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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第一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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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宋默所料,三天的等待是值得的。满眼血丝的纳尔逊公爵,早早等在了他的卧室门外,见到宋默的第一句话就是:“阁下,我接受你的条件!”

    宋默顿时乐了,看着纳尔逊的目光都变得分外热情起来,一把抓住公爵大人的手,紧紧握住,“公爵大人,你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我一直盼着这一天呐!”

    纳尔逊回握住宋默的手,就像终于找到了组织:“阁下……”

    老约翰的咳嗽声适时响起,打断了即将共同开创伟大事业的两个造反头子之间的深情对望。

    “领主大人,注意影响。”

    影响?

    宋默这才回过神来,四周看看,果然,仆人侍女的眼神都很奇怪,仿佛领主大人的脑袋突然产生了变异,对爬床的魔族美人不屑一顾,突然看上了这个长相只能评上一星,身材连半星都没有的高卢公鸡。

    靠之!领主大人眼睛一瞪,他的眼光有那么差劲吗?!就算要踹掉瑞斯爬墙,也不找这样的!

    仆人侍女恍然大悟,的确,吃过了白面包加猪肉,谁还愿意去啃黑面包配胡萝卜,又不是审美观和味觉一起出了问题。

    纳尔逊公爵很受伤,想当初他也是英俊青年一枚,奇萨王室中最受欢迎的成员之一!如今竟沦落到被一群下等人品头论足的地步……

    宋默眯起了眼睛,看着又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的纳尔逊,下等人,恩?

    好吧,他会让这位上等人,高贵的公爵阁下知道,阶级观念不是错,但是要搞清自己的立场。

    否则,后果是很严重的……

    宋默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笑容依旧,纳尔逊却硬是从中看出了一丝狰狞。

    他选择和宋默格里兰合作,到底是对还是错?

    宋默却不管纳尔逊在想什么,揽住纳尔逊的肩膀,笑着说道:“阁下,既然你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具体的细节和章程吧。”

    管家老约翰又提醒了一句:“领主大人,您还没有用早餐。”

    “啊,送到我的书房来。”宋默回头朝着老约翰一呲牙,“另外给公爵阁下也准备一份,阁下,你也没吃早餐吧?”

    “没有。”

    “那好,一起吧。”

    看着宋默和纳尔逊走进书房,老约翰摇了摇头,他突然开始可怜纳尔逊公爵了,当然,这种可怜仅停留在精神层面,而且也只是一瞬间,为了实现领主大人的愿望,公爵阁下,请您节哀顺变。

    领主的早餐很简单,几片白面包,几片青菜,一个煎蛋,仅此而已。不过,比起黑面包胡萝卜的日子,眼前的这顿早餐,足以用丰盛来形容了。

    宋默也不挑食,将青菜和煎蛋夹到面包里,一口就咬掉了一大块,嚼嚼,吞下肚,虽然没有果酱也没有黄油,宋默依旧吃得津津有味,见纳尔逊只是呆呆的看着他,面前的食物一动也没动,奇怪的问道:“阁下,你不饿吗?快吃吧,别客气!”

    纳尔逊不是不饿,也不是客气,他只是再一次被宋默的吝啬震惊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早餐简单,是被刻意的克扣,毕竟宋默能把他关到小黑屋里艰苦奋斗,可见他压根没把自己当做身份高贵的客人对待。可见识到宋默的早餐,纳尔逊才意识到,他完全想差了。

    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前,哪怕他府邸里的一个仆人,吃得都比宋默要好!至少他们的面包上还会涂上黄油,偶尔还能加一块烤肉!

    这样的宋默,已经吝啬到一定的境界了,他真的会全心全意帮助自己登上奇萨的王位?一旦自己登上王位,他会不会推翻之前达成的条件,狮子大开口?

    纳尔逊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自己坐在王座上瑟瑟发抖,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呼啸着洗劫了自己的王宫,到最后,甚至连他身上的腰带和衣服都被扒掉……关于格里兰人扒-光了赛万斯总督和他手下轻骑兵那件事,纳尔逊也是有所耳闻的……纳尔逊额头的冷汗瞬间流了下来,他被自己的脑补给吓到了。

    纳尔逊开始犹豫了,与其要遭受到这种待遇,还不如老老实实流亡,规规矩矩画他的小x书。至少画小x书不会被扒光衣服。

    宋默察觉到纳尔逊的神情不对,三口两口吃完自己的早餐,擦擦嘴,三两句就将纳尔逊的想法套了出来。当然,公爵大人也没蠢到将自己的想法全盘托出,他有所保留的将自己的担忧说出了一部分。

    纳尔逊觉得,这件事,点到即止就好,宋默应该能发现自己到底担心些什么。或许,他还能从宋默嘴里得到一定的保证。毕竟,谋反这件事,如果没有自己参与,大旗都扛不起来。

    宋默撇撇嘴,果然,王室贵族什么的,天生就是玩心眼的。

    不过,如果纳尔逊认为自己会按照他的步调走,那就大错特错了。

    谋反是要的,合作也是必须的,但是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否则,他就是花力气为他人做嫁衣,蠢到没得救了!

    于是乎,宋默严肃着表情,站起身,语气坚定的对纳尔逊公爵说道:“公爵阁下,你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啊?”

    “太消极了!太没有担当了!太不男人了!”

    “……”他担忧自己被扒-光,和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你要知道,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宋默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严肃的表情,顿时变得慷慨激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谋反事业当中去,才会让你的人生更加有意义!”

    纳尔逊:“……”

    “当你年迈的时候,你可以自豪的告诉你的子孙,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伟大的谋反事业当中,为了奇萨人民的自由奋斗终身!”

    纳尔逊:“……”

    “你永远不会再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为平庸而悔恨!你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灿烂的一生,幸福的一生!这才是真汉子,纯爷们!”

    纳尔逊:“……”

    “所以!”宋默握紧拳头,猛然一挥,“阁下,你还会犹豫吗?”

    看着宋默的拳头,纳尔逊立刻一咬牙:“不会!”

    “还会担心吗?”

    “绝不!”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谋反!”

    “很好,够爷们!”

    听到这句称赞,伴随着落在肩膀上的一拳,公爵顿时眼泪横飞。

    “领主大人,你说得对!是我太懦弱,太不男人了!”纳尔逊擦擦眼角流下的泪,坚定的说道:“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谋反不成功,坚决不回头!”

    宋默满面欣慰的拍了拍纳尔逊公爵的肩膀,“公爵阁下,你的决心,让我敬佩!”

    老约翰看着笑得像狐狸一样的宋默,再瞅瞅自己把脖子套进绳圈犹不自知,还沾着唾沫帮宋默数钱的纳尔逊,顿时无语。

    当天,由宋默起草的,关于在奇萨建立自由民主政权的“自由宪章”正式出炉。

    宪章的第一条规定:奇萨的全部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是以纳尔逊为中心,团结在他四周的自由斗士,他们将代替人民行使一切权利,推翻国王的暴—政,将人民从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彻底解放出来。

    看着这份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宋默都觉得牙疼。

    打着自由民主的名义,彻头彻尾的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这叫什么事啊!这就和山姆大叔一个样,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就到处指责别国的“人--权”问题,纯粹是释迦摩尼笑话地藏菩萨一头疙瘩,纯属没事找事!

    不过,宋默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他只是格里兰的领主,帮助纳尔逊,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没圣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去挑战光明大陆的王权制度。

    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傻子才去干的事。

    或许将来会有一天,这种制度将被推翻,但绝不是现在。

    宪章完成,纳尔逊仔细看过之后,在最后一页签名,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合作正式生效。

    宋默高兴之余,举起酒杯,清脆的碰杯声,伴随着领主大人的祝词:“公爵大人,为了自由!”

    已经熏熏然的纳尔逊,同样高举酒杯,“为了自由!”

    “为了理想!”

    “为了理想!”

    “为了嫂子!前进!”

    “为了……”纳尔逊的脑子突然转过了弯,看着宋默,嫂子?

    宋默眨眨眼,猥琐的笑了,这个笑容的含义,是个男人就该懂的。

    纳尔逊先是满脸爆红,紧接着干脆豁出去了,大吼一声:“为了嫂子!”仰头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转头向老约翰问道:“都录下来了?”

    “录下来了。”

    老约翰点点头,手中是一枚圆形的水晶球,直径不到五厘米,瑞斯亲手打造。

    宋默示意老约翰将水晶球收好,把柄总是越多越好的。就像当初骑士们的肖像画一样,贵族都很爱惜自己的羽毛。当初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流放,哪怕他真的给国王戴上了三顶绿帽子,他的罪名里,也不会有“通--奸”这一项。只要纳尔逊登上王位,无论他和自己的嫂子们还有没有后续发展,这个都会成为最好的把柄之一。

    宋默示意仆人将喝醉的纳尔逊送回房间,老约翰也行礼退了出去,只剩自己靠坐在椅子上,自斟自饮。鲜红的酒液染红了他的唇,顺着嘴角滑下,被雪白的指尖擦去。宋默仰起头,看着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瑞斯,对方正将指尖送进嘴里,轻轻的含舔,就像含住的是宋默的嘴唇。

    宋默笑了,眉眼弯弯,举起手,抓住了瑞斯的一缕长发,向下拉了一下,瑞斯顺势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宋默左手臂上的藤蔓又开始蠢蠢欲动。瑞斯的表情顿时一僵,宋默发出一声轻笑,轻佻的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美人,考验你的时刻到了,忍字头上一把刀啊。”

    瑞斯抓住宋默的手,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上,没有用力,只有一股酥麻顺着被咬到的地方传遍全身。下一刻,宋默左手腕上的藤蔓突然实体化,顺着宋默的手臂缠绕而上,却被一行黑色的符文捆缚住,不能再移动分毫。但它们只能困住藤蔓,却不能彻底破坏藤蔓,这是宋默和精灵签订的契约,一旦被强行破坏,宋默肯定会受伤。

    宋默诧异的眨眨眼,他知道瑞斯在自己身上动过手脚,也知道这些符文对他本身没有害处,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会保护他,只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个作用。

    看着藤蔓和符文纠缠在一起,宋默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捆绑什么的,相爱相杀什么的,实在是很重口啊……

    想着想着,宋默打了个哈欠,酒的后劲涌了上来,眼睛渐渐睁不开了。

    瑞斯干脆将宋默拦腰抱起,抵住宋默的额头,无视随时会冲破符文攻击自己的藤蔓,低声说道:“亲爱的,睡一下吧,我知道你累了。”

    宋默又打了个哈欠,点点头,靠在瑞斯肩上,渐渐闭上了双眼。瑞斯抱着宋默,走到窗前,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落室内,魔族的双眼渐渐褪去暗蓝,变为了一片血红。

    被瑞斯抱在怀中的宋默,好梦正酣。

    第二天,宋默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掀开被子走下床,昨天喝醉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恍惚间,仿佛见到了瑞斯?

    摇摇头,宿醉让他的记忆变得模糊,干脆抛开不想,今天是罗德商队来格里兰的日子,不知道矮人会不会再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罗德在午后时分抵达,矮人一如既往的热情,当然,其中大部分是金币的作用。店铺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罗德和加兰德同宋默商量过,想要开设更多的店铺。宋默没有答应,“摊子铺得太大,货源供应得上吗?”

    的确,就算能在当地收购,也能和一些小型商队或贵族签订协议,但主要的货物运送,还是要依靠矮人自己的商队。

    “将商队的规模扩大吧。”宋默向矮人提议,同时建议矮人将一些信得过的小型商队吸纳到自己的队伍中,不需要将那些商队买过来,只要和他们签订协议,代理店铺的货物运输,换取一部分红利,相信很多商队都愿意做。

    同时,宋默也告诉了加兰德和罗德,他自己打算组建一支商队,这是老约翰的建议,宋默考虑过后,斟酌过利弊,拍板通过。

    加兰德和罗德对此没有异议,宋默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出现,反而是热心的将组建商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告诉了宋默。

    “组建一支商队可不容易。”加兰德和罗德都这样告诉宋默,“但我相信领主大人绝对没有问题。”

    很显然,跟宋默合作有肉吃,同领主做生意有钱赚,已经成为了两个矮人的共识。

    罗德此次到来,是为了宋默之前派人送到他店里的爆米花,这种食物意外的受欢迎,尤其是沾了糖和裹了蜂蜜之后,几乎是供不应求。

    “领主大人,日安!您还是一样的英俊!”

    “罗德,你也一样。你的胡子看起来真是威武极了!”

    宋默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说出这些违心的肉麻词汇了,矮人明显很受用。

    交接过金币和装车运走的货物之后,罗德又带着宋默走到了一辆马车前,“领主大人,这次一共是十六个男人,八个女人。”

    “这么少?”

    “现在只能凑到这些。不过您不用担心,据可靠消息,奥比和西格就要开战了,到时,我能给您拉来一车队!”

    宋默点点头,突然间听到奥比,又想起了那头大肚子龙,这个季度的利润他已经送去了西北行省,相信赛万斯会一文不少的给黑炎送过去。自从葡萄酒问世之后,精灵就得到了消息,已经有精灵去店铺打探过,却始终没有查到格里兰来。宋默敢打赌,黑炎绝对帮了不小的忙。

    想到这里,对于送去西北行省的十几箱金币,就没有那么肉疼了。

    宋默正在和罗德说着话,马车上的人已经陆续走了下来,宋默的注意力完全被其中一个披着褐黄--色斗篷的男人吸引了过去,不是因为他多么英俊迷人,实在是因为他长得太有创意了。

    真不是,一般的丑啊……

    男人察觉到宋默的视线,朝他走了过来,强森等人立刻警觉,男人在距离宋默还有五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弯腰向宋默行礼,十分有礼貌的说道:“领主大人,日安,十分感谢您愿意收留我。”

    宋默眨眨眼,这么富有创意的长相,简直是天生的强盗人才!可行事却彬彬有礼,说话还带着一股书卷气,他实在判断不出这个男人到底从事什么职业,难不成,智慧型罪犯?

    “领主大人,”罗德拉了拉宋默的衣摆,“他叫霍玛,是个魔法师。”

    “魔法师?”宋默顿时一愣,人类的魔法师?

    “是的,领主大人。”霍玛继续彬彬有礼的说道,“魔法师只是我现在的职业,在此之前,我是一个杀手。”

    宋默的眼睛瞪大了,长相如此有创意的杀手?杀手不都应该又酷又帅,黑超风衣吗?

    “在成为魔法师之前,我下定了决心,发誓洗心革面,但是,很遗憾,我是个念旧的人,所以……”

    宋默的下巴掉了。敢情这位霍玛先生先是洗心革面,决定立地成佛,然后发现自己十分怀念以前的工作,又拿起了屠刀?

    宋默一把扯过了罗德的领子,恶狠狠的说道:“靠!你给老子弄来一个杀人犯?!”

    “领主大人,息怒!”罗德连忙说道:“霍玛不是滥杀无辜的人,他杀的,都是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的家伙,人人得而诛之!还有……”

    宋默刷的转过头,看向霍玛,“罗德说的,都是真的?”

    霍玛点点头,“是的。”

    “既然这样,你不是应该受到热烈欢迎和尊重吗?”

    光明大陆对杀死恶徒的人并不会严惩,霍玛真像罗德说的那样,为民除害,根本不需要藏到格里兰来。

    霍玛耸了耸肩膀,“主要是死在我手里的恶徒,大部分都是贵族,最近一个,是某个小国的王子,他杀死了十多个少女,却因为身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我刚巧路过,就顺手杀了他。他的父亲勃然大怒,发誓要把我五马分尸,再加上我的魔法师身份,所以,领主大人,你懂的。”

    宋默悟了。司-法-潜-规-则,他懂。

    盯准了富x代,官x代下刀子,真猛士乎!

    于是,宋大领主手一挥,收了!

    霍玛一咧嘴,领主大人,为了感激收留之恩,他会继续发光发热,发挥专长的!

    宋默的汗顿时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vakulya,carmed,甜宝宝2009,林清,果妈,不着调的猪,的霸王票

    如宋默所料,三天的等待是值得的。满眼血丝的纳尔逊公爵,早早等在了他的卧室门外,见到宋默的第一句话就是:“阁下,我接受你的条件!”

    宋默顿时乐了,看着纳尔逊的目光都变得分外热情起来,一把抓住公爵大人的手,紧紧握住,“公爵大人,你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我一直盼着这一天呐!”

    纳尔逊回握住宋默的手,就像终于找到了组织:“阁下……”

    老约翰的咳嗽声适时响起,打断了即将共同开创伟大事业的两个造反头子之间的深情对望。

    “领主大人,注意影响。”

    影响?

    宋默这才回过神来,四周看看,果然,仆人侍女的眼神都很奇怪,仿佛领主大人的脑袋突然产生了变异,对爬床的魔族美人不屑一顾,突然看上了这个长相只能评上一星,身材连半星都没有的高卢公鸡。

    靠之!领主大人眼睛一瞪,他的眼光有那么差劲吗?!就算要踹掉瑞斯爬墙,也不找这样的!

    仆人侍女恍然大悟,的确,吃过了白面包加猪肉,谁还愿意去啃黑面包配胡萝卜,又不是审美观和味觉一起出了问题。

    纳尔逊公爵很受伤,想当初他也是英俊青年一枚,奇萨王室中最受欢迎的成员之一!如今竟沦落到被一群下等人品头论足的地步……

    宋默眯起了眼睛,看着又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的纳尔逊,下等人,恩?

    好吧,他会让这位上等人,高贵的公爵阁下知道,阶级观念不是错,但是要搞清自己的立场。

    否则,后果是很严重的……

    宋默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笑容依旧,纳尔逊却硬是从中看出了一丝狰狞。

    他选择和宋默格里兰合作,到底是对还是错?

    宋默却不管纳尔逊在想什么,揽住纳尔逊的肩膀,笑着说道:“阁下,既然你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具体的细节和章程吧。”

    管家老约翰又提醒了一句:“领主大人,您还没有用早餐。”

    “啊,送到我的书房来。”宋默回头朝着老约翰一呲牙,“另外给公爵阁下也准备一份,阁下,你也没吃早餐吧?”

    “没有。”

    “那好,一起吧。”

    看着宋默和纳尔逊走进书房,老约翰摇了摇头,他突然开始可怜纳尔逊公爵了,当然,这种可怜仅停留在精神层面,而且也只是一瞬间,为了实现领主大人的愿望,公爵阁下,请您节哀顺变。

    领主的早餐很简单,几片白面包,几片青菜,一个煎蛋,仅此而已。不过,比起黑面包胡萝卜的日子,眼前的这顿早餐,足以用丰盛来形容了。

    宋默也不挑食,将青菜和煎蛋夹到面包里,一口就咬掉了一大块,嚼嚼,吞下肚,虽然没有果酱也没有黄油,宋默依旧吃得津津有味,见纳尔逊只是呆呆的看着他,面前的食物一动也没动,奇怪的问道:“阁下,你不饿吗?快吃吧,别客气!”

    纳尔逊不是不饿,也不是客气,他只是再一次被宋默的吝啬震惊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早餐简单,是被刻意的克扣,毕竟宋默能把他关到小黑屋里艰苦奋斗,可见他压根没把自己当做身份高贵的客人对待。可见识到宋默的早餐,纳尔逊才意识到,他完全想差了。

    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前,哪怕他府邸里的一个仆人,吃得都比宋默要好!至少他们的面包上还会涂上黄油,偶尔还能加一块烤肉!

    这样的宋默,已经吝啬到一定的境界了,他真的会全心全意帮助自己登上奇萨的王位?一旦自己登上王位,他会不会推翻之前达成的条件,狮子大开口?

    纳尔逊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自己坐在王座上瑟瑟发抖,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呼啸着洗劫了自己的王宫,到最后,甚至连他身上的腰带和衣服都被扒掉……关于格里兰人扒-光了赛万斯总督和他手下轻骑兵那件事,纳尔逊也是有所耳闻的……纳尔逊额头的冷汗瞬间流了下来,他被自己的脑补给吓到了。

    纳尔逊开始犹豫了,与其要遭受到这种待遇,还不如老老实实流亡,规规矩矩画他的小x书。至少画小x书不会被扒光衣服。

    宋默察觉到纳尔逊的神情不对,三口两口吃完自己的早餐,擦擦嘴,三两句就将纳尔逊的想法套了出来。当然,公爵大人也没蠢到将自己的想法全盘托出,他有所保留的将自己的担忧说出了一部分。

    纳尔逊觉得,这件事,点到即止就好,宋默应该能发现自己到底担心些什么。或许,他还能从宋默嘴里得到一定的保证。毕竟,谋反这件事,如果没有自己参与,大旗都扛不起来。

    宋默撇撇嘴,果然,王室贵族什么的,天生就是玩心眼的。

    不过,如果纳尔逊认为自己会按照他的步调走,那就大错特错了。

    谋反是要的,合作也是必须的,但是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否则,他就是花力气为他人做嫁衣,蠢到没得救了!

    于是乎,宋默严肃着表情,站起身,语气坚定的对纳尔逊公爵说道:“公爵阁下,你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啊?”

    “太消极了!太没有担当了!太不男人了!”

    “……”他担忧自己被扒-光,和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你要知道,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宋默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严肃的表情,顿时变得慷慨激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谋反事业当中去,才会让你的人生更加有意义!”

    纳尔逊:“……”

    “当你年迈的时候,你可以自豪的告诉你的子孙,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伟大的谋反事业当中,为了奇萨人民的自由奋斗终身!”

    纳尔逊:“……”

    “你永远不会再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为平庸而悔恨!你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灿烂的一生,幸福的一生!这才是真汉子,纯爷们!”

    纳尔逊:“……”

    “所以!”宋默握紧拳头,猛然一挥,“阁下,你还会犹豫吗?”

    看着宋默的拳头,纳尔逊立刻一咬牙:“不会!”

    “还会担心吗?”

    “绝不!”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谋反!”

    “很好,够爷们!”

    听到这句称赞,伴随着落在肩膀上的一拳,公爵顿时眼泪横飞。

    “领主大人,你说得对!是我太懦弱,太不男人了!”纳尔逊擦擦眼角流下的泪,坚定的说道:“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谋反不成功,坚决不回头!”

    宋默满面欣慰的拍了拍纳尔逊公爵的肩膀,“公爵阁下,你的决心,让我敬佩!”

    老约翰看着笑得像狐狸一样的宋默,再瞅瞅自己把脖子套进绳圈犹不自知,还沾着唾沫帮宋默数钱的纳尔逊,顿时无语。

    当天,由宋默起草的,关于在奇萨建立自由民主政权的“自由宪章”正式出炉。

    宪章的第一条规定:奇萨的全部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是以纳尔逊为中心,团结在他四周的自由斗士,他们将代替人民行使一切权利,推翻国王的暴—政,将人民从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彻底解放出来。

    看着这份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宋默都觉得牙疼。

    打着自由民主的名义,彻头彻尾的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这叫什么事啊!这就和山姆大叔一个样,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就到处指责别国的“人--权”问题,纯粹是释迦摩尼笑话地藏菩萨一头疙瘩,纯属没事找事!

    不过,宋默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他只是格里兰的领主,帮助纳尔逊,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没圣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去挑战光明大陆的王权制度。

    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傻子才去干的事。

    或许将来会有一天,这种制度将被推翻,但绝不是现在。

    宪章完成,纳尔逊仔细看过之后,在最后一页签名,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合作正式生效。

    宋默高兴之余,举起酒杯,清脆的碰杯声,伴随着领主大人的祝词:“公爵大人,为了自由!”

    已经熏熏然的纳尔逊,同样高举酒杯,“为了自由!”

    “为了理想!”

    “为了理想!”

    “为了嫂子!前进!”

    “为了……”纳尔逊的脑子突然转过了弯,看着宋默,嫂子?

    宋默眨眨眼,猥琐的笑了,这个笑容的含义,是个男人就该懂的。

    纳尔逊先是满脸爆红,紧接着干脆豁出去了,大吼一声:“为了嫂子!”仰头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转头向老约翰问道:“都录下来了?”

    “录下来了。”

    老约翰点点头,手中是一枚圆形的水晶球,直径不到五厘米,瑞斯亲手打造。

    宋默示意老约翰将水晶球收好,把柄总是越多越好的。就像当初骑士们的肖像画一样,贵族都很爱惜自己的羽毛。当初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流放,哪怕他真的给国王戴上了三顶绿帽子,他的罪名里,也不会有“通--奸”这一项。只要纳尔逊登上王位,无论他和自己的嫂子们还有没有后续发展,这个都会成为最好的把柄之一。

    宋默示意仆人将喝醉的纳尔逊送回房间,老约翰也行礼退了出去,只剩自己靠坐在椅子上,自斟自饮。鲜红的酒液染红了他的唇,顺着嘴角滑下,被雪白的指尖擦去。宋默仰起头,看着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瑞斯,对方正将指尖送进嘴里,轻轻的含舔,就像含住的是宋默的嘴唇。

    宋默笑了,眉眼弯弯,举起手,抓住了瑞斯的一缕长发,向下拉了一下,瑞斯顺势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宋默左手臂上的藤蔓又开始蠢蠢欲动。瑞斯的表情顿时一僵,宋默发出一声轻笑,轻佻的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美人,考验你的时刻到了,忍字头上一把刀啊。”

    瑞斯抓住宋默的手,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上,没有用力,只有一股酥麻顺着被咬到的地方传遍全身。下一刻,宋默左手腕上的藤蔓突然实体化,顺着宋默的手臂缠绕而上,却被一行黑色的符文捆缚住,不能再移动分毫。但它们只能困住藤蔓,却不能彻底破坏藤蔓,这是宋默和精灵签订的契约,一旦被强行破坏,宋默肯定会受伤。

    宋默诧异的眨眨眼,他知道瑞斯在自己身上动过手脚,也知道这些符文对他本身没有害处,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会保护他,只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个作用。

    看着藤蔓和符文纠缠在一起,宋默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捆绑什么的,相爱相杀什么的,实在是很重口啊……

    想着想着,宋默打了个哈欠,酒的后劲涌了上来,眼睛渐渐睁不开了。

    瑞斯干脆将宋默拦腰抱起,抵住宋默的额头,无视随时会冲破符文攻击自己的藤蔓,低声说道:“亲爱的,睡一下吧,我知道你累了。”

    宋默又打了个哈欠,点点头,靠在瑞斯肩上,渐渐闭上了双眼。瑞斯抱着宋默,走到窗前,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落室内,魔族的双眼渐渐褪去暗蓝,变为了一片血红。

    被瑞斯抱在怀中的宋默,好梦正酣。

    第二天,宋默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掀开被子走下床,昨天喝醉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恍惚间,仿佛见到了瑞斯?

    摇摇头,宿醉让他的记忆变得模糊,干脆抛开不想,今天是罗德商队来格里兰的日子,不知道矮人会不会再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罗德在午后时分抵达,矮人一如既往的热情,当然,其中大部分是金币的作用。店铺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罗德和加兰德同宋默商量过,想要开设更多的店铺。宋默没有答应,“摊子铺得太大,货源供应得上吗?”

    的确,就算能在当地收购,也能和一些小型商队或贵族签订协议,但主要的货物运送,还是要依靠矮人自己的商队。

    “将商队的规模扩大吧。”宋默向矮人提议,同时建议矮人将一些信得过的小型商队吸纳到自己的队伍中,不需要将那些商队买过来,只要和他们签订协议,代理店铺的货物运输,换取一部分红利,相信很多商队都愿意做。

    同时,宋默也告诉了加兰德和罗德,他自己打算组建一支商队,这是老约翰的建议,宋默考虑过后,斟酌过利弊,拍板通过。

    加兰德和罗德对此没有异议,宋默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出现,反而是热心的将组建商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告诉了宋默。

    “组建一支商队可不容易。”加兰德和罗德都这样告诉宋默,“但我相信领主大人绝对没有问题。”

    很显然,跟宋默合作有肉吃,同领主做生意有钱赚,已经成为了两个矮人的共识。

    罗德此次到来,是为了宋默之前派人送到他店里的爆米花,这种食物意外的受欢迎,尤其是沾了糖和裹了蜂蜜之后,几乎是供不应求。

    “领主大人,日安!您还是一样的英俊!”

    “罗德,你也一样。你的胡子看起来真是威武极了!”

    宋默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说出这些违心的肉麻词汇了,矮人明显很受用。

    交接过金币和装车运走的货物之后,罗德又带着宋默走到了一辆马车前,“领主大人,这次一共是十六个男人,八个女人。”

    “这么少?”

    “现在只能凑到这些。不过您不用担心,据可靠消息,奥比和西格就要开战了,到时,我能给您拉来一车队!”

    宋默点点头,突然间听到奥比,又想起了那头大肚子龙,这个季度的利润他已经送去了西北行省,相信赛万斯会一文不少的给黑炎送过去。自从葡萄酒问世之后,精灵就得到了消息,已经有精灵去店铺打探过,却始终没有查到格里兰来。宋默敢打赌,黑炎绝对帮了不小的忙。

    想到这里,对于送去西北行省的十几箱金币,就没有那么肉疼了。

    宋默正在和罗德说着话,马车上的人已经陆续走了下来,宋默的注意力完全被其中一个披着褐黄--色斗篷的男人吸引了过去,不是因为他多么英俊迷人,实在是因为他长得太有创意了。

    真不是,一般的丑啊……

    男人察觉到宋默的视线,朝他走了过来,强森等人立刻警觉,男人在距离宋默还有五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弯腰向宋默行礼,十分有礼貌的说道:“领主大人,日安,十分感谢您愿意收留我。”

    宋默眨眨眼,这么富有创意的长相,简直是天生的强盗人才!可行事却彬彬有礼,说话还带着一股书卷气,他实在判断不出这个男人到底从事什么职业,难不成,智慧型罪犯?

    “领主大人,”罗德拉了拉宋默的衣摆,“他叫霍玛,是个魔法师。”

    “魔法师?”宋默顿时一愣,人类的魔法师?

    “是的,领主大人。”霍玛继续彬彬有礼的说道,“魔法师只是我现在的职业,在此之前,我是一个杀手。”

    宋默的眼睛瞪大了,长相如此有创意的杀手?杀手不都应该又酷又帅,黑超风衣吗?

    “在成为魔法师之前,我下定了决心,发誓洗心革面,但是,很遗憾,我是个念旧的人,所以……”

    宋默的下巴掉了。敢情这位霍玛先生先是洗心革面,决定立地成佛,然后发现自己十分怀念以前的工作,又拿起了屠刀?

    宋默一把扯过了罗德的领子,恶狠狠的说道:“靠!你给老子弄来一个杀人犯?!”

    “领主大人,息怒!”罗德连忙说道:“霍玛不是滥杀无辜的人,他杀的,都是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的家伙,人人得而诛之!还有……”

    宋默刷的转过头,看向霍玛,“罗德说的,都是真的?”

    霍玛点点头,“是的。”

    “既然这样,你不是应该受到热烈欢迎和尊重吗?”

    光明大陆对杀死恶徒的人并不会严惩,霍玛真像罗德说的那样,为民除害,根本不需要藏到格里兰来。

    霍玛耸了耸肩膀,“主要是死在我手里的恶徒,大部分都是贵族,最近一个,是某个小国的王子,他杀死了十多个少女,却因为身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我刚巧路过,就顺手杀了他。他的父亲勃然大怒,发誓要把我五马分尸,再加上我的魔法师身份,所以,领主大人,你懂的。”

    宋默悟了。司-法-潜-规-则,他懂。

    盯准了富x代,官x代下刀子,真猛士乎!

    于是,宋大领主手一挥,收了!

    霍玛一咧嘴,领主大人,为了感激收留之恩,他会继续发光发热,发挥专长的!

    宋默的汗顿时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vakulya,carmed,甜宝宝2009,林清,果妈,不着调的猪,的霸王票