处一段时间。
“再过一年吧,我在这里还没有修炼好,等我看完、吃透你送来的书籍,我就回去。”
程才见我一口回绝,莫名地笑了笑,竟然夸赞道:“我觉得你这个想法很好。”
然后他出去闲逛,我又跟李凯单独聊了一会儿,李凯告诉我,裴佩的远方亲戚孤狼也开了一家兰亭会所,似乎裴佩还在里面入了一股。而豹哥的生意逐渐向省城转移,煌佳会所暂时由程才经营,但程才有时候会因生意的事跟裴佩争吵几句。
他还告诉我,李扬九月份就回来了,他给程才说了,等李扬回来就跟他一起在煌佳上班。煌佳虽然是胡铭负责,但胡铭肯定会给程才这个面子。
然后他又告诉我,我跟他在广达市当小混混的那几年,时常有别的小混混跟我们大家,把我们往死里打,其实那些小混混都是裴佩的弟弟找来的人。
我冷笑两声,裴佩为了弄死我可谓处心积虑哦。
好在我命贱活的久,没有死在那些小混混的手里。
深吸一口气,我对李凯道:“你们赶紧回去吧,这里的路不好走,一到下午蛇虫鼠蚁比较多,你们不要被蛇咬了。”
李凯从包里拿出两罐好茶,又拿出一条香烟,“上次听你说你夜里时常看书看得困乏,喝点茶抽口烟解解乏。”
临走时,他给我塞了一把零钱,说方便我在这里生活,我笑了笑拒绝道:“这个鸟地方,有钱都用不上,下次多给我带点烟过来,我还能拿出去贿赂别人。李凯,我发现靠自己的双手挣来的钱特别有意思,这些小钱,我不需要。将来总有一天,我会靠自己的本事挣大钱!”
李凯他们离开后,我给自己点了一根烟,之前我不明白豹哥他们为什么喜欢抽烟,现在我才发现,抽进去的是落寞吐出来的是惆怅。
烟,是个好东西。
看了几天书,到了宋家沟农忙时节,我又开始帮村里人收谷子,以换取粮食跟蔬菜。
李四家的田跟宋野草家相邻,她一个人挥着镰刀,速度极快地搁着谷子,瘦小的身影差点被茂盛的谷穗堙没,我特别想过去帮她,但找不到合适的由头。
恰好李四送来西瓜叫我解渴,我端着西瓜靠近了宋野草,她被我吓了一跳,“你有病啊,悄无声息地跑过来做什么!”
她抬起袖子擦脸上的汗珠,小脸被晒得通红,整个人又瘦又小,叫认心生怜惜。
“喏,给你吃西瓜。”我其实挺不好意思的,结果一张嘴,声音就蛮横起来。
“你去吃吧,我不需要。”她放下镰刀在一棵大树下坐下,树下放着一个有缺口的大海碗,碗里是被太阳晒红的绿豆粥,看上去都不新鲜了。
“吃那个会拉肚子的。”我好心提示。
“你们城里人吃了这个才会拉肚子,我们山里人不会。”她竟然反呛我,哼,小没良心的。
我硬是把西瓜塞进她手里,自己点了一根烟,她却执着地把西瓜放在我脚下。
嘿,我顿时来气了,一边点烟一边往她身边靠,想教训她几句。
哪里料到打火机的火苗猛地窜了出来,差点把她杂草般的头发点着。
这些好了,她一定当我是戏弄她的坏男人。我简直百口莫辩!
番外之张元青7
“张元青,你不要太过分,我没招你没惹你,你为什么总是欺负我!”宋野草一边抖落杂草一样的头发上的粉笔灰,一边气愤地诘问我,小巧的脸蛋因为气愤而染上红晕,她长得很白,眼睛很大,而嘴角又很小。只是因为穿的又土又旧,再加上头发像个鸡窝,所以掩盖了她的美。
她终于跟我说话了!
我内心澎湃激昂,脸上不自觉地升起笑意,抬起手臂,明明想撩开她额前的碎发,但看到她厌恶的表情,不晓得哪根筋搭错了,伸手就拧向她小巧的脸蛋。
她吃痛,挥手撵我,我笑的猖狂,嘴里恶毒说道:“宋野草,我摸你那是看得你呢。看你干瘪瘪的,有几个人男生愿意摸你啊!”
她被我气得眼泪汪汪,却硬生生将泪水捆在眼眶,小胸脯因为生气而剧烈起伏,特别像个受气小媳妇,惹得我心疼,这才意识到,我把她逗生气了。
“对不……”道歉的话尚未说完,她狠狠瞪了我一眼,撒腿跑远了。
我想我接近她的方式用错了。
因为我最近时常欺负她,导致我身后几个小跟班没事也欺负她,往她桌上丢烂泥巴,朝她脸上丢粉笔头,揪她的头发。他妈的,这群傻逼,宋野草岂是他们能欺负的!
放学后,我把那几个小跟班叫出来,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们,“你们以后不能欺负宋野草了!”
小跟班A流着大鼻涕,一脸懵懂地问我,“大哥,这是为什么啊?”
小跟班B抠了一坨鼻屎塞进嘴里嚼了嚼,问:“大哥,你是不是喜欢宋野草了?”
小跟班C的屁突然蹦了出来又臭又响,劝道:“可别,那宋野草是个野种,你喜欢她,就等于喜欢野种,以后生个孩子也是野种。”
“……”我被他们的神问题以及神理论震惊了,而我、并不认为,我喜欢上了宋野草。
毕竟,我特别特别讨厌女人。
所有的女人在我心中都是蛇蝎心肠。
她们在床上被豹哥玩弄的时候,都是下贱的妓女,连畜生都不如。
我,怎么会喜欢上宋野草呢?
我……只是……觉得她……有点意思。
可我就是不想别人欺负她。
“我觉得欺负宋野草没有挑战性,我们欺负田花花吧,她一个人占两个人的座,还喜欢打嗝放屁,长得又高又胖,比我们男生都壮,欺负她有挑战性,是男人的就不要怂!”真是为难我了,明明十六七岁的男人了,还跟一群十二三岁的傻逼一起商量欺负谁。
终于,他们目标转移,再也没有为难宋野草了,而是挑战牛高马大的田花花。
而我不得不换别的方式接近宋野草,放学后她回去后山上割猪草,都来不及吃饭。
我其实,蛮……可怜她的。
所以她出去割猪草,我有时候看书看累了也跟着一块去,她在前我在后,而我速度快,每次割完猪草悄悄折回她家,把猪草倒进她家院里,她家院里一般都放有前一天的猪草,我把新鲜猪草混进去她也发现不了。
割完猪草,我再回家做饭,吃完饭就坐炕上看书,慢慢的,程才送来的管理学跟经济学,我竟然看懂了。
有时候看书看到大半夜多少有点疲劳,但我想做一名有用的男人,做一个比豹哥还优秀的企业家,豹哥吃亏就吃在没有文化,我因为作,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但我要利用一切可用的时间,完善自己。
尤其是每次程才给我送书时告诉我张元贺在学校成绩优异,且格调高雅,深受老师同学喜爱,我就恨得牙痒痒,凭什么他一个私生子过得比我好,我不服!
连一个张元贺我都比不下去,我又凭什么给弟弟跟沈秋新报仇!别说报仇了,或许我的后半生就会一直荒芜下去,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我要精彩地活着,向韩信学习,忍受胯下之辱;向勾践学习,隐忍求生、卧薪尝胆;向朱元璋学习,乞丐出身却运筹帷帐,最后做了皇帝。
我的灰暗跟艰辛只是暂时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成熟稳重的闯入豹哥视野,强悍迅猛地干掉张元贺跟裴佩。
所以,程才送来的书,即使是熬夜,我也会认认真真看完,并在不懂的地方做好笔记,等程才下次过来“巡察”时,我再请教他。程才可是985院校出来的硕士研究生,总能言简意赅地解释我提出的问题,并且一理通百理融,渐渐的,我看管理学跟经济学便不是那么吃力。
而历史跟政治类的书籍对我来说完全小意思,就像看小说似的,我是个对政治,说白了,对权谋十分敏感的人。古人的计谋和心思,完完全全可以用在当今社会。就三十六计而言,不单单用在古代战场,亦可以用在当今官场跟商场。
宋家沟是我的福地,叫我饱受折磨的同时,却叫我的思想和头脑却越发丰盈。
五年级终于结束,暑假时期,前两天下了一场大雨,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差点把这间歪歪斜斜的屋子冲垮,好在放暑假了,我有闲散时间,雨停后我跟村长借了些工具,把房顶修补好。
李凯跟着程才来看我时,我正坐在满是蚊子的小院里看经济学类书籍,院子里的烂泥还没晒干,李凯踩了一脚的泥。
瞬间他的眼睛就红了,又怕我看见,立即看向别处,哽咽道:“元青,你辛苦了。”
无所谓,我在这住惯了,反而觉得这儿比广大市里的别墅好。
“元青,你可知道村东顾家?”程才一进来就问我这个,我当然不知道,摇头以示回应。
“哦……”程才长长叹息一声,“不知道就不知道吧,顾家有个儿子在广达一中当了个小领导,豹哥说你回去后,他就找顾主任,把你送进广达市最好的中学。”
总觉得他前面的叹息跟后面的话语不相符,我却懒得多问,不过听他的语气,似乎要把我接回去了?
我,暂时不想回去。
上学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自学才是王道。
我想留在这片净土自学,等我的知识储备够用了,我再出去。
现在回广达市,弄不好就是死路一条。
裴佩会继续对我下手,我目前不一定有招架的本事。
并且……我有点留恋这里,我想再跟宋野草、相处一段时间。
“再过一年吧,我在这里还没有修炼好,等我看完、吃透你送来的书籍,我就回去。”
程才见我一口回绝,莫名地笑了笑,竟然夸赞道:“我觉得你这个想法很好。”
然后他出去闲逛,我又跟李凯单独聊了一会儿,李凯告诉我,裴佩的远方亲戚孤狼也开了一家兰亭会所,似乎裴佩还在里面入了一股。而豹哥的生意逐渐向省城转移,煌佳会所暂时由程才经营,但程才有时候会因生意的事跟裴佩争吵几句。
他还告诉我,李扬九月份就回来了,他给程才说了,等李扬回来就跟他一起在煌佳上班。煌佳虽然是胡铭负责,但胡铭肯定会给程才这个面子。
然后他又告诉我,我跟他在广达市当小混混的那几年,时常有别的小混混跟我们大家,把我们往死里打,其实那些小混混都是裴佩的弟弟找来的人。
我冷笑两声,裴佩为了弄死我可谓处心积虑哦。
好在我命贱活的久,没有死在那些小混混的手里。
深吸一口气,我对李凯道:“你们赶紧回去吧,这里的路不好走,一到下午蛇虫鼠蚁比较多,你们不要被蛇咬了。”
李凯从包里拿出两罐好茶,又拿出一条香烟,“上次听你说你夜里时常看书看得困乏,喝点茶抽口烟解解乏。”
临走时,他给我塞了一把零钱,说方便我在这里生活,我笑了笑拒绝道:“这个鸟地方,有钱都用不上,下次多给我带点烟过来,我还能拿出去贿赂别人。李凯,我发现靠自己的双手挣来的钱特别有意思,这些小钱,我不需要。将来总有一天,我会靠自己的本事挣大钱!”
李凯他们离开后,我给自己点了一根烟,之前我不明白豹哥他们为什么喜欢抽烟,现在我才发现,抽进去的是落寞吐出来的是惆怅。
烟,是个好东西。
看了几天书,到了宋家沟农忙时节,我又开始帮村里人收谷子,以换取粮食跟蔬菜。
李四家的田跟宋野草家相邻,她一个人挥着镰刀,速度极快地搁着谷子,瘦小的身影差点被茂盛的谷穗堙没,我特别想过去帮她,但找不到合适的由头。
恰好李四送来西瓜叫我解渴,我端着西瓜靠近了宋野草,她被我吓了一跳,“你有病啊,悄无声息地跑过来做什么!”
她抬起袖子擦脸上的汗珠,小脸被晒得通红,整个人又瘦又小,叫认心生怜惜。
“喏,给你吃西瓜。”我其实挺不好意思的,结果一张嘴,声音就蛮横起来。
“你去吃吧,我不需要。”她放下镰刀在一棵大树下坐下,树下放着一个有缺口的大海碗,碗里是被太阳晒红的绿豆粥,看上去都不新鲜了。
“吃那个会拉肚子的。”我好心提示。
“你们城里人吃了这个才会拉肚子,我们山里人不会。”她竟然反呛我,哼,小没良心的。
我硬是把西瓜塞进她手里,自己点了一根烟,她却执着地把西瓜放在我脚下。
嘿,我顿时来气了,一边点烟一边往她身边靠,想教训她几句。
哪里料到打火机的火苗猛地窜了出来,差点把她杂草般的头发点着。
这些好了,她一定当我是戏弄她的坏男人。我简直百口莫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