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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临场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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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最开始格林看到库纳利人的部队时,着实惊恐不小。他没有经历过遥远历史中的那场世界大战,但他却在黑与白的战争中见识过库纳利军团的恐怖杀伐,所以他对自己获得这只小队其实颇多期待,尤其是看到他们十九名士兵手持重斧,编制还是酷酷的“断剑卫队”,下意识地就理解为他们的厉害之处就是用重斧砸断敌人的利剑。

    可这会儿,格林忽然感觉事情好像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他看到阿塞西斯拔出了自己的佩剑,自然流露出某种颜色的光泽——那正是附魔后的武器反应。这很正常,一位库纳利的指挥官,拥有附魔武器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情,格林在意的也不是这一点,他的目光始终盯着对方手里武器的锋端。他先前之所以会判断为剑,是因为格林看到了阿塞西斯的剑鞘,可指挥官手里的武器,与其说是剑倒不如说是把砍刀,格林仔细地瞅了一眼,才发现那是一把被折去了剑锋的长剑。

    断剑卫队,莫非是因为他们的剑全都被折断?

    格林忽然想起那些断剑卫士的背后,人人都背着一把双手大剑,他还以为那是备用武器,现在看来,恐怕剑鞘之下都是一把把的短剑。

    所以他没忍住,问了阿塞西斯那么一句。

    可他立刻就后悔了。

    库纳利人勇猛刚毅,很少有事情能够使他们动摇,可他却看到了自己这位指挥官,身位卫队首领,却在自己效忠的领主面前露出了一刻颤抖——尽管只是片刻就恢复了常态,可格林还是忍不住心生惊异。

    “嗯……对,阿塞西斯,保护我们,我们向前去看看,如果有危险我会召出卫队。”

    虽然好奇得很,格林也知道双方根本不算熟络,没敢贸然提问,于是明智地转移了话题。

    算起来,这已经是他在库纳利断剑卫队长面前第二次转移话题了。

    哼,真是不干脆的咩星人指挥官……

    格林脸上一热,直接把责任都丢到阿塞西斯的头上了。

    不过他的话还是起了作用,指挥官面无表情地奉命勒马后撤,跟在格林的身旁护卫,看上去似乎毫无感情波动,格林也是悄悄松了一口气,在这位正儿八经的军人面前,他一个宅男出身,心态上还是充满了敬畏,只是在外人看来,就不知道有多怂了。

    三人骑着马向前方的山林进发,虽然不清楚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总归他们也要穿越树林前往穆勒镇,也不会有多管闲事的负担。

    “格林殿下,前面好像有人在战斗。”

    格林的窥镜在密林中派不上用场,这时就要仰仗艾尔伯特了。黑魔导虽然是黑魔法专精,不代表艾尔伯特对其他派系的法术就一窍不通,他扔了个巫师之眼出去,很快就得到了反馈。

    “能看清交战双方的样子吗?”格林握着缰绳和马鞭问道。

    艾尔点了点头,这位曾经兼职数年牧羊人,实际职业为黑魔导、施法能力却莫名其妙只有学徒级别的年轻人,动手调整了一下巫师之眼的焦距,“一共有两队人马,距离我们最近的是一群披着狼皮的人类,王子殿下。”他似乎有意忽略掉原先字句中的“准”字,格林也没有在意,不过艾尔伯特到底想些什么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那是罗穆卢斯的追随者,一群食古不化原始野人,继续。”格林瞥了眼一眼两侧的山林,他们行进在林中小道上,本来很有可能会被罗穆卢斯追随者的斥候发现,格林甚至做好了作战的准备,没想到两旁风平浪静,既没有突然的飞斧也没有淬毒的吹箭,想必是被前方的战事牵扯了人力。

    “和他们交战的是一伙人类,看穿着像是佣兵,似乎是在执行保护雇主的任务。”艾尔伯特简单挑了几个人的穿着描述了一遍,格林点了点头,那的确是卡贝兹佣兵的基本装备。不过说来奇怪,这里是蛮族与法师之国的交界地,一般不会有人选择从这里进入恩底弥翁,除非雇主就是塔尼亚人。

    可需要佣兵保护的塔尼亚人,未免有些丢野蛮人的脸吧?

    格林怀着这样的想法,同时也在考虑绕路前行。他自己的时间并不算充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这种拦路抢劫杀人越货的事情在追随神迹中也屡见不鲜,他没有丝毫见义勇为的新鲜感。

    不过这时,艾尔伯特咦了一声。

    “怎么了?”

    “殿下,我好像看到了第三方……找到了!”艾尔伯特眯起眼睛,仔细地观察,“好像不是人类,它躲藏在战场的边缘,我差一点就没有发现它!”

    格林愣了一下,巫师之眼虽然没有透视和热视的能力,但毕竟操作自如视野范围极大,能够躲避巫师之眼观察的,也就只有盗贼刺客一类的夜莺角色了。

    “描述一下?”

    “是个类人生物,穿着皮甲,身上好像有褐色的毛发,咦,它换了个位置——我看到它的头了!是个鸟人!”

    格林被艾尔的说法弄得又是一愣,“鸟人?”他眨眨眼睛,“天使?”

    “不,不,不是。”艾尔伯特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是鸟头人,好像是……某种鹰或者雕。”

    格林心里咯噔一声,他迅速勒住缰绳,然后紧张地问道,“艾尔,注意它的腰部,有没有两把匕首?”

    艾尔嗯了一会儿,“……的确如此,格林殿下?”

    少年没有立刻解释,他沉吟了一下,再次问道,“对了,它的胸口,有没有用绳子裹住?”

    艾尔伯特惊讶地望向格林,“我正想向您汇报呢,格林殿下,你认识它?”

    阿塞西斯也望了过来,虽然格林在他的心中已经打上“年轻气盛”、“好奇心强”、“嘴贱”等标签,不过他依然对自己效忠的对象充满了好奇。

    “啊,算是吧。”格林应了一声,心里已经开始计较起来。他的确见过这种生物,确切地说,是在前世的游戏当中。他曾经在队伍正中央被这种生物悄无声息地连杀三次,虽然那还是在他四十多级的时候。如果不是艾尔伯特检索到了对方的存在,他甚至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件事,不过拜对方恐怖的刺杀能力所赐,他对这种生物还算印象深刻。

    鹰首复仇者,五阶编制的刺客型生物,如果要估算的话,系统大概会给它一个b的评级,也就是100到130的等级,不过要是让格林来评价,这家伙发挥起实力绝不亚于a级战士的输出。

    毕竟,鹰首复仇者可是天生的刺客,它们生下来就会“捉迷藏”,成年的鹰首复仇者甚至可以避过亡灵的热视觉和灵魂视觉,哪怕是法师的精神震爆都未必能将它们从潜伏中轰出来。这些来源于戈壁山区的类人型刺客,最擅长的就是隐匿踪迹后的一击必杀。

    不过这又是一件怪事,罗穆卢斯追随者不过是二阶编制,能和他们打的平分秋色实力的佣兵实力也高不到哪里去,这样两拨敌人,无论鹰首复仇者的目标是哪一方,转瞬间就可以逆转战场形势,它到底在掩藏什么?

    “莫非这是只年轻幼崽?或者它受了伤?”

    这个想法立刻让格林怦然心动,他已经拥有了戎装之子血契的能力,而且他分明记得血契的用途以及戎装之子的发展路线——契约魔宠,而且是契约海量的魔宠!不过格林并不准备契约一只大军,受前世兵贵精不贵多的熏陶,他选择走精兵路线,当然了,如果能够达成浩浩荡荡的精英部队那也未尝不可,不过此刻,他已经想好了自己要主动契约第一个目标。

    大体上一个团队的构成,离不了肉盾、奶妈和dps,其中肉盾都是些防高血厚拉仇恨的角色,比如说坦克或者血牛,多半都是队伍中的核心角色,而奶妈就是辅助型的角色,在追随神迹中任何一种术法职业都可以担任,不过玩家们还是普遍喜好牧师甚至是兽族萨满。最后落到dps上,按照常理分为物理dps和魔法dps,毫无疑问,拥有异常状态、一击必杀、超高暴击的刺客,几乎就是物理dps的代表,在格林的假象设定当中,自己的魔宠团队必然要有那么一只刺客型魔宠。

    只是没想到这个机会还降临的这么快!

    “诸位,我只是个初入试炼的新手,比起我这个山村男孩,我想你们应该比我更了解戎装之子意味着什么。”格林说着,看了一眼艾尔伯特,又看了一眼阿塞西斯,“戎装之子的力量来源于他的魔宠,我没有说错吧?”

    艾尔伯特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正是如此,在我看来个人的力量永远无法媲美一个优秀的团队。”

    “很好,”格林精神百倍地直起身板,指着前方的密林说道:“那么现在,我将要亲手与那只鸟头人缔结契约,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这是我的荣幸。”艾尔伯特立刻回应,阿塞西斯也沉默地点了点头。

    “那么我要做些什么?”格林立刻追问。

    “很简单啊,”艾尔伯特满不在乎地说着,轻轻捏了捏手里格林送的栗木法杖,“如果是听话的,我们可以和它缔结平等契约,如果是不听话的,那就找到它,揍翻它,然后用戎装之子的血契强行捕捉它咯。”

    格林听得一脑袋黑线,这特么不就是抓的节奏么。

    “不过格林殿下,那家伙到底是什么?值得你如此兴奋,真是让我好奇不已。”艾尔忍不住补上一句。

    格林轻蹬马腹,他回过头,看向自己两位同伴的时候,脸上露出了迫不及待的表情。

    “我想你一定听说过‘沙漠死神’的称号吧?”

    .

    .

    “别管货物了,保护你们小姐要紧!”

    山中的密林深处,正是一片混战,穿着佣兵皮甲的一方且战且退,其中领头的大个儿武僧一锤格开身前的弯刀,回手在闷不做声的敌人身上砸出骇人的凹洞。但他一回头,就看见雇主一方居然还在捡散落在地上的货物,心中气就不打一处来。

    他们是罗德兰有名的佣兵团队,大个儿武僧就是团长,虽然本人是个恶棍却难得以讲信用著称。他们本来是负责护送一批运往塔尼亚的货物,与本地商人交接后就要返回罗德兰王国,没想到遇上了现在的雇主一方,听说对方要求护送进入恩底弥翁地域时,他身体里四分之一的蛮族血脉本来抗拒得很,不过当他看到对方拿出黄澄澄的金条,眼睛就再也移不开了,最后狮子大开口,要了好几根金条,才应下来这门生意。

    塔尼亚有句俗语,叫做“财富引发贪婪,贪婪招致噩运”,而他现在终于深有体会。

    从他们出发开始,一路上就不断有人袭击,一开始武僧团长还以为是有人觊觎雇主的财富,而且敌人的实力也不算强,他压根儿也没当回事,可没过几天,进行袭击的敌人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断提升,这下武僧可有些着急——他倒是不怕队伍里出现伤亡,但雇主可千万不能死,他本人在佣兵界一向受到尊敬,就是因为讲信用而且任务完成度极高,雇主一死任务失败是小,有损名誉才是大事!就此看来,野蛮人都对名誉有着天然的渴望,所以武僧立刻找到雇主,向她说明情况,于是这只队伍改变了原定的路线,改路走绥德山麓,期望林中环境能够对当下危急的情况有所改善。

    敌人果然骤然减少。

    大概是卢纳保佑,他们进入绥德山麓后,遇到了最后一拨敌人。艰难地将之消灭后,对方似乎就失去了队伍的踪迹,再没出现过追击的敌人。队伍中人人松了一口气,就算是过着刀口舔血日子的佣兵,也不喜欢日日夜夜都要防备的生活。岂料他们还没有缓过这口气儿,新的敌人来了。

    正是眼下的这群野人。

    其实武僧认为说他们是野人也不妥,你见过穿着完整的狼皮质衣服、使用各式样的武器、还格外热衷于财宝的野人吗?反正武僧团长是没见过,他只知道这群家伙无比棘手,而且数量众多,他们一开始遭遇时本来是打算将敌人全部留下,没想到这可捅了马蜂窝,一场战斗还没结束,第二批“野人”就像群狼般嗷嗷乱叫着扑了上来,然后是第三批,第四批……无穷无尽的敌人从山野中涌出,仿佛整座山都是他们的营地一般。

    佣兵团立刻陷入苦战当中。

    有几个佣兵已经彻底留在了这片山麓之中,武僧也杀急了眼,奋不顾身地砸碎了十多个“野人”的脑袋,不过力气将尽,他又冷静下来,知道目前最重要的不是和这些人拼命,保护雇主到达目的地才是根本。

    于是他立刻撤回雇主身边,一把抓起雇主的侍女,“快走!我们必须放弃这些货物,再不走都要死在这里!”

    侍女被武僧团长吓了一大跳,反应过来正要反驳,身旁美丽的少女摇了摇头,她面色苍白,两只手有些颤抖,但还算平静,“按照马奎尔团长说的做。”

    “小姐……”

    “听我的。”

    侍女立刻不出声了,她一脸不满地盯着武僧,但还是选择听从小姐的命令。

    马奎尔心里松了一口气,他最怕和雇主产生纠纷,这位虽然只是个女士,但很聪明又识大体,比起他之前护送过的一些商人老爷都要强上百倍。他想起那些肥胖如猪的家伙,遇上一点点危险就真的变成了猪豚一般,发出类似于杀猪的嗷嗷尖叫,忍不住有些嘲弄,哼,连个小姑娘都不如。

    身后突然传来佣兵们的惊呼。

    马奎尔赶忙回头,却发现就是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自己身后的佣兵阵线已经被冲垮,十余名更加健壮的“野人”拎着弯刀,极速朝他的这个方向冲来。

    “该死!”

    马奎尔骂了一声,没工夫责备手下的退却,硬着头皮挥动手中锤头迎了上去。

    但就在此时,他听到雇主小姐的一声短促的尖叫。

    他回过头去,眼睛登时一缩。

    一把尖刀,没入雇主小姐的腹部,而刀柄,就握在那侍女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