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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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房间后,池非先拿木桶去外面打了大半桶水回来,然后就在屋里洗头和擦身。

    在古代,其实平民百姓是很少天天洗澡的。

    因为要把一大缸水烧热需要用掉不少的柴火,所以平时一般都是擦擦身子、泡泡脚就算了。

    只有在重要的节日或特别的日子才会特意烧水洗澡。

    擦干净身子后,他把油灯弄亮一点,然后拿起两本话本逐一看了看。

    这两本话本是张泉水他们强烈推荐的,说保证精彩,等他看完了再找他们要别的。

    一本名为《张安平匪记》、另一本正是大名鼎鼎的‘草堂书生’所写的成名作《金锁缘》。

    反正先看哪本都行,池非随手拿起《张安平匪记》慢慢翻了起来。

    池非一向看书都是很快的,有些无关紧要的地方更是直接瞄一眼就过去了。

    这本《张安平匪记》一共三十二回,每回大概四千字,一共就是十二、十三万字左右。

    换作现代的话,只能算是中篇小说。

    内容正如书名所言,讲的就是一个平匪的故事。

    整个故事大概内容是,在某个县城的附近,某天忽然来了一伙山贼。

    这伙山贼看中了一个靠近路边的山头,从此占山为王打劫过路的商贩,无恶不作。

    由于此处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官兵几次出动,均无功而返。

    本书主角张安的父亲原本是个行商,在途经这处山头时被这伙山贼给杀了。

    自此成为孤儿的张安立志要为父亲报仇,于是拜了一个老和尚为师,苦练武功。

    几年后,学成的张安决定要剿灭这伙山贼,为父报仇。

    接下来的内容,就是描写张安如何结交许多志同道合的江湖朋友,然后集齐一大班人马对山贼发起进攻。

    双方你来我往,交手数次,各有死伤。

    然而山贼始终占有地利优势,无法对其进行有效打击。

    正当张安陷入苦战之时,忽然想起自己的老和尚师傅在他临走前,给了他一个锦囊,让他在无计可思的时候打开。

    张安打开锦囊一看,原来是老和尚给他留的制敌妙计。

    张安大喜之下,依计行事。

    他先装作要撤退的样子,让所有人大摇大摆地离开。

    山贼看到来进攻的强人走了,很是高兴,并逐渐放松了警惕。

    但他们没想到,几天后,张安在天黑的时候又带着所有人悄悄回来了。

    张安叫所有人埋伏在山寨附近,然后派一个擅长隐匿的手下偷偷混进山寨。

    等所有山贼都睡下后,那个擅长隐匿的手下按照张安的吩咐点燃了存放粮食的仓库以及养马的马厮,并趁机割开了山寨的大门。

    被惊醒的山贼们看到粮仓和马厮火光冲天,连衣服也顾不上穿就赶紧跑去救火。

    早就等候多时的张安立刻带领所有人马杀进山寨,把山贼们打得措手不及。

    经过一夜奋战,张安他们终于成功剿灭了这伙山贼。

    因为剿匪有功,事后张安得到了朝廷的赏识,给他封了一个官职。

    就这样,当了官的张安从此成为了人生赢家,过上了妻妾成群、大鱼大肉的富贵生活。

    看到这里,池非忍不住问:其他人呢?那些帮主角打打杀杀的江湖朋友怎么就一个也没提起?

    功劳最大的不应该是那个孤身一人潜进山寨的手下吗?怎么,用完人就这样算了?

    明太祖朱元璋够刻薄了吧?

    当上皇帝以后也把那些跟着他征战多年的老伙计都封侯封爵了,虽然后来又杀了一大片。但至少人家也的确封赏过啊。

    这位张安大兄弟就太不厚道了,让别人陪你打打杀杀这么久,有些人连命都没了。结果你老人家功成名就后,其他人别说有福同享,连钱都不给。

    看完全书后,池非已经无力吐槽。

    感觉时间还早,池非干脆把另一本《金锁缘》也翻开来看了。

    这看着看着,他心中莫明升起一种古怪的笑意,这感觉怎么这么熟悉呢?

    主角张玉郎是一个出生于富贵人家的公子,自幼聪明无比,三岁会认字,五字能吟诗,在当地有神童之称。

    更有甚者,他十二岁时就已经成功考取了秀才,不愧是神童。

    随着张玉郎逐渐长大,人们发现他不仅读书好,而且相貌也越来越出众,简直可以说是貌比潘安。

    在张玉郎刚满十六岁的时候,他又成功考取了举人,一时间风光无限。

    就在张玉郎成为举人的第二年,有位戴着面纱的千金小姐在街上丢了一个香囊,正好被路过的张玉郎看到。他立刻捡起来追上去还给那位千金小姐。

    那位千金小姐见到他后,不禁惊讶于这位男子的俊美。在跟对方交谈一番后,更被对方的文采所折服。回去以后,千金小姐开始着魔了,整天想的都是他,并派人四处打听他的信息。

    被问起这位公子有什么特征时,那位千金小姐只记得他姓张,不仅人长得英俊无比,而且腰带上面还挂着一把小小的金锁。

    下人们寻访了好久也找不到人,因为此时的张玉郎刚满十六岁,正赶往京城参加会试,准备考取进士。

    由于不小心在路上被雨淋到,张玉郎感染风寒昏倒在路上。

    幸好路上刚好有几辆马车经过,坐在车上的是尚书大人的千金。

    看到昏倒在地上的张玉郎,尚书千金被其容貌所摄,不禁惊叹:世间竟然如此俊美的男子。于是赶紧叫人把他抱上马车医治。

    张玉郎醒来后,这才知道自己被尚书千金所救,感激不已。

    在看到尚书千金本人后,更是为其美貌和人品所倾倒,一见钟情。

    而此时的尚书千金也已经爱上俊美不凡的张玉郎,芳心暗许。

    此番郎有情来妾有意,一对年轻男女在相互吸引下,终于忍不住私定了终身。

    两人交换了定情信物,张玉郎把自己从小挂在腰间的金锁交给了尚书千金,而尚书千金则把自己的家传玉佩给了张玉郎。

    双方约定会试结束后,张玉郎就派人到尚书府提亲。

    到京城后,张玉郎不愧是天纵其材,会试很顺利就通过了,成了榜首第一名。

    接下来,在殿试之中,张玉郎的文章和相貌更是得到了皇帝的称赞,将他钦点为了状元。

    成为状元后,张玉郎信守诚诺,派人到尚书府提亲。

    尚书大人这才知道自己女儿早已和张玉郎私定终身。

    虽然于礼不合,但看在张玉郎的才华份上,尚书大人终于还是同意了这门亲事。

    正当尚书千金高高兴兴地准备婚嫁时,她的表妹上门恭喜她。

    这位表妹出身于书乡门第,琴棋书画无不一精,是有名的才女。

    其容貌更是长得闭月羞花,有京城第一美女之称。

    在帮表姐准备婚礼时,她意外看到一枚小小的金锁。

    她赶紧问这枚金锁的来历,尚书千金这才把自己与张玉郎是如何在路上相识,又是如何私定终身的经历告诉她。

    这位表妹听完,如受雷击,慌慌张张地回去了。

    回去以后,第二天就病倒了。

    原来,这位表妹,正是当初对张玉郎一见倾心的那位千金小姐。

    这半年来,她一直在苦苦寻找着心上人,希望可以再见到他。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心上人竟然成了表姐的未婚夫,这让她大受打击,生无可恋。

    表妹病倒后,尚书千金十分担心,多次上门探望。

    然而这位表妹的病情不断加重,一天比一天消瘦,茶饭不思,难以成寐。

    其家族为她遍访名医,但都无济于事,眼看就要香消玉陨。

    直到一名神医出现,他在把过表妹的脉后,对其家人说,她得的是相思病。

    如果不能完成其心愿,只能准备后事。

    家人这才知道表妹的病因,赶紧追问她相思何人。

    然不管怎么逼问,表妹始终不愿意说。

    尚书千金忽然想起,表妹是在看到张玉郎给她的那枚金锁之后的第二天病倒的。

    把人都叫开后,尚书千金偷偷拿出那枚金锁,问她相思之人是否这枚金锁的主人?

    表妹见事情暴露,终于含泪承认。

    自此,真相大白。

    尚书千金回去思量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她跟表妹的家人商量,让表妹跟她一起嫁给张玉郎。唯有这样才能救回表妹性命。

    看到马上就要香消玉陨的女儿,家人终于同意。

    而新科状元张玉郎也为表妹对自己的一番深情所打动,也同意了这门婚事。

    此事传开后,所有人都称赞尚书千金的深明大义。

    皇帝得知此事,还特意下旨奖赏了尚书大人,称其教女有方。

    就这样,尚书千金连同其表妹一起嫁给了张玉郎。

    从此娥皇女英,共侍一夫,成为一方佳话。

    自此,全书完结。

    看完整篇小说后,池非只有一个想法:这就是妥妥的男版玛利苏故事,而且不是一般的酥。

    这男主不仅出生于富贵人家,而且自幼就是个神童。

    对于别人来说难若登天的科举,在他那就完全不是事。

    什么秀才、举人、状元之类的,随便考考就拿到手了。

    长得更是貌若潘安,不管哪个千金小姐看到他都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你看,人家也不是有心要撩妹,无奈长得太英俊、太有才华了,所以妹子们全都哭着喊着要嫁给他,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连那个被称为京城第一美女的表妹小姐,也因为太想嫁给他,搞得连相思病都犯了。

    还好尚书千金深明大义,主动提出娥皇女英这招,这才让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表妹小姐终于有机会嫁给他。

    其他人也认为尚书千金做得好,果然这才是大婆的气度。

    所以连皇帝也忍不住下旨奖赏一下,成就了一方佳话。

    呵呵,一方佳话个鬼啊,池非看得连鸡皮都快掉出来了。

    还有,为什么主角会一个人上路,还搞到在路上淋雨昏倒的地步?他不是出身于富贵人家的少爷吗,身边都没有书童或小厮的吗?这BUG也太明显了。

    就这水准也能卖一两多一本?而且还大受欢迎让人抢着买?

    池非表示完全不能理解这些人的口味。

    好吧,他承认这书的确满足了屌丝们的YY。

    男主一身王八之气,不管到哪里,只要是漂亮的妹子见到他都会爱上他,而且还是爱得死去活来那种。

    本身又是个状元,爱情事业双丰收啊,这不是人生赢家是什么?

    只是对于他这种老书虫来说,实在看得有点恶心。

    他当年也兼职做过几年网络写手,虽然写出来的东西大多扑街收场。

    很多人刚开始都是因为喜欢看小说,才开始尝试写小说的。只不过只有少数人能坚持下去,大多数写着写着就放弃了。

    不管哪一行,其实都是一个金字塔。

    能坚持下来的这部分人,只有极少数极少数的人成了大神,赚得盆满钵满。

    大神底下是中神,中神下面还有小神。

    中小神虽然比不上大神,但也混得挺不错。

    往往这批人会跟大神一样,逐渐变成职业写手。数量比大神多一点,但也不会太多。

    数量最多的,正是像他这种既红不起来,又不是完全没人看的小众写手。

    这部分人是最多的,基本上构成了金字塔的中部和底部。

    写小说对于他们来说,赚不了什么大钱,但多少也算一份收入。

    所以这部分人多半是兼职写手,白天有正式工作,晚上兼职写稿,池非以前就是这样的人。

    对于池非来说,写小说于他而言,既是一种兼职,也是一种爱好和追求。

    经过几年磨练,他已经看开了,反正怎么样都红不起来,不如干脆只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好。

    自娱自乐的同时,顺便赚点外块。

    作为一个老书虫,其实自己就是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如果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发出去也只是恶心别人而已。

    如果无法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他宁愿放在电脑里面铺尘也不会发出来。

    做人,还是有点坚持比较好。

    一下子看完两本话本后,池非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一种想写小说的冲动。

    他想看看,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能不能被这个时代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