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良驹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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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易子轩虽是第二次到天阳城来,却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地逛街。
待走进城南,却见车水马龙,人头攒动,而两旁的街道上,一家家门店敞开,摆满了各色货物,有从两仪道运来的上等绸缎、瓷器和服饰,也有地焰道的铁器和良马,本地的玉庄、首饰和茶叶,零零种种,应有尽有。
易子轩甚至看到,有人把从望月山脉中捕获的妖兽,也关在笼子里叫卖,一只只体型巨大的妖兽,最弱的也有道基两鼎的修为,强的也差不多达到四鼎,散发出恐怖的气息,凶威四射,没有人胆敢上前观看!
能买得起这般恐怖妖兽的,都是世家宗门的人,普通人家根本没有这种实力和财力,就算能买得起,也养不起!
易子轩打量许久,却觉得这些妖兽凶则凶矣,然则野性难驯,只怕还有花费一番功夫方能驾驭,他却没有这个心思。
不知不觉,天色便暗了下来。
“子轩!”
一个略带惊讶的声音传来,易子轩回头望去,却见月光下,一个十五六岁的懒散少年,背负一杆银枪,被三四个华服少女众星捧月般围在中央,很是惬意地向他走来。
“楚盛兄!”
那慵懒少年正是楚府的二公子楚盛,他看到易子轩,面露喜色,道:“没想到竟然能在此处遇到子轩,你可是很少来天阳城的,如无要事在身,不知可否随在下入府一叙?”
“这倒是不必了,易某方才拜访贵府,却是没有再去一次的道理。”
易子轩笑道:“原本我与楚堂大哥相约前往百鹿书院,不料事不遂人愿,令兄有事先行了一步,易某也只好独自前行。”
“原来如此。”楚盛显然也知道这件事,询问道:“那子轩现在是……”
“此行路途遥远,我本欲寻一代步坐骑,只是逛了许久,妖兽虽多,却还未曾找到合乎心意的。”易子轩苦恼道。
“呵呵,此事子轩有所不知,街市上所售妖兽都未曾驯养,凶性犹存,不通人性,只适合做陪练而不擅长当坐骑。不过,天阳城中有一世家,专门饲养培育骏马异种,颇为不俗,耐力极好,正适合远途奔袭,不如我陪易兄前去看看?”
楚盛吩咐左右:“你们先回府,告知家主,就说我陪易兄前去挑选良驹,会晚些回去。”
“是。”几名侍女依言告退。
“既如此,那便有劳楚盛兄了。”易子轩谢道。
楚盛摆了摆手,不以为意:“反正我今夜闲来无事,本就想外出逛一逛,易兄不必言谢……请。”
易子轩随着楚盛,一路前行,直往城南深处走去,街道两旁的店铺中,不时有掌柜模样的人走出,朝楚盛见礼。
越、楚、宋、古四大世家在天阳城内拥有着庞大的产业,掌握着主要几条街道的门面店铺,不仅如此,四大世家在望月山脉中还拥有几座矿山和地脉,出产玉石金铁,次等的矿产则出售给天阳城
的其他修士,至于上等货色,则送入府中冶炼储存。
修士炼制符文、武器和灵兵,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
便是楚府之内的诸多识藏境神通者,也很难做到人手一件灵兵,实在是因为金铁矿石虽多,然而灵材之物稀少。
因此,天阳城中的世家大族往往占据一两处矿山和地脉,将资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而负责打理这些门面店铺的,也都是楚家的管事,对楚家忠心耿耿。
至于越、楚、宋、古外的其他修仙世家,也拥有相应的一些产业,只不过规模要小一些罢了。
每年四大世家都会为了争夺矿山资源,而大打出手,若是真的激烈,甚至连各家的真人境强者也会参与其中!
自越云深击败各方强敌,坐稳天阳城城主之位以来,越家的实力便蒸蒸日上,超出另外三家一大截,而宋家一直明哲保身,极少出手,所以,争得最凶的便是楚家与古家,无论是矿山地脉,还是后辈人才,时常爆发流血事件,可谓深仇旧怨,莫不如是。
幸好四大世家主要经营玉石金铁,给其他零散商家留下了生存余地,因此天阳城的商业还算繁茂。
“子轩,白家的马场到了。”
易子轩停步,抬首往前一看,白家的马场位于天阳城城南最深处,占地数百顷,喂养的全都是从地焰道运来的骏马良驹,又经过一代代人的培养,血脉都极为不俗。
此外还有马奴数百人,负责照料马匹。
这数百马奴正在马场的草坪上习武,这些马奴的修为虽然比不上世家弟子,却也极为了得,甚至有些年长的马奴已经修炼到接近道基三鼎的程度。
易子轩随着楚盛走入马场,一个身穿一袭灰衫的青年人站在前方,训斥众人,喝道:“想要在我的马场活下去,必须要有力气,双臂没有数百上千斤力气,绝对挽不住一匹烈马!身手要灵活,烈马失控,碗口大的马蹄踩下来,躲不过去就只有一个下场,死!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众人齐声喝道。
“啪!啪!啪!白场主果然御下有方。”楚盛拍掌笑道。
“你们先去干活吧。”
白旭回过头,哈哈大笑,大步走来,抱拳道:“原来是盛公子,盛公子到白某的马场来,该不会是专门来取笑在下的吧?”
楚盛摇了摇头,右手托起,示意右边的易子轩,道:“非也非也,楚某此番是陪朋友前来挑选一匹良驹,以作代步之用,还望白场主不要藏着掖着,滥竽充数啊。”
“那是自然,盛公子多虑了,白某又岂是这种偷奸耍滑之人,”白旭佯作怒色,随后又看向易子轩,笑着问道:“只是不知,这位朋友对马匹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并无特殊要求,只不过是希望马匹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之上,耐力持久,可达数月乃至半年的长途奔袭,如此便可,有劳白场主费心了。”易子轩抱拳道。
“
小事一桩,请随白某来。”白旭未曾过多思索,引着两人便往马场内侧走去。
马场内侧有十多个马厩,每一个马厩中都拴着四五匹骏马,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毛色光亮,肌肉饱满发达,肌腱强劲有力,胸膛宽阔,而且眼睛炯炯有神,实为一等一的良马。
但是不得不说,挑选一匹代步的坐骑的确是个技术活,易子轩前前后后看了六七十匹骏马,虽然都不错,然而他却总觉得差了些什么。
“兄台觉得如何?”白旭面带微笑道。
易子轩满脸歉意:“马是好马,可在下却觉得还是有些不合心意,不知可有别的良驹?”
白旭闻言,面色一滞,心下有些不开心,只觉得眼前的少年有些狂妄,须知越是优良的马驹越是野性难驯,即便经过马场饲养,脾气也不见得有多小。
如今他介绍给易子轩的马匹都是这种类型的,倘若没有道基三鼎的修为,只怕降不住。
白旭见易子轩年轻,即便是世家的核心杰出弟子,天资再高,差不多也就这种修为,他好心为易子轩考虑,却不料对方毫不领情,因此暗中不喜。
一旁的楚盛与他相熟,察觉不妙,立马出来打圆场,笑道:“白场主,在商言商,既然客人不满意,你就将更好的马驹牵出来,莫非你以为我们付不起钱?”
“也罢。”
白旭叹了一口气,说道:“不过白某事先声明,盛公子,倘若你的朋友无法驾驭良驹,即便你们出得起钱,在下也不会将马卖给你们,这是白某唯一的条件。”
“这……”楚盛不敢做决定,只好将目光投向易子轩。
易子轩心如明镜,自知白旭是心中不喜,方才提出这个不合理的条件,虽不知缘由何来,不过他也不在意,淡淡道:“好,就如白场主所言。”
三人径直走到马场最内侧,这里只有两个马厩,左边那个马厩关着两匹地焰道的上等良驹汗血宝马,周身赤红如火,毛发如同火炭一般,又称火炭驹。
“汗血宝马火炭驹,三百白玉币一匹。至于另外一个马厩中的,呵呵……一千白玉币!”白旭环抱双臂,懒洋洋道。
“一千白玉币?白场主你抢劫啊,一千白玉币都可以请人量身定做一把灵兵了!”楚盛惊呼出声。
易子轩望向右侧的马厩,眼睛突然一亮,像是见到什么绝世好马一般。
只见一匹毛色斑驳,又干又瘦的劣马,病歪歪的倚着木桩,似乎一阵风吹来,便能连马带厩都吹上天去。
这匹马虽然又干又瘦,却凶得很,见易子轩望来,冲着他龇牙咧嘴,打了个响鼻,却如同雷霆一般轰鸣,只剩下皮包骨头的马脸,显得更加狰狞凶恶。
与其他马不同的是,这家伙满嘴长着小钢牙,尖锐锋利,不像是一匹马,反而像是一匹饿狼!
“良驹如龙,好马,好马!”
话说回来,易子轩虽是第二次到天阳城来,却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地逛街。
待走进城南,却见车水马龙,人头攒动,而两旁的街道上,一家家门店敞开,摆满了各色货物,有从两仪道运来的上等绸缎、瓷器和服饰,也有地焰道的铁器和良马,本地的玉庄、首饰和茶叶,零零种种,应有尽有。
易子轩甚至看到,有人把从望月山脉中捕获的妖兽,也关在笼子里叫卖,一只只体型巨大的妖兽,最弱的也有道基两鼎的修为,强的也差不多达到四鼎,散发出恐怖的气息,凶威四射,没有人胆敢上前观看!
能买得起这般恐怖妖兽的,都是世家宗门的人,普通人家根本没有这种实力和财力,就算能买得起,也养不起!
易子轩打量许久,却觉得这些妖兽凶则凶矣,然则野性难驯,只怕还有花费一番功夫方能驾驭,他却没有这个心思。
不知不觉,天色便暗了下来。
“子轩!”
一个略带惊讶的声音传来,易子轩回头望去,却见月光下,一个十五六岁的懒散少年,背负一杆银枪,被三四个华服少女众星捧月般围在中央,很是惬意地向他走来。
“楚盛兄!”
那慵懒少年正是楚府的二公子楚盛,他看到易子轩,面露喜色,道:“没想到竟然能在此处遇到子轩,你可是很少来天阳城的,如无要事在身,不知可否随在下入府一叙?”
“这倒是不必了,易某方才拜访贵府,却是没有再去一次的道理。”
易子轩笑道:“原本我与楚堂大哥相约前往百鹿书院,不料事不遂人愿,令兄有事先行了一步,易某也只好独自前行。”
“原来如此。”楚盛显然也知道这件事,询问道:“那子轩现在是……”
“此行路途遥远,我本欲寻一代步坐骑,只是逛了许久,妖兽虽多,却还未曾找到合乎心意的。”易子轩苦恼道。
“呵呵,此事子轩有所不知,街市上所售妖兽都未曾驯养,凶性犹存,不通人性,只适合做陪练而不擅长当坐骑。不过,天阳城中有一世家,专门饲养培育骏马异种,颇为不俗,耐力极好,正适合远途奔袭,不如我陪易兄前去看看?”
楚盛吩咐左右:“你们先回府,告知家主,就说我陪易兄前去挑选良驹,会晚些回去。”
“是。”几名侍女依言告退。
“既如此,那便有劳楚盛兄了。”易子轩谢道。
楚盛摆了摆手,不以为意:“反正我今夜闲来无事,本就想外出逛一逛,易兄不必言谢……请。”
易子轩随着楚盛,一路前行,直往城南深处走去,街道两旁的店铺中,不时有掌柜模样的人走出,朝楚盛见礼。
越、楚、宋、古四大世家在天阳城内拥有着庞大的产业,掌握着主要几条街道的门面店铺,不仅如此,四大世家在望月山脉中还拥有几座矿山和地脉,出产玉石金铁,次等的矿产则出售给天阳城
的其他修士,至于上等货色,则送入府中冶炼储存。
修士炼制符文、武器和灵兵,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
便是楚府之内的诸多识藏境神通者,也很难做到人手一件灵兵,实在是因为金铁矿石虽多,然而灵材之物稀少。
因此,天阳城中的世家大族往往占据一两处矿山和地脉,将资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而负责打理这些门面店铺的,也都是楚家的管事,对楚家忠心耿耿。
至于越、楚、宋、古外的其他修仙世家,也拥有相应的一些产业,只不过规模要小一些罢了。
每年四大世家都会为了争夺矿山资源,而大打出手,若是真的激烈,甚至连各家的真人境强者也会参与其中!
自越云深击败各方强敌,坐稳天阳城城主之位以来,越家的实力便蒸蒸日上,超出另外三家一大截,而宋家一直明哲保身,极少出手,所以,争得最凶的便是楚家与古家,无论是矿山地脉,还是后辈人才,时常爆发流血事件,可谓深仇旧怨,莫不如是。
幸好四大世家主要经营玉石金铁,给其他零散商家留下了生存余地,因此天阳城的商业还算繁茂。
“子轩,白家的马场到了。”
易子轩停步,抬首往前一看,白家的马场位于天阳城城南最深处,占地数百顷,喂养的全都是从地焰道运来的骏马良驹,又经过一代代人的培养,血脉都极为不俗。
此外还有马奴数百人,负责照料马匹。
这数百马奴正在马场的草坪上习武,这些马奴的修为虽然比不上世家弟子,却也极为了得,甚至有些年长的马奴已经修炼到接近道基三鼎的程度。
易子轩随着楚盛走入马场,一个身穿一袭灰衫的青年人站在前方,训斥众人,喝道:“想要在我的马场活下去,必须要有力气,双臂没有数百上千斤力气,绝对挽不住一匹烈马!身手要灵活,烈马失控,碗口大的马蹄踩下来,躲不过去就只有一个下场,死!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众人齐声喝道。
“啪!啪!啪!白场主果然御下有方。”楚盛拍掌笑道。
“你们先去干活吧。”
白旭回过头,哈哈大笑,大步走来,抱拳道:“原来是盛公子,盛公子到白某的马场来,该不会是专门来取笑在下的吧?”
楚盛摇了摇头,右手托起,示意右边的易子轩,道:“非也非也,楚某此番是陪朋友前来挑选一匹良驹,以作代步之用,还望白场主不要藏着掖着,滥竽充数啊。”
“那是自然,盛公子多虑了,白某又岂是这种偷奸耍滑之人,”白旭佯作怒色,随后又看向易子轩,笑着问道:“只是不知,这位朋友对马匹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并无特殊要求,只不过是希望马匹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之上,耐力持久,可达数月乃至半年的长途奔袭,如此便可,有劳白场主费心了。”易子轩抱拳道。
“
小事一桩,请随白某来。”白旭未曾过多思索,引着两人便往马场内侧走去。
马场内侧有十多个马厩,每一个马厩中都拴着四五匹骏马,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毛色光亮,肌肉饱满发达,肌腱强劲有力,胸膛宽阔,而且眼睛炯炯有神,实为一等一的良马。
但是不得不说,挑选一匹代步的坐骑的确是个技术活,易子轩前前后后看了六七十匹骏马,虽然都不错,然而他却总觉得差了些什么。
“兄台觉得如何?”白旭面带微笑道。
易子轩满脸歉意:“马是好马,可在下却觉得还是有些不合心意,不知可有别的良驹?”
白旭闻言,面色一滞,心下有些不开心,只觉得眼前的少年有些狂妄,须知越是优良的马驹越是野性难驯,即便经过马场饲养,脾气也不见得有多小。
如今他介绍给易子轩的马匹都是这种类型的,倘若没有道基三鼎的修为,只怕降不住。
白旭见易子轩年轻,即便是世家的核心杰出弟子,天资再高,差不多也就这种修为,他好心为易子轩考虑,却不料对方毫不领情,因此暗中不喜。
一旁的楚盛与他相熟,察觉不妙,立马出来打圆场,笑道:“白场主,在商言商,既然客人不满意,你就将更好的马驹牵出来,莫非你以为我们付不起钱?”
“也罢。”
白旭叹了一口气,说道:“不过白某事先声明,盛公子,倘若你的朋友无法驾驭良驹,即便你们出得起钱,在下也不会将马卖给你们,这是白某唯一的条件。”
“这……”楚盛不敢做决定,只好将目光投向易子轩。
易子轩心如明镜,自知白旭是心中不喜,方才提出这个不合理的条件,虽不知缘由何来,不过他也不在意,淡淡道:“好,就如白场主所言。”
三人径直走到马场最内侧,这里只有两个马厩,左边那个马厩关着两匹地焰道的上等良驹汗血宝马,周身赤红如火,毛发如同火炭一般,又称火炭驹。
“汗血宝马火炭驹,三百白玉币一匹。至于另外一个马厩中的,呵呵……一千白玉币!”白旭环抱双臂,懒洋洋道。
“一千白玉币?白场主你抢劫啊,一千白玉币都可以请人量身定做一把灵兵了!”楚盛惊呼出声。
易子轩望向右侧的马厩,眼睛突然一亮,像是见到什么绝世好马一般。
只见一匹毛色斑驳,又干又瘦的劣马,病歪歪的倚着木桩,似乎一阵风吹来,便能连马带厩都吹上天去。
这匹马虽然又干又瘦,却凶得很,见易子轩望来,冲着他龇牙咧嘴,打了个响鼻,却如同雷霆一般轰鸣,只剩下皮包骨头的马脸,显得更加狰狞凶恶。
与其他马不同的是,这家伙满嘴长着小钢牙,尖锐锋利,不像是一匹马,反而像是一匹饿狼!
“良驹如龙,好马,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