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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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些激烈了。就懒散个性而言,本无意写什么令人紧张或激动的故事;至于书中主角,也只希望此人安安稳稳坐在随意楼中晒太阳,不打算让他如现在这般,奔驰追逐于龙首原狭窄的山谷之间。几年前去西北,那里的山川形貌令人印象深刻:大片黄土组成的高原,却不是完整的一块:无数因河流下切形成极深的沟壑,纵横交错在整个土地上。一路奔驰过来,的确有一种夺人心魄的视觉效果。然而那毕竟是千余年后的今日。在唐朝,雨水远多过今天,龙首原尚不曾遭到河流的侵蚀,仍然保持着葱茏完整的面貌。高原与高原之间也有分割,却不如今日险峻。只有一点是相似的:仅仅离都城繁华数里之遥,山谷中已然荒无人烟。』
马蹄声急促,打破了山谷的寂静。因为回音的缘故,单调的声音有一种令人暗地滋生出焦躁的紧迫感。眼看着一前一后,一白一黑的两骑距离正不断缩小,最终到了仅仅一个马身之隔。就在此刻,前头那人突然带住缰绳,猛地拨转马头。两匹马长嘶着交错而过,最终背对着背停了下来。
“好马,好骑术。”说话的是原先在前奔跑的刺客,语气平静。
“过奖。”也不曾回头,乌夜蹄上坐着的青衫人淡淡回答。这气氛绝不像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却像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一丝微笑从刺客浓密的胡须中透了出来。
“没想到,你竟然能猜出是我。”
“直到剑碎之时,我才真正肯定是你;之前只是怀疑。”李淳风叹息一声,“天绝之剑逢我而断,已是第二次。无论如何,李某足感盛情。”
“不必承情。你是我此生唯一知交。即令我想杀你,手中这把剑也不愿染上你的血。”
转过头,刺客拉下头盔,顺手扯去用来伪装的假髭。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李淳风面前:凤眼修眉,飘然有神仙之貌。不是别人,正是玄妙观中种桃道人。
“当真是你。六年来,我从未问过你的出身来历,只因为我相信你我是真心相交,可以脱略世间形迹。但……”他的语气终于带了一丝感慨,“你还是利用了我。”
一阵静默之后,道人吐出两个字:“抱歉。”
“各有立场,无需道歉。”
“你知道我的立场?”
“是。”
“何时知道的?我自问并未泄露身份。”
“在你提起那本书的时候。粮草营出事,我曾就现场发现的硝石询问过你,你说你见过孙真人的《太清丹经要诀》。”说到这里,酒肆主人自嘲地笑了笑,“我的毛病你也知道,便是喜爱搜集一些古怪东西,特别是世上少见的古籍。孙真人那本书的下落我曾认真寻找过,得知它被献给了前朝皇帝,自此深藏于隋宫之内,视为秘宝,莫说平民百姓,就算豪门望族也不可能看到。能见到它的只有一种人:大隋皇族。”
“于是你开始怀疑我的身分?”
“对。此外,此事开始,就有一处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宋琪。诚如所知,他并非什么重要人物,也没有左右全局的能力,为何要费这般周折将他引出军营?以火烧粮草营的雷霆手段直接杀却,岂不一了百了?事后我才明白,他原来是一枚棋子,一枚想要我入局的棋子。布下他,正是因为我。”
“不错。这是连环之计,火烧粮草营不过是第一环,仅仅损失一些粮草远不足以打击唐军士气,以李世民的个性,即便假托天雷也难让他打消出兵的念头。对颉利可汗来说,真正的危险在于西突厥的加盟,无论如何,不能让沙陀这些大漠部落与唐朝合兵出击。”
“所以便要破坏盟约,挑起唐军和沙陀军的矛盾。你故意剜去宋琪的舌头,却让他听到‘沙陀人要行刺李元帅’这个假消息,并借他之手告诉我。如此辛苦得来的消息,我自然不会怀疑。于是,我会去报知李靖早作提防,而真正的阴谋则是在唐军与沙陀军发生混战之时,由你冒充唐兵乘乱刺杀沙陀特使,令两家毁盟。所谓刺杀李元帅,不过是个幌子。”
抖了抖手中缰绳,道人的声音丝毫不带感情,“李靖的剑术我也不能胜他。没有把握的事做来何用?”
“有理。”缓缓点了点头,青衫男子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一字字慢慢吐出,“为何是我?”
“因为我了解你好管闲事的个性,而这件事,如果想要将消息传递出去,弄假成真,必须要借助一个智慧高绝之人。你已知我立场:我本姓萧,名尹。现如今的隋王,正是我的外甥。”
霍地抬头,李淳风目中露出了然之色。隋亡后,突厥立萧后之孙杨政道为隋王,将治下隋朝遗民全数交与他,事实上便是在突厥扶植下的傀儡政权,“这就是你帮助突厥的理由?”
“还不够么?”萧尹高傲地扬起头,“李渊父子灭我大隋,窃夺天下。这些年我隐居长安,暗地里为复国奔波。还记得游侠令那件事吗?现今你应该猜到,当年挑动莫氏、羽字之间纷争,削弱江湖上维护李唐势力的人就是我。难道亡国之恨,不值得用一生去报复?”
“鹬蚌相争,得利者谁?”
“……什么意思?”
“突厥残暴,众所周知。隋王只不过是个名义,颉利不会当真让他复国,一旦长安落入突厥之手,那将是另一场万劫不复。”目光投向远方,李淳风轻轻吐了口气,神态郑重,“三百年战乱已经够久,我不愿这座长安城再入血劫。”
“没想到随意楼的主人,也有不随意的时候。”萧尹笑容中带有讥嘲之意,“但你可有阻止我的能力?还是说,你以为天绝之剑仍将三断于此?”
呛啷一声,一道电光迸出,斜斜指向李淳风,原来萧尹腰间丝绦竟然就是一柄软剑。看上去如同神仙般飘逸出尘的道人此刻眉梢眼角全都笼罩着一层杀气。李淳风没有答话,手掌平伸,露出手中一只黑色匣子。与此同时,萧尹一下变了脸色。
“丸匣?”
“不错。既然你还记得游侠令之事,应当认得此物。”
不起眼的匣中装有铅丸,以机括发射,速度急逾闪电,中人必死,即使握在毫无武艺的妇孺手中,也将成为杀人利器。游侠令一案中,荆烈和易秋楼曾以此物杀人,事情败露之后便落到李淳风处。
“此外,我已猜到你必然会走这条路与突厥会合,早就让尉迟安排,与吴国公属下人马埋伏在前面的山坳之中。就算你能躲得过这铁匣铅丸,也躲不过唐军的兵马。”李淳风神色坦然,望向道人,“既知是你,怎会不预作布置?”
山谷中烈风阵阵,几乎要将人凭空吹起,李淳风却纹丝不动。虽然只是一人一骑,斯文单薄的身形此刻看起来竟像是无法逾越的山峰。道人叹息一声,垂下了手中长剑。
“是我失误,低估了你的手段,也错估了你的人。我曾以为你只求自了,是独善其身,不会执着世事,更不会为李唐天下赔上性命。”
“确实。在我心中,天下姓李还是姓杨,本没有分别;你是我的朋友,天下却不是我的天下。”
这句话说得诚恳之极,态度是罕见的认真。道人神情一动,却听到青衫男子缓缓接下后半句,“——只可惜我也身处这天下之中,不忍独善,不能自了。”
两旁高崖逐渐收缩,越来越窄,到了谷口,便只剩下仅容两匹马经过的狭长通道,正是出谷必经的咽喉之地。就在谷口两侧,埋伏着数十名精锐兵士,弯弓搭弦,对准谷口。
“怎么还没来?”全副戎装、如同黑塔一般的尉迟恭神色狐疑,打量着一旁额头已见汗的侄儿,“不是说有反贼会从此经过么,莫非消息不确?”
“绝不可能!”尉迟方连忙分辩:“叔父放心,我那位姓李的朋友甚是神奇,说话从没有不准的。”
尉迟恭早年家境贫寒,全仗兄嫂拉扯长大,视长兄为父,感情甚笃。尉迟方未成年之时便到他家,由他亲手教习武艺,直到入勋卫府,有了自己住处才从他家中搬出。对于这个侄儿兼徒弟,尉迟恭一向甚为赏识爱重,视如亲生。听他如此说,不再多言,举手示意家将藏好身形。
便在此时,叔侄二人神色一动:那是马蹄声,迅雷一般从谷中传来。精神一振,尉迟恭将手一挥,立刻数十张弓弦拉满,雪亮箭尖齐齐对准了出谷之处,只等来人。眨眼间蹄声已在耳畔,身形依稀可辨:那是一匹高大的白马,马上人穿着一身唐军服色,头盔遮住面容。
“果然!”想起自己好友的嘱咐,尉迟方稳住心神。马的速度奇快无比,堪堪就要从谷口冲出,连忙举手示意,同时大喝道:“放箭!”
一霎间数十箭一起发出。目标却不是马上人,而是那匹马,这是先前严令,务必生擒活捉之意。那人骑术竟是极其高明,耳中听到号令,在间不容发之时猛鞭了一下马臀,马吃痛,蓦地加速,腾空而起,快逾闪电直奔谷口,突如其来的速度改变让如蝗箭簇都落了空。尉迟方大怒,亲自拈弓搭箭,看准后蹄射去,这一箭既准又快,那马不及闪避,哀嘶一声倒了下去。马上人也被凌空抛起,重重摔落在地上,一时竟挣扎不起来。
“好箭法!”尉迟恭叫了一声,洋洋自得,显然对自己一手教出来的侄儿甚为满意。此刻家将已然蜂拥而至,将地上人按住捆缚起来。那人垂着头,一声不吭,毫无挣扎反抗的举动。头盔已掉落在一旁,散发遮住了面容,模样甚是狼狈。
突然之间,尉迟方心中毫无来由地一跳。不假思索走上前去,拂开乱发:映入眼中的是一张满是尘土的苍白面孔,极其熟悉的笑容便在那张脸上缓缓展开。
“果然好箭法,尉迟。”
如中雷击一般,校尉彻底呆住了。张大了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似乎有些激烈了。就懒散个性而言,本无意写什么令人紧张或激动的故事;至于书中主角,也只希望此人安安稳稳坐在随意楼中晒太阳,不打算让他如现在这般,奔驰追逐于龙首原狭窄的山谷之间。几年前去西北,那里的山川形貌令人印象深刻:大片黄土组成的高原,却不是完整的一块:无数因河流下切形成极深的沟壑,纵横交错在整个土地上。一路奔驰过来,的确有一种夺人心魄的视觉效果。然而那毕竟是千余年后的今日。在唐朝,雨水远多过今天,龙首原尚不曾遭到河流的侵蚀,仍然保持着葱茏完整的面貌。高原与高原之间也有分割,却不如今日险峻。只有一点是相似的:仅仅离都城繁华数里之遥,山谷中已然荒无人烟。』
马蹄声急促,打破了山谷的寂静。因为回音的缘故,单调的声音有一种令人暗地滋生出焦躁的紧迫感。眼看着一前一后,一白一黑的两骑距离正不断缩小,最终到了仅仅一个马身之隔。就在此刻,前头那人突然带住缰绳,猛地拨转马头。两匹马长嘶着交错而过,最终背对着背停了下来。
“好马,好骑术。”说话的是原先在前奔跑的刺客,语气平静。
“过奖。”也不曾回头,乌夜蹄上坐着的青衫人淡淡回答。这气氛绝不像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却像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一丝微笑从刺客浓密的胡须中透了出来。
“没想到,你竟然能猜出是我。”
“直到剑碎之时,我才真正肯定是你;之前只是怀疑。”李淳风叹息一声,“天绝之剑逢我而断,已是第二次。无论如何,李某足感盛情。”
“不必承情。你是我此生唯一知交。即令我想杀你,手中这把剑也不愿染上你的血。”
转过头,刺客拉下头盔,顺手扯去用来伪装的假髭。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李淳风面前:凤眼修眉,飘然有神仙之貌。不是别人,正是玄妙观中种桃道人。
“当真是你。六年来,我从未问过你的出身来历,只因为我相信你我是真心相交,可以脱略世间形迹。但……”他的语气终于带了一丝感慨,“你还是利用了我。”
一阵静默之后,道人吐出两个字:“抱歉。”
“各有立场,无需道歉。”
“你知道我的立场?”
“是。”
“何时知道的?我自问并未泄露身份。”
“在你提起那本书的时候。粮草营出事,我曾就现场发现的硝石询问过你,你说你见过孙真人的《太清丹经要诀》。”说到这里,酒肆主人自嘲地笑了笑,“我的毛病你也知道,便是喜爱搜集一些古怪东西,特别是世上少见的古籍。孙真人那本书的下落我曾认真寻找过,得知它被献给了前朝皇帝,自此深藏于隋宫之内,视为秘宝,莫说平民百姓,就算豪门望族也不可能看到。能见到它的只有一种人:大隋皇族。”
“于是你开始怀疑我的身分?”
“对。此外,此事开始,就有一处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宋琪。诚如所知,他并非什么重要人物,也没有左右全局的能力,为何要费这般周折将他引出军营?以火烧粮草营的雷霆手段直接杀却,岂不一了百了?事后我才明白,他原来是一枚棋子,一枚想要我入局的棋子。布下他,正是因为我。”
“不错。这是连环之计,火烧粮草营不过是第一环,仅仅损失一些粮草远不足以打击唐军士气,以李世民的个性,即便假托天雷也难让他打消出兵的念头。对颉利可汗来说,真正的危险在于西突厥的加盟,无论如何,不能让沙陀这些大漠部落与唐朝合兵出击。”
“所以便要破坏盟约,挑起唐军和沙陀军的矛盾。你故意剜去宋琪的舌头,却让他听到‘沙陀人要行刺李元帅’这个假消息,并借他之手告诉我。如此辛苦得来的消息,我自然不会怀疑。于是,我会去报知李靖早作提防,而真正的阴谋则是在唐军与沙陀军发生混战之时,由你冒充唐兵乘乱刺杀沙陀特使,令两家毁盟。所谓刺杀李元帅,不过是个幌子。”
抖了抖手中缰绳,道人的声音丝毫不带感情,“李靖的剑术我也不能胜他。没有把握的事做来何用?”
“有理。”缓缓点了点头,青衫男子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一字字慢慢吐出,“为何是我?”
“因为我了解你好管闲事的个性,而这件事,如果想要将消息传递出去,弄假成真,必须要借助一个智慧高绝之人。你已知我立场:我本姓萧,名尹。现如今的隋王,正是我的外甥。”
霍地抬头,李淳风目中露出了然之色。隋亡后,突厥立萧后之孙杨政道为隋王,将治下隋朝遗民全数交与他,事实上便是在突厥扶植下的傀儡政权,“这就是你帮助突厥的理由?”
“还不够么?”萧尹高傲地扬起头,“李渊父子灭我大隋,窃夺天下。这些年我隐居长安,暗地里为复国奔波。还记得游侠令那件事吗?现今你应该猜到,当年挑动莫氏、羽字之间纷争,削弱江湖上维护李唐势力的人就是我。难道亡国之恨,不值得用一生去报复?”
“鹬蚌相争,得利者谁?”
“……什么意思?”
“突厥残暴,众所周知。隋王只不过是个名义,颉利不会当真让他复国,一旦长安落入突厥之手,那将是另一场万劫不复。”目光投向远方,李淳风轻轻吐了口气,神态郑重,“三百年战乱已经够久,我不愿这座长安城再入血劫。”
“没想到随意楼的主人,也有不随意的时候。”萧尹笑容中带有讥嘲之意,“但你可有阻止我的能力?还是说,你以为天绝之剑仍将三断于此?”
呛啷一声,一道电光迸出,斜斜指向李淳风,原来萧尹腰间丝绦竟然就是一柄软剑。看上去如同神仙般飘逸出尘的道人此刻眉梢眼角全都笼罩着一层杀气。李淳风没有答话,手掌平伸,露出手中一只黑色匣子。与此同时,萧尹一下变了脸色。
“丸匣?”
“不错。既然你还记得游侠令之事,应当认得此物。”
不起眼的匣中装有铅丸,以机括发射,速度急逾闪电,中人必死,即使握在毫无武艺的妇孺手中,也将成为杀人利器。游侠令一案中,荆烈和易秋楼曾以此物杀人,事情败露之后便落到李淳风处。
“此外,我已猜到你必然会走这条路与突厥会合,早就让尉迟安排,与吴国公属下人马埋伏在前面的山坳之中。就算你能躲得过这铁匣铅丸,也躲不过唐军的兵马。”李淳风神色坦然,望向道人,“既知是你,怎会不预作布置?”
山谷中烈风阵阵,几乎要将人凭空吹起,李淳风却纹丝不动。虽然只是一人一骑,斯文单薄的身形此刻看起来竟像是无法逾越的山峰。道人叹息一声,垂下了手中长剑。
“是我失误,低估了你的手段,也错估了你的人。我曾以为你只求自了,是独善其身,不会执着世事,更不会为李唐天下赔上性命。”
“确实。在我心中,天下姓李还是姓杨,本没有分别;你是我的朋友,天下却不是我的天下。”
这句话说得诚恳之极,态度是罕见的认真。道人神情一动,却听到青衫男子缓缓接下后半句,“——只可惜我也身处这天下之中,不忍独善,不能自了。”
两旁高崖逐渐收缩,越来越窄,到了谷口,便只剩下仅容两匹马经过的狭长通道,正是出谷必经的咽喉之地。就在谷口两侧,埋伏着数十名精锐兵士,弯弓搭弦,对准谷口。
“怎么还没来?”全副戎装、如同黑塔一般的尉迟恭神色狐疑,打量着一旁额头已见汗的侄儿,“不是说有反贼会从此经过么,莫非消息不确?”
“绝不可能!”尉迟方连忙分辩:“叔父放心,我那位姓李的朋友甚是神奇,说话从没有不准的。”
尉迟恭早年家境贫寒,全仗兄嫂拉扯长大,视长兄为父,感情甚笃。尉迟方未成年之时便到他家,由他亲手教习武艺,直到入勋卫府,有了自己住处才从他家中搬出。对于这个侄儿兼徒弟,尉迟恭一向甚为赏识爱重,视如亲生。听他如此说,不再多言,举手示意家将藏好身形。
便在此时,叔侄二人神色一动:那是马蹄声,迅雷一般从谷中传来。精神一振,尉迟恭将手一挥,立刻数十张弓弦拉满,雪亮箭尖齐齐对准了出谷之处,只等来人。眨眼间蹄声已在耳畔,身形依稀可辨:那是一匹高大的白马,马上人穿着一身唐军服色,头盔遮住面容。
“果然!”想起自己好友的嘱咐,尉迟方稳住心神。马的速度奇快无比,堪堪就要从谷口冲出,连忙举手示意,同时大喝道:“放箭!”
一霎间数十箭一起发出。目标却不是马上人,而是那匹马,这是先前严令,务必生擒活捉之意。那人骑术竟是极其高明,耳中听到号令,在间不容发之时猛鞭了一下马臀,马吃痛,蓦地加速,腾空而起,快逾闪电直奔谷口,突如其来的速度改变让如蝗箭簇都落了空。尉迟方大怒,亲自拈弓搭箭,看准后蹄射去,这一箭既准又快,那马不及闪避,哀嘶一声倒了下去。马上人也被凌空抛起,重重摔落在地上,一时竟挣扎不起来。
“好箭法!”尉迟恭叫了一声,洋洋自得,显然对自己一手教出来的侄儿甚为满意。此刻家将已然蜂拥而至,将地上人按住捆缚起来。那人垂着头,一声不吭,毫无挣扎反抗的举动。头盔已掉落在一旁,散发遮住了面容,模样甚是狼狈。
突然之间,尉迟方心中毫无来由地一跳。不假思索走上前去,拂开乱发:映入眼中的是一张满是尘土的苍白面孔,极其熟悉的笑容便在那张脸上缓缓展开。
“果然好箭法,尉迟。”
如中雷击一般,校尉彻底呆住了。张大了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