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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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雨晨本来打算早上就离开,但后来被张晓风劝服多留几天,一是洗伤口防止感染发炎的问题,二是他为她提供了建议。
由于逃走计划设计比较仓卒,仍然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张晓风便好心的帮她完善。
耳环被已被他处理掉,为了等待新的“身份证”,江雨晨再在這地方多停留几天。
现在,她被安放在他妈的家,每天陪着他妈种菜养狗消磨时间。
话说她妈从前是一位老师,后来结婚生子后便成为家庭主妇,对于学问,仍然不断追求,而最近,他妈的喜好是种菜。
对她这个不名来历的人,張母不但没有介意,反而极之亲切,每天做好多好吃的给她,还时常找她聊天谈心,好让她时间不止于那么难过。
第三天旁晚,张晓风回来了,江雨晨知道证件肯定已经办妥,突然间,她莫名有点不舍得这里的宁静生活,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停留原地,也不应该属于这个美好的地方。
他们一起吃完饭后,他妈拉着他到房间母子谈心,江雨晨便帮他妈喂狗和洗碗。
直到九点多,张晓风敲门进了她房间,将証件交给她。
“谢谢。”
“不用……”
江雨晨看了看身份证,被上面写着的名字惊奇了。
李云吞。
她抽抽嘴角:“那个...名字会否有点......”
“怎样了,有什么问题吗?”
人家好心帮忙,江雨晨也不好意思吐槽,呵呵笑过便算了。
在她低头小心亦亦将证件放好的时候,没有见到对方弯起的嘴角。
“你以后打算去哪里生活?”
江雨晨坦白回答不知道,並打算先向东方走走,如果有合适的地方便留下:“我对于外面的地方一点也不懂,老实说,我从来很少离开y市的,就算离开也是因为工作关系,但由于一直都是专车接送,所以没有接触过当地的人文气象。”
张晓风对于这个答案与女人外形完全不合的原因,感到惊讶。
“东方吗?”他喃喃自语一阵,托了托眼镜,道:“你有听说过s市吗?”
“嗯,我在电视里见过,是一个沿海城市吧,好像海带特别出名。”
“我每年都会到s市参加研讨,所以也算是比较了解,感觉这个地方治安不错,居民也对外来人也比较友善,也许你可以去那儿试一试,对了,s市里我也有认识的人,要是有什么也可以照看一下。”
问题得到降解决,江雨晨高兴得拍手:“真的吗?那我就先去s市看看,谢谢你!”
张晓风跟着笑起来,伸手摸摸她的头:“那就这么决定,好了,时间已经不早,明天一早我送你到车站吧,现在,快睡觉好好休息,知道了吗?”
江雨晨虽然还很精神,但是心情很好,遂乖巧的拍胸口答应。
惹得张晓风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摇摇头起身离开。
由于江雨晨睡了张晓风的房间,张晓风这天回来就需要睡沙发,但由于一般来说,他都住在大学宿舍,一个星期回来一次左右,而且多是吃饭,並非过夜,所以这个家里的人没有人觉得他会留下,都早早回房睡觉,由着他自行离开。
..................................
小后花园里.........
张晓风一手摸着狗狗的头,又时而拉玩这柔软的毛发,一手拿着手机说话:“喂,颜司明,她到底是怎么被你发现的,现在这个世界居然还有这么纯的美女......你不知道我妈有多喜欢她,刚才都捉了我进房要我把人娶进门,说她有多么品性纯良,还天天帮她做家务,一点都没有嫌弃种菜这种粗活,而且一点娇气都没有,还替朵朵修狗屋......老实说,刚才我对着她都差点心动了。”
“嗯?她平常好逸恶劳,不做家务?怎么可能,我见她明明做得很好,你不想我跟你抢也不能这样污蔑人家啊,唉,算了,不跟你说了,明天我会送她离开,待一切安定好后再联络你,还有,她叫我跟你问好......嗯,知道了,我会告诉她。”
电话关上,张晓风伸展了一下手臂,走到大厅关好门灯,披着外套歪在沙发上很快就睡着了。
..........................
次日一大早,江雨晨下楼的时候见到还沙发上睡着的张晓风,见他一脸疲惫,睡得很沉,犹豫片刻,轻叹一声,没有把人叫醒。
知道他的奔波辛苦,弄得不回宿舍睡沙发养精神,江雨晨看了看墙上的钟,才刚过六点,时间似乎还足够。
行李已收拾好,也洗漱完毕,她想了想,决定为这个家的人做一顿早餐作为收留之恩的最后答谢。
张父张母起床本来也早,特别听到厨房传来的声音后都出来看看。
两夫妻出来的时候见到沙发的儿子正侧头望着厨房内忙碌的小身影,在人家转过来的时侯就立即紧紧闭上眼装睡的熊样儿,不由相视一笑。
江雨晨拿着托盘出来,放在桌上:“叔叔,阿姨早安。”
夫妻回了句早,张母疑惑问:“小晨呀,怎么今天这么早就起来了,还做早餐?”
她垂眼欠身:“因为我.....今天要走了,谢谢你们这几天的照顾。”
张母大惊,忙拍打在装睡的儿子:“怎么会这样!是不是你做了什么惹人家生气了?”
那力气之大,让张晓风不得不立马起来拿软垫子抵挡攻击:“不是跟你一早说了她只是来這里住几天了吗?”
江雨晨也立即帮口:“不关他的事,是我真的有事情要办,所以必须离开,对不起阿姨,是我不好啦。”
张母拉着她的手:“可是你耳朵的伤口还未好,这就走了,谁来帮你洗头发呀?”
想起张母温柔帮她洗头发的情境,江雨晨控制不住的眼泛泪光,场面一度莫明温馨感人。
张晓风目光移到在看报纸的父亲,想用眼神让对方去处理一下,然,张父不但没有帮忙,还落井下石的喝了口茶,感叹道:“这荼...泡得真好喝。”
他无奈叹口气,走到餐桌旁坐下,先行动筷,打破这不应该存在的气氛:“好了,时间不多了,大家快吃吧。”
塞了一口玉米火腿蛋饼,他愣了愣,东西意外的好吃。
他就说不可能嘛,这个女人怎会是个不做家务的懒骨头,刚才见她做得一点也不吃力,虽然动作不太麻利...嗯,一定是因为颜司明怕他抢人才这样污损人家闺名。
............................................
偌大的病房里,男人的脸色很是苍白,虽然睡着了,但嘴里还在呢喃地说着梦话,叫唤着那个不知所踪女人的名字。
就在几个小时前,宫千然回复了记忆,林子轩见到他的状况时都吓了一大跳。
当时宫千然虽然伤势严重,但凭着其恐怖的意志力苦撑,不愿入院,甚至堅持要亲自去把人接回来。
他一路帮宫千然处理伤口和包扎,看着对方脸色越来越差,甚至一度情绪失控又以头撞窗自残,弄得一行人整夜惊心动魄。
然而,即使人人期求事情能够就此得以终结,当他们根据snk提供的位置追寻,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他们在一个乌鸦的巢穴上找到了一只耳环,而宫千然的意志也随着这个结果崩塌了。
“雨晨!”男人大叫一声,忽地睁开眼睛,从梦中惊醒过来。
病房被打开,保镳走了进来:“宫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宫千然撑着有些虚弱的身子在病床上坐起来,神色略怔忡的环视这个苍白的房间,猛然想起什么,摊开拳头,那只环形白金耳环仍在手心里,而耳环的主人已经不在。
他和它一样,都被抛弃了。
从耳环的针口仍然紧锁状态,他知道,她一定是伤害了自己,用最粗暴的方法除掉耳环。
一想到她的苦,她的痛,他就心如刀割的般的疼痛着,快要窒息了。
只是,一切都是他造成的,如果他没有失忆,对她这么过份,她也许不会离开。
她本应该舒适的生活,接受他的景仰和膜拜,而不是洗碗做家务!
家务这些事情当然应该由他来做,这是他没有渴求已久的荣耀,还有,谁也不能碰她的物品,因为她的每一件东西都是极为珍贵的宝贝,怎可以被别人沾污!
然而,他却干了如此愚蠢的事情,惹人生气。
他无法承受失去她的痛,如果找到了她,下跪道歉认错,她会原谅自己吗?
不....她不会.......
没有失忆前,她就已经不喜欢他,而现在,更是讨厌。
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残忍对他,让他触碰到快乐后又再失去。
不,也许是他逼得太紧了。
她就像一条鱼,即使养在华丽精致的鱼缸,衣食无忧,心里仍然渴望回到巨大而危险四伏的海洋,拥抱自由,这是她的天性。
他就像在沙滩搁浅的鱼,渴望得到救赎,而她,就是潮汐。
江雨晨本来打算早上就离开,但后来被张晓风劝服多留几天,一是洗伤口防止感染发炎的问题,二是他为她提供了建议。
由于逃走计划设计比较仓卒,仍然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张晓风便好心的帮她完善。
耳环被已被他处理掉,为了等待新的“身份证”,江雨晨再在這地方多停留几天。
现在,她被安放在他妈的家,每天陪着他妈种菜养狗消磨时间。
话说她妈从前是一位老师,后来结婚生子后便成为家庭主妇,对于学问,仍然不断追求,而最近,他妈的喜好是种菜。
对她这个不名来历的人,張母不但没有介意,反而极之亲切,每天做好多好吃的给她,还时常找她聊天谈心,好让她时间不止于那么难过。
第三天旁晚,张晓风回来了,江雨晨知道证件肯定已经办妥,突然间,她莫名有点不舍得这里的宁静生活,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停留原地,也不应该属于这个美好的地方。
他们一起吃完饭后,他妈拉着他到房间母子谈心,江雨晨便帮他妈喂狗和洗碗。
直到九点多,张晓风敲门进了她房间,将証件交给她。
“谢谢。”
“不用……”
江雨晨看了看身份证,被上面写着的名字惊奇了。
李云吞。
她抽抽嘴角:“那个...名字会否有点......”
“怎样了,有什么问题吗?”
人家好心帮忙,江雨晨也不好意思吐槽,呵呵笑过便算了。
在她低头小心亦亦将证件放好的时候,没有见到对方弯起的嘴角。
“你以后打算去哪里生活?”
江雨晨坦白回答不知道,並打算先向东方走走,如果有合适的地方便留下:“我对于外面的地方一点也不懂,老实说,我从来很少离开y市的,就算离开也是因为工作关系,但由于一直都是专车接送,所以没有接触过当地的人文气象。”
张晓风对于这个答案与女人外形完全不合的原因,感到惊讶。
“东方吗?”他喃喃自语一阵,托了托眼镜,道:“你有听说过s市吗?”
“嗯,我在电视里见过,是一个沿海城市吧,好像海带特别出名。”
“我每年都会到s市参加研讨,所以也算是比较了解,感觉这个地方治安不错,居民也对外来人也比较友善,也许你可以去那儿试一试,对了,s市里我也有认识的人,要是有什么也可以照看一下。”
问题得到降解决,江雨晨高兴得拍手:“真的吗?那我就先去s市看看,谢谢你!”
张晓风跟着笑起来,伸手摸摸她的头:“那就这么决定,好了,时间已经不早,明天一早我送你到车站吧,现在,快睡觉好好休息,知道了吗?”
江雨晨虽然还很精神,但是心情很好,遂乖巧的拍胸口答应。
惹得张晓风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摇摇头起身离开。
由于江雨晨睡了张晓风的房间,张晓风这天回来就需要睡沙发,但由于一般来说,他都住在大学宿舍,一个星期回来一次左右,而且多是吃饭,並非过夜,所以这个家里的人没有人觉得他会留下,都早早回房睡觉,由着他自行离开。
..................................
小后花园里.........
张晓风一手摸着狗狗的头,又时而拉玩这柔软的毛发,一手拿着手机说话:“喂,颜司明,她到底是怎么被你发现的,现在这个世界居然还有这么纯的美女......你不知道我妈有多喜欢她,刚才都捉了我进房要我把人娶进门,说她有多么品性纯良,还天天帮她做家务,一点都没有嫌弃种菜这种粗活,而且一点娇气都没有,还替朵朵修狗屋......老实说,刚才我对着她都差点心动了。”
“嗯?她平常好逸恶劳,不做家务?怎么可能,我见她明明做得很好,你不想我跟你抢也不能这样污蔑人家啊,唉,算了,不跟你说了,明天我会送她离开,待一切安定好后再联络你,还有,她叫我跟你问好......嗯,知道了,我会告诉她。”
电话关上,张晓风伸展了一下手臂,走到大厅关好门灯,披着外套歪在沙发上很快就睡着了。
..........................
次日一大早,江雨晨下楼的时候见到还沙发上睡着的张晓风,见他一脸疲惫,睡得很沉,犹豫片刻,轻叹一声,没有把人叫醒。
知道他的奔波辛苦,弄得不回宿舍睡沙发养精神,江雨晨看了看墙上的钟,才刚过六点,时间似乎还足够。
行李已收拾好,也洗漱完毕,她想了想,决定为这个家的人做一顿早餐作为收留之恩的最后答谢。
张父张母起床本来也早,特别听到厨房传来的声音后都出来看看。
两夫妻出来的时候见到沙发的儿子正侧头望着厨房内忙碌的小身影,在人家转过来的时侯就立即紧紧闭上眼装睡的熊样儿,不由相视一笑。
江雨晨拿着托盘出来,放在桌上:“叔叔,阿姨早安。”
夫妻回了句早,张母疑惑问:“小晨呀,怎么今天这么早就起来了,还做早餐?”
她垂眼欠身:“因为我.....今天要走了,谢谢你们这几天的照顾。”
张母大惊,忙拍打在装睡的儿子:“怎么会这样!是不是你做了什么惹人家生气了?”
那力气之大,让张晓风不得不立马起来拿软垫子抵挡攻击:“不是跟你一早说了她只是来這里住几天了吗?”
江雨晨也立即帮口:“不关他的事,是我真的有事情要办,所以必须离开,对不起阿姨,是我不好啦。”
张母拉着她的手:“可是你耳朵的伤口还未好,这就走了,谁来帮你洗头发呀?”
想起张母温柔帮她洗头发的情境,江雨晨控制不住的眼泛泪光,场面一度莫明温馨感人。
张晓风目光移到在看报纸的父亲,想用眼神让对方去处理一下,然,张父不但没有帮忙,还落井下石的喝了口茶,感叹道:“这荼...泡得真好喝。”
他无奈叹口气,走到餐桌旁坐下,先行动筷,打破这不应该存在的气氛:“好了,时间不多了,大家快吃吧。”
塞了一口玉米火腿蛋饼,他愣了愣,东西意外的好吃。
他就说不可能嘛,这个女人怎会是个不做家务的懒骨头,刚才见她做得一点也不吃力,虽然动作不太麻利...嗯,一定是因为颜司明怕他抢人才这样污损人家闺名。
............................................
偌大的病房里,男人的脸色很是苍白,虽然睡着了,但嘴里还在呢喃地说着梦话,叫唤着那个不知所踪女人的名字。
就在几个小时前,宫千然回复了记忆,林子轩见到他的状况时都吓了一大跳。
当时宫千然虽然伤势严重,但凭着其恐怖的意志力苦撑,不愿入院,甚至堅持要亲自去把人接回来。
他一路帮宫千然处理伤口和包扎,看着对方脸色越来越差,甚至一度情绪失控又以头撞窗自残,弄得一行人整夜惊心动魄。
然而,即使人人期求事情能够就此得以终结,当他们根据snk提供的位置追寻,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他们在一个乌鸦的巢穴上找到了一只耳环,而宫千然的意志也随着这个结果崩塌了。
“雨晨!”男人大叫一声,忽地睁开眼睛,从梦中惊醒过来。
病房被打开,保镳走了进来:“宫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宫千然撑着有些虚弱的身子在病床上坐起来,神色略怔忡的环视这个苍白的房间,猛然想起什么,摊开拳头,那只环形白金耳环仍在手心里,而耳环的主人已经不在。
他和它一样,都被抛弃了。
从耳环的针口仍然紧锁状态,他知道,她一定是伤害了自己,用最粗暴的方法除掉耳环。
一想到她的苦,她的痛,他就心如刀割的般的疼痛着,快要窒息了。
只是,一切都是他造成的,如果他没有失忆,对她这么过份,她也许不会离开。
她本应该舒适的生活,接受他的景仰和膜拜,而不是洗碗做家务!
家务这些事情当然应该由他来做,这是他没有渴求已久的荣耀,还有,谁也不能碰她的物品,因为她的每一件东西都是极为珍贵的宝贝,怎可以被别人沾污!
然而,他却干了如此愚蠢的事情,惹人生气。
他无法承受失去她的痛,如果找到了她,下跪道歉认错,她会原谅自己吗?
不....她不会.......
没有失忆前,她就已经不喜欢他,而现在,更是讨厌。
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残忍对他,让他触碰到快乐后又再失去。
不,也许是他逼得太紧了。
她就像一条鱼,即使养在华丽精致的鱼缸,衣食无忧,心里仍然渴望回到巨大而危险四伏的海洋,拥抱自由,这是她的天性。
他就像在沙滩搁浅的鱼,渴望得到救赎,而她,就是潮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