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0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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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小非弟呢?”孟繁星在路口只等来了一个,有点纳闷。
“那你等他,我自己先走。”宋朗没好气地扔下一句,跟阵风似的,连车都没停就骑过他身边。
“等等我啊!”孟繁星连蹬几圈链子追上去,“吵架啦?”
宋朗一开始没吭声,只闷头骑车,可越想越气不过,“你他妈一张乌鸦嘴,说什么应什么,他居然向我妈打小报告!就连我数学课打了几次哈欠都他妈记得清清楚楚!”
这会儿没有沈知非在跟前,宋朗那张嘴就不管不顾,脏话一句句往外飚。
“呃,”孟繁星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小非弟应该是好心吧……”
说的一点底气也没有。
宋朗特别嫌弃地瞪他:“你又要抄他作业?你他妈不能有点骨气交白卷吗?”
他们虽然不是同班,但老师都一样,作业布置都相同。
孟繁星把头摇成拨浪鼓,“那不成,开学那天我妈就和班主任打过招呼了,要是我交白卷,我妈立刻打的来学校抽我,你信不信?”
宋朗:“……怂蛋。”
孟繁星十分委屈:“我很不容易的好嘛?抄小非弟的作业也需要动脑子的,要抄出水平,抄出个人特色,不能让老师看出任何痕迹,真的很烧脑。”
宋朗:“……为什么不找个和自己旗鼓相当的抄?非抄全校第一的作业,那不自找的吗?”
“你不懂,”孟繁星一脸高深莫测,“能有幸一睹小非弟作业本真容的人,除了老师,就只有我了。这好比一本武林秘籍,没准哪天我就靠着小非弟的绝学勇登校园前十榜……”
“醒醒大兄弟,”宋朗无语地翻个白眼,“你先晃悠出倒数十名再说。”
“绝交!”
两人一路插科打诨骑到学校门口,把自行车停好上锁后,孟繁星拉着宋朗去隔壁小卖部买零食,正好迎面撞上沈知非。
沈知非捏闸刹车,一条腿支在地上,脆生生喊了宋朗一声“哥”。
这还是宋朗第一次在外面听到这个称呼,以前沈知非只有当着他爸妈的面才会这么叫他。
宋朗板着一张脸看他,其实心已经软成了一滩水。
沈知非把车子停好,小跑过去站在宋朗面前,他个头刚到宋朗的鼻子,微垂着脑袋正好可以让宋朗看到他发顶上的旋儿。
两个。
听说两个发旋的人更聪明,宋朗想。
“你牛奶没拿。”沈知非从兜里掏出一罐纯奶递给他。
“哦。”宋朗接过来,包装上残留着余温。
“记得喝。”沈知非抬头看他一眼,错身朝教学楼走去。
孟繁星赶紧撞了下宋朗的肩膀,小声说:“还不快点借坡下驴?我一会儿还得管他借作业呢!”
妈的,塑料兄弟情。
这家伙从头到尾惦记的都是抄作业。
宋朗清清嗓子,刚想高声喊一句“非非”,结果眼前突然闪过一个人影,手里被塞了样东西。
低头一看,是个粉红色的信封。
“哟哟哟,这才开学多久呀,就让人惦记上了?”孟繁星起哄,他凑过去八卦地说,“看看谁写的?快点快点。”
“去去去,哪儿都有你。”宋朗把信封折好放进兜里,和孟繁星推推搡搡地去买东西。
等他踩着预备铃走进教室时,沈知非正在黑板上写名人警句。
这是班主任的要求,每天一句写在黑板边沿,希望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然而并没有人真的在意上面都写了什么。
还有五分钟上课,教室里依旧闹哄哄的。
宋朗溜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一股脑把崭新的书本全都摞在桌面上,高高的一小堆。
同桌周森两眼放光地凑过来,笑嘻嘻地问:“朗哥,今天又有什么好东西跟兄弟分享?前天那游戏我已经通关了。”
“没有,帮我看着点后门。”宋朗打开一本书戳在面前,又从兜里掏出那个信封。
这是他第一次收到情书。
男孩子在这个年纪已有了懵懂的情愫,知道有人暗恋自己,心里难免会有点好奇和开心。谁会不喜欢被爱的感觉呢?
信纸带着淡淡的香味,字迹娟秀而工整。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一年1班林茜赠”
宋朗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不为别的,因为学渣读不懂这诗里的意思。
“哎哟,是哪位大美人给咱们朗哥送情书了?”周森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一把将信纸夺了过去。
宋朗赶紧扒拉他的胳膊,恼怒道:“别闹,还我还我。”
“别害羞嘛,我欣赏欣赏。”周森一蹦高跳到凳子上,站直身体抬高手臂,仰头笑嘻嘻地开始念。
全班立刻被他高亢嘹亮的声音所吸引,纷纷朝这边看来。
宋朗急了,一脚踹翻凳子,扑过去把信纸抢了回来。
周森揉揉被撞到的肩,笑道:“朗哥行啊你,钓上个才女。”
“滚滚滚,”宋朗把信纸展平,又看了遍上面的内容,挠挠头皮,问:“哎周森,你说这是情书吗?”
“嗯?朗哥你啥意思?”周森不太明白。
“你看啊,第一句好像是那么个说她喜、喜欢我的意思,怎么后面我越看越不对劲呢?什么‘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这意思是说我俩不是一条道上的?”
“呃,这个问题有点深奥啊。”周森趴到桌子上,探头过去跟他一字一句地研究起来。
研究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周森觉得脑细胞死了一大片,最后说:“朗哥,你还是去问原作者吧,人家没准就是想写的这么矛盾,让你亲自去问问呢。”
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对了,听说林茜是1班班花,特漂亮。”
宋朗漫不经心“哦”了一声,心想她漂不漂亮关我啥事,他现在就想弄明白这几句话是啥意思。
正埋头研究这封信时,一只苍白的手出现在他面前,抽走了信纸。
“你他妈……”粗口在抬眼看到那人的脸时瞬间咽了回去,宋朗正襟危坐,有点像犯错等罚的孩子。
“诗名《偶然》,徐志摩写的。”沈知非淡扫了一眼信笺落款,然后把信纸还回去,走向自己的座位。
宋朗一脑门问号:“徐志摩是谁?”
周森摇摇头:“不知道,1班的?林茜肯定认识。”
一直竖着耳朵听完全程对话的前桌小妹,已经笑出猪叫,她在手机上按了两下,朝后桌递过去,给两个学渣普及徐志摩的知识。
结果,两人的关注点完全跑偏:“你居然敢带手机来学校!借我们耍一下!”
前桌小妹:……
上午四节课,第三节下课铃声响起后,班里就跟炸锅一样呼啦啦地往外跑,奔向他们思念已久的操场。
还有什么比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更让人开心的事吗?没有!
若放到以往,宋朗也早撒丫子跑得没影了,但今天他有心事,磨磨蹭蹭的,一直待在教室里没走。
沈知非擦完黑板,一回身,撞上宋朗的目光。
宋朗欲言又止,有点局促。
沈知非回到自己座位上,把脱掉的校服外套叠好放进课桌里,对他说了句“上课去吧”,率先走出教室。
宋朗泄了气,垂头丧气地锁上教室门,才朝操场走去。
例行列队点名报数之后,体育老师宣布就地解散,男生们欢呼一声,三五成群地奔向篮球场、足球场还有乒乓球台。
宋朗被周森拽去篮球场,场边看台坐着很多女孩子。
他意味深长地说:“朗哥,好好表现哦,今天咱们正好跟1班一起上体育课。”
宋朗的目光在操场上四处搜寻,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周森笑:“别找啦,兄弟我特地给你打听了下,看那边。”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宋朗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高马尾女生,周森说:“她就叫林茜,是挺漂亮的。”
宋朗无语:“我找我弟呢。”
“他啊?刚才我好像看到他往校门口去了。”周森纵身跃起接过同学扔来的篮球,转手传给宋朗,“来吧,组队比赛,谁输了谁请客。”
“那你别哭。”宋朗把球在腿下运了两回合,一个帅气的跳投,篮球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空心进框。
“卧槽,”周森给他竖起大拇指,“牛逼!”
篮球场上,一群朝气蓬勃的男孩子里,属宋朗最出风头。
这段时间他正抽条长个子,半年时间拔高了7公分,率先迈进175大关,一堆人里个子最高的那个就是他。再加上他模样不赖,五官轮廓已初显帅气本色,所以每次他抢断进球时都能引来一阵掌声。
中场休息时,宋朗掀起背心下摆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刚想问周森要水喝,面前就出现了一瓶矿泉水。
“给。”衣着清爽纯美的女孩子,声音如甘泉般清冽悦耳,宋朗今天听过好多遍她的名字——林茜。
见他愣着,林茜许是害羞了,把水塞进他手里,在一片起哄的哨声中跑回了看台。
宋朗渴的厉害,朝看台举了下水瓶算是谢过,就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灌水喝。
这个举动,惹的坐在林茜身边的小伙伴一阵激动,都说“有戏有戏”,林茜把一缕碎发绕到自己耳后,微笑不语地望向篮球场。
下半场开始,宋朗跟开挂一样接连进球,把周森急得跟兔子似的红了眼。
“朗哥,给兄弟留点面子啊!我喜欢的人也在看台上呢!我从五年级就追她了!”周森扑楞着胳膊挡在宋朗面前防守,低声说。
“球场无父子。”宋朗侧身用肩膀作势要撞开周森,趁对方还没回神之际,反身撤步一个漂亮的假动作,带球绕过周森抵达三分线。
起跳,投篮,进啦……啊,球在篮筐上转悠几圈,弹了出来。
周森立刻指挥队员抢过球权往另个半场带,跑过宋朗身边时,却见他一动不动盯着看台的方向。
他立马笑了,看来还是美女的魅力大啊。
林茜正专注地盯着球场上那个跑动的身影时,突然一个人站在她面前挡住了视线。
她抬头,正撞进一双明澈清冷的眼眸。
“呃,不好意思,”林茜有礼貌的说,“你挡住我了。”
沈知非弯腰将手里的书放到她身边,又放了一杯果汁,“送你。”
林茜诧异不已,她低头看了眼书的封面,是《爱眉小札》。
她惊讶地笑,“同学我们认识吗?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徐志摩?”
“不重要,”沈知非微微勾起嘴角,他脸上的笑容看似如暖阳和煦,笑意却未达眼底,“我想送你而已,就这么简单。”
“欸?小非弟呢?”孟繁星在路口只等来了一个,有点纳闷。
“那你等他,我自己先走。”宋朗没好气地扔下一句,跟阵风似的,连车都没停就骑过他身边。
“等等我啊!”孟繁星连蹬几圈链子追上去,“吵架啦?”
宋朗一开始没吭声,只闷头骑车,可越想越气不过,“你他妈一张乌鸦嘴,说什么应什么,他居然向我妈打小报告!就连我数学课打了几次哈欠都他妈记得清清楚楚!”
这会儿没有沈知非在跟前,宋朗那张嘴就不管不顾,脏话一句句往外飚。
“呃,”孟繁星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小非弟应该是好心吧……”
说的一点底气也没有。
宋朗特别嫌弃地瞪他:“你又要抄他作业?你他妈不能有点骨气交白卷吗?”
他们虽然不是同班,但老师都一样,作业布置都相同。
孟繁星把头摇成拨浪鼓,“那不成,开学那天我妈就和班主任打过招呼了,要是我交白卷,我妈立刻打的来学校抽我,你信不信?”
宋朗:“……怂蛋。”
孟繁星十分委屈:“我很不容易的好嘛?抄小非弟的作业也需要动脑子的,要抄出水平,抄出个人特色,不能让老师看出任何痕迹,真的很烧脑。”
宋朗:“……为什么不找个和自己旗鼓相当的抄?非抄全校第一的作业,那不自找的吗?”
“你不懂,”孟繁星一脸高深莫测,“能有幸一睹小非弟作业本真容的人,除了老师,就只有我了。这好比一本武林秘籍,没准哪天我就靠着小非弟的绝学勇登校园前十榜……”
“醒醒大兄弟,”宋朗无语地翻个白眼,“你先晃悠出倒数十名再说。”
“绝交!”
两人一路插科打诨骑到学校门口,把自行车停好上锁后,孟繁星拉着宋朗去隔壁小卖部买零食,正好迎面撞上沈知非。
沈知非捏闸刹车,一条腿支在地上,脆生生喊了宋朗一声“哥”。
这还是宋朗第一次在外面听到这个称呼,以前沈知非只有当着他爸妈的面才会这么叫他。
宋朗板着一张脸看他,其实心已经软成了一滩水。
沈知非把车子停好,小跑过去站在宋朗面前,他个头刚到宋朗的鼻子,微垂着脑袋正好可以让宋朗看到他发顶上的旋儿。
两个。
听说两个发旋的人更聪明,宋朗想。
“你牛奶没拿。”沈知非从兜里掏出一罐纯奶递给他。
“哦。”宋朗接过来,包装上残留着余温。
“记得喝。”沈知非抬头看他一眼,错身朝教学楼走去。
孟繁星赶紧撞了下宋朗的肩膀,小声说:“还不快点借坡下驴?我一会儿还得管他借作业呢!”
妈的,塑料兄弟情。
这家伙从头到尾惦记的都是抄作业。
宋朗清清嗓子,刚想高声喊一句“非非”,结果眼前突然闪过一个人影,手里被塞了样东西。
低头一看,是个粉红色的信封。
“哟哟哟,这才开学多久呀,就让人惦记上了?”孟繁星起哄,他凑过去八卦地说,“看看谁写的?快点快点。”
“去去去,哪儿都有你。”宋朗把信封折好放进兜里,和孟繁星推推搡搡地去买东西。
等他踩着预备铃走进教室时,沈知非正在黑板上写名人警句。
这是班主任的要求,每天一句写在黑板边沿,希望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然而并没有人真的在意上面都写了什么。
还有五分钟上课,教室里依旧闹哄哄的。
宋朗溜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一股脑把崭新的书本全都摞在桌面上,高高的一小堆。
同桌周森两眼放光地凑过来,笑嘻嘻地问:“朗哥,今天又有什么好东西跟兄弟分享?前天那游戏我已经通关了。”
“没有,帮我看着点后门。”宋朗打开一本书戳在面前,又从兜里掏出那个信封。
这是他第一次收到情书。
男孩子在这个年纪已有了懵懂的情愫,知道有人暗恋自己,心里难免会有点好奇和开心。谁会不喜欢被爱的感觉呢?
信纸带着淡淡的香味,字迹娟秀而工整。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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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朗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不为别的,因为学渣读不懂这诗里的意思。
“哎哟,是哪位大美人给咱们朗哥送情书了?”周森吹了声口哨,笑嘻嘻地一把将信纸夺了过去。
宋朗赶紧扒拉他的胳膊,恼怒道:“别闹,还我还我。”
“别害羞嘛,我欣赏欣赏。”周森一蹦高跳到凳子上,站直身体抬高手臂,仰头笑嘻嘻地开始念。
全班立刻被他高亢嘹亮的声音所吸引,纷纷朝这边看来。
宋朗急了,一脚踹翻凳子,扑过去把信纸抢了回来。
周森揉揉被撞到的肩,笑道:“朗哥行啊你,钓上个才女。”
“滚滚滚,”宋朗把信纸展平,又看了遍上面的内容,挠挠头皮,问:“哎周森,你说这是情书吗?”
“嗯?朗哥你啥意思?”周森不太明白。
“你看啊,第一句好像是那么个说她喜、喜欢我的意思,怎么后面我越看越不对劲呢?什么‘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这意思是说我俩不是一条道上的?”
“呃,这个问题有点深奥啊。”周森趴到桌子上,探头过去跟他一字一句地研究起来。
研究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周森觉得脑细胞死了一大片,最后说:“朗哥,你还是去问原作者吧,人家没准就是想写的这么矛盾,让你亲自去问问呢。”
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对了,听说林茜是1班班花,特漂亮。”
宋朗漫不经心“哦”了一声,心想她漂不漂亮关我啥事,他现在就想弄明白这几句话是啥意思。
正埋头研究这封信时,一只苍白的手出现在他面前,抽走了信纸。
“你他妈……”粗口在抬眼看到那人的脸时瞬间咽了回去,宋朗正襟危坐,有点像犯错等罚的孩子。
“诗名《偶然》,徐志摩写的。”沈知非淡扫了一眼信笺落款,然后把信纸还回去,走向自己的座位。
宋朗一脑门问号:“徐志摩是谁?”
周森摇摇头:“不知道,1班的?林茜肯定认识。”
一直竖着耳朵听完全程对话的前桌小妹,已经笑出猪叫,她在手机上按了两下,朝后桌递过去,给两个学渣普及徐志摩的知识。
结果,两人的关注点完全跑偏:“你居然敢带手机来学校!借我们耍一下!”
前桌小妹:……
上午四节课,第三节下课铃声响起后,班里就跟炸锅一样呼啦啦地往外跑,奔向他们思念已久的操场。
还有什么比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更让人开心的事吗?没有!
若放到以往,宋朗也早撒丫子跑得没影了,但今天他有心事,磨磨蹭蹭的,一直待在教室里没走。
沈知非擦完黑板,一回身,撞上宋朗的目光。
宋朗欲言又止,有点局促。
沈知非回到自己座位上,把脱掉的校服外套叠好放进课桌里,对他说了句“上课去吧”,率先走出教室。
宋朗泄了气,垂头丧气地锁上教室门,才朝操场走去。
例行列队点名报数之后,体育老师宣布就地解散,男生们欢呼一声,三五成群地奔向篮球场、足球场还有乒乓球台。
宋朗被周森拽去篮球场,场边看台坐着很多女孩子。
他意味深长地说:“朗哥,好好表现哦,今天咱们正好跟1班一起上体育课。”
宋朗的目光在操场上四处搜寻,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周森笑:“别找啦,兄弟我特地给你打听了下,看那边。”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宋朗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高马尾女生,周森说:“她就叫林茜,是挺漂亮的。”
宋朗无语:“我找我弟呢。”
“他啊?刚才我好像看到他往校门口去了。”周森纵身跃起接过同学扔来的篮球,转手传给宋朗,“来吧,组队比赛,谁输了谁请客。”
“那你别哭。”宋朗把球在腿下运了两回合,一个帅气的跳投,篮球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空心进框。
“卧槽,”周森给他竖起大拇指,“牛逼!”
篮球场上,一群朝气蓬勃的男孩子里,属宋朗最出风头。
这段时间他正抽条长个子,半年时间拔高了7公分,率先迈进175大关,一堆人里个子最高的那个就是他。再加上他模样不赖,五官轮廓已初显帅气本色,所以每次他抢断进球时都能引来一阵掌声。
中场休息时,宋朗掀起背心下摆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刚想问周森要水喝,面前就出现了一瓶矿泉水。
“给。”衣着清爽纯美的女孩子,声音如甘泉般清冽悦耳,宋朗今天听过好多遍她的名字——林茜。
见他愣着,林茜许是害羞了,把水塞进他手里,在一片起哄的哨声中跑回了看台。
宋朗渴的厉害,朝看台举了下水瓶算是谢过,就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灌水喝。
这个举动,惹的坐在林茜身边的小伙伴一阵激动,都说“有戏有戏”,林茜把一缕碎发绕到自己耳后,微笑不语地望向篮球场。
下半场开始,宋朗跟开挂一样接连进球,把周森急得跟兔子似的红了眼。
“朗哥,给兄弟留点面子啊!我喜欢的人也在看台上呢!我从五年级就追她了!”周森扑楞着胳膊挡在宋朗面前防守,低声说。
“球场无父子。”宋朗侧身用肩膀作势要撞开周森,趁对方还没回神之际,反身撤步一个漂亮的假动作,带球绕过周森抵达三分线。
起跳,投篮,进啦……啊,球在篮筐上转悠几圈,弹了出来。
周森立刻指挥队员抢过球权往另个半场带,跑过宋朗身边时,却见他一动不动盯着看台的方向。
他立马笑了,看来还是美女的魅力大啊。
林茜正专注地盯着球场上那个跑动的身影时,突然一个人站在她面前挡住了视线。
她抬头,正撞进一双明澈清冷的眼眸。
“呃,不好意思,”林茜有礼貌的说,“你挡住我了。”
沈知非弯腰将手里的书放到她身边,又放了一杯果汁,“送你。”
林茜诧异不已,她低头看了眼书的封面,是《爱眉小札》。
她惊讶地笑,“同学我们认识吗?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徐志摩?”
“不重要,”沈知非微微勾起嘴角,他脸上的笑容看似如暖阳和煦,笑意却未达眼底,“我想送你而已,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