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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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熊熊燃烧,炭火上炙烤着羔羊肉,发出浓烈香气。喝得半醉的士兵聚在一起,摘掉帽子,赤裸着身体,胸前无一例外刺着狼头图案。粗豪的歌声中,人们肆无忌惮地跳着不成步伐的舞蹈,偶尔撮唇尖啸,为同伴们叫好应合。
这是远离家乡的一队异族士兵,来自沙陀突厥的处月部。它本是西突厥阿史那部的一个旁支,长期以来,强大的东突厥不断侵占属于西突厥的土地,为抗御他们的掠夺,阿史那向唐朝寻求援助,与大唐结盟修好,这一队人马正是为此而来。
一片酣醉气氛中只有一个人自始自终保留着清醒。那是一名首领模样的人,三十上下,鹰一般锐利却深陷的双眼与其下高而挺直的鼻梁表明了他的血统。他是处月部朱邪可汗的弟弟延昆,也是这支部队的首领。
“后天就要到长安了。”
一个声音在他身后静静响起,延昆转过头,看见一名老人。这么说是因为那人头发已经全白了,但看脸庞,却无法分辨出年龄。他有一张在北地风沙中变得粗糙的深古铜色面孔,皱纹和伤痕混合在一起。胸前挂着一面铜镜、一串兽骨,以及其他一些看起来非常古怪的东西。这也昭示着他的身份:军中的巫师。
“洛布,占卜的结果怎样?”
举起手中铜镜,巫师开始默默念起奇怪的咒语。然后,他将那面镜子放在篝火旁,撮起地上泥土,撒在镜面之上。
“有血……”年迈巫师喃喃地说,神情痴迷,似乎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到了另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很多血……”
“这我知道。”延昆叹了口气,“唐国就要和颉利打仗了,一定会流血。”
“可这回不一样,这血是沙陀的血……”
延昆神色变得焦躁起来,“还是避免不了么?”
“是的。”
年轻首领闭上眼,神色苦恼地低下头。见他如此,老人眼中闪过怪异的光芒。
“离开这里!”洛布用一种耳语一样的声音急切地说道:“离开唐人,他们不值得我们帮忙……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他们在利用我们,因为我们了解颉利……尽管这样,他们还是会输,会死在茫茫无边的大沙漠里,到那时候颉利一定会灭了我们的部落,屠杀光我们的族人,就像割羊毛一样……”
声音仿佛某种奇妙的咒语,又像是带着不可思议的说服力,延昆的目光不由自主散乱起来,但他立刻猛烈摇头,像是要驱散这种茫然。
“不,不会!”长吁一口气,延昆神色变得坚定,“我见过李元帅,也相信他。他是位英雄,不会输给颉利,更不会对我们背信弃义……这么多年来,族人死在颉利手上的难道还少吗?抢走我们的羊群,屠杀我们的父老,夺走我们的女人……与其被他像野狗一样追着到处逃跑,不如挺身而出,像狼那样和他决一死战!”
首领站起身,紧抿长着短髭的嘴唇,双眼在篝火映衬下闪闪发光。突然拍了拍手,向狂欢着的部属们大声喝道:“今晚到此为止,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长安城里有的是美酒,等到了那里,我们再喝个痛快!”
延昆的话引起了一阵欢呼:“长安!长安!”每个人脸上都露出向往憧憬之色。巫师垂下了头,白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上表情。
篝火光芒逐渐暗淡下去,方才热闹过后只留下一片冷寂。营帐门口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名喝醉的士兵,其中一人摇摇晃晃坐起,趴在地上干呕了两声。突然之间,他感到有一阵风从后背袭来。来不及搞清出了什么事,脑袋上已经挨了重重一击。
有些湿热的液体喷洒在手臂上,是他自己的鲜血和脑浆。那是这个沙陀人在这世上最后一个念头。
刚从马周处回到随意楼,眼前情景立刻让李淳风吃了一惊:小管家摇光一反常态,坐在门前台阶上,一脸郁闷,本来就拧在一起的眉毛此刻更是结成一个疙瘩。
“咦,这是做什么?”
少年一见他来,呼地站起,张了张嘴又闭上,怒冲冲地坐下。倒是门里探出两颗脑袋,分别是葫芦和瓜哥两个。一人头上搭了块布巾,另一人手中抓了柄竹帚,四只眼滴溜咕噜乱转。
“李先生!”
“你们为何在这里?”
两个人中,瓜哥年长一些,但葫芦却更机灵,遇事也更有主见,因此占主导的反而是他。果然,对望一眼之后,葫芦抢先开口道:“我们是来干活的。”
“干活?”
“老大说,他是先生的人,我们是他的人,所以我们也要听先生的。”
李淳风顿时明白又是钟馗干的好事,摇头道:“我这随意楼不缺人手,你们去吧。”
这句话一出口,摇光总算来了精神,跳起来道:“听见了么?我说了你们还不走,非要我家先生开口!两个小贼,一看就是贼骨头的样子,有你们在,哪有客人敢上门!”
“什么小贼!”葫芦不服气地顶了回去,“我们可是长安双侠,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
“嗳,嗳,都不要吵,”伸手制止了二人,李淳风转向瓜哥:“你家老大呢?叫他来。”
一点头,急忙跑进店里,不一会儿大汉钟馗走了出来,满脸通红,双眼直勾勾地,带着一身酒气。吸了吸鼻子,酒肆主人脸色突然大变。
“你在酒窖里?”
“是,我干活,搬酒坛……”大汉一脸憨笑,看起来表情极为诚恳。
李淳风一顿足,不及答话便冲了进去,等到从酒窖中出来,一向从容自若的酒肆主人简直可以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了。
“我的酒药呢?”
“酒、药?”搔了搔头,钟馗道:“是什么?”
酒肆主人再次凑近他,闻了一闻,这回终于露出了认命的表情,“你吃了?”
“啊,是团子。”恍然大悟,沙陀大汉欣然道:“饿了,吃了。”一面说着,庞大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咕咚往地上一坐,“头晕……”
“活该!”摇光倒竖着两条眉毛,和中间的竖纹合在一起,活脱脱便是个“川”字:“你把先生酿酒用的酒药当团子吃了,不晕才怪!是头牛也要醉倒了!”
“算了,摇光……”
他正要阻止小管家的跳脚,目光突然扫过大汉胸前,不禁一呆。毛发浓密的前胸刺着一只狼头,看起来栩栩如生。
“这刺青从何而来?”
“刺青?呃……”钟馗打着酒嗝,双眼茫然地望着李淳风。
“就是你胸前的狼头。”
“啊,”因为醉酒神智已快模糊的人高兴地笑着,拍打自己的胸膛,“从小就有!沙陀人,是狼!”
“你的意思是,狼是沙陀族的标记?你们族人都有这样的记号?”
“是!”钟馗猛点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地补充道:“汉子有!女人没有!”
“谁管你汉子女人了,”因为有主人撑腰,摇光气焰一下嚣张了许多,“见什么都吃,养口肥猪也强似你,还要充野狼……”
“不许这么说老大!”葫芦扯下头上布巾,双手叉在腰间,首先发难:“老大只叫我们听先生的话,可没说要听你这小子的!”
“嗬,想动手?两个一起上,还是把那醉猫叫上,三个都来?”
“喂喂,这是干什么?”
一踏进随意楼,尉迟方便看见如下场面:三个少年一人挥着抹布、一人扛着竹帚、一人握着算盘,虎视眈眈,一触即发;旁边的柜台脚上躺着一个身形魁梧的醉汉,嘴里兀自喃喃不休。
“住手住手,摇光你也糊涂了么?你家先生呢?”
问出这句话,校尉才发现青衫人正倚柱而立,不言不动,两眼发直,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
篝火熊熊燃烧,炭火上炙烤着羔羊肉,发出浓烈香气。喝得半醉的士兵聚在一起,摘掉帽子,赤裸着身体,胸前无一例外刺着狼头图案。粗豪的歌声中,人们肆无忌惮地跳着不成步伐的舞蹈,偶尔撮唇尖啸,为同伴们叫好应合。
这是远离家乡的一队异族士兵,来自沙陀突厥的处月部。它本是西突厥阿史那部的一个旁支,长期以来,强大的东突厥不断侵占属于西突厥的土地,为抗御他们的掠夺,阿史那向唐朝寻求援助,与大唐结盟修好,这一队人马正是为此而来。
一片酣醉气氛中只有一个人自始自终保留着清醒。那是一名首领模样的人,三十上下,鹰一般锐利却深陷的双眼与其下高而挺直的鼻梁表明了他的血统。他是处月部朱邪可汗的弟弟延昆,也是这支部队的首领。
“后天就要到长安了。”
一个声音在他身后静静响起,延昆转过头,看见一名老人。这么说是因为那人头发已经全白了,但看脸庞,却无法分辨出年龄。他有一张在北地风沙中变得粗糙的深古铜色面孔,皱纹和伤痕混合在一起。胸前挂着一面铜镜、一串兽骨,以及其他一些看起来非常古怪的东西。这也昭示着他的身份:军中的巫师。
“洛布,占卜的结果怎样?”
举起手中铜镜,巫师开始默默念起奇怪的咒语。然后,他将那面镜子放在篝火旁,撮起地上泥土,撒在镜面之上。
“有血……”年迈巫师喃喃地说,神情痴迷,似乎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到了另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很多血……”
“这我知道。”延昆叹了口气,“唐国就要和颉利打仗了,一定会流血。”
“可这回不一样,这血是沙陀的血……”
延昆神色变得焦躁起来,“还是避免不了么?”
“是的。”
年轻首领闭上眼,神色苦恼地低下头。见他如此,老人眼中闪过怪异的光芒。
“离开这里!”洛布用一种耳语一样的声音急切地说道:“离开唐人,他们不值得我们帮忙……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他们在利用我们,因为我们了解颉利……尽管这样,他们还是会输,会死在茫茫无边的大沙漠里,到那时候颉利一定会灭了我们的部落,屠杀光我们的族人,就像割羊毛一样……”
声音仿佛某种奇妙的咒语,又像是带着不可思议的说服力,延昆的目光不由自主散乱起来,但他立刻猛烈摇头,像是要驱散这种茫然。
“不,不会!”长吁一口气,延昆神色变得坚定,“我见过李元帅,也相信他。他是位英雄,不会输给颉利,更不会对我们背信弃义……这么多年来,族人死在颉利手上的难道还少吗?抢走我们的羊群,屠杀我们的父老,夺走我们的女人……与其被他像野狗一样追着到处逃跑,不如挺身而出,像狼那样和他决一死战!”
首领站起身,紧抿长着短髭的嘴唇,双眼在篝火映衬下闪闪发光。突然拍了拍手,向狂欢着的部属们大声喝道:“今晚到此为止,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长安城里有的是美酒,等到了那里,我们再喝个痛快!”
延昆的话引起了一阵欢呼:“长安!长安!”每个人脸上都露出向往憧憬之色。巫师垂下了头,白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上表情。
篝火光芒逐渐暗淡下去,方才热闹过后只留下一片冷寂。营帐门口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名喝醉的士兵,其中一人摇摇晃晃坐起,趴在地上干呕了两声。突然之间,他感到有一阵风从后背袭来。来不及搞清出了什么事,脑袋上已经挨了重重一击。
有些湿热的液体喷洒在手臂上,是他自己的鲜血和脑浆。那是这个沙陀人在这世上最后一个念头。
刚从马周处回到随意楼,眼前情景立刻让李淳风吃了一惊:小管家摇光一反常态,坐在门前台阶上,一脸郁闷,本来就拧在一起的眉毛此刻更是结成一个疙瘩。
“咦,这是做什么?”
少年一见他来,呼地站起,张了张嘴又闭上,怒冲冲地坐下。倒是门里探出两颗脑袋,分别是葫芦和瓜哥两个。一人头上搭了块布巾,另一人手中抓了柄竹帚,四只眼滴溜咕噜乱转。
“李先生!”
“你们为何在这里?”
两个人中,瓜哥年长一些,但葫芦却更机灵,遇事也更有主见,因此占主导的反而是他。果然,对望一眼之后,葫芦抢先开口道:“我们是来干活的。”
“干活?”
“老大说,他是先生的人,我们是他的人,所以我们也要听先生的。”
李淳风顿时明白又是钟馗干的好事,摇头道:“我这随意楼不缺人手,你们去吧。”
这句话一出口,摇光总算来了精神,跳起来道:“听见了么?我说了你们还不走,非要我家先生开口!两个小贼,一看就是贼骨头的样子,有你们在,哪有客人敢上门!”
“什么小贼!”葫芦不服气地顶了回去,“我们可是长安双侠,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
“嗳,嗳,都不要吵,”伸手制止了二人,李淳风转向瓜哥:“你家老大呢?叫他来。”
一点头,急忙跑进店里,不一会儿大汉钟馗走了出来,满脸通红,双眼直勾勾地,带着一身酒气。吸了吸鼻子,酒肆主人脸色突然大变。
“你在酒窖里?”
“是,我干活,搬酒坛……”大汉一脸憨笑,看起来表情极为诚恳。
李淳风一顿足,不及答话便冲了进去,等到从酒窖中出来,一向从容自若的酒肆主人简直可以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了。
“我的酒药呢?”
“酒、药?”搔了搔头,钟馗道:“是什么?”
酒肆主人再次凑近他,闻了一闻,这回终于露出了认命的表情,“你吃了?”
“啊,是团子。”恍然大悟,沙陀大汉欣然道:“饿了,吃了。”一面说着,庞大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咕咚往地上一坐,“头晕……”
“活该!”摇光倒竖着两条眉毛,和中间的竖纹合在一起,活脱脱便是个“川”字:“你把先生酿酒用的酒药当团子吃了,不晕才怪!是头牛也要醉倒了!”
“算了,摇光……”
他正要阻止小管家的跳脚,目光突然扫过大汉胸前,不禁一呆。毛发浓密的前胸刺着一只狼头,看起来栩栩如生。
“这刺青从何而来?”
“刺青?呃……”钟馗打着酒嗝,双眼茫然地望着李淳风。
“就是你胸前的狼头。”
“啊,”因为醉酒神智已快模糊的人高兴地笑着,拍打自己的胸膛,“从小就有!沙陀人,是狼!”
“你的意思是,狼是沙陀族的标记?你们族人都有这样的记号?”
“是!”钟馗猛点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地补充道:“汉子有!女人没有!”
“谁管你汉子女人了,”因为有主人撑腰,摇光气焰一下嚣张了许多,“见什么都吃,养口肥猪也强似你,还要充野狼……”
“不许这么说老大!”葫芦扯下头上布巾,双手叉在腰间,首先发难:“老大只叫我们听先生的话,可没说要听你这小子的!”
“嗬,想动手?两个一起上,还是把那醉猫叫上,三个都来?”
“喂喂,这是干什么?”
一踏进随意楼,尉迟方便看见如下场面:三个少年一人挥着抹布、一人扛着竹帚、一人握着算盘,虎视眈眈,一触即发;旁边的柜台脚上躺着一个身形魁梧的醉汉,嘴里兀自喃喃不休。
“住手住手,摇光你也糊涂了么?你家先生呢?”
问出这句话,校尉才发现青衫人正倚柱而立,不言不动,两眼发直,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